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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敌[强强]_分卷阅读_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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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唐骥笑嘻嘻地从他桌子上下来,显然这一天晚上戏耍了好几个人,令他心情十分愉悦:“好了,我走了,好好工作啊。”

    唐骥和桑琳一走,整个办公室顿时静得可怕。张副总从门口又探了半张脸出来,表情古怪地打量着顾颐。顾颐只觉得哭笑不得,很想问一句:“张副总,您知道海天包厢吗?”

    然而他毕竟不是唐骥。唐骥是老板,当然可以信口开河,而他只是个打工的,这个时候应该忍气吞声……

    忍气吞声个屁啊!顾颐瞪着桌子上的鞋,特别想把它从19楼扔下去。他从来不是个能受气的主儿,在家里的时候就不提了,即使去法国留学,独自一人身处异国他乡,也一样是见人就怼,半步不让,在学校里都打出了名气。说起来第一个能让他退让的,就是路易……

    这个名字浮上来,顾颐忽然间没了火气。现在不是从前了,那种五陵少年鲜衣怒马的生活已经成为过去,他现在只想当一个普通人,安安静静地过日子。

    不过,当普通人就要过这样的日子?这双该死的鞋,还有可恶的唐骥。顾颐敢发誓,即使那家伙不是猎魔人,凭着这种让人恨得牙痒的性格,也一定还是他的天敌!实在是太可恨了!

    火气重新上涌,顾颐发现自从认识了唐骥,要修身养性就变成了一件难事,譬如说现在,他就只想打开窗户,然后把这双鞋嗖地一下……

    突然响起来的短信提示声救了这双险些要粉身碎骨的鞋,顾颐悻悻地放下鞋子,摸出手机,是张良发来的:良安桥地下步行街听说有个古董店,但具体在哪里我不知道。

    良安桥地下步行街……顾颐想了想,眉头微微皱了起来。那是条相当长的十字商业街,位于人民广场下面,四条通道里全是各种小店,至少也有几百家,古董店也得有几十家,不知道具体位置实在很难去查。

    幸好这时候又来了一条短信,附了一张图片:据说老板手上有这个标志。

    那是一张有点模糊的照片,照着一条右臂,能看到大半个刺青的标志。顾颐辨认了半天,觉得那可能是个狼头,但或许因为时间已久胳膊发胖的缘故,搞得更像一只二哈。

    这个标志当然也不是多么明显,你又不好去每家店看老板胳膊,但总算比没有标志好。顾颐正打算给张良回复道谢,第三条短信又来了:顾哥你什么时候去,我跟你一块儿。

    这种事顾颐当然不肯带张良一起,但张良很固执:顾哥你忘了你救我的时候了?反正我肯定不能让你一个人去!

    救他的时候……顾颐微微有些恍神。那时候张良才十六岁,刚上高中母亲就进了医院,为了筹钱他在网上打游戏卖装备,结果因为开外挂惹到了人,被好几个人堵在个黑网吧里要断他的手指。

    那个网吧离海天不远,顾颐正好在上班之前过来上上网,结果顺手把张良捞了出来。当然那之后张良就学了个乖,成了一名低调的黑客,也不再去网吧了。但是对于顾颐当时是怎么救他的,他却一直牢牢记着呢。

    张良的短信一条接一条地来:顾哥你明天去不去?反正我明天在步行街东口等你。你要不来,我就自己去找那个店。

    顾颐有些无奈地叹了口气:好吧,但你必须听我的,不然帮不上忙还要连累我。

    张良马上下保证:绝对听从安排,我知道我不能打。

    知道不能打还要去……顾颐不知该说什么才好。然而哭笑不得的同时,却也觉得那颗久已不跳动的心有些微热,有的时候,就是这种微热,才会让他有一种自己还活着的感觉。

    跟张良才联系完,莉莉的短信又来了:上次你悬赏的问题有消息了!那天晚上有人看见一个猎魔人追着一只蝙蝠从那边出来,一直进了附近的公园,然后听说公园里的假山倒了……

    顾颐面无表情地看了片刻,回了一句:这算什么消息?你觉得值三千块吗?

    莉莉回了一个干笑的表情:我也觉得不值,但是这人说他看见那只蝙蝠出了公园就往良安桥去了。

    顾颐重复了一遍:人?看见?

    海天离良安桥还远着呢,人是怎么判断它是往良安桥去的?

    莉莉继续干笑:那什么……狼人,狼人……

    狼人……顾颐凉凉地发了条信息:你跟狼人好像走得很近?说实在的,追着一只蝙蝠直到良安桥,这种傻逼一样的事也只有狼人一族干得出来。

    啊哈哈哈——莉莉很夸张地发了个笑脸:其实我跟血族关系也不错的,我没偏见的,但是吧……血族对我可能……哈哈你懂的……

    顾颐的确懂。女巫虽然也是异种,但仍旧还可以算是人的,所以也在血族的食谱之内。谁会想跟自己盘子里的牛排炸鸡搞好关系呢?同理,牛和鸡也不会很愿意亲近你的。

    还有还有——莉莉力图弥补破绽,努力提供着新消息:那个人——那个狼人说,那只蝙蝠看起来挺弱的,就是飞行速度异常快,他闻着气味追了半天,最后还是在良安桥那个商业街附近追丢了。

    虽说四条腿跑的终究比不上有翅膀能飞的,但狼人的速度之快也是有口皆碑,并且它们有嗅觉加成,真要追踪什么生物倒罕有失手。既然连狼人都说飞行速度异常快,那就应该确实是飞得很快了。

    异常快。顾颐把这三个字重新咀嚼了一下。

    血族的速度也是极快的,但这种快与狼人的长途奔袭保持高速还不太一样,主要是短距离的瞬间移动。也就是说,在打架或者躲闪的时候,血族的速度能够快得让人无法捕捉,但是长距离移动,就不算是强项了。

    一般血族如果化身为蝙蝠,那飞行速度也就是比普通蝙蝠再快一些。这个法术的主要作用其实是隐蔽,另外如果化身为一群蝙蝠,就是将自身弥散化,以减少受到的伤害。那些突然之间消失又在很远的地方出现,靠的不是绝对速度,而是空间穿梭能力,这不是所有血族都能做到的。

    用普通人类的眼睛来看,当然是难以分辨其中的区别,但是对狼人来说,一般不会混淆,毕竟大家世代为敌,彼此都研究得挺清楚,否则也不会见了个血族就汪汪汪地追一路,完全不管往日无冤近日无仇。

    所以说狼人真的就是犬科动物,有时候跟条二哈也没什么两样。顾颐在心里吐槽了一句,很不想把三千块付出去:具体在良安桥哪里?这样说得不清不楚的,我觉得不值三千块。

    别啊——莉莉发了个大哭的表情过来:我觉得挺有用的,你看他都说了,那个血族的飞行速度异常快啊,这是个很明显的特征吧?

    这个不着调的女巫,怎么突然聪明起来了。顾颐看重的正是“异常快”这句话,居然被她说中了。不过他也不打算就这么听莉莉的:先付一千五,如果能找出具体栖身在什么地方,我再付两千。

    这下就是三千五了。莉莉顿时被挂在眼前的胡萝卜吸引:好好,我去跟他说,真打听出来,你不能赖账哦。

    顾颐笑笑,收起了手机——在良安桥商业街附近追丢了?又是良安桥,又是商业街……

    第19章福宝轩

    良安桥地下步行街,八点钟仍旧灯火通明、熙来攘往。

    “忘了今天周末……”张良这种死宅基本上已经失去了时间观念,及至看见这么多人,顿时傻眼,“这么多人……”

    顾颐觉得有些好笑:“当然是周末,否则我怎么能出来。”

    “可这人也太多了……”张良有点紧张地抱住身上的包。

    “再宅下去,你就有社交恐惧症了。”顾颐随意地浏览着两边的店铺,这一带全是各种化妆品和小饰物,每家店面不过几平方米,颇有些寸土寸金的意思。

    “我没恐惧——”张良嘴硬,“我就是没想到这么多人,有点紧张……”

    顾颐好笑地摇头:“又不是让你跟每个人都打招呼,紧张什么?”

    张良无话可说,半天才干咳了一声:“我是紧张那些人……”

    顾颐瞥他一眼,压低声音:“我知道你包里带了什么。但是你自己也知道自己不能打,所以我叫你走你就要走,否则不但不能帮忙,还会添乱,明白吗?就算你想报恩,这几年你也帮过我——拖后腿不叫报恩,知道吗?”

    “明白。”张良点头如捣蒜,“我都听你的。我就是觉得多一个人找起来会快点,找到了我绝对不添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