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夜市里熙来攘往,挤得水泄不通,光是沿着区分开的走道走,许夕夏几乎不用自己动,光被人挤就能往前。
“过来这边。”方庆至轻柔地将她拉到自己前头,伸出双臂,将她护在怀里。
瞬间,她的背贴在他胸膛上,虽然还隔着两层布料,但是热度熨贴着她,让她不自在地冒出一身汗,兴起挣扎逃脱的念头,然而,就算她有心想要脱离那胸膛,汹涌的人潮也让她无法动弹。
“啊,这边刚好有位置。”
她还没意会到位置在哪,手再次被他牵住,往左前方快速移动。
桌面吃完的餐点根本就还没有收拾,方庆至将她往位置一按,靠在她耳边说:“你先在这里坐着,我去帮你买甩饼和蚵仔煎。”
不等她回答,他已经快一步挤入拥挤的人潮里。
初夏的夜里,微带寒凉,然而夜市里头却已经提早进入盛夏,她只觉得自己穿着棉t就已经冒出一身汗,真不知道方庆至怎么穿得住那一身西装?
看着他的背影,许夕夏心里真的很复杂。
她看过很多小说,小说里总说失去记忆的人会因为恋人而恢复记忆,就算不恢复记忆,至少也会记得气味或习惯,因而想起一些残影,可是她半点都没有。
和家人好友相处时,偶尔会出现些许片段,可是唯独他,什么都没有。
这到底是怎么一回事?
都说她和他恋爱了八年,但该不会是她根本一点都不喜欢他吧?要不然怎么可能连一丁点怀念都没有?
可是,他却很懂她。
她不喜欢到正式餐厅用餐,尤其厌恶有着繁琐礼节要遵守的欧式餐厅,而她最爱的就是动作快速的热炒店,或者是可以享尽全球美食的夜市。
他将她的底细摸得一清二楚,知道她心情好时会特别想吃热炒,赶稿时,喜欢吃可以快速吃完但又很有饱足感的沙威玛,心情不好时,她可以从夜市第一摊嗑到最后一摊
如果没有下足功夫,他怎么可能这么懂她?
可是她对他没感觉呀,怎么办?
她很怀疑,也许从一开始,她就没喜欢过他,要不然失忆至今都两个月了,为什么她还是对他一点感觉都没有?
如果真的是这样,那她是不是该想个办法要他放弃?否则,他要是这么一直耗下去,她不是等于在耽误他?
“你在想什么?”
方庆至特有的低醇嗓音响起,许夕夏才发现桌面的狼藉早已被清空,取而代之的是他刚买回来的甩饼、蚵仔煎还有她最喜欢的西瓜牛奶。
“你的动作真快。”她忍不住说。
“花了快要三十分钟了,还算快吗?”他搁下自己另外买来的大肠炒小肠和沙拉鸡排,准备和她一起分享。
“三十分钟?”她不禁一愣。
看着手表,她有些难以置信已经过那么久了。
敝了,她不过是发一下呆而已,时间怎过这么快?好像不是错觉呢,近来的她总觉得没什么时间感。
“吃吧。”他将筷子递到她面前。
许夕夏看他一眼,也不跟他客气,迳自吃了起来,边吃边打量着他,却发现他的眼下竟浮现了黑眼圈。
不禁想起,一个星期不见,代表他真的很忙,可是再忙,他还是会拨空跟她培养感情,啊不对,是要她一同培养感情。
他的情嗯,她真的有感受到,可是如果她没有办法回应他,那该怎么办?
“喂。”她低喊着。
“阿庆,你是这么叫我的。”他更正。
许夕夏没力地闭了闭眼。“你看起来好像很累。”懒得跟他讨论怎么称呼他,重要的是,她希望他早点回去休息。
“还好。”
“黑眼圈都跑出来了,还好咧。”
与其拉着不乐意的她吃饭,他倒不如回家补眠。
“你发现了?”
他唇角淡淡的笑教她怔住,瞬间,她听见她的心卜、卜通,硬是漏了一拍,然后在心间荡漾出一阵淡淡的涟漪。
哇,这家伙笑起来真是好看呀。
“知道我累还特地陪你吃饭,有没有心存感激?”他勾唇笑得坏心眼。
瞬间,心跳卜通卜通恢复正常,悸动全部收妥,许夕夏噘着嘴。“感激个头,我又没拜托你,还没跟你要赔偿呢,要是到时候我交不了稿,你去帮我挡韶晴。”
“好啊。”
“还好咧,你要是忙,自便,不要打扰我。”她没心眼,心直口快得要命,但这话一出口她就开始后悔。
她偷觑着他,他依旧自在地用餐,充耳不闻。
看上去还好嘛,也对,这家伙自大得要命,她的话再直,也不过是像针扎,能让他多痛?
所以,也许她可以试探他的底线,试着让他放弃。
“喂,我说真的,我觉得也许我失忆是天意。”她边吃甩饼边看着他。
方庆至不发一语地吃着鸡排。穿着西装,把发梳得油亮工整的他,就连吃着夜市小吃都很优雅,和现场的悠闲人们真的很不搭。
见没回应,她又说:“也许因为我们都忙,你就不要再来找——”
碰的一声,打断她未竟的话,吓得她瞪大眼。
那声响,瞬间吸引了附近用餐的人注目,但很快的,大夥像是见怪不怪,各自挪开了目光,继续东聊西扯。
然,同桌的许夕夏能找谁聊天化解尴尬?
有必要气到搥桌吗?
他垂敛长睫,面无表情的脸让人看不穿思绪,如果不是他搥了桌,她肯定不会发现他动怒了。
好一会,方庆至深吸口气,放下筷子,像是没打算再用餐,只是将目光抛向远处,脸色冷峻,唯有那双深敛的眸微露着悲伤和愤怒。
许夕夏看他吃不到一半,心想他大概是被她气得吃不下,觉得自己应该道歉,可是她不知道要怎么开口,更不认为自己有错,因为她有一半也是为他着想,真的觉得他不应该再把时间浪费在她身上。
“夕夏。”他突道,嗓音很沉。
“嗯?”
“我没有要你想起我,可是至少不要拒绝我。”
“可是”
“请你将心比心,如果你是我,我是你,面对这种状况,你有什么感受?”抽回看向远方的视线,他说,唇角勾着自嘲的笑。“我也是人生父母养的血肉之躯,多少也会痛,有些话能请你三思之后再说吗?”
许夕夏抿了抿唇,不喜欢他自嘲的口吻。“我想了很久才说的”
“才两个月而已。想当初我们刚认识时,也是看彼此不顺眼,是花了一年的时间变成死党,再用两年的时间变成恋人的。”
“我是怕你浪费时间。”
“我不怕。”他低咆道,向来偏冷的眸凝着痛。“我什么都不怕,就怕你不要我。”
许夕夏直盯着他,小脸慢慢翻红着。
他眸底的痛像是弯流,缓缓淌进她的心里,而他直言的表白却像爱神邱比特的箭,刷的一声射进她心里,让那彷佛已经死寂的心再次悸动了起来。
这人真的让她摸不着头绪。
他性格是狂妄自大的,待人是冷漠而傲慢的,唯独在她面前,他才会显露些许温度,添了些许喜怒哀乐,而这样的他,竟是如此喜欢她?
“你到底是喜欢我什么?”她鼓起勇气问了这困扰她两个多月的问题。
方庆至微扬眉,不一会攒紧,像是很认真地在思考这个问题。
她的心卜通卜通跳得急,等着他的答案,但看他光是想个问题就像要想到天荒地老,让急惊风的她忍不住催促着“需要想这么久吗?”
“我再想想。”他一脸认真地说。
许夕夏瞪大了眼,毫不客气地往他肩上一拍。“若要想这么久,你乾脆不要想了!”
方庆至突地放声笑着。
“还笑?猪头,你耍我!”她低骂。
这可恶的家伙,个性这么机车,一分钟前还动着怒,一分钟后就把她耍得团团转,当初她到底是怎么喜欢上他的?
她气呼呼的,他却乐得要命,笑柔了那张淡漠而迷人的俊脸,她不想多看他一眼,故意别开眼,却发现邻桌的女孩,不分年纪竟是一致地偷看他,一双双眼像是要冒出爱心似的。
唉,一群迷途小羊,不懂人间险恶,回头是岸呀。
她哼着,然当那一双双看着他的目光从偷觑变成光明正大之后,没来由的,她竟有点不开心,彷佛属于自己专属的东西硬是得与人分享那般难受。
瞪向他,见他支腮,笑眯深邃黑眸,竟有几分慵懒俊魅,教她心间一颤。
妖孽,难怪一票人直盯着他瞧。
“你知道我为什么找不到喜欢你的点?”他突道。
“既然如此就不要勉强!”不喜欢她就早点说,一切到此为止。
“不,那是因为你太喜欢我,我才被你感染。”
他说得很像一回事,她却觉得很想吐。“真可怜,年纪轻轻的就出现幻觉。”她学他挖苦人的嘴脸,咂嘴以表示遗憾。
“可不是吗?当初你怎么有勇气跟我告白,以为我会喜欢你?原来都是幻觉作祟。”他叹口气,看她的眉眼像看个可怜的小东西,无限爱怜。
“我去你的,到底是谁跟谁告白?”她真的很怀疑他的说法。
“只有我还记得,当然是以我说的为主,而且”他第一百零一次地掏出手机,让她看见他的待机桌布。“瞧,是谁亲谁?”
许夕夏立刻闭上双眼,打死也不想承认那个自动嘟嘴亲人的家伙是自己。事实上,那个时候的她是被外星人附身了吧,不然她怎做得出这么大胆的举动?
话说回来,如果不是他手头上握有那么多他们单独相处的照片,她真的无法相信两人当初真的在交往。
“喏,铁证如山呐。”他不断地将手机移近,就怕她看不清楚。
许夕夏羞恼地拍开手机。“你说,是你对我下符吧。”
“我还怀疑你在房里做了我的草人,在上头贴两颗爱心咧。”
她有股冲动想要咬他。“我去你的”
方庆至突地倾前,吻上她的唇,令许夕夏霎时瞪大眼,不敢相信在大庭广众之下,他竟然亲了她她甚至可以听见周遭的三姑六婆正卖力地窃窃私语着,彷佛十分不敢相信他们就是一对恋人。
她也不敢相信啊,可是他亲了她
忽地,脑侧迸开剧烈的痛楚,教她痛得缩抱着头。
“夕夏”方庆至微慌地抓着她。“怎么了?头很痛?”
“都是你啦”她忍痛低骂着。
“我们去医院。”他拉起她就要走。
“谁要跟你去医院,我要回家。”她甩开他,朝另外一边走去,还不忘对他摆了个鬼脸。
“你骗我?”方庆至几个箭步冲向前,轻而易举地逮住她。
“对啦,就是骗你,怎样?”她顺着他的语意道。
既然他认为是假的,那就当作是假的,免得让大夥都担心,毕竟头痛也不是什么大事,医生也说过,脑部受过撞击之后,出现偶发头痛症状是属于正场况。
“明天到医院回诊。”他不容置喙地决定。
事关她,他一切谨慎为上。
“我的回诊日是下个月。”
“明天去。”他坚定道。
夏至科技,位于市区一栋复合式大楼的七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