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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湛等的援兵就是庶出的四妹明雅。
明雅放学回母亲侧妃杨氏的菊花苑,这内花园是必经之路。
3、明雅明菲明艳
“三姐姐,这就是父王赏给姐姐的金项圈吗?”一个穿着鹅黄衫的小女孩儿,粉雕玉琢,圆圆的脸上带着笑,视线在姐姐项中精巧雅致的赤金璎珞上一扫而过。
身为镇南王之女,虽非嫡出,好东西也见多了,自然不会眼红一个璎珞项圈儿,不过这个项圈儿是父亲考查功课后的赏赐,姐妹中只有明菲一个人得了,明雅羡慕的也只是被父亲另眼相待的宠爱罢了。
明菲大方的解下金项圈儿,递到明雅手中,亲热的说,“妹妹喜欢,就送给妹妹玩儿吧。这项圈儿是我亲自设计的,普天下独一份儿。看这上面是迎春花儿,正适合这个季节戴呢。”
“这怎么行。”年纪虽小,明雅却极认真的推却明菲手里的东西,客套道,“我也有项圈儿的,姐姐功课好,这是姐姐应得的。姐姐生的好看,戴着比我好。”
“小丫头,嘴还挺甜。”明菲莞尔,明眸雪腮映着身上大红绣百蝶穿花衫儿配同色的高腰石榴裙,竟有了一二倾城之色。她也只是一说罢了,这项圈儿父亲是认得的,就算给了明雅,自己也能赚个姐妹友爱的美名儿,并不亏本儿。
同是侧妃庶出,明菲格外得父亲的喜欢,她生而早慧,八个月开口,两岁就认识上千字了,《千字文》《百家姓》倒背如流,五岁上就“发明”了易携的铅笔给嫡出的哑巴兄长明湛方便写字,还有数不胜数的新鲜吃食点心,都是明菲想出来的。偶尔的童言稚语也往往寓意深刻,引人深思,有强势如明淇的嫡姐,明菲硬生生分去了一份镇南王的宠爱,本事可见一二。
一阵微风掠过,娇柔的花瓣随风而坠,细细碎碎的飘作三千红尘。
明雅和明菲转个弯便进了园子,隔着落花石径一汪翡翠湖水,明菲远远的看到托着下巴发愁的明湛,不由绽起唇角。明湛眼睛亮起来,对明雅摇了摇手。
明湛对明菲不冷不热,倒不是因为明菲明淇不睦,实在是他知晓明菲的底细,说起来还是老乡,同属穿越一族。不过在明湛看来,明菲实在是太高调了,她就像一只花孔雀,尽情的展示着超年代的优越,将后世的东西一件件拿出来炫耀,引人注目,惹人惊叹。
其实凭心而论,明菲除了是穿来的,真没什么好炫耀的,她弹琴的技艺远远不如明雅,写的字不比大姐明艳,就是骑射也跟不上明淇,明菲除了穿越这一个优势,其他完全跟才女不搭边儿。
同为穿越老乡,明湛从未打算与明菲相认。明菲的母亲是最得宠的侧妃魏氏,魏妃是凤景南舅家表妹。
说话凤景南的母亲原本只是京郊种田的,当年年景不好,卖了女儿进宫为婢。此女容貌清秀,在锦绣处处的后宫算不得出众,却有一大优势,易生养。先帝统共就宠幸了她两次,她就给先帝生了两个儿子,这种本事,让人不佩服都难。
凤景南议亲时,当今皇帝尚未登基,当今太后还只是后宫一个小小的贵人。先镇南王太妃为凤景南聘了现在的卫王妃为嫡妻,卫王妃出身帝都名门——永宁侯府。卫王妃出身虽好,却不比魏妃与凤景南有姑舅之亲,再者魏妃生的袅娜风流,姿色也胜于卫王妃,更要命的是她完全继承了其太后姑姑超强的生育能力,一口气为凤景南育下三子一女。
除了卫王妃的哑巴嫡子明湛,其余庶子皆是魏妃所出,这样的形势下,魏妃就是想低调都难。真正低调的是卫王妃,明湛甚至觉着卫王妃对凤景南并没有爱慕之心,她只是将王妃做为一项工作对待,做好份内事,打理王府内闱,其余姬妾争宠并不过心。平日里弹琴赏花、侍花弄草、养育子女,平静淡泊,行事公允,虽不若魏妃得宠,也颇得凤景南敬重。
以明菲的智慧自然明白,镇南王世子必会落在自己同胞哥哥的头上。她有恃无恐,愈发骄纵,尽情的享受着王府的奢华与虚荣,甚至对卫王妃也缺乏足够尊重,这让明湛识时务的敬而远之,在明菲面前谨慎的不露出半分异样,做着平淡不受宠爱的镇南王府四公子。
明湛自袖子里摸出个小本子小铅笔,写字邀请两个妹妹去梧桐轩。不过据他所猜测,明菲应该不会去的。
果然,明菲脸上露出歉意为难,柔声道,“午间出来时,我母亲的身子有些不大爽俐,就不去母妃那里了。四哥代我跟母妃告罪吧。”
明湛自然是笑着点头,带着明雅回去,明淇只得恨恨的瞪了明湛几眼,忍下了她那暴脾气。
不一时,明艳也从闺房出来透气。
明艳十四岁,比起刚发育的男人婆明淇和仍圆圆嫩嫩的明湛,明艳身段儿亭亭,乌发似云,走路时纤腰如春柳,带着轻盈的风情,身上有淡淡的香。
赐婚的圣旨已经颁下,明艳运气不错,虽然庶出,不过生母早逝,幼时便养在王妃膝下,年长请封时,卫王妃为她筹划,得封郡主。
嫁妆自然不必明艳操劳,只是一些嫁妆还是要女孩儿自己动手。
这几日,明艳都在闺房里埋头刺绣,如今出关。
明艳送了明湛一个宝蓝色的荷包,上面绣着两只偎在一处的小野鸳鸯,小野鸳鸯头顶并蒂莲花,下踩绿色碧波。且不说针线如何,单这喻意,就不是该送给弟弟的吧。
明艳见明湛捏着荷包不说话,有些羞涩,“这是我做的第一个荷包,给四弟戴着玩儿吧,四弟,你可别嫌弃啊。”
明湛拉开姐姐的手,见指尖儿上几处浅红的针眼儿,顿时心疼起来,摩挲着摇摇头。
卫王妃从明湛手里接过,想夸几句,实在不知道从何夸起,遂笑道,“你们姐妹,除了明雅喜欢女红,都是平平。我看你也不必做了,叫房里的大丫环细细做上几个好的留用就是。”
明艳被指婚为泰阳长公主第三子,姑妈家的表兄。给姑妈做媳妇,总好过外人。
明艳眼睛很亮,含着对未来的无限期待,整个人透着喜气,抿嘴笑道,“倒是想亲自做几个,总是做不好,我性子又急,一急就越发做不成了。母亲,我真是宁愿理事看帐,也不愿做这个了。”
“不做就不做吧。”卫王妃是个很豁达的人,要不也养不出明淇这样的性子,笑道,“田庄铺面都已经置办齐了,你房里的丫环们都想好没?要带哪几个嫁过去,心里要有数。”
“分花、拂柳、烹茶、煮酒四个,还有孟嬷嬷一家,朱贵一家,母亲觉着如何?”明艳是个很有主见的人,不过结婚陪嫁是第一遭碰,既紧张又羞涩,还是想要卫王妃帮着把把关。
卫王妃点头道,“她们四个都是自小跟在你身边服侍的,最可靠不过,孟嬷嬷是你的奶嬷嬷,朱贵家的以前也是你身边的大丫头,很妥当。”
像卫王妃这样厚道的主母真的不多,她对待庶出子女当然不会圣母到视如己出,不过却从不刻薄。像明艳自幼在卫王妃膝下长大,卫王妃自然更多几分看重,养她长大,教她事理,如今又为她请封郡主。卫王妃不出手则已,出手则必一鸣惊人。
明艳的风光让杨妃明雅母女更加坚定的认为,跟着卫王妃是有肉吃的。
四个女儿,明淇嫡出自不必多提,将来一个郡主的帽子是跑不掉的;余下三人,明艳由王妃抚育,又是长女,破例封了郡主。一家子四个女儿,朝廷的郡主也不能跟街上大白菜似的,多了让人觉着廉价,所以明菲明雅再封郡主的机会非常小,一个郡君就到头儿了。
明菲的母亲魏妃是凤景南的心头肉,枕头风一吹,明菲的封号也不会太低。明雅却有些危险,杨妃久不承宠,明雅在凤景南跟前儿也不出挑儿,非嫡非长,别说郡君,就是封了县主也是寻常。
所以,明雅在卫王妃面前更加恭敬温驯,此时听着卫王妃和大姐姐交待婚嫁之事,虽心里羞怯,仍是悄悄的的记在了心里。她不比大姐姐在卫王妃跟前得宠,日后怕也比不得明艳,凡事必倍加留心。
4、吴应熊命
卫王妃是个恬淡而宁静的女人,富于智慧,凤景南却不大喜欢她。
卫王妃出身名门,性情偏于冷清。凤景南白日与属下斗智斗勇,处理公文,已经够累,回到房里自然希望有人殷勤小意,香花解语。
后一条卫王妃游刃有余,前一条她却做不到。
或者不是做不到,只是不屑于做;或者凤景南不值得她殷勤小意。
其实在名门之中,丈夫的宠爱并不是最主要的,卫王妃乃先帝赐婚,娘家显赫,行事规矩,膝下子女双全,魏妃生再多的儿子、再得宠,只要凤景南还未昏馈如殷纣王,卫王妃的位子就是钢浇铁铸的稳当。
事实也证明,凤景南是个相当英明的人。
从卫王妃手里接过明艳的嫁妆单子,凤景南粗略瞧过,无一处不妥帖,合上笑道,“你做事向来周全,就按此例吧。以后明菲、明雅都按此例置办嫁妆。”
“我也是这样想的,女儿是娇客,不管是什么封号,陪嫁不要亏了她们。”卫王妃再递过一页礼单,温声道,“这些是我陪嫁或者私房里的一些物件儿,艳丫头在我膝下这些年,比明淇更贴心。攒了这些年的东西,不给她们给谁去呢。”
卫王妃不是个小气的,对侧室姬妾从无克扣,份例内的允许的东西都是最好的。给明艳的也是大手笔,凤景南自然只有高兴,“你的东西,你看着处置就是。还有一件事要和你商量,艳丫头是要先送到帝都再出嫁。你我都离不得,我想着让明礼和明湛去送艳丫头一程,也全了她们的姐弟之义。”
卫王妃握着青玉盏的手一颤,里面清茶泼溅到手上,顿时烫出一片红痕。大丫环紫苏轻呼,一面命人去找烫伤药,一面上前为王妃整理衣裙茶水。
卫王妃脸色宁静,轻轻一挥手,“我没事,你们都退下吧。”茶送到主子手里不会太烫,这茶握在手里半日,她也没喝,并没有烫到。再者,与其关心这些无干紧要的烫伤,她更心焦凤景南话里的意思。
“先上药。”凤景南虽始终无法爱卫王妃,却很尊敬她。这个女人平日里冷静的像一块千年不化的坚冰,大婚二十年,这是凤景南首次看到卫王妃失态,一时竟有些怜惜,从侍女手里接了药膏,用银签子挑了一些细细的敷在卫王妃被烫红的手上。
王妃靠着榻,脸色发白,神色愈加幽远,轻声道,“明礼是长子,今年也十四了,王爷常带在身边教导的,他也懂些人情道理。再者,还有明礼议亲的事,去一趟帝都并不为过。明湛去做什么?他还这么小。又不能说话,去了也抵不上用处。”说着两行泪顺着眼角滚落。话虽这样说,明湛却是如假包换的嫡子,一个长子一个嫡子,凤景南安排周密。
“皇兄也想见见他们。”凤景南轻握住卫王妃的手。
这件事没有拒绝的余地,卫王妃的眼泪却是止也止不住,断珠一般砸在精致的绣裙上,洇出一小汪水渍。
明湛一听说自己要去帝都做人质,直接懵了。
凤景南还拿他当傻子哄,“送你大姐姐去帝都备嫁,你也瞧瞧帝都人物风华,我跟你皇伯父商量好了,咱家在帝都也有府第,你跟你大哥且安心的住下吧。”
明湛拿出写字板,唰唰写道,“什么时候回来?”
凤景南握拳掩唇轻咳一声,“好不容易去一趟,你们多住些日子。”
明湛唇角一翘,露出两排白瓷小牙,眼睛却冷,形成一个嘲讽的表情,送凤景南俩字,“不去!”
“你不是跟你大姐姐最好吗?叫你去送趟亲而已,这就不愿意了。”凤景南避重就轻,并且笃信明湛智商不是很高,当然在凤景南看来,明湛真没什么优点,拉不开弓射不得箭念了四五年的书也没念出啥名堂,还一手的烂字。教他学问的先生说句“四爷功课平平”,那完全是客套话。问个话,除了摇头就点头,俩父子在这之前从没有进行过什么深度交流,以至于凤景南低估了对手,拿明湛当七八岁小孩儿哄了。
听凤景南这种敷衍小孩儿的话,明湛脸上干脆连冷笑都没了,凉阴阴的,写道,“大哥去是为了以后册封世子,我去干嘛?陪世子做人质啊?我不去!你找二哥三哥吧,他们跟大哥是同胞兄弟,感情好血缘近,做人质也显得的诚意。好事儿想不着我,送死就找上我了。莫非我不是你儿子,这年头儿,庶子比嫡子更金贵了,是吧?”
“混帐东西,你混说什么!”凤景南“呯”的一拍桌子,明湛吓一跳,不甘示弱的抢过手边的茶盅“呯”的咂在地上,摔个稀烂,动静更是不小。
凤景南气的脸色白里透青,就想一把拽过明湛直接掐死,亏得是哑巴啊,这要是能说话,还不知道放出些什么大逆不道的屁呢!
至此,凤景南意识到自己必须对小儿子的智商做出新的评估,如果不是有谁教给明湛这些话,明湛的智商真不能叫低。话虽不大中听,却也猫了门儿。
不但脑袋灵光,凤景南扫一眼脚下的碎瓷,视线慢慢的转向明湛冷峻的与他对峙的脸上,嗯,胆子也不小。
他和皇上关系不错,从无反心,可无论从忠义还是别的什么考虑,是该送儿子去帝都的。至于明湛……凤景南马上调整战术,一指下首的椅子,“坐下说话。”
“以后等我死了,新王继位,你还能住在云南吗?”凤景南语气温和,意思却刁毒。不论如何,明湛都是顺位第一继承人,就因不会说话,便失了资格。第一层意思很好理解,你个哑巴,难道还想做镇南王?
若是心里承受能力有限,听了这话,怎么着也得脸色惨白,摇摇欲坠,自暴自弃,凄凄惨惨戚戚啥的;若是个暴脾气,如明淇,早跳起来暴发了。明湛却是不动如山,冷冷的看着凤景南,马上就要成为弃子了,还有什么装傻充愣的必要。
凤景南的第二层意思更明白,如果真是庶兄继王位,庶兄与帝都的皇子们是隔一层的叔伯兄弟,没有凤景南与凤景乾这样深厚的交情,到时遣人为质也再所难免。明湛是嫡子,与庶兄们不过面儿上情份,更适合放到帝都为质。
归结起来,凤景南就是一句话,“早去也是去,晚去也是去,你就一做质子的命,还是早些动身吧。”
明湛坐在椅子里,手里捏着写字板,眼珠时不时动一动,转一转,露出思索的神情。凤景南却有些犹豫,他以前觉得明湛呆呆笨笨,年纪又小,去了帝都也掀不起什么风浪,事事还得依仗明礼。而明礼做事,自己是放心的。
这会儿,他对明湛却是不放心了。
对着他都有胆色说出“不”字来,明礼真能收服明湛?凤景南怀疑。
凤景南的怀疑马上成为了事实。
去帝都已是板上钉钉的事儿,明湛闹了通脾气,敲诈了凤景南一番,给凤景南添了若干恶心,也认了命。明礼知道四弟明湛要跟自己一道去帝都,对这个弟弟多了几分热络。
明湛发现自己投胎不利,竟是个吴应熊命,自暴自弃之下又恢复了以前半死不活的蔫儿相。私底下跟凤景南要了侍卫要银子,要了管事再外搭两个内侍,另外自己房里的丫头嬷嬷、小厨房里的厨子,用惯的被褥、书本、纸笔、用具,全都打包带走。
明礼除了听凤景南一通训话叮咛,应了一通“是是是”外,再没开口。
凤景南气馁,由小见大,明湛心眼儿远远多过明礼哪。
做父亲的,俩儿子要上前线了,总希望他们能在短时间内培养出深厚的兄弟感情,时不时叫了明湛明礼一道喝酒。
明湛蔫蔫儿的,去了只管闷头吃饭,明礼倒善解人意,“四弟没出过远门儿,恋家也是有的。”
明湛点下头,夹一筷子红油青笋,嚼的嘎吱嘎吱响。
明礼并不介怀明湛的态度,如今的他人人奉迎,被人捧的高了,也自觉心胸要比众人宽阔,一些小小的冒犯他自不过心。再者,他去帝都的意思谁都知道,明湛身为嫡子,不高兴才正常呢。
不过,这并不能改变他要成为镇南王世子的事实。
连魏妃也是人逢喜事精神爽,病歪歪的身子好了许多,向来苍白的脸颊添了两抹红晕,明菲自然更高兴,“先前大姐姐封了郡主,母亲还为我担心来着。只要大哥日后袭爵,还怕我品级上不如大姐吗?”
魏妃抚摸着女儿柔亮的青丝,笑而不语。是啊,有朝一日长子袭爵,明菲与明礼是同胞兄妹,自然会有所封赏。
丽人轩里一派喜气洋洋,凤景南却更加忧郁。
“你大哥为人率直,你们兄弟要守望相助,有什么事,你提点着你大哥些。”凤景南温言细语的与明湛分析,“你先去帝都,日后明淇出嫁,你也能帮衬一二。还有明艳,兄弟姐妹守望相助,也不辜负姐弟一场。”
明湛冷笑,“皇上怎么可能让我们住一块儿,我多半要住到宫里去。”做皇帝的就算不心疑凤景南,想要看清凤明礼的品质,必然会将他们分开。明湛年纪小,同皇子一样住在宫廷,不但方便观察,更能彰显帝德仁厚,一举双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