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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6.母如山

作者:腼腆的胖子返回目录加入书签推荐本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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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76。 母爱如山

    收完枣子,就收栗子,栗子是最麻烦的,高高大大的树挂满了刺儿球,个个都是“刺儿头”

    浑身长着尖刺就像田野边小刺猬一样。只是区别在于一个会动一个是挂在树上。

    有些成熟的栗苞已经裂开小嘴,然后整个掉下来。没熟时孙刚用竹竿打下来。裂开的用脚踩住拿烧火钳就可以把板栗从里面夹出来。一次能夹二三个板栗出来。

    孙刚拿着自己的武器――一根长长的竹杆准备战斗,对着树枝一阵乱打“噼里啪啦”的一阵响,一个个黄绿色的小刺团像雨点一样落下来。幸亏树下没人,要不然要被这阵子“刺雨”砸到身上,那就够他喝一壶的了。

    敲完一棵树,孙爸孙妈就拿着烧火钳,夹着栗苞往麻袋里塞,孙刚去敲其他的树。

    栗苞都收回家后,把栗苞都倒在院子里过几天就会慢慢的裂开,那时就可以用烧火钳取出里面的板栗。用脚使劲地搓哟搓,踩呀踩的,几颗胖乎乎的国漆色的小东西从刺壳里出来了。

    放过几天的板栗吃起来味道才会甜。

    有一次在街上,孙刚发现街上出现了许多炒栗子的小摊。一口大铁锅内,栗子被翻炒得“哗啦,哗啦”地响。偶尔,有炒熟的栗子“嘭”地爆开一个裂口,一股热气“ 腾” 地窜出,阴冷的空气中立刻飘起了一股诱人的香气。

    回到家后,孙刚就拿生栗子解馋,不是他不想炒栗子,只是他还真不会弄,特别是给栗子开口。

    孙刚时不时的踩几个栗苞,弄点儿栗子吃吃,咬一口,脆生生的,甜甜的,还带着一股地瓜味。

    孙妈见了,笑着说:“傻孩子,生栗子哪有炒栗子香。多弄点儿出来,我给你炒炒吃。”

    炒栗子要用沙子。为了弄到干净的河沙,孙刚去村子西边的河滩拉来沙子。

    沙子要用网筛筛过,选粗粒的沙子洗干净,放进大铁锅里炒得滚烫,再放进栗子一起翻炒。

    孙妈用力地挥动着铁铲,随着“哗啦,哗啦”的翻炒声,一股热气和青烟从锅内冉冉升起,等到锅里传来栗子的爆炸声,孙刚就呼啦围了过去,贪婪地呼吸着空气中的香味。

    栗子炒熟后,孙妈将栗子倒在簸箕里,孙刚顾不得烫手,抓起一颗便吃。滚烫的栗子抓在手里,像攥着一个火球,烫得孙刚把栗子左右手互颠着,也不肯扔掉。

    孙妈笑骂着说:“心急吃不得热栗子,做什么事都不能着急啊。”

    好不容易等手里的栗子不烫了,孙刚剥了壳,温热的栗子吃进嘴里,香香的,甜甜的,有一种沙沙的、面面的感觉。

    栗子好吃皮难剥。为了让孙刚吃到香甜又好剥皮的炒栗子,每次炒栗子前,孙妈都会坐在午后的暖阳下,一手拿着小刀,另一手把栗子放在竹筐的筐边上,在栗子的外壳上划一刀。这样做的好处是即能切开栗子坚硬的皮,又不会因用力太猛伤到里面的栗子肉,使栗子在翻炒时既易裂口,肉里又不会夹进沙子。

    孙刚吃的每一颗栗子,都经过母亲仔仔细细地切口。 有几次,孙刚看见妈妈的手指上缠着厚厚的创可贴,孙刚的内心不由得滚过一阵温热。母爱如山啊!

    村子里到处都是冲天杨树,天还没有真正冷起来。可风快要把杨树的叶子揪净了。树顶只留下数片青黄的叶,扑楞楞地布郎鼓样的晃着。整个树冠几乎就只有枝条了,枝条与枝条傻傻地相互瞅着。

    树下面已积攒下了密密一层,落叶归根。

    先用竹筢把树叶拢聚到一块儿,孙刚再将一堆堆的树叶装到拉车上,当然拉车的前后是有荆条编的荆笆以防止装上车的树叶散落掉。待将这些战利品拉到家里,就是生火做饭的引火材了。

    拢了几车子树叶子后,孙刚来菜园子里,去摘角落的梅豆,梅豆也叫扁豆。是春上孙妈栽的,起初它很是孱弱,就像细长柔弱的绿豆苗,以致于随后它生发出藤蔓,攀爬到孙妈为它和丝瓜特别搭起的竹竿上,也还是细细的、弱弱的。

    梅豆的生长,对农村人来说是最省心的。只要有可附着的绳或树枝,它就会自动的一圈一圈缠绕着攀爬而上。不像其他瓜秧需要时时地捆绑、时时地看护拉扯,才会攀爬到一定高度。

    梅豆不须任何帮助就能征服一切高度的,房顶,树干,棚架均不在话下。

    梅豆的花是在其他瓜秧先期开了花、结了果以后才开的。其花骨朵深紫红色,半开半闭着,花瓣与花瓣叠加交错着。一连串的花骨朵展露在秧的外面。由于是靠一根独立的、细长的茎“举”着,就像举起的一个个小手,也像一张张笑脸,羞怯的不好意思。

    花酷像梅花,这也是称之为梅豆的一种原因吧。可孙刚喜欢用“美”取代“梅”因为,它的花妖冶,它的形娇美,它的嫩角细如弯眉,它丰满后的体充满张力。

    梅豆一般是簇生的,要么两个“结伴”要么三五成“伙”在豆秧的上面,那整齐的花、那一排排角,一嘟噜一嘟噜的煞是可爱。

    梅豆和其他豆角的相同之处是在炒熟之后。炒熟或煮熟后的梅豆丝,失去了它独有的艳美外表,味道也和其他类没有什么不同。

    梅豆的秧叶,一直能绿到很久。它能熬得过“我花开后百花杀”的菊花。梅豆角褪去它的华美外衣,浓缩成干瘪的种子,可以和寒风和腊梅比美。

    梅豆的茎真的是最具生命力。它由纤纤细若铅笔芯一舨,而变成比铅笔杆还要粗壮的结实茎体,此外,它还牢牢地紧紧地缠绕在附着体上,似乎要掘走其他的生命为我所用一样。这是在孙刚以前清理它的秧架吃尽了苦头之后才明白的。

    孙刚摘了一篮子老梅豆,回去掐去头尾,抽掉边沿的“筋”加咸肉轻轻一炒,然后加上剩饭一焖,一会儿后,就满屋子香味。

    最好焖的地下一层出了锅巴,吃起来特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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