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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apter 10(朝朝与暮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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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姜暮抱着书包起身跟靳朝走进身后不大的维修间,那辆吊起来的车子已经放了下来开出去了,旁边仅有一条很窄的过道,穿过通道,后面隔了一间十平不到的休息室,推开门里面有个铁架子,堆放着很多零件、维修单、一台饮水机、还有两把木椅子。

    再往里有个布帘子挡着,看不见里面的空间,靳朝停下脚步问她:“作业写完了吗?”

    姜暮摇了下头,靳朝把桌子上的维修单全部挪到了其中一把椅子上,旧办公桌被大概清空了,他把另一把椅子拎到办公桌前对姜暮说:“先在这写,我洗个澡。”

    姜暮把书包放了下来,点点头。

    她坐下来后回头看见靳朝撩开帘子走了进去,从帘子一角她得以窥见里面还有间更小的房间,一眼望到头,仅有一张钢丝床和一个很矮的床头柜,帘子放了下来,不一会姜暮便听见了水声。

    她把一张数学试卷拿了出来平铺在桌子上,又打量了一番休息间,就在她抬起头的刹那,忽然扫见铁架子的最上面放着一个眼熟的盒子。

    虽然盒子外面的黑色迷彩包装撕掉了,但里面的东西却并没有拆封,盒子上腾飞的骏马还是原封不动的样子,这是派克“以梦为马”礼盒,里面是她精心为靳朝挑选的黑色镀金磨砂钢笔,花了两千多,没有用姜迎寒的钱,用的是她之前参加表演的演出费,特地存下来,知道来铜岗后,偷偷为靳朝买的。

    姜暮垂下视线将笔盒里有些旧的派克钢笔拿了出来,她一直把这支钢笔当作她的幸运笔,只有竞赛或者考试时才会用,可这么多年过来了,虽然笔头和笔芯早已磨损换过,但她始终保留着笔杆,舍不得丢弃,这支钢笔就这样安静地躺在她的笔盒里,见证着她无数次的大考小考,陪着她一路磕磕绊绊走来。

    当初靳朝离开苏州时将这支钢笔留给了她,时隔多年,她回赠他一支,她以为他能用得到,她以为这个礼物对他们来说是最有意义的,可不曾想到,现在的靳朝根本不需要一支华而不实的钢笔。

    “以梦为马”,他投身航天事业的梦也许在好几年前就碎了吧。

    姜暮太过出神,以至于身后的水停了她都没听见,直到脚步声逼近,她才匆忙将那支旧钢笔塞进笔盒,迅速合上。

    靳朝一边擦着头发一边靠近她,姜暮没有回头,她的心还在扑通乱跳,她不想让靳朝看见那支旧钢笔,那对她来说弥足珍贵的回忆,对靳朝来说也许早就不在乎了,亦如那个被随手丢在铁架子上的礼盒,这一切都让姜暮觉得难堪。

    身后浴室带出的热气笼罩而来,靳朝停在她身后垂眼瞥了下,出声道:“半天一个大字没写?”

    见姜暮不说话,他把毛巾往肩上一搭,拿起她的卷子瞧了瞧,语气寡淡地问:“在琢磨什么?”

    姜暮总不能说琢磨我们两谁更自暴自弃吧?于是她只能回头试图夺回自己的卷子,却发现靳朝的目光并不在卷子上,而是瞥在了她的脸上。

    他将那身脏衣服换了下来,穿着干净清爽的T恤和宽松的卡其色休闲裤,身上是沐浴过后好闻的薄荷清香,水珠顺着短发落在鬓角处,下颚线很紧绷,姜暮不自觉将视线落在他的喉结上。

    小时候的靳朝长得就很好看,她记不得是几年级的时候,他需要表演什么节目,学校老师还给他画了口红眼影,脸也图得白白的,只不过他一直臭着张脸,那时她小啊,认为哥哥生气了,去拉他手让他不要生气,靳朝只是酷酷地说:“我没生气,我只是觉得自己丑死了。”

    她很不认同地笔画了一个很大的圆圈对他说:“朝朝,你是全宇宙最好看的。”

    那时的她只有在情绪激动的时候会喊哥哥“朝朝”,每次靳朝都会训斥她没大没小,可那一次靳朝没有说她一句。

    她现在依然觉得靳朝长得很好,虽然和小时候不一样了,比如他不知道什么时候长出了清晰的喉结,她以前从来不觉得人的喉结有什么特别的,可这一刻她竟然觉得靳朝的喉结很男人。

    靳朝将卷子放回桌上,撩起眼帘问她:“看什么?”

    他的声音很近,在逼仄的空间里像低音炮般带着回响,姜暮仓皇地藏起了脑中的胡思乱想,说道:“我写作业前习惯冥想。”

    靳朝昂起脑袋:“你怎么不用意念写题的?出来吃饭。”

    说完他便走了出去,姜暮也跟了出去问道:“我在这里会打扰你工作吗?”

    “不会,店是我的。”

    姜暮想那倒还好,不是替别人打工,起码还有家店。

    下一句又听见他说:“跟人合开的。”

    姜暮瞬间感觉又不好了,店不大,还要跟人合开,能挣到钱吗?

    当然她也只能把这些疑问压在心底。

    店门口支起了一张桌子,三赖和铁公鸡拖了几个板凳过来,桌上放了才送来的菜和饭,还有好几瓶啤酒,小阳已经洗了手,过来把打包盒打开了,章帆不知道是不是去网吧了,人已经走了。

    三赖一点都没有蹭吃蹭喝的自觉,反而搞得像主人一样招呼姜暮:“姜小暮,来,不客气随便坐。”

    姜暮见他这架势,便问了句:“你也在这里工作吗?”

    铁公鸡用嘴将啤酒瓶盖咬开,晦气地吐掉说道:“你看那双手能干什么活?他是隔壁宠物店老板。”

    姜暮有些怔愣地偏头看向旁边亮着门头的“金三角宠物店”,又看了看满脸胡渣,扎着个小辫翘着二郎腿的三赖,怎么看怎么都不像是关爱小动物的宠物店老板。

    三赖见她一脸错愕的样子,还来了句:“待会吃完饭,到我店里看看,喜欢什么随便拿,让你……”

    他一脸似笑非笑地看着发筷子的靳朝,接道:“让你爱慕的大哥哥替你买单。”

    靳朝直接把筷子砸他脸上,冷声道:“滚。”

    三赖很有默契地接住顺手先给了姜暮,姜暮接过筷子说:“不是爱慕的,你得把‘大’字去掉。”

    三赖自己动手拿了一双筷子过来,笑道:“大字去掉是什么?不是大哥哥,是哥哥啊?”

    姜暮没有说话,低头吃着白米饭,三赖有些诧异地看向靳朝:“真是你妹啊,就那个……”

    靳朝凉凉地扫了他一眼,三赖把后半段话硬生生吞了下去,嘴角一斜,颇有深意地看了眼姜暮。

    几个人就她一个人吃饭,其他人都在喝酒,三赖挑起的话题,不知道怎么就说到给母狗接生这件事上,说他店里那只大金毛前天晚上生小狗,他一夜没睡,就守着那条大母狗,关键这大母狗也不知道被谁搞大的肚子,小孩他爸一点狗性都没有,从来也没来看过,他连老婆都没有,第一次接生居然献给了狗,真是哔了狗了。

    铁公鸡喝了口酒说道:“也正常,就你家西施,一放出来尿尿就到处跑,自己肚子被人搞大了怪谁,要怪就怪这聊骚的性格随主人。”

    几人酒一喝,虽然讨论的是狗,但开起玩笑越来越不着调。

    靳朝把啤酒瓶往桌上一搁,说道:“差不多得了,还有小孩在场。”

    姜暮压根没好意思插入关于大金毛私生活混乱的讨论,好在靳朝及时制止了这迷之尴尬的话题。

    旁边有辆车停在路边,一个中年男人落下车窗喊了声:“有酒。”

    靳朝放下筷子几步走了过去,跟那男人在路边聊了几句。

    姜暮望了眼,问身旁的三赖:“你们为什么都叫他有酒?”

    三赖一瓶啤酒已经下肚了,转着面前的空酒瓶道:“今朝有酒靳朝醉啊,你这个哥最一无所有的时候只有一瓶酒陪他熬了过去。”

    不知道是不是姜暮的错觉,三赖在对她说这话的时候,语气里满满的讽刺。

    她又问道:“那为什么又叫头七?”

    三赖的脸色变了下,往靳朝的方向瞥了眼,声音低了几分:“我劝你这种问题以后最好少问,特别是在有酒面前。”

    说完他伸了个懒腰,眼神迷离中透着丝复杂:“毕竟这个称号代表一个时代的终结,没几个人喜欢把陈谷子烂芝麻的事拿出来给自己找晦气。”

    姜暮沉默了,她觉得这件事有可能和靳朝辍学有关,如果她猜得不错,应该就在靳朝高中时期发生过什么大事,但是他身边的兄弟都三缄其口,她也只能把疑问暂时塞回肚子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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