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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27章:人丑就要多读书(为长老“刚丝上的行走”加更第1)

作者:我吃冰镇橙子返回目录加入书签推荐本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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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输,止步八强。

    赢,挺进四强。

    胜者为王,败者为寇。

    竞技体育的比赛,就是如此简单、残酷、粗暴。

    好说歹说,林阳最终还是凭借那颗该死的三分球,将球队从生死边缘线上拉了回来,带领2班一举冲进了年级四强。

    这是个举“班”欢庆的好消息。

    坏消息是,高一2班接下来的对手,就是范发骏的5班。

    高一5班篮球队,总共有4位烈焰篮球队的老成员,据说,他们班上有还有一位三分奇准的“神射手”,也正准备加入烈焰。

    也就是说,高一5班现在五位首发球员的水准,都和13班的陈旭旗鼓相当,甚至还要更强一些。

    一个陈旭带领13班那些小喽喽,就够林阳喝上一壶,两队火拼直到最后一刻,才惊险决出胜负。

    更别说是五个“陈旭”报团在同一支球队,面对5班华丽的账面阵容,除非林阳他们能够一路开挂,以及祈祷范发骏一伙人集体发挥失常,否则,现在的高一2班篮球队,完全可以说是,砧板上的鱼肉——任人宰割。

    从小组赛到淘汰赛,高一5班每场平均赢对手30分左右,这还是他们在没有倾尽全力打的情况下,所赢得的分数。

    反正横竖都是死。

    2班的篮球队成员们,也已经对周末的比赛,在心里面做了最坏打算,索性全都抱着平常心,去应付接下来的这场半决赛。

    可林阳不这么想,对于他来说,哪怕是输,他也要打光身上最后一颗子弹才肯罢休,只有全力以赴,他才对得住自己,才有资格昂首挺胸的离开球场。

    “像我们这样的人,除了拼命读书之外,还有别的途径,可以跳出农门吗?”

    这是做同桌个把月以来,季红与林阳唯一一次深谈时说的一句话。

    季红和林阳一样,都是来自农村,她长得高挑端正,兴许是体质或年龄的缘故,有点不太讨喜的婴儿肥,她热心集体公益,喜欢在老师跟前跑动,喜欢抢着擦黑板,也爱在班上的城里女生们“座谈”时搭话,却往往不得其要,倒是在男生中人缘不错,不过,她与邱颖的关系,有向闺蜜发展的趋势。

    季红曾经无意间听到班上的“霸王龙”何碧珍,在一个男同学面前手一摊,无奈地说:“不是我们不喜欢跟她们几个农村来的女生说话,实在是没有什么共同语言,难不成跟她们讨论家里有几头猪、几亩田?”

    的确没有什么好说的,季红心想。

    于是,她暗暗下了决心,全然不见在家乡学校就读时的文静,努力成为名列前茅的好学生。

    至于男生,林子大了,长得周正的“鸟”自然也是有的,但这个年纪的懵懂少年,还全然不懂绅士风度为何物,就连往杯里装开水时也要跟女生抢个先后,更别提她们班里的男生,还自发评选出班里的“四大恐龙”。

    唯一让季红感到庆幸的是,她没有在这“四大恐龙”候选人里面。

    也许,青春读物里的浪漫少年,也只可能存在于少女的白日梦里,现实中是怎么也觅不见的。

    如果说有,那应该就是高一5班的范发骏了。

    像范发骏这么出类拔萃,才貌双全的风云人物,很难不让姑娘们爱慕仰慕。

    很多次,季红看着自己洗得又薄又褪色的绿白色校服,和镜子里那张寡淡的脸,自己都觉得灰姑娘的故事荒谬。

    灰姑娘是什么?

    是除了钱以外,什么都有的一个女孩,虽然遇到王子之前命运不济,但至少是善良可爱、美丽动人的。

    而她季红呢?除了成绩优异,虽然一样穷,但性格脾气火爆,全无半点引人入胜之处,就算王子偶然走过了她身边,也只会当她是路人甲。

    季红自嘲地笑了几声,也就自觉掐断了青春的那一点骚动。

    “动作轻一点,你会死呀?”

    就在季红把胳膊,往旁边的桌子用力一压之后,一个男生不耐烦的声音,在她耳边响起。

    知道是自己无意识的动作惊扰了同桌林阳,季红飞快地挺直背,没有转身,想说句“对不起”,又开不了口。

    但是,坐在她旁边的林阳,似乎没打算就此罢休,借着身高的优势微微抬起身子,凑过去瞄了一眼季红桌上的物理习题,故作恍然大悟般地说道:“我说你是受了什么刺激,还以为是失恋了,原来是题解不出来。”

    说着,他又往季红的方向探了探身子,埋汰道:“我看看,哈,这么简单都不会,不会吧你?!”

    季红又气又恼,倒也默不作声,只是侧开身,与他探过来的头保持一定距离。

    林阳却好像打定主意,不好好戏弄她一番誓不罢休,阴阳怪气地继续说:“季红小同志,你的脑子都拿去干什么用了,还真不是普通的笨,就你的智商还想学理科?”

    是可忍孰不可忍!

    季红知道林阳是故意开她玩笑,却还是仿佛被人用棍子戳到心里最痛的地方,腾的一声转过身去,涨红着脸,狠狠瞪着旁边的林阳,此刻,他好整以暇地坐回自己的位子,向上45°地扬起头,脸上一副欠揍的似笑非笑,好像无声地在向她挑衅说:“来呀,你敢怎么样?”

    “送给你。”

    “写的什么?”季红有些疑惑,低头看着林阳递给他的一张白纸。

    纸上写着气死人不偿命的:“人丑就要多读书!”

    这个夜晚,季红情绪有些糟糕,没心情和林阳开玩笑。

    如果眼光可以杀死人,那么,季红的眼睛已经在林阳全身刺下了无数个窟窿,个个致命,但是没有如果。

    她暗暗攥紧垂在身后的拳头,强迫自己深呼吸,从一数到七,然后慢慢地转回头去,低头装作专注在刚才没解出的题里。

    林阳猜对了,她的确不敢怎么样,她不愿因为这个跟他产生争执,而引起周围人的注视。

    林阳,这个讨厌的家伙,季红在心里不知道幻想了多少次,当着众人的面,大嘴巴子抽在他那张让她恨得牙痒的脸上,然后看着他自命清高的神情,在她面前一点点地碎掉。

    坐在林阳的旁边,成为他的同桌,是季红追悔莫及的另一个错误。

    进入高一下学期之后,需要老师在课堂上讲解的时间相对少了,更多时间是同学们各自自习做题,因此他们的班主任曾文军采取自由组合的形式重新调整座位,美其名曰以人为本,于是大多数关系熟稔、较谈得来的同学三三两两地选择坐在了一起。

    反正在这个班里,季红自认也没跟谁关系特别密切,便任由别的同学挑座位,等到大家差不多都各入其位后,她才随便找了个空位坐下来。

    当时可供她选择的座位已经不多,几乎全都在后排。

    季红不愿意跟太过闹腾的人扎堆,又知道了林阳拔尖的理科成绩,可以帮助自己提高,便怂恿、恳求许尽欢和她换座位,于是,他顺理成章的坐在了林阳旁边。

    很久以前。

    很久很久以前。

    在季红眼里,林阳是个温和安静的高个子男生,在高一二班里,理科水平罕见的高,性格内向,话不多,有一个这样的同桌,耳根清净是可以保证的。

    谁知道,季红和他同桌之后,才发现林阳是个极其惹人厌的家伙。

    虽然,几乎每次恶作剧的始作俑者,都是来自她本人。

    “喂……我说季红同学,周末我们班和5班打比赛,你是支持我,还是支持你的范发骏?”

    “你刚才说什么?”季红在沉思中,回过神来,一头雾水地凝视着林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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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