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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十一章 搜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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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周老爷见镇妖司把周府全部围住了,一脸无辜地道:“大人,我这是犯了什么罪吗,为何要这样兴师动众的?”

    “哦?我反倒要问问你。”萧秋水目露寒光,逼视着他,“周府出了这么怪的事,周老爷会不知道?”

    周老爷显然已经想到是什么事了,神色阴郁,垂下了脑袋,不再多话。

    过了一会儿,有小吏拉来了一对年轻男女。

    那男子生得粗眉宽嘴,眼睛有些狡黠,却身着一件轻衫,看着像是位文弱书生。

    女子生得明眸流盼,秀雅绝俗,若不是有萧秋水在场,翁大头这老色匹估计又要发骚了。

    一小吏拜道:“回萧千户,朱尔旦、周十娘已经带到。”

    萧秋水先是瞥了他们一眼,又留意了一下周老爷的神情,最后把注意力集中在周十娘的脸上。

    “好一个美人胚子。”

    谁也没有想到,萧秋水会突然说出这话来。

    不过,这应该是所有在场男子心里的话。

    萧秋水说这话的时候,语气略带嘲讽。

    周十娘听了,立即扑倒在地:“大人饶命,大人饶命。”

    萧秋水用手轻轻敲着椅子的把手:“你倒是说说看,你做了什么歹事要我饶命?”

    周十娘这才一愣,支支吾吾,不知该怎么回答。

    这萧秋水确实有两把刷子。

    半句都还没有审问,便让周十娘吓得脸色煞白,瑟瑟发抖。

    “大人,此事和我娘子无关,都是因我而起,要罚要打,都向我来。”

    此时朱尔旦站了出来,挡在了周十娘身前,看来他对娘子的感情还挺深厚。

    连一旁的周老爷见了这场景,也不由动容。

    平日这个女婿看着对女儿一般,没想过关键时候能挺身而出,护女儿周全。

    萧秋水坐在椅子上,挺直身子,盯着眼前这一对良人,没有再说话。

    有时候人的眼睛就是最强的武器。

    朱尔旦和周十娘在她的逼视下,心里早已经慌乱,半个字也不敢再说。

    萧秋水对李云霄使了个眼神。

    李云霄明白了她的意思,转身招呼苏千羽一起到朱尔旦夫妻的房中搜查。

    这房间窗明几净,床榻整齐,隐隐间可以嗅到一股淡香。

    因为是富贵人家,所以茶几、书架、衣柜、床榻、书桌……各个家具都是上等木材所造。

    突然,床榻上传来了一点动静。

    李云霄看去,只见软被里有一个稚童,年纪应该只有三四岁。

    人类幼崽还没有察觉到周府发生了什么,依然睡得很香甜。

    李云霄留意了下稚童的长相,确实比较一般。

    果然不管怎么整容,孩子总会还原真相。

    李云霄打开了梨花衣柜,看到里边有一叠厚厚的衣物,看材质都是上等的布料,而且都是新的。

    怎么会有这么多新衣物?

    苏千羽凑上来,看了一看,说道:“有些布料我见过,就是在那家布店买的。听老板说,周十娘那段时间买了很多衣料,我就猜她肯定是给孩子做了不少新衣服。”

    李云霄微微颔首。

    只是同时,他发现了奇怪的地方。

    他把那些衣物拿了起来,比了一比。

    衣物的尺寸竟然都不一。

    由小到大,最后的应该是有成人大小。

    “这衣物不是给她孩子的。”李云霄沉声说道。

    “诶?”苏千羽没有明白,“这是为何?”

    李云霄把一件成人大小的衣物放在苏千羽的手中:“你看看,孩子那么小,穿得下这么大件的衣服吗?”

    “也对吼。”苏千羽想了片刻,忽然一拍掌,“我知道啦,这件衣物是给她相公做的。”

    “那这几件呢?”

    李云霄又拿起了几件衣物,看尺寸应该是十岁左右孩子穿的。

    这下苏千羽也想不明白,摇了摇头:“难道他们还有孩子……”

    但朱尔旦和周十娘的年纪,应该也就二十岁,不可能有十岁的孩子。

    做了这么多新衣物,相公、孩子都穿不了,那是给谁的?

    此事有点蹊跷。

    李云霄让小吏把衣物收好。

    他又走到书桌前,打开了抽屉,里边有一盒装着细针的锦绣囊袋。

    “啊,这囊袋我见过。”苏千羽突然叫道。

    这倒出乎李云霄的意料。

    他问:“在哪里?”

    “在布店。”苏千羽指着那盒细针,肯定地道,“你看这盒阳阿针,少了一根。少的那根便是送我了,也就是扎了头爷的那根。”

    李云霄若有所思地点点头,问道:“你之前见过周十娘,她的容貌和现在差得确实很大吗?”

    苏千羽之前见到周十娘时,她长着宽嘴小眼,脸上还有一颗大黑痣,确实有些丑陋。

    和如今的花容月貌相比,真是霄壤之别。

    “嗯,差得比较多。说来那个陆判官还真是厉害。”

    李云霄冷笑:“厉害。我看是作恶才对。”

    “诶?”苏千羽歪了歪脑袋,没有明白。

    李云霄继续翻看抽屉,找到了一张锦帕,上边绣着百合花,而且纹着一行诗:【愿得一人心,白首不相离】。

    这是《白头吟》的诗句,传闻为大才女卓文君所写。

    短短几个字,便能看出女子与夫君白头偕老的渴望。

    “霄哥哥,这花我认得,是百合花,意思就是百年好合。”苏千羽展齿一笑。

    也不知道周十娘纹百合花,是不是因自己和她提起过要送人百合香囊的缘故。

    李云霄有点意外:“你居然连这个都知道。”

    “因为……”苏千羽抿了抿薄薄的嘴唇,想想还是先不要告诉李云霄自己的小秘密,于是道,“我是听头爷说的。”

    李云霄还以为翁大头落拓粗大,不懂这些文雅的东西。

    搜查完这屋子,李云霄他们又回到了正厅。

    范达也已经到了。

    因为下午一起探讨过刘备书,所以范达将李云霄看做知己,主动上前问道:“李小缉,怎么样,有没有查到什么线索?”

    线索李云霄是有看到一些,但现在他还没法将它们一一串联起来,于是摇摇头:“接下来还是要靠范总缉了。”

    范达走到周十娘的面前,对她道:“抬起头给我看看。”

    周十娘又羞涩又畏惧,微微抬了点头。

    范达怕看不清楚,拿了一盏灯,靠近照了照,叫道:“我的娘呀,这长相分明就是吴御史家中的小姐呀!”

    吴韵儿在淳阳是有名的美人儿,他曾有幸看过两次。

    因为太过出众,所以他记得非常清楚。

    此话一出,翁大头惊得差点从椅子上滚下来。

    果然如此,这正合了李云霄的猜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