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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了,你回去以后督促着原泰,再跟他多说说你的经验吧。”朱云轩开口,然后骑着自行车往家赶去。
如今他们家和朱成功一家的房子盖得都很漂亮,特别是他们家,外观漂亮不说,里面的装修也是美奂美轮的。
朱云锦如今已经五周岁了,明年就要上小学了,每次看到这个弟弟,朱云轩就不得不感叹时间过得很快。
“大哥!大哥!”看到朱云轩,朱云锦马上迎了上来,他和朱冬月一样大,读同一个小学,如今都是朱阿大骑着三轮车送他们上学放学的,如今已经六十多岁的朱阿大身体还很健旺,两年前不再卖肉以后,就整天把时间耗在两个孩子身上了。
“云锦!”朱云轩一把抱起了朱云锦:“又沉了!”
“沉了好!我要早点长大!”朱云锦喊道。
“我家云锦已经很大了……今天上课上的怎么样?”朱云轩对弟弟最是在乎,要不是实在抽不出时间,他都恨不得把弟弟拴在裤腰带上了。
“今天老师让大家看时间,问大家一格是几分钟,他们都说十分钟,就我一个人答对了是五分钟!”朱云锦高兴地开口,向自己的哥哥炫耀着。
“云锦很聪明,又有小红花了。”朱阿大也出来了,看到朱云轩,笑得额头上的皱纹都多了不少,同时说起了朱云锦在学校里的事情。他以前最喜欢朱云轩,可如今整天在他身边撒娇卖乖的人是朱云锦,自然更喜欢的就成了朱云锦了。
至于朱冬月,不知道为什么,她的性格还是跟上辈子一样任性不讨喜,加上又是个女孩子,并不得朱阿大的喜欢。
朱云轩问了弟弟的一些事情,又去问了站在一边的朱冬月。上辈子受尽宠爱的他在周围人口口声声的男孩好里,曾经也有着一种作为男人的自豪感,觉得自己作为男人就该有一些特权,可到了如今,他却只觉得自己当初的想法太过好笑。
女孩子又如何?临到老来照顾父母的人可能就是不被他们喜欢的女孩子而不是那个被他们宠着长大的男孩呢!不过朱阿大这样老一辈的人重男轻女的思想根深蒂固,是别人无法撼动的。
其实朱冬月也是个很聪明的孩子,可是父母太忙,爷爷奶奶对她又不太喜欢,她想长成一个小公主都是没机会的。
朱阿大生日,朱家人几乎全都聚集到了一起,就连嫁的不近的朱成英也带着丈夫和女儿来了。
朱成英是朱阿大唯一的女儿,因为嫁的比较远婆家人又待她很好的缘故很少回娘家,当然,朱云轩一直都觉得她不回来就是为了避开王凤儿。
王凤儿连两个儿子都不怎么喜欢,就更别说这个女儿了,每次她来了要带着东西不说,王凤儿总是说自己哪里不舒服哪里难受让她买东西或是陪她去看病,当然,王凤儿这人,给她买点营养品,她立马就能百病全消了。
朱云轩跟自己的这个姑姑也并不熟悉,不过当初他出柜以后对方当他是个有病的对他说了一些不好听的话,他到底还是记在心里有点疙瘩的。
冯仙今天早就回家了,置办了一桌席面,因为人数比较多的缘故,还搬来了一个大圆桌子放到八仙桌上面,这样的圆桌子旁边能坐十二个人,因为她要做菜,其他人倒是正好坐得下。
“二哥,你的厂越开越大了,现在生意做得怎么样?”坐下没多久,朱成英就开口询问了。
“还不就是那样,现在开纺织厂的人越来越多了,生意也不好做了。”朱成才开口,他和姜月秀都不是爱炫耀的人,所以一直都是闷声发大财的,而且说实话,他们赚的最多的还是朱云轩帮他们接来的那些国外的单子,他们就算不是自己做而是找人代做,都是能赚很大一笔钱的。
“我们这些年也攒了不少钱,想买几架织布机在自己家里做……”朱成英迟疑地开口,看到朱成才成功了,她不眼红是不可能的。
“这个主意也不错,不找工人的话,赚多少有多少,就是机器一天二十四小时开,恐怕会很累人。”朱成才也知道如今乡下很多人都是这么做的,机器买的少的人家就自己看着,买的多的再雇上几个外地过来打工的——近两年文德镇上一下子多了很多外来打工者。
“我和顾文都能干活,公公婆婆年纪也不大,我们就是想买个机器试试……就是不知道销路怎么样。”朱成英看向自己的哥哥。
“我们是跟悦晴签订了协议的,要是你们生产的布质量好,可以跟我一起拿去,不过要是他们看不上我也没办法,还有,你们真要办个小厂的话最好家里想办法接到镇上的电源,乡下最近总是停电。”朱成才是不介意帮自己的妹妹一把的,其实他曾经还问过朱成功愿不愿意做这个,结果因为镇上在九七年的时候新建的菜场,又因为上面来了要给人民吃放心肉的政策开了屠宰场,朱成功不用再辛辛苦苦去杀猪了的缘故并不愿意跟着弟弟一起干。
大人们在谈事,朱云轩虽然觉得这么做不一定是好事但还是没有多说什么,只是一个劲儿地给朱阿大夹菜,然后不着痕迹地让对方远离那些油腻的胆固醇高的食物。
朱阿大上辈子血压很高,自己又不重视,所以后来才会在气急之下中了风,这辈子朱云轩时不时拉着全家人去做体检,在半年前查出来朱阿大血压偏高以后就时不时地提醒几句,让对方注意身体了。
“云轩,你将来要读什么高中?”朱秋月突然开口问道。
“我不知道,你问这个干什么?”朱云轩看向对方,如今朱秋月也是六年级的学生了,不过应该还不用考虑高中的问题吧?
“我就是问问,赵晓强说想跟你们念一个高中的。”朱秋月开口,两家住得不近,可是她跟赵晓强的关系却一直不错,有一次学校里教学生写信,让大家一定要写一封信寄出去,她顺手寄给了赵晓强以后,两人倒是成了笔友了。
这会儿在小学里,有个笔友是很时髦的事情,朱秋月也就兴致勃勃地每个星期写一封信然后花六毛钱买一张邮票寄出去,让她高兴的是,赵晓强是每次都会回信的。
“你怎么知道这个?”朱云轩有些惊讶,虽然他一直觉得赵晓强和朱秋月有缘分,但也没有强求,只是时不时地将跟自己同校却不同班的赵晓强叫到自己家里来玩,不过最近他一直没空,赵晓强也没跟他谈过这个啊。
“赵晓强写信告诉我的。”朱秋月马上开口,颇为得意。
听到这么一句话,朱云轩就有了一种自己的妹妹要被抢走的感觉,结果又看到了朱秋月的表情,却突然无奈了。
其实朱秋月和那个给自己写情书的小姑娘一样,根本没有谈恋爱的想法,只是对异性有种朦朦胧胧的感觉吧?不过,他是不是应该找机会好好跟赵晓强谈谈?他就不信已经读初三了又很早熟的赵晓强会跟白纸一样单纯!
朱云轩这边一家十几口的人坐在一起吃饭,另一边,李锐和原泰两个人却在分享着外面买来的快餐。
一边吃,原泰还一边愤怒地看向旁边开着的电脑,就在一个多小时以前,云霄论坛上突然冒出了一个帖子,将“大肚子弥勒”贬的一文不值。
“你快吃饭吧,有什么好急的?”李锐开口。不喜欢看文的人很多,对他写的东西喜欢不起来的更多,他早就习惯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