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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在张太岳穿越到万历四十二年冬至日的凤阳龙兴寺,并开始大肆搜刮密室宝藏时,位于龙兴寺西北二十里多外一个名为狼巷迷谷的地方,也在上演着同样诡秘的一幕。
狼巷迷谷这里是韭山地界,和凤凰山不是一座山。自古以来就是一处险地,因常有野狼出没被当地人称为狼巷,又因地形独特,遍布明谷暗涧,沟壑纵横,令过往之人很容易迷路,是个天然的大迷宫,所以才得名狼巷迷谷。
同样是晌午时分,丁尚明从恍惚中醒来,发现自己意外穿越了,附魂到自己前世的祖宗丁一身上,和张太岳完全不同的是,他没有得到任何冥冥之中的指引。不过作为中国人民解放军华北某部退伍老兵,他一直是网络历史小说的狂热爱好者,许多事情都耳熟能详,根本无须指引,靠自己脑补就行!
哈哈哈!老子竟然穿越啦!
有许多次他在看过网络小说心情激荡热血沸腾之后,也曾多次YY自己某天能穿越回大明朝,最好是万历或者天启年间,实在不行能在崇祯前五年穿进去也无妨,然后依靠领先明朝数百年的先进理念,和自己无以伦比的领袖气质,建立一支带有中国人民解放军气质和烙印的大明铁军,叠豆腐块被子,练队列,研发燧发枪,苦练西班牙枪阵,有条件的话龙骑兵,各种炮兵一起上,对了,海贸一定要开,要建立一支强大的海军!然后杀贪官,清污吏,外克满清鞑子,内定流寇,横扫东洋南洋乃至殖民全世界。皇帝要是不配合,就干脆一起拉下马,老子自个当,最最关键的是,三妻四妾必须要有,除了名妓就是名媛,诸如此类……
丁尚明只用很短时间就搞清楚了状况,他老祖丁一,时年17岁,身高体壮,祖辈都是卫所小兵,隶属山东行都使司即墨营下辖安东卫属石臼千户所,驻地也恰好是后世丁尚明的家乡——山东日照。
我靠!这不就是《大明武夫》和《明末边军一小兵》的翻版吗?
海边偏僻小镇,土地不缺,天然深水港,可以晒盐,可以捕鱼,还可以海贸,而且山东尚武,本身有大量的优质兵源,再过几年这里又会出现更多更优质的兵源---辽东流民!
哈哈!太棒了!不对!等等,现在什么情况,丁尚明才注意到现场是在一个狭窄的山间小道上,明明十几个人都举着兵刃缠斗在一起,此刻却全都泥塑木雕般保持各种形状一动不动,更有数人已经倒在血泊里,眼见是不活了。
这十几个人是分成两伙的,丁一这边七个人,另外一帮全部身着黑衣,应该是劫道的,目测不下十余。
而且最奇特的就是,自己身后就有个黑衣人手持钢刀正从后腰处捅呢,刀尖已经扎破衣服入肉少许。可以想见,如果不是在场所有人都被定身,那这刀铁定就会扎进来,直接刺破他的肝脏,必死无疑!
把丁一的记忆再往前捋,才知道不远处那个同样被刀顶在肚子上的锦衣胖子,其实是自己上司山后百户所百户梁春园。他们一行是从七百里外的日照赶来,想给凤阳守备太监府一个名为宋习的少监送礼,以期谋得石臼所副千户一职。
本来由世袭百户升副千户,在山东都指挥司范畴内,只要有门路,行价数百两银子就够了,特殊肥缺八百两也差不离。可梁春园恰好就是没钱又没门路的,这山后所百户一干就是几十年。直到今年他意外得了笔钱财,又听说出自内宫监的宋习是他老婆娘家未出五服的亲戚,据说这宋习是凤阳守备府二号人物,能量极大,就动了想挪挪窝的心思。
于是,就在十天前,梁春园带着手下一行七人,舍近求远赶往凤阳府。随身除了不少部分特产外,主要就是用来跑官的一千两银子,藏在一架驴车里。
梁春园是个穷百户,手下没豢养家丁,只是在卫所挑了六个身强力壮的手下,私藏兵器乔装成赶路的富户。这一路走的是大路,一直平安无事。万没想到还差几十里地就到达目的地时,却遇上这伙劫道强人。
在过狼巷迷谷前,梁春园也打听过了,被告知除了容易迷路倒是十分安全,为此还特地雇了本地向导,而恰好是这个本地向导把七人领到了这个早就埋伏好的绝地。
以有心算无心,对方以多打少,竟然还暗藏个弓箭手,这道劫得毫无悬念;一上来三下五除二,先干掉了两个,再一接战,又躺下俩,剩下的仨只有丁一和另一个叫郝大壮的有一战之力,也仅仅是伤了对方一人,就陷入岌岌可危即将团灭的境地。
然后白日惊雷现,丁尚明穿越了!
既然搞清楚了,丁尚明当即收起之前得偿所愿的兴头,趁着别人定身,举起手里钢刀回手就给偷袭自己的家伙颈动脉来了一下。虽然以前看小说,都是砍人脑袋什么的,但丁尚明很清楚如果没有接受过专门的训练,想把人脑袋砍下来绝非易事。
眼看着眼前的家伙脖子上翻了个婴儿嘴般的口子,然后一腔热血喷溅开来,连忙跳着躲开以免溅到。后世今生第一杀人,虽有不得已的理由,可还是既紧张又兴奋,肾上腺刺激得他眼睛都红了。
既然杀了第一个,那么接下来就再无任何负担,他急忙向右手边密林扑去,在不知众人何时醒来的前提下,必须先解决最危险的弓箭手!多年前的行伍经历,还是给他培养了不错的条件式反射。
在不到二十步远的一棵柏树下,找到了那个还在弯弓搭箭的人,如法炮制,抹脖一刀,随后把那把绝非普通猎弓而更似明军制式装备的弓箭背上。
一共也没用多长时间,丁尚明就干掉了9人,走到梁春园面前时,犹豫了一下,在丁一记忆里找到以前这梁春园对丁家还有其他卫所士兵压榨和欺辱的记忆,干脆把着劫匪的手一刀捅进了梁春园的心脏部位。再回手一刀,第十个!
最后一个身材高大面目凶恶之人,厚背砍刀已经砍在了郝大壮的腿上,幸好不是动脉但也在流血,而之前大壮就已经身中两刀,明显伤得不轻。
丁尚明轻车熟路干脆利落的把最后那人干掉,就发现旁边的大壮活了过来,瞪着牛铃般的大眼睛,正见了鬼似的,看着自己。
“一哥……嫩(你)……”
然后咕咚一声,晕倒在地。
丁一的记忆里,大壮只比自己小几个月,和丁家是邻居,也是从小一起玩到大的好朋友,为人憨厚又仗义,这个必须得救!连忙过去把他扶到一边,先用清水简单清洗了伤口,然后按前世所受训练,找来干净的布帮他包扎起来。
可惜手里没有消炎止血的药物,自己当年又不是特种部队,中草药和野外生存知识有限,好在大壮身上的伤口都不太深,现在又是冬天,感染的几率也会低不少,至于大壮能不能活下来,就看他自己的造化了。
接下来丁尚明望着眼前恐怖而又血腥的一切沉思了半晌,思前想后终有了定论!
这次意外的劫杀对于刚刚穿越而来的他来说,应该是个难得的机遇!一切都要着落在梁春园那素未谋面的远房亲戚宋习,还有那笔银子上!
前提是,自己必须在案情还未曝光之前,尽快赶到几十里外的中都城,找到宋习。
此时时间刚过晌午,丁尚明回到驴车上,把装银子的箱子找出来,先分出二百两用布包好,然后找了两处相对隐秘的地点分别掩埋。最后又翻出自己那身破旧的制式鸳鸯战袄换上,补充了水和干粮,就准备按计划出发。
可惜之前那弓箭手很有经验,射人先射驴,第一箭就把拉车的驴给射死了,不然骑驴赶路会快很多。
正要迈步之时,却见不远处大壮正低声呻吟着。赶紧走过去把他扶靠在树上,喂他喝了不少水,间中虽然也呛得吐了几口,但水里未见血丝,说明内脏没事,登时放心不少,然后又叮嘱了已经基本苏醒的大壮几句,
“伙计,嫩(你)就躺这木(莫)动,俺这就赶去中都找郎中救嫩,下晚前一定回来!”
“一哥嫩快去,俺等你……”
丁尚清走了几步,又想起了什么,又跑回驴车上找了床铺盖给大壮裹好,这个季节保持伤员的体温,减少热量流失十分重要,又找了把刀放在大壮旁边给他防身。
安顿好一切,丁尚明才迈开大步向中都城方向跑去。
狼巷迷谷依然是那个迷谷,但丁尚明后世可是凤阳景区办公室副主任,对狼巷迷谷的熟悉程度恐怕丝毫不亚于当地村民,所以驾轻就熟只用了一个半时辰,就跑到了中都城外。这也得亏丁一这苦孩子自小海边长大,没事赶赶海,捕鱼捞虾各种海鲜高蛋白打下的身体好底子。
在城门口,背弓挎刀浑身血迹斑斑的丁尚明,被守门的两个同样穿鸳鸯战袄的卫所兵给拦了下来,
“站住,你什么人?”
“我乃山东都指挥司即墨营百户梁春园!我有十万火急的事必须马上面见守备府宋习少监!”说着还把梁春园的腰牌递上去,
两个守城的卫所兵一下子也没反应过来,这个全副武装样子凄惨的“百户”为何身着普通小兵的衣服,但看这样子确是有大事发生,不但立刻放行,还亲自领路来到中都守备太监府门前。
按惯例,太监府守门的门子一般通报也是要收些小钱的,不然肯定百般刁难,也被丁尚明一句出大事了给唬住,连忙进去通报。
很快,他就见到了宋习,一个瘦高个,白脸,长着一副鹰钩鼻的年轻太监,立刻单膝跪地抱拳行礼道:
“小的见过宋公公,小的乃是即墨营安东卫石臼所梁春园百户帐下一小兵,我叫丁一,有急事向您老禀报……”
“即墨营安东卫卫?那不是山东那边吗?”宋习开始有点懵,搞不懂这七百里外的卫所小兵找自己何事,
“事情是这样的……”丁尚明娓娓道来,
“什么?一阵风又出来劫道啦?”才听了一半,宋习听到狼巷迷谷发生劫案,竟蹭地从椅子站了起来,吓了丁尚明一跳,
“哦,小的不知那伙人原来叫一阵风,”
“别停,你接着讲,”宋习又坐回到椅子上,喝了口茶掩饰自己的失态。
丁尚明定定心绪,继续说了下去,本来前世他在凤阳景区就专职负责接待,口才极好,这一番思路清晰、口齿伶俐外加关键打斗搏杀之处免不了的一通艺术渲染,把个故事讲得是分外紧张刺激,
“什么?你……你把他们全杀了?”听到后面宋习再次跳了起来,惊道,
“是啊,一共十一个,不过我们这边也死了五个,还有一个重伤留在原地……”
“哈哈哈,”宋习突然仰面长笑走上前亲手来扶丁尚明起身,“想不到丁小哥竟然是个骁勇无敌的壮士!杂家之前倒是眼拙了,快快请起。”
原来几年前,守备太监府就接到过狼巷迷谷偶有强梁劫道杀人的消息,但由于这帮劫匪只挑外地路过的小股客商偶尔下手,又出手利索不留活口,几乎连报案的都很少,最多只是报失踪,后面恰好一位致仕京官路经此地被劫杀,意外跑出个活口,而且狼巷迷谷就在中都城眼皮底下,自然是四方震惊。守备太监府被申饬,负责凤阳府治安缉盗的少监宋习也顶着不小的压力被要求限期破案。
只是这帮劫匪人数不多又来去如风,多次探查围剿却是一点线索都没找到,守备太监府私下里称这伙劫道的为“一阵风”,这也是宋习之前数次失态的原因。
见宋习比预想的上道更快,丁尚明立刻适时凑上去说道,
“宋公公,小的斗胆提醒公公一句,小的身为山东卫所之兵,是断无在中都境内出手剿匪之可能,时下劫案刚刚发生不久,还请宋公公火速带人赶往现场,迟则恐生变故啊!”
丁尚明的意思再清楚不过了,劫匪虽然都叫我杀了,可天大的功劳却是白送你了,你要手慢拿不到就不怪我了。
“对对对!言之有理!”宋习小眼睛一亮恍然大悟道,赶紧跑到门口安排人准备兵马,反身回来后还躬身给丁尚明施了一礼,道:
“杂家这边多谢丁小哥施以援手,等下还要劳烦小哥带路,”
丁尚明立刻单膝跪地回礼道,“能为公公效犬马之力,小的求之不得!”
“对了,你说我那亲戚梁春园不远千里来探望我,可有携带什么财宝银两?”宋习笑眯眯的来了句,
哈!戏肉来了,正等着你呢!丁尚明赶紧起身把脑袋凑到宋习耳边,小声回道:
“财物已被逃脱的劫匪带走不知所踪,不过小的自己尚有纹银八百两,准备献给公公,只求公公成全,能让我接替梁春园那百户一职,小的就心满意足了。”
宋习大喜,连忙双手扶起丁尚明,异常亲热的道:
“好你个丁小哥,不但勇武过人,这脑袋瓜子还这么好使!好!就这么说定了,等忙完这事杂家给山东都指挥司写封信,包在杂家身上。”
“谢公公成全!”
也难怪宋习高兴,原本梁春园一死,这笔银子就已经和宋习再无瓜葛了,理应返还梁家遗孀眷属才对,而且即便丁尚明不藏私,作为中都城脚下这么大个案子,又这么多人出马,贪墨下来的脏银分到宋习手里能有百八十两就不错了。
这下宋习凭白得了份大功劳,还几乎什么都不用付出,又有八百两纹银入账,对丁尚明自是欣赏莫名。至于让丁尚明当个偏僻卫所的小百户,更是举手之劳,这份人情最多也就值个一百两。
接下来宋习兴师动众跟着丁尚明一道前往狼巷迷谷“剿匪”,无需赘言。
总之,丁尚明在魂穿老祖丁一的第一天,初次亮相就闹了个头彩,“历史性”地完成华丽转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