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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0章 打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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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马车驶出城门,来到郊外,最后在森林的入口处把里恩斯他们放下。

    在交付了尾款后,马车就迅速掉头返回城市。

    除了经常清理的道路外,在野外的其他地方碰到魔物的几率并不小,特别是哥布林这种魔物,更是喜欢袭击人类。

    因此,这种带人出城的工作,也算是一种高风险的工作。

    当然,高风险某种程度上也代表了高收益。

    所以,从事这种工作的马夫并不少见。

    这年头,普通人想要吃饱饭,要么选择累,要么就选择冒险。

    ……

    里恩斯他们接取的任务是,收集10根角兔的角。

    角兔是一种头上长着独角,能够释放“麻痹雷击”的兔子形状的魔物。

    马文讲过这种魔物,算是一种低级且弱小的魔物。

    它们释放的“麻痹雷击”只能对准一个目标,且对于人类来说,最多身体被麻痹一会就会恢复。

    除此之外,不会有什么格外的伤害,且短时间内角兔只能释放一次“麻痹雷击”。

    所以,它们并不难对付。

    这个任务的真正难点是,在森林中找到10只角兔。

    虽然兔子的繁殖欲望很强,且一胎能生很多只。

    但想要在遍布魔物的森林中找到10只角兔,依旧是一件很麻烦的事情。

    也因此,这个任务的报酬很高,足足有正常城外任务的两到三倍。

    麻烦就麻烦吧,谁叫它给的钱多呢,而刚好里恩斯他们还正好缺钱。

    不过,里恩斯他们接取这个任务的时候,倒是受到了一些暗卫老人的怒视。

    一开始,里恩斯他们还以为是自己抢了什么优质的任务。

    问了旁人之后才知道,原来这个任务是某些暗卫特意留下来的任务。

    就是专门为了应付任务失败后的惩罚的。

    一个任务如果长时间没人去完成的话,最后就会被家族调整为强制性任务。

    而这个任务,虽然麻烦,但并不算很危险。

    所以,一些暗卫就打算等它变成强制性任务。

    运气好的话,任务失败后,他们说不定就刚好分配到了这个任务。

    算盘打得很好,可惜被“无知且不配合”的里恩斯他们给破坏了。

    不过,说到运气好……

    里恩斯觉得自己今天的运气,似乎就很不错。

    “打劫!”

    “放下你手中的兔子,还有打开背包让我们检查一下。”

    里恩斯突然拦住了一名男子的去路,态度嚣张地说道。

    这名男子看起来像是一位冒险者,身上背着一个背包,左手提着几只角兔,右手还拿着长剑。

    他神情疲惫,身上的衣物还带有泥土染黄的痕迹。

    从他将要去往的方向,以及现在的时间,里恩斯推测,这人很可能在森林中过夜了。

    现在应该是准备带着身上收集的材料,离开森林,回到城市换取钱财。

    男子错愕地看着面前的里恩斯,竟有些不敢相信自己会在这里被打劫的事实。

    “里恩斯,你干什么?”

    本和哈里曼同样有些错愕,他们好端端地执行任务,怎么突然变成抢劫的了?

    “他手上提着角兔,说不定背包里还携带着兔角。”

    “打劫了他,说不定我们就不需要辛苦地在森林中找角兔了。”

    “省下的时间,还能继续去完成其他任务。”

    里恩斯解释道。

    听到这话,本和哈里曼可耻地犹豫了。

    虽然认为这样是不对的,但“征召”的压迫让他们知道,现在的他们很需要贡献点。

    时间就是金钱,金钱在这个时刻,可能就等同于生命。

    本和哈里曼看了一眼男子,又看了一下他手中的几只角兔。

    “只打劫角兔就够了,其他的我们就不要了。”

    本思索了一下后,说道。

    到底还有一点道德底线,本最后没有选择做出杀人越货的勾当。

    而是提醒里恩斯,不要杀人。

    至于哈里曼就没想那么多了。

    他觉得里恩斯的话没错,就上前和里恩斯一起围住了男子,避免男子逃跑。

    “这位大哥,听清楚了么?”

    “我们只要你手中的角兔,以及背包内的兔角。”

    “识相的话,请乖乖交出这两样东西,不然……我们可无法保证会不会出现什么意外。”

    里恩斯做出一副凶狠地模样,威胁道。

    “呵!打劫打到我加尔斯身上,我看你们是活得不耐烦了。”

    “看来你们是不知道,我加尔斯在冒险者中的名号。”

    “今天就让你们见识一下,什么叫‘快剑的加尔斯’。”

    加尔斯放下手中的角兔,拔出长剑,双手握持对准里恩斯三人,自信地说道。

    ……

    “两位大哥,别打了……我快吐血了。”

    加尔斯卧倒在地,双手抱头,语气凄惨地哀求道。

    “快剑是吧?加尔斯是吧?”

    “你不说让我们见识一下,什么叫快剑的加尔斯么?”

    “怎么这么快就投降了?多抗抗,说不定你就可以有个‘抗打的加尔斯’的称号了?”

    里恩斯和哈里曼一边对加尔斯拳打脚踢,一边快速地说道。

    当然,既然本都提醒了不要杀人,里恩斯两人自然没有下什么重手。

    别看起来加尔斯在嗷嗷叫,叫得那是一个凄惨,但身上最多只是淤青而已。

    至于之前的战斗……

    不得不说,加尔斯还是有点实力的,一手剑术使得又快又准,已经达到了“剑术倾向”的水准。

    也难怪会有一个“快剑的加尔斯”的称号。

    可惜,遇上了里恩斯,等他耍几招后,里恩斯就看出了他的水平。

    没兴趣玩下去的里恩斯直接极速拔出一剑顶住他的咽喉,结束了战斗。

    “是我之前的态度太嚣张,眼瞎,没能看出几位大人的威能。”

    “还请几位大人有大量,放过小子一次吧。”

    加尔斯再次哭丧着哀求道。

    “好了,别打了。”

    “我翻找了一下,加上那几只角兔,总共就只有6根角。”

    “所以,我们还是需要继续找角兔的。”

    于心不忍的本拉住了里恩斯两人,然后说道。

    “你小子怎么不多收集几根角兔的角?”

    “害得你的三位大爷还需要继续辛苦地在森林找。”

    里恩斯再次踢了加尔斯一脚,说道。

    “不是我不想给几位大爷多带几根,只是运气不够好,只抓到了这几只而已。”

    加尔斯小心地回应道,担心自己的说辞又会引来挨打。

    “走吧,时间紧迫,我们就不要浪费时间了。”

    “剩下的四只角兔,努力找找,应该还是能找到的。”

    本说道。

    他用剑割下那几只角兔的角,然后放到地上,用泥土掩盖掉血腥味之后,就放到了自己身后的背包里。

    做完这些之后,本就招呼里恩斯和哈里曼离开了,刚才打劫的地点。

    “我这算是倒霉还是运气好?”

    “碰上那些喜欢杀人的暗卫,竟然只是打了一顿,没被杀死。”

    “不过……那人好强,是暗卫中的精锐吗?”

    加尔斯看着离去的三人,想道。

    然后咬牙摸了摸自己刚才被打的地方,重新背起背包,也离开了现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