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穿越市井福女_分卷阅读_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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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赵仁气得脸都绿了,他用痴肥的手掌抚了抚胸口,这才好了些,“你简直是气我了,竟然将白花花的银子送给人家?谁穷?谁那么穷能有你爹爹穷?你这作死的丫头,你真是太不孝顺了。”他顿了顿,又质问道,“什么在松阳县衙门找差事?你安阳县的差事不干了?”

    赵铁花义愤填膺地道:“安阳县的县令就是昏庸无能,一点实事不做,成日就在想着如何讨好知州大人。哼,在他手下做事,这也不许,那也不行,可憋屈死我了。我赵铁花将来可是想进六扇门当名捕的,跟着那样的官儿能办出什么像样的案子来?所以,我就一脚把他踹了,然后背着包袱回来了。”

    赵铁花无视他爹的捶胸顿足,直接望着朱福一家人,然后点了朱禄道:“傻大个,你将猪背到俺家作甚?俺家又不是穷苦百姓,不缺银子,你动作快些弄走,别脏了我家的地。”

    银子已经没有指望了,如今这祖宗竟然还打起野猪的主意,赵仁顾不得心痛了,一把拉住闺女。

    “这头猪是咱们家的,跟他们没有关系。”赵仁稳住闺女,然后对朱福一家道“你们走吧,赶紧走,别站在这里碍事了,都快走。”

    猪不能白送,朱福望了赵铁花一眼,磨磨蹭蹭不肯走。

    赵铁花道:“爹,您别骗我了,我刚刚回来的路上可都听到了。左右邻居都说,这猪是朱家猎的,你半路杀了出来,滥用职权,威逼利诱,愣是逼着人家把猪给你扛了来!爹,咱家住得好吃得好,什么都不缺,那朱二家住那种茅草屋,吃了上顿没下顿的,您老何必占这种便宜啊!”

    狗蛋儿最害怕自己的小姑姑了,小姑姑没在家,他在村子里称王称霸的,小姑姑一回来,他就蔫了,只敢缩着脑袋躲在一边。

    “那朱贵抢我风头,就欺负他!”狗蛋儿此时很讨厌这个小姑姑,她凭啥不让自己吃野猪肉,愤愤道,“我要吃野猪肉,我要吃!”

    “不许吃!”赵铁花双手叉腰,狠狠瞪着这个只会调皮捣蛋的侄子,凶道,“你要是再不听话,信不信我将你拎起来扔到山里去?那鸡头山里不仅有野山猪,还有凶猛的饿狼,那些狼最喜欢吃小孩子的肉。”

    说完,还朝着狗蛋儿学了声狼叫,吓得狗蛋儿撒腿就哭着跑了。

    赵仁见状,气得面部青筋暴露,胡子都抖了起来。

    朱福见这久未相见的父女俩多半是杆上了,这爹爹赵仁爱占便宜,但是女儿赵铁花却是个路见不平拔刀相助的好青年,要说朱福是十分欣赏这赵铁花的,一个古代女子,能有这般见地,实在是难能可贵。

    不过,顾全大局,她还是选择笑着打哈哈。

    “不若这样吧,这头猪咱们两家一人一半,村长,您看怎么样?”朱福笑眯眯道,“往后我们家若是再打着野猪,也一定会孝敬村长的。”

    赵仁虎目圆瞪,朝着女儿赵铁花狠狠甩了袖子,然后说:“杀猪!”

    这就是同意一家一半了,赵铁花知道这已经是她爹做出的最大让步了,因此也不再坚持,只是抽出腰间柴刀来,噼里啪啦一番捣鼓,就将猪扒了皮还精准地一分为二。

    她随手一捞,就捞了一半扛在肩膀上,笑眯眯对赵仁道:“爹,女儿烧野猪肉给你吃啊?也算是女儿孝敬你的。”又转身朝朱福眨眨眼睛,“这半只野猪算是我借你的,往后你若是有什么需要帮忙的,尽管说出来,我赵铁花一定义不容辞!”

    朱福道:“赵姑娘性子直爽又豪气干云,实乃是女中豪杰,很叫人钦佩。”

    “拍我马屁呢?”赵铁花上下打量了眼前这个小女孩,明明还是一个没有长开的黄毛丫头,白白瘦瘦的,个子也矮矮的,也就十二三岁吧,可那双眼睛里却透着精光,跟年纪并不相符,而且她刚刚面对自己爹爹可是一点畏惧都没有的,不由心里产生一丝好奇来。

    朱福笑说:“赵姑娘,往后咱们肯定还会有缘相见的,时间不早了,也不耽误你们父女团聚,我们这就回家去。”

    说完转身准备去从哥哥怀里接过妹妹,却见哥哥眼睛时不时往赵铁花那里瞄,朱福笑了笑,权当没有瞧见,只是抱起暖姐儿,在她肉脸上亲了亲道:“暖姐儿,谢谢村长跟这位大姐姐,因为他们,咱们才有野猪肉吃的。”

    暖姐儿开心地拍着小肉手,甜甜笑着道:“谢谢村长跟大姐姐。”

    余氏见又扛了半头回来,气得都快哭了,指着自家男人骂道:“你就这般眼皮子浅吗?一头猪若是能换咱们贵哥儿前程,又算个啥?咱们苦了这些年了,为的是啥?你送都送了,还扛半头回来做啥?”

    “二婶,别说二叔,是赵家的闺女赵铁花,她回来了,不肯要咱们的野猪。”朱福道,“二婶放心吧,有赵铁花在,那狗蛋儿一定会老实的。至于贵哥儿参加童生试的事情,不急于一时。”又对朱贵道,“贵哥儿就在家好好温习功课吧,二姐姐一定有法子让你参加明年二月的县试。”

    朱贵今年十二,只比堂姐朱福小一岁,以往堂姐弟在一块的时候,可都是朱贵护着堂姐的。如今听堂姐说出这样小大人的话来,他笑了笑,倒也点头应着说:“好,那我的前程,就拜托堂姐姐了。”

    朱福朝弟弟俏皮眨眼道:“放心吧,包在我身上,我就从那赵铁花入手。”

    余氏呆愣愣望了朱福一会儿,只觉得她变了许多,变得比以前有主见了。余氏只当是侄女儿大了,渐渐懂事起来,倒也没有多想。

    “禄哥儿,福姐儿,这半头野猪也这么大,咱们四口人哪里能吃这么多。况且,你们今儿还送来了猪肉跟米面,所以,这半头猪你们抬回去吧。”余氏望了望一边的儿子朱贵,想着该给儿子留些,便说,“我们只留一点,剩下的你们带回去,暖姐儿跟寿哥儿正是长身体的时候,要顿顿肉才行。”

    朱福道:“二婶,咱们一家一半吧,贵哥儿也需要。”

    原本在陪着奶奶玩的暖姐儿慢吞吞跑了来,拉着余氏衣角,仰着小肉脸道:“二婶,给堂哥吃,给堂哥吃!”

    朱贵将肉乎乎的小堂妹抱起,清俊的脸上露出温暖的笑意。

    朱福看着贵哥儿,觉得眼前这个小少年虽然出身贫寒,但是身上却有一种品质,干干净净,清清爽爽。

    作者有话要说:昨天因为渣息有事出门,所以今天更新多一些,希望妹纸们能够多多留言,会用实际行动爱你们的( ̄3 ̄)╭?~

    ☆、说亲事长兄薄怒

    在杏花村奶奶家吃了顿饭,饭后朱禄拿来梯子,又找了些茅草来,将屋顶多盖了些茅草,至少要确保下雨的时候不会让屋内漏水。窗户纸又重新糊了一遍,屋内的桌椅板凳都一一用工具给修牢固了,这才放心。

    暖姐儿站在茅草屋跟前,养着小肉脸,眼睛一眨不眨地看着哥哥给屋顶添茅草。直到见着哥哥安全站在地上了,她才露出笑脸来,然后小胖身子晃到朱福跟前来,抱着姐姐腰,将脸往朱福怀里蹭。

    “二姐姐,我有些想娘了,还有寿哥儿,还有爹爹跟长姐。”她哼唧几声,情绪明显没有之前高涨了,在自己二姐姐身上蹭来蹭去,“太阳都快下山了,二姐姐,我们让哥哥带我们回家吧?再不回家,天都黑了。娘说小孩子天黑的时候不能在路上走,会有狼来把小孩子叼走的。”

    朱福将一块方巾裹在妹妹小脑袋上,将她小脸裹得严严实实的,然后刮了下她的鼻子说:“不会呀,我跟哥哥都是大孩子了,就算走夜路,也不会被狼叼走的,所以,我们都不用怕啊。”

    暖姐儿眼睛瞪得圆圆的,呆了呆,然后小手使劲攥着姐姐衣角:“我是小孩儿,二姐姐,可是我是小孩儿,狼会将我叼走的。”小孩子单纯得很,对别人所说的话根本就没有什么分辨能力,暖姐儿见二姐姐这般说,她吓得都快哭了,使着蛮劲紧紧抱住朱福,小嘴巴撇着,小肉脸皱着,委屈极了。

    被妹妹抱着,肉乎乎的小胖身子紧紧贴在自己身上,朱福觉得心里都暖开花了。

    将妹妹抱了起来,亲了亲她的小嘴巴,笑着道:“原来咱们暖姐儿还是个小孩儿呢,那我们可不能走夜路的,万一要是叫狼将暖姐儿叼走了,二姐姐会哭死的。”一边说一边走到朱禄跟前,道,“哥,我见天色晚了,咱们回家吧?”

    朱禄眼睛不自觉往一个方向瞟了瞟,然后有些呆愣愣地点头:“好,回家,我们回家。”

    朱福早就知道自己哥哥那些心思了,低头偷偷笑了笑,然后对暖姐儿道:“暖姐儿,咱们家如果再添口人,你会不会开心啊?”

    暖姐儿先是一愣,然后狠狠点头:“开心,我最喜欢热闹了,我还喜欢过年。因为过年人多就热闹,过年的时候,娘还会给我钱买年画买炮竹,过年街上热闹,我好喜欢过年。”

    “谁跟你说过年啦。”朱福眼里全是笑意,额头点了点妹妹的额头道,“姐姐是说,如果咱们哥哥娶了媳妇,暖姐儿喜欢吗?”

    暖姐儿还没来得及回答喜欢不喜欢,朱禄扭头狠狠看了二妹妹一眼,然后手都不知道往哪儿搁了,路也不会走了。他扭头扛着梯子回屋子去,走路都成了顺拐,看得朱福哈哈大笑。

    暖姐儿什么都不懂,见姐姐笑得开心,她也拍着小肉手笑得很欢快。

    朱贵悄悄望了堂姐一眼,然后笑眯眯走过来,问道:“是不是伯母在托人给堂兄说媒了?堂兄有瞧得上的姑娘吗?”

    朱福摇头,小声对堂弟说:“哥哥亲事还没有眉目,我爹娘也着急呢。”

    朱贵心里也明白,大伯一家虽然住在县城,可是家境却也不好,日子过得也是紧巴巴的。原本一家靠着大伯父打铁也能挣几个钱,奈何大伯母那娘家老母是个极势力极爱钱的,三番五次去大伯父家要钱。

    到如今,竟然连堂兄娶媳妇的银子都没有攒够,他心里是觉得伯父伯母做法有欠妥当的,可他是晚辈,根本不好说。清官还难断家务事呢,如今要想摆脱现状,只能是伯父伯母腰板硬起来,或者说,家里能发一笔横财,否则也真的是没有其它法子了。

    那边余氏见侄子侄女这是要准备回家了,便拿了个香蒲叶编织得袋子来,里面装上一些野菜跟几个土豆,递给朱福道:“你们这次来带了这么多东西,家里这个年是不用愁了,这些野菜你们带回去吃。如今天气冷,集市上怕也买不到什么新鲜的菜了。”

    朱福倒是没有客气,伸手接了过来给暖姐儿抱着,她又望了眼晚霞映照下的茅草屋,很肯定地道:“这个年二叔二婶带着奶奶跟贵哥儿进城跟咱们一道过吧,奶奶年纪越发大了,哪里还能住这样的茅草屋?还有贵哥儿,这马上就要县考了,得有个好点的环境温习功课才行。”她眼珠子飞快转了转,道,“这样吧,我回家跟我爹娘商量商量,打算就在我家附近赁间屋子,若是一切办得妥当了,哥哥会赶驴车来接你们的,你们这些日子也好好拾掇拾掇。”

    余氏惊讶得都不知道说啥好了,愣了半饷才反应过来,琢磨着才问:“接咱们进城,是大哥大嫂的意思吗?”

    朱福点头道:“正是爹娘的意思,我娘说,往后要好好孝敬奶奶。”

    能够进城过好日子去,哪里有不喜欢的?况且侄女儿说得很对,贵哥儿如今正是需要一个好的读书环境的时候,在这旮旯住着茅草屋,到底是不行的。人家孟母三迁为的是啥?可不就是一个好的读书环境吗。

    既然老大家闺女能说出这样的话来,自然是有打算的,就算进城会吃更多的苦,他们也愿意。

    为了贵哥儿,要他们做啥都愿意。

    余氏感激地握住朱福手道:“你替叔叔婶子给你爹娘道声谢,就说,进了城,我跟你叔叔一定会找份差事来做,不会游手好闲的。”

    朱福道:“自家人谢什么,婶子放宽了心,在家等着我哥哥来接你们吧。”

    朱福心中有自己的打算,在没来杏花村之前,她就想着要接叔叔一家进城了,待得来了这里瞧见叔叔一家的处境后,更是下定了决心。

    其实进城生活并不是什么天方夜谭的事情,只要赁间屋子,一家人能有个安身之处,就可以了。都是有手有脚的,哪里不能找份活儿干?

    驴车骨碌碌轧在青砖铺成的小城主干道上,天色渐渐晚了,天空像是泼了墨一般,成了黛青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