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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笔蘸墨,孙长云略一沉吟,便抖手写下一行字:"舍南舍北皆春水,但见群鸥日日来。"
不愧是近代有名的书画大家,这一手毛笔字苍劲有力,犹如游龙走尾,笔走龙蛇。那勾,那撇。那横,那竖,多有着多年的深厚功力。
哪怕不懂得书法的人,也会觉得这是一手好字!
其中更充斥着一股子堂堂正正的味道,仿佛孙长云将整个人的性格,都融入了字体之中。
常言道,字代表了一个人,你写的字松松垮垮,性格也一样如此。
不少人都鼓掌叫好,赞不绝口。
此时,孙雪梅已经把周睿送的花搬进屋子里。
闻着纸箱里的香气,她不由赞叹了句:"还真是好闻。"
只是,她没有要打开的意思,四处扫了眼,便随意将纸箱放在了房屋一角,然后便出去看现场书法了。
孙雪梅从屋里出来的时候。孙长云刚把笔递给周睿:"该你了。"
周睿也不怯场,拿过笔来稍蘸一点墨,毫不迟疑的抬手写下:"花径不曾缘客扫,蓬门今始为君开。"
周围不少人其实刚才都在怀疑。周睿的字是否真写的那么好。看他年纪轻轻的,怎么可能比得上在书法中浸淫数十年的老人呢?
然而,当他一笔落下,所有人都寂静无声。
周睿练习书法的时候,没有人教导,只能凭借字帖的理解,在报纸上随意书写。
正因为没有人引导,所以他也不存在任何局限性,想怎么写,就怎么写。
一支笔,却融合了众家所长。其中影响最大的,自然是书圣王羲之的笔法。
这种犹如狂龙一般,却又带着点潇洒不羁,看淡人世忧愁的心境,让他写出的字,和孙长云截然不同。
如果说孙长云的字犹如沙场点兵,刚正不阿,杀气腾腾。那么周睿的字,便是柔韧中,又带着那么一点点刚强。不是很显眼,却又真实存在。
待他写完,孙长云半天都没说话。
过了许久,他才赞叹道:"周先生的字。好像又有了一些进步。记得上次看你写药方的时候,字还有形无骨,如今风骨俱在,已经真正登堂入室了!若再过一段时间,恐怕堪比柳康永老先生!"
周睿笑着放下笔,道:"孙老的字有名师教导,源远流长,我这是自己写写画画,怎么比的过,您太谬赞了。"
孙长云是不怎么喜欢被人拍马屁的,因为那些拍马屁的人都不如他。
但如果被一个比自己厉害的人拍马屁,这种感觉,显然是极爽的。
他哈哈大笑,高兴的道:"我比你痴长一些年月,那就占这个便宜吧。雪梅,把这幅字收好。下午就找人装裱起来,以后说不定就是传世之宝!"
孙雪梅应了一声,走过来等待墨迹干了后,小心翼翼的要把纸张卷起。
章文馨在一旁嘀咕道:"不就是写字吗。有什么啊……"
结果话没说完,就听见母亲孙雪梅惊呼出声。
本打算拉着周睿去看看收藏的几幅字画的孙长云转过身来,问:"怎么了?"
"爸,你看这桌子上!"孙雪梅有些兴奋的说。
孙长云和一脸好奇的章文馨都走过来,探头一看,纷纷愣住。
只见原木色的木桌上,一行字清晰可见。
"花径不曾缘客扫,蓬门今始为君开。"
正是周睿刚才写下的那句古诗。如今印在了桌子上。章文馨下意识伸手去摸了摸,孙雪梅吓了一跳,连忙要拦住她,却还是没来得及。
结果让人震惊的是,章文馨手指抹上去,字墨却没有半点晕染。
"入木三分!"孙长云惊呼一声,凑的更近一些,脸上的表情也更加激动了。他用力搓了几下字迹,几乎要把表面的木皮搓掉,可字体仍旧岿然
不动。
相传东晋明帝有一次要到京都建康北郊覆舟山祭祀土地神,让书圣王羲之把祭文写在木制祝板上,再派人雕刻。
王羲之写完后。刻者把木头剔去一层又一层,发现王羲之的墨迹竟渗进木板深处,直到剔去三分厚才见白底!
刻者惊叹其笔力雄劲:"竟入木三分!"
"果然是入木三分!"孙长云惊叹的回头看周睿,忽然露出了些许复杂之色。道:"我刚才还说你要过一段时间才能比得上柳康永老先生,现在看,你们早已不相上下!"
这话其实都算得上保守了,因为即便是那位柳康永老先生,笔力也很难达到这个境界。也许能够透纸而出,可是像周睿这样仿佛直接刻印在木桌上,却是不行的。
何况周睿还很年轻,他未来仍有一定的进步空间。哪怕用几十年的时间去进步一点点,也一定会超越年迈的柳康永。
看着年纪轻轻的周睿,孙长云面色十分复杂。
他一生都在钻研字画,看多了国人对这些的轻视,却没想到年迈之际。竟意外见证了一位真正宗师的诞生!
过了会,孙长云叹口气,对周睿道:"看样子,连这张桌子我都得留下来好好保存了。"
见他高兴,孙雪梅和章文霍便找周睿劝说了两句,希望他能留下。
吃完饭之后,孙长云硬是拉着周睿回了家,说什么也不让他走。
江可雯有句话说的很对,像周睿这样有能力的男人,总是很容易吸引女人的目光。
一旁的章文馨犹豫片刻,最后还是忍不住拿出手机悄悄拍了两张。同时,那张比孙雪梅更年轻更漂亮的脸蛋和眼睛里,都多了一丝对周睿的好奇。
周睿是他的客人,客人本领高强,他这个东道主脸上也有光。
嗯,哪怕那个女人目前还只是个女孩。
老人家今天实在太高兴了,见到救命恩人,又得了一副好字,开心的不行。
去市里包了个饭店,孙长云席间很是开心的和周睿不断互相敬酒。
笔墨寻常,再雄厚的笔力,也不可能用柔软的毛笔直接印入木头里啊。再说了,木头吸水,墨汁进去肯定就晕染了才对。
入木三分的典故,她打小就看过。但一直都觉得那只是古人夸张的修辞手法。
围着那张桌子,许多人都惊叹不已的看来看去。还有人拿出手机拍照。
周睿失笑,他学写字只是为了打发时间,却没想到会练的这么好。
孙长云在吕州虽然名气大,但来往的朋友并不多,儿孙也没什么时间陪伴他。
周睿的酒量并不是很好,勉强喝了两杯,就觉得有点不舒服。他不太喜欢白酒,还是红酒比较好。
不过话说回来,在拿到道德天书前。他的笔力肯定达不到现在这种地步。金光给身体的进行的提升,似乎是全方位的,无论脑力,体力。乃至腕力,都大大增强。
孙长云没再拉着周睿去看字画,而是请他去了饭店。
章文霍更是激动不已,仿佛这字是他写的一样。
书法的事情告一段落后,时间也过去很多。
否则的话,周睿怎么可能做到如此神乎其技的事情。
周围不少人都懂得书画,不由叫好出声。
周睿想了想,最后只好答应,反正喝了酒也不能开车,就在吕州住一晚得了。
不光孙长云震惊,连旁边的章文馨,都看的满脸诧异。
孙长云也不阻拦,乐呵呵的让众人尽情去拍。
然而现在,她亲眼看到了这一幕,心里的惊讶,无以复加。
今天来的人太多,数量超出预料。原本是打算在家里弄点饭菜,现在已经不行了。
这么多人,就算菜够,也没地方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