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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奇端起一杯酒,冷冷道:“陈先生说过,此人不学无术,风流纨绔,身形肥胖。”他抽出腰间匕首,道:“杀之,何如?”
“好主意!”有人将割肉的小银刀往烤猪腿上狠狠一插,好像刺中的是未来驸马的肉一般:“他娘的!老子干掉他,看皇帝还有什么借口召殿下入京!”
姜朔祖问:“杀之不难,若陛下再下赐婚旨意,又当如何?”今天简直太奇怪了,连谨礼慎审的姜都尉都觉此主意并非天方夜谭。
看来未来驸马的小命,在这群纵横沙场多年、杀人如麻的武官面前,真的不算什么。
“有本事再赐婚啊!老子杀了一个,还怕杀第二个?”田大雷整个人忽然兴奋起来,酒意上头,他面色赤红,一脚踏在案桌上,举起长刀扬天呼喝:“谁敢动殿下,老子就杀谁!”
“说得好!”
“杀他娘的!”
“杀他娘的!”
忽然间,大厅里刀光一片,兵器出鞘,喊杀阵阵,从沉闷冰冷的严冬到头脑过热的盛夏,只经过了不到一盏茶的时间。
坐在首席的楼重,望着下头群情激奋的将领们,并不出言阻止。
他伸手,亲自递了一杯酒给身侧的外孙女:“妧妧,你若不想嫁,外祖拼了这把老骨头,也要请陛下收回圣旨。”
十年前,在抗击北狄战役中伤了筋骨根本的楼重已不能再带兵打仗,他盯着这个代替自己守卫西北十年的外孙女,老而浑浊的两只眼睛里射出锐利的两点寒光,幽暗,坚定,慑人,显示出老人内心对于这道赐婚的极度不满。
司马妧摇了摇头,她接过那杯酒,却没有喝。
反而拿起案桌上的夜光琉璃壶,为楼重斟了一杯来自西域的葡萄美酒。
沙哑的、悠扬的歌声在喧闹的厅中轻轻唱了开来。
“金杯银杯斟满酒,双手举过头……”
歌声一起,堂中倏地一静。
“炒面奶茶手抓肉,今天喝个够……”
司马妧走下台来,所有人的目光都停驻在她身上。她手持夜光琉璃壶,亲自为每一个武官的酒杯里倒了满满的、泛着琥珀光泽、醇香醉人的葡萄美酒。
“朋友朋友请你尝尝,这酒纯真,这酒绵厚。
这酒纯真,这酒绵厚!
在这富饶的草原上,共度春秋……”
悠扬愉快的旋律,这是一首河西走廊上流传甚广的一首待客歌谣,在座的每一个人少时、甚至幼年时期便耳熟能详,每一个人都会唱。
有人放下武器,情不自禁地应和起她的歌声。
司马妧的嗓音并不好听,长年带兵作战需要的高音量损坏了她的嗓子,哑而低,仿佛是戈壁滩上的沙石滚过喉咙,带着极为特殊的分明质感。
连末座的符扬的酒杯中也被她亲自倒上琥珀色的酒浆。他偷偷抬眼,瞥见殿下的表情,并无不平,并不怨恨,她的唇边甚至带着浅浅的笑意,口中轻轻唱着那首古老的歌谣。
符扬记得,殿下很难得笑。
但是不知道为什么,他却想哭。
不止是他,在场的很多人都想哭。这些断胳膊断腿也眉头不眨一下的汉子们,此时此刻俱都眼圈发红,眼眶含泪,口中嗫嚅着应和大长公主的歌声,端着她亲自斟满的酒杯,握刀的双手竟然微微颤抖起来,怎么也喝不下去。
所有人都清楚,刚才那些喊打喊杀的话语只是臆想,事实比屋外纷飞的大雪更加冷酷,他们最敬佩的殿下无法违抗皇命,她别无选择,必须放下她的刀、她的马、她最引以为傲的一切,去下嫁给一个镐京中籍籍无名、庸碌不堪、丑陋肥胖的纨绔子弟。
而此去一别,或许永不相见。
☆、第14章
天启二年末的这道赐婚圣旨,乃是司马诚费尽心思才想出的妙计,而结果也如他所料,赐婚的旨意一出,立即掀起轩然大波。
当司马妧麾下众武将因为赐婚而不满,誓要把未来驸马提前干掉之时,远在镐京城中的准驸马则在饕餮阁中整整七天裹足不出。珍馐美味摆满一桌,准驸马一边吃一边哭哭啼啼:“都说大长公主身长八尺、虎背熊腰、凶悍非常,吾若尚了她,小命何在?呜呼,呜呼,陛下一点都不心疼臣的性命啊!”
比起张掖城中那些武官的杀气腾腾,准驸马的哭闹更像是一场闹剧。镐京城中无秘密,顾乐飞的滑稽举动很快传到司马诚耳中。
听完内侍转述顾乐飞的埋怨之词,司马诚并未发怒,反而淡淡一笑:“胡闹,圣旨发出,岂有收回之理?尚主大长公主,是何等福分?”
既然皇帝都不怪罪,听之任之,其他人便尽可以抱着看好戏的心思旁观,甚至干脆打赌顾二郎会在饕餮阁待几天,或是等他出来之后,体重又会增加几斤。
更有不少人对年后即将归京的司马妧产生强烈好奇。
即便贵为大长公主,那也是二十年未嫁人的老姑娘了,而且在边关征战多年,女儿家的温柔娴静恐怕半分都不剩了吧?
以小楼氏的好皮相来看,传言中公主的虎背熊腰恐怕是假,不过她毕竟打灭了凶残狠毒的北狄,所以杀人如麻、强悍凶恶是肯定的!
况且,她几乎掌管河西走廊长达十年,一手遮天,身边又围绕众多文臣武将,俱都是男子,想必一定权势欲极盛、野心勃勃且面首众多!
司马妧不知道,自己还未进京,关于她的传言已在大街小巷传得沸沸扬扬,不止是镐京,大半个靖朝的老百姓,皆将此事当成了茶余饭后的谈资。
而司马妧的未来丈夫,顾家二郎顾乐飞,依然在饕餮阁中,品尝远从帝国最南边的沿海而来的厨子手艺,一边眯着眼享受,一边不忘对空干嚎几声:“陛下你好狠的心啊!”音量大大的,好让外头路过的人听得清清楚楚。
不过今日,他一声哭号过后,竟真有人闯入门来,焦急非常:“堪舆,堪舆莫要想不开!”
“堪舆”乃是顾乐飞的字。
顾二郎纵横帝京多年,自认纨绔子弟第一人,奋进青年不屑与其结交。
且由于顾家背景敏感,难以与京中权贵子弟结交,故而偌大的镐京城,能亲密称呼顾乐飞为“堪舆”者,十个指头就能数得过来。
这一次的来者是英国公家的大公子,单奕清。
显然他刚刚才结束某个匪夷所思的试验,左侧的袖袍烧缺一个洞,一双上好的蜀锦黑云雷纹靴沾满黄黄白白的粉末,头上束冠的发髻所用并非簪子,而是两只粗细不一的狼毫笔,何止随意,简直狼狈。
单奕清长年闭门不出,沉迷于奇门异术之中,故而脸色十分苍白,人也像竹子一样瘦瘦长长,长相只能算不错,过凸的颧骨破坏了五官的美感。不过他却有一双极大极明亮的眼珠子,眼白透亮,瞳仁漆黑如点墨,看人的眼神如孩童一般天真纯澈,会奇异地令人不自觉放下警惕。
他与顾乐飞的交情,要追溯到十年前。当时被千金赌坊打手追杀的齐熠和顾乐飞,误打误撞逃入英国公府,却险些被单奕清那能炸掉一幢房的陶罐波及,临将爆炸之时,幸而顾乐飞反应灵敏,眼疾手快地拉过他在地上连滚几滚,方才躲过这次危险的爆炸,救了单大公子的一条小命。
单奕清不关心顾乐飞的背景如何敏感,只觉得这个朋友居然能耐心和他聊上半天失传已久的墨学,或是说一说道家丹药炼制之术的奇妙,实在是难得知己。
不过单大公子的消息着实很不灵通。
今天已经是顾乐飞呆在饕餮阁的第二十天,整个镐京城都在乐此不疲地坐看笑话,恐怕也只有他是刚刚才知道此事。
他匆匆赶来,却见朋友好好靠坐在雅间特设的胡床上,舒舒服服啃着一条鸡腿,还意犹未尽地舔着五根胖指上的油,半点不像要死要活的样子。
单奕清不由得松了一口气,拂袍在旁边坐下:“堪舆,你、你别暴饮暴食想不开,若不想娶大长公主,我可拜托祖父去向、向陛下进谏,让陛下收、收回成、成命!”这又是单大公子的一大特点,情绪激动的时候说话流畅,不紧张反而有点结巴。
天生的缺陷,注定不了官场,也难怪英国公任他胡来,从不逼迫他考科举。
顾乐飞不答,慢悠悠地舔干净指头上的油,方用帕子擦了擦手,回头对单奕清道:“我好得很,不必担心。”可能是人胖的缘故,他说话磁性非常,中气十足,即便是很轻很慢的语调,也如金石相激,在雅间轻轻回荡。
单奕清瞪大眼睛:“可、可是我听说你要从饕餮阁上跳下去!你宁、宁愿跳楼也不嫁大长公主!哦不,不对,是娶,娶公主……”
“早就告诉过你,别听坊间流言蜚语,你且看看顾二公子红光满面的样子,哪里半点像是要寻死觅活的样子?”门外又有一人踏入,身高腿长,神采奕奕,玉树临风的翩翩佳公子模样,唯独右眼被人打了一拳,成了一只滑稽的乌眼鸡。
来人正是睿成候的三子齐熠。
陈庭向司马妧分析驸马人选的时候,一定没有料到,司马诚选择范围之内的三个大龄未婚男子,竟是臭味相投的好朋友。
单奕清闻言,更加一头雾水:“既然你愿意娶公主,何、何必让人误会?听说连陛下都对你、你的举动有所不满。”
“不满?”顾乐飞笑了笑,仰身在塌上舒服躺下。挤在袍子里的滚圆肚皮立即露了出来,他浑不在意地就势拍了拍,笑道:“我打赌,陛下非但不会对我不满,反而觉得这门婚事他确是选对了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