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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王楠从小到大都没什么朋友,和他同年龄的孩子,总是以一种怜悯的、嫌弃的目光看着他,就算他哪怕在冬天,也会用凉水把自己的手脸都洗干净,就算他一直坚持着,起码两天洗一次头的习惯,就算他其实比很多男孩子都干净,但人们总是觉得他脏。和他坐同桌的女生总是会用铅笔刀在课桌上划一道线,而男生们,有时候表现的会更粗鲁。
“老师,我不要和王楠坐在一起!”
他永远都记得那一天,那个叫禾华的女生站起来,当着全班同学说的话,而在前一刻,他正在为能和她坐在一起而窃喜。
就算是小孩子,也是有美丑的感觉,禾华长的就如同一个洋娃娃,大眼睛小嘴巴,两条麻花辫子,总是穿着粉色或白色的衣服,全班有一半的男生都喜欢她。王楠也不例外,不过他喜欢禾华还不仅是她长得漂亮,更因为禾华和他一样,也是父母离婚的。他总觉得,他们有些同病相怜——虽然那时候她还不知道这个词,但是却从心里愿意和禾华亲近。
而禾华的人也乖巧,学习也好,他就总觉得,这是一个善良的、温柔的女孩。他想着,他们要坐同桌了,他一定也努力学习,争取考第一,让禾华对他刮目相看,也让老师觉得,他们两个坐在一起是非常好的。
而就在他这么美美想着的时候,禾华却哗啦一声站了起来,然后大声的这么说着。
“禾华,你为什么不要和王楠坐在一起?”老师好像也没有想到会有这种情景。
“因为他脏,他妈妈是扫大街的!”
……
再之后的事情他已经有些记不得了,他就觉得大脑蒙蒙的,一阵天旋地转,他坐在那里,却已经不知道自己到底在什么地方了。在那个晚上,他想到了死,他妈是扫大街的,这一点,他永远也无法改变。他想再投一个好胎,想找一个好妈,他拿着小刀在胳膊上比了好一阵,最终也没有划下去,那个时候,他还不知道这是人的求生本能,他只是呆呆愣愣发了半夜的呆,然后,又迷迷糊糊的睡了。再之后,他和往常一样上学、吃饭,但是再也不去想禾华,也再也不为同桌刻下的三八线而别扭。
那个时候,他觉得自己真是懦弱,竟然连死,都不敢,他就和电视剧里那些贪生怕死的坏人一样,永远,都是被嫌弃的。而也就在那不久之后,他妈就又结婚了。他妈在结婚的前一天,把他叫过去,一边摸着他的头,一边说:“明天你叔来了,你不要和他闹,咱们现在还能住在这个房子里,多亏了你叔!你叔是个好人,也不会亏待你的。”
他们住的是他姥姥的房子,他姥姥在的时候,他们住在这里自然没什么关系,但他姥姥一去,这房子的归属就成了问题。
这房子不是什么好房,大杂院里的三间房,潮湿、阴冷,但到底,也是房子,而且,还离火车站的批发市场不远,有很多外地的生意人,是愿意在这里租房住的。
更何况,梁城那一段日子,到处都在拆迁,到处都在翻修,大前门这里也一直有要拆迁的传言。
拆迁了,这三间房子补的钱不多,可是,如果不要补偿,再稍稍加一点钱,就可以得到一中套,乃至一大套楼房!——那时候,梁城还没有商品房这个词,他们叫楼房。虽然地方偏远了些吧,但那可是有厨房有厕所有下水管道的,下雨下雪也不会淹不会漏的。
当然,姜小莲的几个哥哥姐姐都是有房子的,也愿意帮衬这个可怜的妹妹,可这帮衬也不能胡乱帮衬,都是有家有口子的,谁也不能平白的,就把房子让出去啊,最后就商量,姜小莲拿出三千块,给哥哥姐姐们做补偿,以后这房子,就归姜小莲了!
三千块,姜小莲倒不是拿不出来,可是,拿出了这笔钱,她也基本上没有什么存储了。那时候,她每个月的工资也不过二百多,加上一些额外的补助,也不到四百。
四百!这在梁城已经算是高工资了,但她一个人带着王楠生活,王楠还在上学,每学期只学杂费就要一二百,还要做校服还要买文具还有早上的课间加餐,而且王楠还在长身体的时候,每年总是要有一两身新衣服的,他的身体又不是特别健康,每到冬天就要感冒发烧个几次,再加上他们娘俩还要吃喝拉撒。她虽然住在她母亲这里,她母亲却是没有什么收入的,虽然年轻的时候卖过冰棍、绣花针,但却没有进过厂,也没有退休金,好在几个儿女都算孝顺,每个月会给她一些生活费,日子也能过。
但姜小莲住在这里,当然要更多的帮衬母亲一把。老太太有个大病那当然要通知上面的哥哥姐姐,平时有个头疼脑热,那就不好说了。所以几年下来,她还真没存住什么钱,不过这也正常,要知道,那还是一个万元户,都会被人称羡的年代。
而就在她为难的时候,张全把这三千块拿了出来。
这些事,王楠当时虽然不大,但也是知道的,所以,他点了点头,什么都没有说,虽然在他的心底,是极不愿母亲就这样被分走的。他没有想到,这还只是一个开始。
那个男人来了,然后,他的弟弟也出生了,然后他的妈妈,就这样,成了别人的。
一般人,大概是在少年时期,才会去想生命生存这些东西,但王楠在小学还没有毕业的时候就开始想了。在课堂上,在课间的时候,在别人都在认真听讲,或尽情嬉闹的时候,他就在那里托着下颌的想,自己活着,到底是为了什么,自己的存在,到底有什么意义?
他想了很多,最后的结论是没有意义。
他的存在,不会影响太阳的运转,不会影响地球的运行,他死了,在书本上不会出现他的名字,也许会有老师唏嘘几句,但也就是如此了。他的母亲也许会难过,但现在已经有了弟弟,所以这难过,也不会是太长时间的。
他这么想着,就觉得,什么都没有意思,他活着,也不过是行尸走肉。
直到认识了方文卓,他才知道,人生原来可以这么精彩!可以这么的五色斑斓!
方文卓带他去偷啤酒瓶,去拔老师们自行车上的气门芯,成功了,他们一起大笑,失败了,他们一起被追赶,他们还一起偷过窨井盖,然后再用那卖铁的钱,买一个扫把放进去,用方文卓的话来说就是:“咱们缺德,只缺了一半!”
当然,最关键的还是,方文卓不嫌弃他!他可以随时随地的把胳膊圈在他的脖子上,随时随地的拉他拽他,在方文卓这里,他不用想,他妈是一个扫大街的,他也不用想,自己是不是很脏。
所以,虽然很多人都劝他,但他还是愿意和方文卓在一起。
重点高中?一高?那有什么用?
功成名就?那又有什么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