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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眼来到了正月十六星期三,这是全国中小学生开学的日子,而对于画城一中来说这一天更为特殊几十年前的今天,这所中学成立了,所以今天也是画城一中的校庆日。
校庆是学校教育管理的一种特殊教育活动,理论上凡是从画城一中毕业的都可以参加,但事实上能够收到学校邀请的都是社会知名校友及相关人士。
校庆日要举办关于校庆的演讲、征文比赛、歌舞表演,卜朽作为艺术生是需要表演节目的,鉴于他公众场合唱歌的压力,明天他只需钢琴伴奏即可。
最近一段时间,除了日常上传一万多字,他还考了驾照,理论考试轻松过。至于车他就练了一把,教练就把他赶走了吗呗,你小子技术比我还好,典型的占着茅坑不拉屎,赶紧给我滚蛋!
然后,卜朽开学了,虽然他觉得自己应该很快就会收到来自ucla的offer,但老在家待着也很无聊,不如去学校上上课,和朋友打打球。
第二天一大早,卜朽骑着自行车赶往学校。
高三(2)班的教室,班上的同学基本上都到齐了,因为之前就有通知今天九点之前,作为在校生的他们必须全部到齐。
卜朽的出现,在班里引起了不小的骚动,原因自然是他那骚包的发型几天不见,竟然脱胎换骨,妥妥的一枚大帅比!
他一进来,没有理会周遭惊讶的目光,反而是下意识的寻找熟悉的身影。
因为他忘记了自己的座位,不过他的同桌正是卜飞。
果然,卜飞招招手,卜朽施施然的走过去坐下。
刚坐下,卜朽一个关系还算不错的同学刘寒在他的胸口锤了一拳,道:“你小子行啊,几天不见大变样,不过你这头发……小心教导主任请你去讲故事!”
卜朽呵呵一笑,道:“请我讲故事?我这发型一不超长,二没染色,他找我讲啥故事?难道问我在哪剪的,他也想剪个?”
“呃……”
顿了顿,刘寒有些迟疑的问道:“对了,你的艺考怎样呢?”
卜朽瞟了眼一旁若无其事的卜飞,笑着道:“这个等会再说,总之你知道我有大学上就行了!”
刘寒压低声音道:“我担心的不是这个,杨辰那sb不出意外的话已经考上央音,凭他那狗比性子,肯定会来腻歪你!”
“嗯。”卜朽淡然的点点头。
然而,卜飞却一拍桌子,大声道:“他杨辰在卜朽面前算个屁啊!”
他的反应有点过激,全班所有同学都扭过头来望着他,这其中也包括卜朽曾经魂牵梦绕的卞元卿。
卞元卿跟传统的班花校花不一样,她肉肉的鼻子、大眼睛、婴儿肥,单个器官领出来都不是很美,但是组合在一起又很养眼,第一眼看上去算不上惊艳,但耐看,是让人心生好感的清纯女孩。
一刹那,她和卜朽对上眼神,他欣赏的目光让她有些错愕。
然而,他没有像曾经那样,在与卞元卿四目相对时第一时间躲闪开,而是依旧用那种欣赏的目光看着她。
她感受到卜朽咄咄逼人的目光,长长的眼睫毛微微颤抖,不由自主的低下头,显示出主人此刻的不安和心慌。
见卞元卿转过身去,他笑了笑,前世一个个画面从他心头掠过,散发着淡淡的温馨,如暖流般在他心里流淌。
两人的隐晦交流,没有引起注意,所以人的目光都在卜飞身上。而他仍旧若无其事的说道:“妈呗,央音怎么呢?我兄弟卜朽是要上ucla的!”
他说完偷偷瞥了眼卜朽,憋……太憋了,自从知道自己这个兄弟的本事,他就想广而告之,虽然没有提醒他不准说出来,但他觉得最好还是不说,但是今天被杨辰考上央音一激,他就再也忍不住了。
然而,他的话一出,全班鸦雀无声,随后传来几声讥笑。
都是同班同学,卜朽参加申城音乐学院艺考没过这事谁不知道?
因为是同班同学,情谊在哪摆着,也就全部默许为不提这事,结果卜飞竟大言不惭,这让平时就看不惯卜朽的几个人忍不住露出讥笑来。
正在这时,教室外面有一个人朝这边走了过来。
卜朽扭头看清那个人,摇了摇头,这个人正是刘寒口中的杨辰。
不是冤家不聚头,卜朽和这个人的矛盾其实很简单。不管家世、长相、专业能力他没有一样能比得过对方。唯有打篮球,而他之所以跟杨辰结下梁子,也是在篮球场上。
两人是同班同学,也同是音乐艺术生,在上乐理课的班级里,卜朽与班花卞元卿是同桌,这让自诩为护花使者的杨辰心里极度不爽。
在得知卜朽会打篮球后,杨辰就约他斗牛,结果那场斗牛成了杨辰的耻辱,被血虐不说,还被抢了几次断加几记大火锅,而且这场斗牛是在卞元卿的眼皮底下进行的,所以杨辰觉得自己的女朋友在场外给自己加油,结果对方却不给自己面子,让自己出丑,于是这梁子就结下了。
后来,杨辰在得知卜朽有不敢在公众场合唱歌的毛病,没少利用这个打击他,而他也不是一昧的好脾气,来来往往不知爆发了多少次冲突,好在那个年代打架打的还是身体与胆量,不是钱……
“呦,卜朽啊,状态看着不错啊,这样我就放心了!”杨辰露出一个自以为阳光帅气的笑容,不知道的人,还以为两人是挚友呢。
“还行吧。”卜朽淡淡道,作为一个心理年龄超过三十岁的大叔,他对于对方的这种没来由的找茬,深感到幼稚。
“你艺考失败,我也很难过,要不你过几天再去央音试试,我觉得考官还是挺和善的。”
卜朽倒没表示,卜飞却忍不住了,倏地站起来,吼道:“妈呗,你这逼再敢多说一句屁话,抽你丫的!”
他的眼神阴沉,像凶狠的狮子。
“呦,大飞啊,今天是校庆的日子,我还真不相信……你敢抽我!”杨辰露出一个轻蔑的笑容。
然而,卜飞从不信邪,敢说敢做,却被一条手臂拦住,并稍稍用力把他推开,他看向手臂的主人,发现是卜朽,也就没再坚持,但脸还是涨红的,看着杨辰的目光依然凶狠。
卜朽开口道:“谢谢你的建议,我会考虑的。”
他表情自然,没有流露出任何敌意。
“呃……”
杨辰有些愣神,他想过被自己刺激后的卜朽会有哪些反应,比如难过、愤怒,甚至会动手,但就是没想过对方会如此的云淡风轻,这可是关乎对方的梦想和未来啊,这家伙难道一点都不在乎?
杨辰自觉准备的大招像是用力的一拳打在了棉花上,心里恼火,脸憋得通红,道:“卜朽你就在这使劲儿的装吧,考不上艺术学院,就你那半吊子成绩,你就等着下来吧!”
他觉得对方一定是装的,高三学生没有大学可上,就只有下来,这是任何一个想上大学的学生都无法忍受的。
然而,卜朽像是根本没有听到杨辰的话,很是悠闲的跟旁边几个同学聊着天。
“卜朽,过年期间有位17岁的天才歌手,跟你同名同姓,不会是你吧?”一个以前几乎没有跟卜朽说过话的女生八卦道。
“你觉得呢?”这个问题之前有他联系方式的同学都有问过,他也都是这样回答的。
“说不好哦,这也太巧了不是?”那个女生盯着卜朽,在她看来,17岁、同名同姓、同样音乐方面特长,确实也太巧了点。
“嗤……就他?天才歌手?一个都不敢在人前唱歌,艺考失败的考生……开什么国际玩笑!”杨辰开口道,语气轻蔑,前面对卜朽刺激的失利,让他迫切的想要找回场子。
这时,卜飞开口道:“杨辰,你也成年了,成熟点行不,没看出来都不想搭理你,滚远点别在这碍眼!”
“我操,你他吗算个鸟……”杨辰没想到对方会在这么多人面前叫自己滚蛋,气急败坏之下口出恶言。
“班主任来了……”几个女生发出低呼。
班里瞬间安静下来,杨辰咽下后面的话,狠狠瞪了眼卜朽和卜飞,回到自己的座位上。
班主任朱渊扫了眼班级里所有人,朗声道:“业精于勤荒于嬉,年已经过去,离高考还有不到四个月的时间,看到大家还在嘻嘻哈哈,我为你们其中的一些人担心啊!”
眼看学生们安安静静的坐好,他道:“你们都知道今天是我们学校的校庆日吧!”
“知道!”下面不少同学响应。
“嗯,现在要挑选学生去代表我们班参加校庆征文比赛。”这是放假之前就通知过的。
“二十分钟后开始,只有两个小时的创作时间,然后学校会从所有班级里选出十名作为代表在校庆上朗读自己的文章,都听懂了吧?”
“那我还是算了,没有一点希望哦!”
“是啊,从一万多人中选出10个人,这也太难了吧!”
“要是用剪刀石头布来决定就好了,这个我最强!”
“那还不如抽签呢!”
“刚谁说抽签的?”朱渊扫视全场。
“谁说的?站起来!”
刘寒站了起来,一脸尴尬。
“你以后就用这种方式找老婆吧!”朱渊严肃的道。
全班哄堂大笑。
等大家笑了会,朱渊用手示意安静,道:“现在是说校庆征文,来的都是你们的师兄师姐,他们也都在社会上证明过自己,所以真心想表现的同学就拿出你们真正的才情!那么……解散!”
“老师再见!”
“不论怎样,杨辰肯定行!”一个女生望着杨辰,一脸花痴像。
“别乱说,这要两个小时以后才知道,文章可不是成绩好就写得好的。”杨辰谦虚的说道,然而眼中的自得是个人都能看出来。
……
“找我出来干嘛?”卞元卿露出些许不耐,原本觉得杨辰挺不错,也有些才华,德智体全面发展,不管做什么都能做到非常优秀,但是渐渐发现他很多的缺点,比如心高气傲、自以为是,而且总喜欢在外人面前把自己当成他的禁裔,这让她非常反感。
他一脚抽飞滚过来的足球,转身望着卞元卿,道:“元卿,我那个……有话对你说。”
“嗯。”
“我如果能上台演讲,我会在演讲结束时向你表白!”杨辰目光灼灼的望着卞元卿。
这个世界的背景被系统改得有些奇葩,比如“早恋”这个词就是不存在的,虽不至于说鼓励学生谈恋爱,但也不会如前世父母和老师一般视之为瘟疫,所以这个世界很多的结合都来自于同学。
“你……”
“别说,我现在还没有向你表白,所以不管是接受还是拒绝,你现在都没有资格回答!”杨辰说完就跑向足球场。
……
“时间为两个小时,题材不限,嗯……给个提示,最近国足进军世界杯,燕京申奥成功,歌颂祖国的文章应该是个不错的立意。”朱渊道。
一会儿后,班里只剩下写字的声音,只有卜朽无聊的趴在课桌上。
一会儿后,他吐出一口气,也加入书写的阵营。
……
教师办公室,朱渊和其他语文老师一起在甄选学生们用两个小时创作出来的文章。
“啧啧啧……”
“唉!文笔简直烂透了!”
“就不能有点新意?”
“就是啊,一个合格的都没有!”
朱渊一连看了十几篇,揉了揉眼睛,这十几遍姑且算是能入眼的就两三篇,但这两三遍也仅仅是能入眼而已,而且因为他给个提示,这些学生写得都是热爱祖国,报效祖国之类的,反正全篇鸡汤,却又感动不了人。
“呦,闵妍写了首现代诗,不错!”一位老师道。
“闵妍吗?听说考上申城音乐学院了!”
朱渊昂首道:“我们班的杨辰不仅考上了中央音乐学院,而且也是首现代诗!”
……
然而好的文章真的很少,一位老师忍不住道:“必须要一个个都看一遍?要不选完十个人就停止吧!”
“假如我是一只鸟,我也该用嘶哑的喉咙歌唱,这被暴风雨所打击着的土地,这永远汹涌着我们的悲愤的河流……嘶……”朱渊倒吸一口冷气,当真恐怖如斯。
“怎么呢?”其他老师异口同声的问道。
“你们来看这首诗!”
“假如我是一只鸟……然后我死了,连羽毛也腐烂在土地里面。为什么我的眼里常含泪水?因为我对这土地爱得深沉。”
“……为什么我的眼里常含泪水?因为我对这土地爱得深沉。”
“……为什么我的眼里常含泪水?因为我对这土地爱得深沉。”几位老师异口同声读完整首诗,每个人都怔怔出神。
初识《我爱这土地》,诗中的意象几人不甚了解,但都是教了几十年书的先生,也算腹有笔墨,关于诗的好坏以及整体结构还是比较清楚的。
单从一点来说,诗以一只鸟为视角抒情达到高x后,再接下去写难度很大,写得不好,或难以为继,或画蛇添足,或前后脱节,或情感弱化……但这小子(以老师的视角)却巧妙的隔开一行,做了必要的间歇和停顿后,笔锋一转,转换视角,感情进一步升华!
“最后两行吟诵时怦然心动,过目难忘啊!”朱渊感慨。
“快看是谁!”
朱渊撕开封上的名字高三(2)班卜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