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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七章 腊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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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过一个月的忙乎,林文山的手炒干货生意渐渐打开了销路,市里已经有几个人找他批发,他也就不用再自己去市里售卖了。

    说实话,林文山还是有点抹不开面子,他人太实在,做生意不会耍心眼,嘴皮子也不够利索,要不是后来妈妈也跟着一起去市里,生意还做不起来,现在的收入倒是一天天提高了不少。

    因为天气的寒冷,林梓晴开始变得有点赖床,温暖的被窝对她来说,是最好的享受了。

    这天睡到半夜三点多,她突然被声声刺耳的嚎叫给惊醒了,房间外面的天井院传来凄惨的猪叫声,还有几个大人的的喊声。

    “这是要杀猪了吗?”反正都被吵醒了,索性她也不睡了,从被窝里爬出来,穿上厚厚的棉衣,棉裤,穿好鞋子,她走到窗台那,把窗户打开,正好可以看到前面的天井院。

    院子里已经站了十几个人,住在院子里的大人都在,大厅里的墙壁上挂着一排杀猪用的工具,明晃晃的有点吓人。

    她家养的肥猪,正被三伯父他们四五个人按在杀猪石上,大概是肥猪终于是知道自己死到临头,拼命的挣扎嚎叫。

    这样几经挣扎竟然让伯父他们足足五个大男人有些按不住的感觉,旁边站着的杀猪匠也没有看着,一刀就从脖子穿了进去,猪脖子下面接了一个搪瓷盆是用来接猪血的,里面放好了盐,。

    因为大肥猪的使力挣扎,杀猪匠脸上溅了不少血,满面的血点,看起来有几分恐怖,再加上那把抽出来之后带着热血的长长杀猪尖刀,还是很吓人的,幸好林梓晴的心里年龄是成人,要是真的小孩子,要给吓到了。

    杀猪血被谭丽云拿进厨房,稍做清理,放进大铁锅里蒸煮。

    天井里放着一个三伯父家做的大木桶,直径有2米多,是专门用来杀猪后烫猪毛的。几人合力抬着大肥猪向大木桶那里走去,木桶里放好了滚烫的开水。桶的后方林文山放了一个大木板,有点眼熟,好像就是自家放谷子的房门啊……

    大肥猪就放在上面,两个人开始用力刮起了毛来,一阵“唰唰”声。

    刮完猪毛,杀猪匠就开始宰猪,砍掉头,分开肚,拿出猪杂,然后吊在大厅里一个垂着的大钩子上,开始分肉了,猪肉按五指宽一长条肉割下来,一扇排骨,跟两只猪脚卸下来装在平时装稻谷的大竹筐里面,等下要是吃不完的,可以用坛子腌制起来。

    杀猪匠只分解了一半出来,另外一半是要趁早运到市场街上去卖的,这条猪还真不是一般的肥,有四指的膘,不愁卖不上价。

    三伯父跟林文山加上杀猪匠几个人把半扇猪肉放进大竹筐里,然后就拿着一杆长度有1米5的大秤,秤好后,三伯父报了数,“好家伙,这猪养的肥,一百三十六斤,这是半扇肉,要是全部加起来得三百多斤,文山,你怎么养的,都给猪吃什么了,一年就养这么大。”这个时候很多人家养的猪并不能长到两百斤,难怪有此疑惑。

    “我是看了书,按书上养猪方法养的,每餐给猪加了半勺猪饲料,饲料是去市里饲料公司店里买回来的!”林文山笑着回答。

    “吃了饲料的猪长这么快啊,下次我也去买点!”站周围的人都附和着,这个时候的人还不知道吃了饲料的猪虽然长的肥,但是肉质不如纯吃猪菜长大的猪,大家平时吃的都没多少油水,只认为猪长的肥,肉就是好。

    时间过的很快,天已经有点光亮了,厨房里开始传出几个人蒸饭做菜的声音,今天这是杀年猪,需要请自己家的爷奶叔伯们都过来吃杀猪饭。

    林文山杀猪早,在接下去轮到伯父他们几家,住一个院子的人家也是要杀猪的,这个月大概有十几天都是有杀猪饭吃的了,最开心的大概就是小孩们了。

    早上6点多,饭菜都做好了,人也陆续到齐了,谭丽云开始喊林梓晴起床,打开她的房门,发现林梓晴早就起床了,她就把林梓晴带去洗脸刷牙了。

    院子里的大厅摆了五张圆桌,坐满了人,大家兴致很高,小孩们更是笑的满口见牙不见眼,桌子上已经摆满了古镇特色杀猪菜。

    杀猪菜由猪肉、猪肠、猪血、芹菜、青蒜、豆腐、红辣椒等烧成,香、咸、鲜、辣,口感甚是丰富,美不可言。一大盆的红烧猪脚,跟一大盆的青蒜炒排骨,桌上的猪肝汤,汤里加了松菇末,色泽金黄,香气缭绕,名唤“黄金汤”,味道很是鲜美。今天的干饭也是香喷喷,极美味的。不同于后世电饭煲里焖出的米饭,大木桶蒸的大米饭,饭粒儿膨松有嚼头,还透着杉木清香。

    一上桌,大家就都顾不上说话,一个个碗里堆着满登登的菜肴,忙不迭地用菜下饭,一大家人聚餐,情谊融融。

    腊八也过了,这些天的杀猪饭还没轮流吃完,林梓晴她们也放寒假了。

    转眼到了腊月二十,这天的天气好,院子里的女人们,开始把家里的木质锅盖,饭桌,板凳,都拿到天井里刷洗,洗好后就放到外面晒得到太阳的地方慢慢晾干。

    等这些做好,家里也就要开始大扫除了。小年一过,大家基本就不会在做什么事,忙着准备过年用的东西。

    就在大家做着年前的准备时,在市里上班的大堂叔林文忠回来了,提着大包小包的过年礼品。

    跟着他一起回来的还有一位打扮的很时髦的女人,她穿着一件深褐色羊毛的大衣,领子是狐狸毛,下面一条紧身裤,精致的小羊皮靴子,身材高挑,有1米68。她的发型烫着这个时代流行的大波浪卷,脸上的眉毛修的很精致,唇上也涂了口红。

    这一副打扮,打她一从古镇的城门过来到大院这里,就吸引来一群好奇的人,有女人也有小孩,都想看看是谁家来的客人。

    “这是林德望家的大儿子,看样子是带女朋友回来了!”院里的人都出来了。

    “这是要回来见父母,大概是要订婚吧!”有个跟着进院里的隔壁邻居家的婆婆,好奇的问站旁边的李家媳妇。

    “肯定是了,这个时候带回家的,八成是为了婚事了。”李家媳妇拿着瓜子边磕边说

    “这林德望的大儿子就是能干,看这姑娘的样貌气质倒像是当官家的小姐!“又有人插了句

    “也许是在城里当大老板家的闺女吧,看那身打扮,要花不老少钱,啧啧……”这是带着羡慕语气的李家闺女

    一大群人七嘴八舌的在那议论起来。

    林文忠把东西都放在父母房门口里侧,就被一圈好奇的人围着,不停的问东问西了。

    叔公一家也很是热情,开心的招待着大家,干脆就在第一个天井院里摆上两桌,倒好开水,拿出瓜子花生给大家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