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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千村,菲菲已经和末劫混得熟悉了。虽然,两人的交谈中,几乎都是菲菲再说,而末劫只是简单地回答着,但这也意味着两个并没有相互排斥。菲菲乃是银千村堂堂祭长大人的孙女,至小就在同龄的人中不怎么“吃香”,那些人总是因为顾及着祭长平日在村里的塑造的威严疏远于她。
久而久之,她就有了喜欢捉弄人的性格,小魔女的称号也在村中私下传开了。或许,她之所以会去捉弄别人,也许只是为了接近那些人,以排解内心的孤独。
如今,好不容易有了两个喜欢她的人,菲菲自是欢喜得不行,摆出一副大姐姐的气派极为照顾末劫两兄妹。
“嘿,你去把烛台拿下来擦干净了。要小心些哦,别打坏了,那可是神灵的器物。”
“好。”
“那边那座祭坛你不能过去的,我也不能,只有我爷爷才可以。你千万要切记,那是对神灵的大不敬,会给村里带来灾祸的。”
“知道了。”
“那些不能吃的菜叶子不要和那边喂猪的猪草放在一起,拿去喂鸡最好不过了。”
“嗯。”
菲菲满意地点点头,对这个言听计从的而什么都不懂的小弟颇为喜欢。看到雷柏神情恍惚地坐在大院里抽着旱烟,有一下没一下,微微
有些不满地皱起了眉头。一把躲过雷柏的烟斗,嘟起小嘴怨声怨气道:“这几天越来越抽得多了,搞得哪里都乌烟瘴气的,呛死人了。你也该为我们着想才是,以后还是少抽点吧。”
若是别家的小辈这么对着长辈胡闹,少不了就是一顿小小的打骂和训斥。但是雷柏知道,这个丫头嘴硬心软,明明是关心别人,却拉不下脸面表示出来。或许是因为感受到了孙女的关慰,雷柏那干枯得像落叶的脸有了一丝活力和生机,看起来让人安心多了些。
“我会注意的,就抽这一斗了。”
“你气色越来越差了,是不是哪里不舒服?”
“许是最近睡得晚了,起得有太早了,身体有些吃不消吧。上了年纪的人就是这样,不像你们头沾了枕头就能睡到天大亮。”
“那你可要注意了,你知道我最讨厌闻药味了,可不会给你煎药。”菲菲抱怨完,又对向黎曙吃味道:“你的名字可真好听,想不到那家伙脑子里还有一点墨水嘛。”
黎曙对着她弯起嘴角笑笑,算是回应,毕竟她不能说话,也只能如此表达对别人的态度。
“菲菲姐的名字也很好听啊,银千晴菲,就像雨后云消,晴空万里的场景。”末劫愣愣地说。
菲菲诧异地看了他一眼,心中窃喜,毕竟有人夸她的名字有韵味。想不到他小小年纪,谈吐不凡,又不动生活琐事,想来他以前的家世肯定非同一般吧?
现在的边城,已经是油锅滚滚,炸开了锅。有帝国的世家子弟参与此事,而且已经获得了两枚冥王戒的消息如飓风般扫过边城,顿时人尽皆知。那些大街小巷和高楼小馆的客人,无不在议论此事。
“什么?一个九级灵者被几招就打死了?”
“那他岂不是圣级?”
“不是打死,是打落深渊。他也不是九级,不过······。”
“你丫的快说啊,拖拖拉拉的,存心的是不是?”
“不过他来至圣武学院。”
“嘶。”众人倒吸一口凉气。圣武学院,那是什么地方?全天下的人连做梦都想去那个地方,但是传言那个学院的入学考试极为严格苟刻,非天资不凡者不收。众人心下了然,这才算平衡。同级的灵者,除开武技,基本就是势均力敌。即便拥有高妙的武技,也不可能几招就把人踢落深渊不是?但是,如果是来至圣武学院的话,那就另当别论了。
易装的梦云听到这些没多大用处的消息,心中开始思量起来。名王府的人自然会想办法下深渊去寻人,此事以逸待劳便可。那么,要如何潜入银千村而不打草惊蛇呢?风王明明知道冥王戒就在银千村,为何却迟迟不动手?这其中是不是有什么东西是他有所忌惮的?真若如此,我要是毫无厘头地一头扎进去,只怕会以身犯险,有死无生。为保万无一失,不如光明正大地进去。
城主府,兰斯极为气恼,却丝毫拿天丫头没有办法。他不可能去找一个小丫头的麻烦,只是那货······实在是令人窝火。
这已经不知道是第几次了,只要恩雅一到,那个丫头就装清纯天真。但只要恩雅一走,她便判若两人,露出了她的真面目。他问过名天青,名天青只是说她是一位奇人,性子有些奇怪便不打算透漏什么了。
不用名天青说,兰斯也知道她是一个奇葩啊。不然呢?那么小的肚子,为何能装下那么多的东西而毫无不适?她的性子怪异,这不关兰斯的事。可是,作为一个吃货,最不能容忍的就是只能看不能吃的美食。
这不?天丫头不知从哪里找来了一只香气喷喷的鸡腿,隔了老远就能闻到。当兰斯凭着那能和狗鼻子比拟的嗅觉,顺着飘香,寻觅许久才在前面的府园找到了来源。
天丫头正坐在一个石桌旁,双手支在桌上,一头托腮,一手拿着一只油亮的鸡腿在眼前若有所思地看着,似乎有些苦恼。
“你······是不是不想吃?”犹豫了很久,兰斯才厚着脸皮开口。跟一个小屁孩讨吃食,他开不了口,但是作为一个吃货又无法忍痛离去。
“咦?你怎么知道?我实在吃得太饱了,不过我一向尊重美食,正寻思着该如何处理这个大麻烦呢。”
兰斯听罢,心下欢喜,不动声色连忙接道:“这好办啊,不如······。”
天丫头忽然大喜,惊叫打算兰斯道:“不如拿去喂狗?”
“喂······狗······。”兰斯脸上不自觉地抽搐了一下,那岂不是暴殄天物?那多可惜啊。这么好的东西拿去喂狗,光是想想都心痛。心下暗骂天丫头为人处事的自觉都没有,你情愿喂狗都不愿给我?(人家给谁那是她的自由,和你又不熟,为何要给你?)
“其实我也想过,喂狗不如丢了呢,说不准谁路过看到了还能惊喜地感谢上天呢。”兰斯若有所想地说着,一本正经,丝毫没有表漏对那鸡腿的窥视之心。(你以为谁都会像你一样,掉地上的都会捡起来啃。)
“咦?真的是这样吗?那捡起来吃的人岂不是太没节操了?”天丫头疑惑道。
这是什么话?是可忍孰不可忍,兰斯大恼,一副恨铁不成钢地看向天丫头,恨恨道:“你说的是什么鬼话?像这种不可多得的美味,那是神的恩赐。神自然会指引冥冥之中的有缘人来捡起它的。”(那个有缘人就是你吧?)
没想到天丫头的竟然一副恍然大悟的神情,一副我终于懂了的神情。只见她双手捧着鸡腿,闭上双眼虔诚地祈祷起来:“迷途而无知的渣滓们啊,快点响应神灵的召唤吧。大地的母亲在忽悠着我们,神的光芒照瞎了我们的眼,指引着我们走向绝望之海,到达生命的尽头。神啊,你快点去死吧,你的忠诚信徒致上,阿······门!”(耶稣啥时候穿越到异界了?)
兰斯惊愕得下巴都掉地上了。这虔诚的神情和后面的致辞也太不搭边了吧?若是真有神明,只怕你早已经被灭了。
天丫头语毕,沉默了三秒,睁开眼睛想了想,痛心疾首地在鸡腿上面大咬了一口,使劲往那边的花池扔去。
看着天丫头满嘴流油津津有味地吃着那一口鸡肉,兰斯的心在滴血,你既然都吃饱了还想糟蹋美食,良心何在?节操何在?天理何在?
兰斯猛吞了吞口水:“你不是不想吃了吗?”
“对啊。我只是留下一个记号而已,等我想吃的时候再来找。”天丫头说完,似乎察觉到了兰斯的觊觎之心,不满道:“你······不会毫无节操、厚颜无耻、口是心非、狼心狗肺、丧尽天良、丧心病狂地去偷我的鸡腿吧?”
兰斯汗颜,一只鸡腿而已,有那么严重吗?搞得好像是什么罪大恶极的事一样。你做记号在地点上还行,打那上面有什么用?忍不住道:“你不是留给有缘人吗?”
“对啊。像我这种敬畏神灵的人,便是那个有缘人。我刚才已经得到了神的启示。他老人家表扬我忠诚可佳,特此嘉奖我的。”(我已对她无力吐槽。)
“咦?这是哪门子的事?我怎么不知道?就你刚才的那番话,神要是知道,还不是赏你一个天打五雷轰劈死你。”兰斯心中想着,故作好奇道:“你咋知道神是个老的?”
“哼,对于你这种不信神灵的罪人,怎么会知道?我要走了,我相信你绝对不是那种偷我鸡腿的人。”
“开什么玩笑,我堂堂男子汉大丈夫,岂会做如此见不得光的事?我将来可是拯救世界的大英雄,怎么会自甘堕落到如此不堪?你看我像那种人吗?”兰斯愤愤不平地说着。
“你······一看就知道不是那种人。但是你也别告诉别人哦。”
“当然。你快去吧,去吧。”
“好吧,我先走了。”天丫头一蹦一跳地哼着小曲走了。
当兰斯看着那小身板消失后,忽然一拍脑袋茫然痛苦大叫:“啊,怎么回事?我怎么什么都不记得了?我怎么暂时地失忆了?咦?这股香味是怎么回事?”兰斯说完屁颠屁颠地嬉笑着往方才那个方向跑去。
失忆的人能知道自己失忆了?而且还知道那失忆是暂时的?牛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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