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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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因为还在放假,林暮年同宿舍的丽萨出去玩了,所以就只有林暮年一个人在,所以林暮年还是很享受只有自己一个人的时光的。

    不过收拾行李的时候林暮年才想起来呆在自己行李箱底部的那株莲瓣兰,结果等拿出来的时候已经有些蔫巴巴的了。

    其实这也赖林暮年自己,把兰花往箱子里放的时候忘了用异能保护一下了,结果就变成现在这个样子。

    看着手里蔫头巴脑的兰花林暮年叹了口气,找了找了个纸盒子,又去外面铲了些土,把兰花种在了里面,然后洗澡之后直接抱着兰花开始修炼,第二天修炼结束的时候在看,兰花已经恢复了往常的风姿,亭亭玉立的支起了叶子,花叶繁茂,非常的漂亮。

    不过林暮年打算今天回来的时候买个花盆回来,不用多漂亮,但是至少不能用纸盒子养花。

    林暮年起床的时间一向很早,几天因为修炼的缘故,所以气的稍微晚了些,下楼的时候已经快八点了,现在是假期,学校的食堂是不开门的,所以林暮年打算出学校吃了早餐直接去周飒家,也省的周飒再过来接她一趟了。

    结果林暮年一下楼就看见周飒站在自行车旁边,一脸微笑的看着她。

    “周飒,你怎么在这?”林暮年背着书包连忙跑了过去,十月份的b市一早一晚还是挺凉的,周飒就算体质好,也禁不住他自己不注意,穿着一身衬衣西裤好看倒是好看了,可确实挺凉的。

    “来接你去吃早餐啊~”周飒笑着把林暮年手里的书包接了过去放进了车篓里,“上车吧,公主殿下~”周飒笑嘻嘻的说道。

    林暮年笑着点了点头,周飒真的是够很完美的男朋友,性格温和,有很有男子气概,遇见危险的时候能够保护女朋友,而且做事周全,林暮年觉得能找的这样一个男友真的是自己运气爆棚了呢。

    两个人一起去校外吃了早餐,之后周飒有陪着林暮年一起去买了个花盆,才一起去了周飒家,看书学习。一连三天,两个人都腻在一起,知道假期快结束的时候周飒才因为要去别的地方出差,林暮年才恢复正常的生活,不过即使这样,林暮年每天也给往周飒家跑两天,毕竟她救回来的小黑还是只小奶狗,需要人给喂食儿。

    “你这次要去多久啊?”林暮年看着周飒收拾行李,帮着一起收拾,顺便问道。

    “大概给小半个月吧,不过可能会更短,别担心,我是和其他几个朋友一起上路,不会有什么危险的。”周飒笑着说道,他这次是去g省,那边是沿海开放的地方,商业比较发达,东西多,现在他们这边管的已经不严了,对于做生意什么的更不像以前那样严打严抓的,所以他才约了几个人一起去那边,他自己本身就有一条运输线,里面有不少车,这次打算开一个电器店,卖些电扇、电视还有电子表缝纫机一类的东西,现在人们的口袋富裕了,可他们这边电视之而立的东西很少,而且还需要票,所以这方面还是很有赚头的。

    林暮年点了点头,“没什么危险就好,早去早回。”林暮年想了下,说道:“你今天送我回去一趟,我有东西给你。”林暮年说完就不说话了。

    林暮年打算把自己从家里带来的一些成药给周飒带上,要是遇见个什么事儿也能应急救命,最主要的是给他一颗木系宝石的碎片,那可是比什么药都管用的东西。

    “好,一会儿吃完晚饭我就送你回去。”周飒只以为林暮年要给他什么护身符之类的东西,所以并没有说什么。

    因为明天就要走了,再回来至少给半个月之后了,所以给林暮年做了一大桌子的菜,味道超级好。

    林暮年到了宿舍楼底下,“你等一下,我马上下来。”林暮年叮嘱一下,蹭蹭蹭的就背着书包上楼了,从柜子里翻了自己姥爷给她带来的金疮药还有护心丹,最后又找了空瓶子到了一小片木系宝石的碎片进去,那块碎片是所有碎片里面最大的,就算只剩一口气也能让人在多活几个小时的那种。

    拿了三瓶子药下去,林暮年把最小的那个装着木系宝石的瓶子郑重的放在周飒手里,“这个贴身带着,算是护身符吧。”林暮年笑着握着周飒的手。

    周飒看着暮年握着自己手的小手,笑了,反手把林暮年的手捂在了手心里,好小,他的手可以把林暮年的手完全的包裹住。

    周飒一个用力,就把林暮年拽到了怀里,林暮年本来想要挣开的,结果却被周飒压着头按在怀里,“别动,让我抱一会儿。”

    林暮年闻言,没有再挣扎,抱了一小会儿,周飒就放开了她,“这个,我会贴身带着。”说完,解开衬衫的口子从脖子上拿了个吊坠出来。

    那是一条很漂亮的银链子,吊坠是玻璃种帝王绿的翡翠,雕刻的是一只麒麟,林暮年看着周飒把那条链子戴在了她的脖子上。

    “这是我从小带到大的,送给你。”周飒笑着说道,然后骑着自行车离开了。

    林暮年用手指轻轻地抚摸着手里面的吊坠,甜甜的笑了下,然后上楼了。

    之后的半个月,林暮年仍旧照常上课,照常去周飒家看书,喂小黑,和往常并没有什么区别,只是身边少了个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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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暮年,快走,今天食堂有红烧丸子。”林莉莉笑着收拾了课本,拉着赵梅一起到教室后面找林暮年。

    “这就好,等我两分钟。”林暮年笑着说道,然后把桌子上的课本书籍还有本子什么的都收进书包里。

    “暮年,再有几天就该周末了,现在都快十一月了,不如咱们仨去买些衣服吧。我知道有个地方有特别好的衣料子,而且价格还便宜。”林莉莉笑嘻嘻的说道。

    林暮年想了想,到是确实缺一件大衣,她以前只有棉袄和棉裤毛裤什么的,不像b市的女孩子,每个都有意见漂亮的呢子大衣。

    “可以,这个周末去吧。”林暮年的书顺利出版了,手里也富裕了很多,她的小说听说卖的还不错,所以不介意对自己更好一些。虽然事实上因为体质的原因,林暮年对于冷暖的承受能力是普通人的五倍以上,冬夏温度的变化对她的影响微乎其微,就算穿一身夏装过冬对林暮年来说其实也是件很容易的事儿。

    “太好了,那可就说定了,你这次可不许再跑了。”林暮年这半个来月天天都往学校外面跑,还翘了好几节晚自习,早就想要约着暮年一起出去逛街,结果死活捉不到都快郁闷死林莉莉了。

    其实林莉莉早就猜出来了,暮年肯定是找男朋友了,不过林莉莉到是也不太反对就是了,暮年人虽然冷清,但是眼界其实挺高的,班里那么些追她的男生她一个都看不上,要知道她们班的班草兼系草可是打一开学就围着暮年打转,暮年都没理呢。

    所以在猜出来林暮年谈恋爱之后她到是没有什么担心反对的想法,不过倒是特别好奇,到底是谁这么牛能把林暮年这朵她们系有名的高岭之花摘下来。

    一路上和林莉莉还有赵梅聊着天,食堂很快就到了,只是林暮年没想到居然在b大的食堂遇见了宋爱民还有林爱红。

    还真是有阵子没见了,她倒是知道宋爱民也考到了b市的大学,似乎是人大的,虽然比不上b大、q大,但是也是全国排名靠前的学校了。林爱红因为家里的原因最后上了一所大专,不过她还真不知道林爱红居然也考到b市来了。

    “暮年,好久不见!”宋爱民几乎一眼就认出了林暮年,“你变漂亮了。”宋爱民有些迷恋的盯着林暮年看,林暮年又变漂亮了,穿着一身衬衣西裤,脚上是一双漂亮的皮鞋,比起以前总是穿着一身工人裤的林暮年,现在的她变得时尚精致了,可人还是那么美丽,那双眼睛就像是有星星在里面一样。

    林暮年冲着宋爱民点了点头,“好久不见,你学校似乎是人大?”

    “对,人大。”宋爱民点了点头,“暮年你在b大的那个学院啊,当初我还想跟你一起来b市呢,结果等我去找你的时候你已经来b市了。”说到这,宋爱民的语气里透着一股子可惜。

    “我大学开学要军训,所以提前过来了。”林暮年温和的说道,对宋爱民,她还是把他当成朋友的,毕竟当初高中的时候宋爱民帮她挡了不少男生的情书什么的。

    “这样啊,不过能碰见你还真是幸运,对了我请你吃午饭!”宋爱明难得的机智了一回,开口道。

    “不用了,我和班上几个同学约好了一起吃午饭,不方便。”林暮年指了指自己旁边的两个女生,拒绝道。

    宋爱明虽然有些失望,但是也不敢勉强林暮年,他虽然确实喜欢林暮年喜欢的厉害,可还没忘了当初林暮年三下五除二收拾了那几个流氓的身手,“那好吧,不过你能不能告诉我你在哪个班,我以后好联系你。”

    “我在法学院刑法一班。”林暮年温和的说道,都是一个学校出来的,没必要瞒着。

    “好,我知道了,我在人大政治系三班,要是有事儿可以来找我。”宋爱民说完,忽然想起来,“哦,对了,咱们t市的学生下个月十号在b大的岛亭那里有个聚会,下午六点,你要是有时间就过来,多认识几个朋友也是好的。”这也是他这次来b大的原因。

    林暮年点了点头,“知道了,谢谢。”然后就和宋爱民分开了。林暮年是不打算去的,这种同乡会其实没什么意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