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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乡下,要是不上班,就只有养猪养羊养蚕能赚点钱了,这半只羊估计也值不少钱。
“我们都杀了,你们要是不收大夏天的这羊多再放一天就坏了!”赵晓强笑眯眯地开口,突然看到蒋勇正向着这边走来,当下眼睛一亮。
蒋勇自然也认出了赵晓强:“你是怎么进来的?”他的关注点总是与众不同。
“叔叔,昨天谢谢你了!”赵晓强开口:“东西我送到了,先回去了!”他一个转身就跑了,估计是怕蒋勇不收这半只羊。
蒋勇没有去看那半只羊,反而朝着对方追去,却又没有尽全力。
过了一会儿,蒋勇就回来了:“绿化带那边挖了一条小渠排水还留了出水孔,现在那里连大人都能钻进钻出了。”
“这也没什么,厂里的围墙真要翻也是能翻过去的吧?”李锐开口,反正他们厂里相对而言管理更加严格,工人进厂都要换衣服,是不会像姜月秀朱成才的服装厂一样出现工人可以上班时间大摇大摆地出去的事情的。当然,小问题肯定会有,比如这食堂的买菜的人,买的东西就总是价格高质量差,大米是跟周围农村的人买的,虽然这边种出来的稻米不错,可按东北大米的价格……要不是对方做的过分了,他们也不会专门过来看。
蒋勇沉默了一会儿:“是我想的多了。”他也是职业习惯,而且之前他们确实没有在厂里见过外人。
不过,他刚才看了那里的情况,很明显有不少附近的孩子都爬进来玩了,到时候还是要改建一下才好。
回去见了孙凌,一看到看到那半只羊孙凌就笑得合不拢嘴了。想到对方已经把羊送给了他们,朱云轩也就没有矫情,答应了等会儿去食堂用食堂的大锅子把羊煮了。
他其实没有煮过羊肉,但是却在别人办喜事的时候见厨师煮过,大致知道要怎么做——要是实在没把握,大不了等会儿多尝尝味道,反正羊肉至少要煮三个小时才能入味并且酥烂好吃。
孙凌对于自己喜欢吃肉喜欢美食这一点从不遮掩,他前面苦日子过多了,如今难得有机会享福还不享,那是只有笨蛋才会做的事情。解决了羊肉问题,孙凌又问:“对了,食堂的事情你们想到要怎么解决了吗?”
李锐的厂里员工数量可不是一个小小的纺织厂能比的,因此食堂的存在是必须的,可是像如今一样每天给出去很多钱让员工免费吃饭因为员工个人口味不同并不讨好不说,食堂里的各种事情也是层出不穷的——据说在食堂洗碗的大妈都能时不时拿肉回去吃了。
“把现在拨给食堂的钱平均算一下,拨给厂里的员工当餐费补助,然后将食堂承包出去。”李锐开口,这么一来,承包食堂的人为了赚钱会开发出各种菜式不说,厂里的工人也能挑自己喜欢吃的买……当然,他们还能得一份承包费。
“那就这么办吧,”孙凌开口,然后又看向了朱云轩,“对了,你什么时候开始做菜?”
不管是羊肉还是河蚌,都要煮很久才好吃,特别是河蚌,煮的不久肯定嚼都嚼不开。
朱云轩拿了一些已经剔了肉的猪骨头放在高压锅里压出了汤,然后将较小的河蚌全都放在汤里煮了,还在里面加了一些咸菜。于此同时,几个大河蚌却被他切成了丝,加了青椒爆炒。
河蚌也就吃个新鲜,真要说味道肯定比不上羊肉。
朱云轩本来是打算自己一个人煮的,却没想到厨房的大厨竟然对于煮羊肉很是拿手,特地弄来了一些香料丢进去不说,还在里面放了一些红枣,据说是能提味。
“你的手艺不错啊!”朱云轩看着那个三十来岁的男人开口,要不是如今大家因为没钱所以没有像十几年后那样结婚办两天酒席,订婚办一天酒席,孩子满月办一天酒席,过生日办一天酒席,考上大学都要办一天酒席什么的,估计对方也不会来厂里上班拿死工资。
“我别的不行,做菜还是很有一手的。”那个厨师对朱云轩这个小小年纪就会做菜的人还是很有好感的。
“你想不想承包这个食堂?”朱云轩突然问道,他们之前就了解过食堂的情况,这个人倒是还算不错的。
“承包食堂?”那个厨师惊讶地问道,他想了一会儿,觉得承包厂里的食堂还是很有赚头的,特别是在这家工人进出都要换衣服管理严格但工资也高的厂里:“那要要多少钱?我手头没什么钱。”
“你没那么多钱也没关系,跟厂里谈谈先少付一点,然后去印点饭票卖出去……”朱云轩笑眯眯地跟对方搭话:“当然,我听说以后承包食堂是要招标的,不过那也是一年以后会发生的事情了,到时候你也有钱了了吧?
那个厨师会不会有这个魅力承包食堂朱云轩不知道,他只知道在他们吃了赵晓强送来的羊肉以后,他也算是惦记上这个人了,这辈子,要不要也让他当朱秋月的丈夫?
“你对赵晓强有好感的话,就帮衬一把好了。”李锐觉得这事只不过是一件小事,既然那个孩子以后有可能变成他的亲戚,那么给他爸安排个工作也是没关系的。
“你这种任人唯亲的思想是要不得的!”朱云轩枕在了李锐的肚子上,开口。
李锐的肚子被个脑袋压住了,却只觉得暖洋洋的,转念一想,又想到了一个方法:“你不就是觉得他上辈子没什么出息吗?不然你这辈子多督促他一点,让他上个大学不久行了?要是他是个知恩图报的,以后正好可以入赘到朱家,要是不是个知恩图报的,也算是看到了他的真面目。”就当是养了一个童养媳好了!好好培养,也许还能成为他们的助力?
“没错!”朱云轩马上坐了起来,其实大部分的人脑子都不笨,很多人最终没有考上大学可能仅仅是因为太过懒惰或者学习条件不足,既然如此,赵晓强呢?
乡下人有多不重视教育朱云轩是很清楚的,赵晓强上辈子只有初中毕业可能也是环境原因,而且他后来不是跟着一个师傅学了一年就成了他们附近最好的电工吗?有人装修房子都是让他去扯线路的……应该并不笨吧?
也不知道是不是巧合,赵晓强下半年就该上五年级了,正好跟朱云轩和李锐一个年级。
李锐让蒋勇去了一趟赵家,跟赵国庆好好谈了一谈,告诉对方他们厂里可以负责给他家两个孩子交学费让他们上学,不过以后两个孩子毕业了一定要在厂里工作。
这样的条件,赵国庆想都没想就同意了,还因为觉得不好意思坚持要再把羊圈里的一头小羊送给他们。
小羊朱云轩没有要,虽然孙凌惦记着想吃白切羊肉,但白切羊肉毕竟还要等天冷一些才能做。
过完了暑假再上去,朱云轩和李锐就成了文德镇小五年级的学生了,并且,他们还多了一个同学——赵晓强。
不得不说,赵晓强的基础真的很差,拼音里头,平舌音和翘舌音都分不清楚,朱云轩和李锐都不可能给他补习基础知识,所以最后两个人想了想,就把他扔给了朱秋月,让他每天放了学去找朱秋月补课。
而跟赵晓强一起到镇上念书的赵晓伟,倒是难得的基础不错的孩子,原因是他在乡下的时候教拼音的老师是个刚毕业没多久的,还怀有满腔的热情并愿意将之挥洒在一群调皮的孩子身上。据说这个老师在听说了赵晓伟要到镇上念书以后还非常地伤心,因为赵晓伟是她最得意的学生了。
也许是从小带着弟弟的缘故,赵晓强还挺会照顾小孩子的,竟然跟朱秋月相处的不错,对于这一点,朱云轩当然乐见其成。
而朱云轩乐见其成,朱成功和冯仙也是乐见其成的,他们在想要跟姜月秀换孩子养没有成功以后,就打定了主意要多赚点钱好让朱秋月以后可以招赘,在这种时候看到赵晓强兄弟,自然是两样放光。
不过跟朱云轩心里“赵晓强才是朱秋月未来的另一半”这点认知不同的是,不管是朱成功还是冯仙,都更加看好赵晓伟,觉得只比朱秋月大一岁又是小儿子的赵晓伟才是最合适的招赘人选——哪家不是给大儿子娶媳妇小儿子入赘到别人家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