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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6章?化腐朽为神奇
李承乾慌了。
因为他看的出来,程咬金这副深仇大恨不是刻意装的,而是从心底里爆发出来的一股怨气。
很难想象啊,以程咬金这混世魔王的性格,以前的李承乾怎么会得罪他呢?
难不成是李承乾对他女儿有什么非分之想?
这也不可能啊,程咬金哪来的女儿。
该不会是对他家几个儿子有啥想法吧?
一想到苏晗之前说“自己”包养了个太常寺乐童称心,他就起了一身鸡皮疙瘩。
“哼!”
程咬金冷哼一声,表情缓和下来,“罢了,看在你为大唐立下那么多功劳的份上,老夫就不抽你了!”
李承乾嘴角抽了抽,“谢程伯伯不抽之恩。”
“不知道陛下何时让你回黔州,下次回来,又不知是何时咯。”
程咬金感慨道。
李承乾垂着头,沉默不语。
程咬金自顾自的说道:“当年你出生之时,老夫还抱过你,不知不觉,就二十多年了啊…”
李承乾依旧低着头,他很想说自己才来两年多,没经历过那些暖心的画面。
不过当他抬头看了一眼程咬金的表情,就很识趣的闭上嘴巴。
多次被打断美好幻想的他,可是很清楚这种感觉有多恼火。
自己这么善良的人,肯定不会发火,但程咬金就不一定了,以他的脾气,大卸八块不至于,但少不了鼻青脸肿。
很快,回忆完了,程咬金喝了一杯酒,脸色瞬间一变,促狭笑道:“话说小子,从一个被发配的国公,翻身从如今的黔王,手握大权,风头一时无两,古往今来,何人能有如此经历,你小子也算是化腐朽为神奇了!”
李承乾诧异的看着他,“程伯伯还知道化腐朽为神奇呢?”
“…”
程咬金表情凝滞下来,随即又冷笑道:“怎么,你对老夫的文化水平有意见?”
“这…没…没有…”
“可是现在老夫有意见了!”
李承乾苦涩一笑,终于知道什么叫祸从口出了。
现在他才想起来,这个程咬金是历史上那个程咬金,而非演义中的那个。
听说老程的祖先是三国时期曹老板五大谋士之一的程昱。
而且老程也不是贩卖私盐出身,其生于一个世家大族,是一个妥妥的官N代。
其曾祖父程兴北齐任兖州司马,祖父程哲北齐晋州司马,程咬金的父亲程娄任济州大中正,这么算下来程家绝对是山东士族。
而程咬金本人也很给力,从降唐开始,李世民因为程咬金的名声,便封他为左三统军,之后又因为屡建奇功,逐步成为宿国公。
玄武门之变,更是首当其冲,为自己开辟出了一条康庄大道。
贞观元年,程咬金被任命为使持节都督泸、戎、荣三州诸军事、泸州刺史。
贞观七年,被任命为左领军大将军,贞观八年,任检校原州都督。
贞观十一年,检校李世民第七子李恽的蒋王府长史,六月,李世民封建功臣,程咬金被授为普州刺史,改封卢国公,实授食邑七百户,子孙世袭。
总的来说,程咬金的官途绝对是一帆风顺,并且他与李世民的感情,那更是羡煞旁人。
他进太极宫,不需要汇报,想进就进,想出就出,甚至于经常跟李世民勾肩搭背。
正因为两人关系这么好,所以程咬金才不像其他人那样,对皇子唯唯诺诺。
开什么玩笑,连李世民都跟他称兄道弟,这些皇子在他眼里又算得了什么?
能位高权重又不被皇帝猜忌,这可不是谁都能做到的。
程咬金之所以能做到这点,就是因为他够…混蛋?
原因肯定有很多,但李承乾感受最深的,就是这老家伙够混蛋。
为何会有这种感受?
因为这老混蛋正把自己扛在肩膀上,然后跟旋转木马似的转着圈圈。
“程伯伯…饶命…饶命啊…”
李承乾不停转着,嘴里的求饶声越来越小…
第二天一早,李承乾才摸着头,晃悠着醒来。
一模一样的动作,一模一样的场景…
李承乾苦笑几声,这日子过的…来长安也有两天了,他却连黔王府都没去过。
两天时间,除了去太极宫外,便是在程府做客。
“醒啦!”
程咬金如铁塔般的身影出现在门口,他看着李承乾,淡淡说道:“陛下来旨意了,一月之后,各皇子回封地。”
“一个月?”
李承乾吸了口气,心里拔凉拔凉的。
不过来长安两天,就把他折腾的半死不活,这要是再多待一段时间,他岂不是被吞到连骨头都不剩?
“怎么?
你小子还嫌少?”
程咬金冷笑,“照规矩来说,皇子述职,必须立刻回封地,不得在长安逗留,陛下能留你们在长安待一个月,已经是坏了规矩!”
“…”
李承乾看着他,欲哭无泪。
你哪只眼睛看出我这是不舍了,我这分明是恨不得早点回去。
程咬金又道:“对了,陛下赏赐你的五万贯银钱,已经送来了,宦官知道你在程府,所以就将五万贯钱送过来了。”
“…”
李承乾张了张嘴,忽然有种不好的预感。
程咬金是啥玩意儿,短短几次接触,李承乾就已经摸清楚了他的脾性。
可以说,这老混蛋就是个无法无天的货色,混世魔王这个称号,可是无数人含泪给他封的。
五万贯钱,可是一笔巨款,当初李承乾改造整个黔州,也不过花了数万贯。
此刻对于李承乾来说,这五万贯可以做很多事,而对于程咬金来说…它同样也能做很多事。
强抢别人赏钱这种事,但凡一个有道德底线的人都做不出来,不过很明显,程咬金就是大唐为数不多没有道德底线的人。
李承乾之所以有这种感受,是因为他跟程咬金碰在一起时,竟然觉得有话题可聊。
能让李承乾有产生这种冲动,那就说明两人的道德水平应该在同一水平线。
他自认为自己的道德水平不是很高,再加上他肚子里有些墨水,所以可以被归为“斯文败类”。
而像程咬金这种人,肚子里没多少墨水,于是就只剩“败类”了。
他的道德水平,比自己还要低一些,一个缺德的家伙,碰到这么多钱,保不齐会心生贪念。
要是程咬金强行吞了他的五万贯钱,那李承乾恐怕要都要不回来。
程咬金似乎看出了李承乾心中的忐忑,便抚着胡须道:“臭小子,老夫还不至于抢一个后辈的钱,五万贯正在院子里放着,你随时可以拿走。”
李承乾大喜,对程咬金的好感度噌噌噌往上涨,这混世魔王不算太坏,最起码还留有一丝人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