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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属于我们的那个时代里,我是个霸王。
我说的那个时代,是我的小学时代,具体来说就是20世纪90年代中期的中国。虽然已经过去很多年了,但现在回想起来依然那么清晰,纤毫必现。那时在家在村在学校我一统天下,风光无限。我的感觉是拥有了全世界,而全世界只有西九村和一个中心小学。
西九村指的是马桥镇以西的九个村庄,那些熟悉而亲切的名字是:于家庄、黄土坎、梅庄子、齐庄子、小定府、三道港、大小苏庄和土豆庄。无论从面积还是从人口来说,于家庄都是九个村庄中最小的一个。然而于家庄的人却是九个村庄中最不是玩意儿的,他们的威名首屈一指,常令知情人谈虎色变。于家庄是一个霸王庄,霸王庄的霸王就是我。
我姓于名占冬,我的六哥叫占秋。你猜的没错,我妈妈有七个儿子,却没有一个女儿。因此,她在生气的时候,常常慨叹:“要是有一个女儿该多好呀!”我知道她这个愿望今生是不会实现了,便在一旁安慰她:“儿子没什么不好的,儿子才给您养老呢。”每当这时,妈妈就会感到很满足,我也打心眼里高兴。但我知道,我只会说好听的,到时候该气他们还是把她的话当作耳旁风。
我的小学一至四年级是在本村上的,名义上是上学,其实跟玩儿差不了多少。我们四个年级也就三十几个学生,只有一个老师管着。这个老师很好玩,他大约四十多岁,可在我眼里,他已经是一个老头子了。因为他的头发是花白的,脸庞的皱纹是深深的仿佛田里的垄沟一样弯弯曲曲,坑坑巴巴。他讲课一点也不严肃,但是足够认真。这也不能怪他,三十几个学生里,起码有一半淘气的男孩子。即使他想严肃也是不可能的。我们男孩子早就缠上了他,让他和我们一起玩。很多时候他禁不住我们的百般折磨,只好就范,与我们一起打闹,女孩子是没有一个跟我们玩的。她们视我们洪水猛兽,连一句没用的话也不敢多说。虽然他们看我们打斗时的眼神是艳羡的,担当我们注意她们的时候,便马上换成不屑一顾的白眼球。
那四年的时光是我一生中最美好的:单纯、天真、纯粹充满朴素原始的味道。
在我还没有正式到黄土坎中心小学上学时,我的大名却早已人尽皆知。很简单的一件事,升五年级考试时我作弊了,而且不是一般的作弊。结果我的名字被贴在了考场门口,以警效尤。我记不太清了,反正那张黄纸上的毛笔字很破,说明我考试作弊,扰乱考场秩序什么的。其实作弊是我的惯用伎俩,我把别人学习的时间都用在了玩上,不作弊怎么能行。因为那个假正经的监场老师,令我的作弊计划不能正常实施。她是个女的,对我恐怕是久仰大名,要不为什么像一个私人保镖一样忠实的守候在我身旁,一动不动,目不斜视,只管盯着我。那个讨厌的家伙弄的我连回头的机会都没有,看来是不想留给我活路了。眼看时间一分一秒的在身边溜走,我却没有任何办法,面对着空白的答卷我平生第一次着急。狗急跳墙,最后我使出了压箱底的绝招,算是孤注一掷。当时我就在她的专注下拿过后桌的卷子抄了起来。我没有时间看她,不过我想她一定没有见过这阵势,要不她的声音怎么会时如此颤抖呢?她的声音听起来就像被呼啸的火车轮碾碎似的那样渺小,那样不真实。我好像听到了她模糊的从心底发出的声音:“于占冬,赶紧把卷子交出来,没你的事儿!”
“我不交,我交了才有事呢!”我说,并没有停止手中的活儿,不管答案对错与否,一概抄上了。
“你给还是不给?”她把手伸向了我。
就在我的眼皮底下是她那双笨拙而粗糙的手。我拿过卷子,向里靠了一点,对她置之不理,还是抄我的题。虽然我学习不用功,但我知道得到鸭蛋是什么滋味。那不仅代表在学习上是一个笨蛋,还足以说明在生活中是一个白痴。
“我再最后给你一次机会,你到底给还是不给?”她不自然的收回那只手,发出了最后通牒。
“你干什么总是跟我过不去,好好监你的场吧!我就是不给!”说完我做了一个恕不奉陪的动作继续埋头抄我的卷子。听着她踢踏踢踏的脚步声越来越重,我知道她快要气死了。她走到讲台上,也许是缓过劲来了对我说:“于占冬,今天你别想出去。”我简直要笑出声来,心想这种小孩子的把戏她怎么会玩呢?真是不成熟,要不就是一个很会耍赖的泼妇。当我把卷子抄完后站起来交给后面的哥们并且嘱托他将卷子替我交了时,她竟然挡在了门口。我挠挠脑袋,无可奈何的从窗户上跳了出去。我一想就这么走了很不好玩,于是来到门口对她说:“再见,老师。”我想她一定哭笑不得,而且对我恨之入骨。
黄土坎中心小学距离于家桥有六七里地,全是清一色的羊肠小道。那时我有一辆三枪牌的自行车,它可是我的老朋友,从八岁开始我就学会了自行车于是骑车代替了步行。有一阵子我曾疯狂的迷恋自行车,无论干什么都要骑着自行车,哪怕是几米远的距离我也要骑着自行车。现在我不那样疯狂了,但对三枪的感情随着岁月的流逝越来越深。
以前,我对黄土坎小学的了解只能算是道听途说。那个讲给我听的人就是我六哥--于占秋,通常他说学校的事情时,都是因为他受到了批评,要不就是和别人打架了,反正没有时受到表扬的。因此,在他的话语里时时流露着对学校的不满和怨恨之情。但我不以为然,我觉得那时他的偏见,黄土坎中心校给我的印象还是不错的。这些印象来自每年的六一儿童节。那天西九村的所有小学生全部聚在那里庆祝自己的节日,也许是张灯结彩的欢乐气氛造成了我的错觉,总之,在我的眼里,它是好的是充满神秘的。
本来开学第一天六哥是不让我去的,他说头一天去了就是拔草,你没看见那个破学校里犄角旮旯没别的都是疯长的野草吗?逃避劳动也是我常有的事儿,而这一次我却很想去,一方面是我强烈的求知欲望我总觉得六哥对这个学校是有偏见的,因此我要亲眼见识一下亲身体会一下才甘心;另一方面是我天生的忌妒心在作祟,如果其他人都去了只有我一个人呆在家里就算有什么好事也轮不到我的。为了不给自己留下遗憾,一大早我就骑着自行车在桥头徘徊,等待着于家桥的大队人马。好不容易到齐了,便像脱缰野马一样奔向了广阔的草原。六哥在后面追我,我听见他大声喊着什么,但我没在意他的大呼小叫,此刻我的心早已经飞到了学校。
我根本不记得我是怎样走进学校大门的,只是当时的心情甭提多激动了。那座假山、那棵老槐树、那些红瓦青砖的教室以及那些叫人举步为艰的没膝杂草都叫我高兴得差点儿背过气去。我一点都没有夸张,虽然在我长大后见过许许多多比这里好过一千一万倍的地方,但那种难以名状的喜悦在我的情感生活中再也没有出现过,像那时一样的纯真、一样的没有原因、没有任何功利色彩。当我望着那面鲜艳的迎风招展的五星红旗时,我立刻感受到了一种使命感。我的使命是征服这里,在这里活出个样子来,让这里的人们记得我---于占冬曾经在这里呼风唤雨、独领风骚。
虽然我是一个被很多人公认的坏学生,但这并不代表我就是一个混球。相反我是一个明白事理的家伙,在那时我并不懂得多少人情世故,但与人搞好关系我还是明白的。最主要的是应该和班主任建立起良好的师生关系,这将会影响到我在这个学校的地位。我的班主任叫刘小江,是个很帅气的小伙儿。当年我并没发现这点,直到有幸目睹他老婆的芳容后才深刻的体会到这一点,他的确是一个不错的人。刘小江喜欢最喜欢穿一套国防绿,虽然颜色早已过时但衣服的样式与众不同那时一种酷似女人衣服的小撇领,而且肥瘦适中穿起来显山显水。再加上那头光滑易梳的小分头(那种头型是在郭富城走红后流行起来的)虽然理发师的手艺和原创难以相比,但刘小江自身的魅力和年轻气息使得很多女生春心荡漾。
刘小江对我的底细略知一二,其实那都是些早已传烂的谈资,对于了解我的过去有一定的参考价值。事物是在不断变化的,我当然也不例外,特别是这个时候幼小的没有成熟的心灵每时每刻都在接受着新的营养。因此,如果有人用不变的眼光看我,那他就像一头被我前者鼻子走的笨牛,完全在我的控制之中。刘小江并不像我预料的那样简单,他的所作所为叫我难以捉摸。不像有些老师一开始就和你摆出势不两立的架势,好像我们这类人天生就是与他们对立的,我们之间的矛盾是无法调和的,而他们就是那种以教书育人的特殊权力与我们斗争到底非要弄个鱼死网破。而刘小江不是这样的人,他一视同仁,从来没有针对过任何人,当然刚来不久我还没有做过任何出格的事儿,他也没理由滥施无辜。
和刘小江正面交锋是在我棒打鸳鸯之后。
这对鸳鸯就在我们班,男的是“管灯”女的是“愣鸟”管灯得此雅号全倚仗于他的大名,他叫杨雪峰,这种叫起来韵味十足的绰号非他莫属。李爱玲那双水灵灵的大眼睛经常处于瞪人的状态,虽然那些白眼球也是晶莹透明的,但看起来总是不舒服的因此男生都叫她愣鸟。说实在的李爱玲是很漂亮的,不是大家闺秀那种,也不属于小家碧玉,那时一种超凡脱俗、一意孤行的美。就像她为人做事从来都是独来独往,朋友中除了贾素梅这个“闺中密友”之外,就剩下这个管灯了。他和杨雪峰对上眼本来就是一个错误,那么多的好男孩她不理,偏偏看上了这个满脸色斑,公鸭嗓子的孬货,真叫人不得其解。更让我心里不平衡的是那个管灯不仅不好好珍惜,反而把与李爱玲说话当成一种耻辱,经常对李爱玲破口大骂。而李爱玲却从没有与他争执过,仿佛不愿跟他计较似的。班里的人普遍认为这是逢场作戏,欲盖弥彰,背地里不定怎样亲热呢!但我不这样认为,凭我的直觉判断,李爱玲看似满不在乎的表情下一定有着难言之隐。
我不喜欢那些在刘小江面前骚首弄姿的女孩。她们像轻浮的云彩一样终日围在刘小江的身边,或者面露羞涩色扭扭捏捏的找几个烂题像刘小江询问,或者假惺惺的说着不着边的话。贾素梅就是一个这样令人生厌的黄毛丫头,当刘小江给她讲题时她根本没有去听刘小江说的是什么,眼睛抽空儿摸空儿瞄刘小江一眼,看似轻描淡写,然而目的就在于此。他和我其实是一个庄的,一至四年级她都是默默无闻少言寡语好像不存在似的。真没想到,如今摇身一变---马屁精现身。她的两只小眼睛一改往昔的黯淡无光,仿佛缺电的灯泡一下子充足了电终日明亮的闪烁着。当时她的功课还算可以,在刘晓江的存在下,她的数学成绩在班里出类拔萃。为此,她更加挺起了胸脯,也当之无愧的成为刘晓江的数学科代表。每天她都要去办公室几次,回来的时候都是春风满面,莫大的幸福表露无遗。如果这些夸张的叫人恶心的表情让我看见,那么我都会狠狠地瞪她一眼,只可惜她一次也没有发觉。因为此刻她正想入非非,自我陶醉,两只眼睛高高的望着屋顶呢!她有很多女伴,不过最亲密的还是李爱玲。她们之间的关系好,但不像一般好朋友那样说说笑笑,无所顾忌看上去像一个人似的。她们只是有时在一起说说话,最长的谈话也没有超过十句,更不用说那种热火朝天忘乎所以的闲聊了。这也许和李爱玲的特殊性格有关,同班同学常常感觉到的是李爱玲的孤傲和贾素梅的谄媚做作。其实更为敏感的人像我是能体会到贾素梅是在依附李爱玲的,在她们两个人的世界里,贾素梅永远充当着配角,也许是心甘情愿的,也许从开始就是不服气的。我说过刘小江对所有人等同看待所以她对女生也是平等的,并不因为李爱玲的淡漠或者贾素梅的热情而动摇那颗坚定的心。因此,他在班里的威慑力还是相当有分量的。
在棒打鸳鸯之前,我过得很自由,也很无聊,生活是需要不断变化的,再甜再美的日子时间长了也会变得没有滋味。喝白开水惯了,偶尔沏一杯茶也会觉得苦中含香,爱不释口。每天到了学校,我是想方设法的找乐子,通常我的这种快乐是建立在别人的痛苦之上的。我也知道这样做有些缺德,但我禁不住寂寞,受不了整天平静如水的生活。那是午休的时候,我们都是到学校睡觉的,大家趴在破桌子上,伴随着陈旧的木器所散发的怪味酣然入梦。那时我最讨厌睡觉了,甚至认为嗜睡是天底下最没出息的事情。因此,每当教室里呼噜连天的时候,我睡也睡不着,又不敢大声的做出响动,因为窗外随时都有值班的老师出没。在我前桌的女生是个长辫子,上午的时候与我发生了口角此刻正趴在桌子上,鼻孔朝天随着呼吸歙动着,睡态丑陋至极。一个念头在我心头闪过,我暗自窃笑。我在我的破桌子上找了一个满身是锈的破钉子,小心的拽过她的辫子用锈钉固定在桌缝里。他睡得太死,一切都没有发觉,营养过剩的胸脯均匀的起伏着。没有办法马上见到好戏,多少有些扫兴,不知不觉便睡着了。我是被她用我的语文书拍醒的,当我睁开眼睛时旁边的同学们脸上普遍残留着嘲笑的痕迹。因为刚刚睡醒,那些笑看起来没有放开,弄的脸部很不自然。我明白是怎么回事,虽然没有亲眼见到好戏,但我也很满足。我自知理亏,对那个女生粗暴的举动并没有还击,只是满足的笑了,桌子缝里那几根短发被我吹到了地上。
在放学的路上我是绝对不会放过玩儿的,我从来都没有准时到过家。少说在路上也能玩上一个钟头,妈妈曾经不止一次的警告过我,再回来晚了如何如何。而他们每次卖菜回来我都已经吃过饭了,这样他们根本没有时间实现他们的若言。我也成了一匹自由的小马,尽我最大的努力去玩耍。我想在那个时候,贪玩是谁也比不过我的,为了玩我废寝忘食,不到万不得已,作业从来都是别人替我写的。
从我们家到黄土坎中心小学这段路程要经过一条土埝,至今为止,这条埝是我踏过次数最多的一片土地。它呈南北走势,在我的眼里,这条埝悠远深长,充满着未知的令我们永远追寻的谜。在盛夏时节,这条埝将她的神秘表现得更加淋漓尽致。它的东西俩坡都是我们好几个人才能合抱过来的大树,这些老树枝繁叶茂,遮天蔽日,阳光从树叶缝隙里透出来像繁星一样夺目。每棵树上至少有一个鸟窝,在树上作窝的鸟很多,最高处是喜鹊,半腰上住的是小柳叶,主干上住的是我们这群淘气包。在那个时代里,男孩子谁不会爬树呢,灵巧的如一只猴子三下两下就到了树腰。当然也有笨蛋在树下蹬扯半天,连衣裳都弄坏了,结果还是无可奈何的看着枝头的“猴子”还有凫水,在我们这样十年九涝的下洼地简直都在是水里泡大的,尽管隔个三五年就有点背的人死于凫水但不会有人引以为戒。所以,这样的悲剧自然有它延续下去的有利条件。准确的说,很多溺水而死的人水上的功夫都是不错的,人们习惯将他们的死归于自高自大和命中难逃此劫。我一向相信自己福大命大,事实确实如此。从小到大,没有我不敢干的事情,以至很多次走访鬼门关,最后都是大难不死,只有身体上留下了永远的纪念---一块块伤疤生动的诉说着那些惊心动魄的过去。
夏天,我会无所顾忌的凫水,即使是在上学,我也会忙里偷闲游上它几遭。在学校里疯闹了一天,全身早让汗水洗透了。每当这时候我们最期待的就是那古老而又悠长的放学钟声,等它响完,我们已经骑出了百米之外。夏季天长,放学时太阳还很高,但也已经是夕阳无限好只是近黄昏了。对于我们来说,再长的时间如果用在玩上那也会变得微不足道,仿佛一眨眼似的。我们飞快的驾驭着自己的座骑,奔向我们的天堂---蓝泉河。这时蓝泉河的魅力是无与伦比的,她沉静得像一位母亲等待着自己的儿子扑进她的怀抱,好为他们洗去闷热、洗去汗泥、洗去疲惫。当我们一丝不挂跳进水里时,她开怀大笑,用她温柔的水花之手抚摸我们。我们像一条条泥鳅在水里不断变换花样,激起的水花映着余晖在水面盛开了玫瑰红的颜色。
夕阳一点点坠入古老的丛林中,远处房子的黑影和大大小小参差不齐的树枝像剪影一样层次分明的贴在那片玫瑰红里,都是静止的。只有飞鸟的影子在那里徘徊,飞鸟也许飞进了另外一个世界。在那片纯正无暇的红色里也许有这一个超凡脱俗不为世人所知的世界。它看起来那么近仿佛伸手可触,无奈很多人活了一辈子也无从了解,那么此中真意谈何领悟呢?
伙伴们站在桥柱上做了金鸡独立的姿势后,一头扎进水中,激起半米高的水柱。我一直向前游去,向着那片芦苇唐游去。水声轻柔的震动我的耳膜,我静静的听着。当我觉得累了,喘息声渐渐大了的时候,我便停止了游水,静静的在水面上飘洋,看着湛蓝的天幕的洁白的云彩。苇塘中好像有人在低语,好奇把我的耳朵叫醒了,它履行着自己的义务倾听着一男一女的对话。
男的说:“这么说,你早就和他好过了。”
半天才传来一句女人的回答:“是又怎么样?”
男的说:“我就知道你是贱货,赶明儿别再缠着我了。”语气很是绝决。
女的沉默了一会,芦苇轻轻的拥抱了一次,发出动人的呢喃之声。她说:“我不想缠着你,可当初是你先追我的。”
“没错,是我先追你的,那是我眼睛瞎了。现在我的眼睛好了,看清楚你是什么样的一个东西,所以想把你甩了。”
“但是你已经破坏了我的名声,你应该为此负责。”女的加重了说话的语气。
“笑话,我有没有强迫你跟我搞,那是你自愿的,怪不得别人。”
“但当初如果不是你死乞白咧的追求我,我怎么会心软呢?”
“这更能说明你是一个处处留情的桃花女。自己闯下的祸当然要自己来背,你怎么能推给我呢?”
“就算是我的错,那你能给我一次机会吗?”女的乞求声柔中带刚。
“白日做梦,我杨雪峰绝不穿别人穿过的衣裳。”男的说完这句话“呸”了一声,他拨开芦苇的响声在寂静的黄昏仿佛破碎的水珠一样琐碎而悦耳。
李爱玲好像在岸上哭泣,哭声酷似芦苇在风中一次次相拥的声音。
第二天早晨,我刚把书包放在桌上,立刻拿起粉笔在黑板上写下了杨雪峰的豪言壮语:“我绝不穿别人穿过的衣裳。”我对这句话甚感兴趣,它有趣而又形象精炼的说明了一个道理,立场也是站在男人这边的。但我知道这一定是杨学峰鹦鹉学舌,当然我对它的出处不感兴趣,我只是觉得这个草包是说不出如此高品位而且意蕴深刻的话的。
有很多人看到我写这几个字,但李爱玲和杨雪峰都没有看见,他们来的太晚了。其他人所关心的是这句话的背景,女生个个人小心大尤其对这类事情无师自通,这时候的领悟力与解答问题时不可同日而语。几个女生在窃窃私语,她们猜测着这句话是谁说的,又是说给谁的。贾素梅和身边的女生围成一团,女孩们五颜六色的衣服看上去像一朵花,深浅不一的黑发组成这朵花的花心。因为他们的衣服普遍呈现出污渍,而且头发也是很久没洗的样子,所以这朵花是一朵已经凋零很长时间的花。这些女孩根据一句话可以编造出一连串乌七八糟的事情,从来都是有一尺说一仗的。
李爱玲看到这句话的表情和我想象的一个样子,面色如纸,然而马上换了一副伪装的面孔。她把愤怒藏在脑后,有一搭没一搭似的问贾素梅:“这是谁写的?”贾素梅瞥了我一眼没说什么。李爱玲没有看我,若无其事的坐在了座位上。假如,当初李爱玲擦掉了黑板上的字,后来的事情会完全是另外一个样子。但她没有擦,甚至连一眼都没有多看,以至我撞在了刘小江的枪口上,更让我无意中做了我终生引以为憾的事情。
“管灯”就是一个没有头脑的家伙,在他见到黑板上的字后,便当着全班同学的面来质问李爱玲:“这是谁写的?”
李爱玲并没有说什么,也没有暗示什么,对杨雪峰的这句问话她不屑一顾,甚至没有抬头看他。
“你到底说不说?”管灯气得要爆炸了。
“我不知道,不关你的事,你给我滚。”李爱玲伸出胳膊做出逐客的姿势,而且声音很大,竟然有些沙哑。
“你真不要脸,婊子,臭婊子!”管灯无计可施,气得乱骂。
“你给我说清楚了,我怎么不要脸了,你妈才是婊子呢!”李爱玲眼睛睁得很大,在我这个角度看去异常美丽。
“你敢骂我妈,你就是婊子,你就是别人穿过的衣裳,我才不会理你呢!”管灯的公鸭嗓估计叫到了极限。
“我骂了怎么着?我就骂,你这个婊子下的,忘恩负义的管灯,你该死该死该死”李爱玲越骂越有劲。
“啪”很响亮的一声,管灯扇了李爱玲一个巴掌。围观的人认识到事态的严重性,贾素梅在一旁插话了:“杨雪峰,你是男的吗,打女生算什么能耐?”同时安慰着已经泪如雨下的李爱玲。李爱玲的睫毛都被泪水打湿了,已经泣不成声:“我要给你告诉老师!”
“去吧,去吧,找你的刘小江去,找你的老相好去!”管灯真不算一个男人,连骂人还要揭短。
当众人听到这句话时,一片嘘声。我也为之一振,感到不可思议,怎么会是这样呢?李爱玲竟然和刘小江有一腿?仔细想来这件事的确有着可能性。刘小江和李爱玲是一个村的,这一点不容忽视,有这样的便利条件什么事儿不会发生呢?更何况这样的旷古奇闻对我们这群无聊的人们来说,不添油加醋就算客气的,谁又会质疑呢?
李爱玲的泪水雨一样地披了满脸,她瘫坐在椅子上,脑袋埋在两只胳膊圈成的小窝里。事情发生到最有意思的时候,有可能嘎然而止,有可能出现转折点发生更有意思的事情。就在李爱玲嘤嘤哭泣杨雪峰横眉瞪眼的时候,刘小江来了。他的到来,不仅使事情发生了戏剧性的变化,也从而令我卷入了这场感情纠葛之中。
刘小江的到来,令现场变得鸦雀无声,所有人都注意着他。这些人各怀心理,幸灾乐祸有之,隔岸观火有之,而我除了这些还有一丝丝的害怕,毕竟第一次栽到刘小江手里。而且我对刘小江没有太多的了解和接触,知道的都是他的严肃、与众不同的厉害。转念一想,我又不那么害怕了,没有过不去的火焰山,况且刘小江对我也不敢怎么样!我一这样想就什么都不怕了,所以当他不恼不火地问我们是谁写得这句话时,我勇敢而痛快得承认了。当时,杨雪峰表现出大吃一惊或者恍然大悟悔恨交加一类的表情。这个傻瓜竟然以为黑板上的字是李爱玲写的,这下他们俩不吹才怪呢!
后来,我、杨雪峰和李爱玲就跟着刘小江去了办公室。刘小江到了办公室脸色变得自然起来,好像到了他的地盘就无所顾忌了。办公室里除了我们四个人外,其他老师都去上课了。在刘小江的心情恢复平静后,他又开始问话了。他到底是老师,是比我们多吃咸盐的人,因此看上去显得从容镇定处乱不惊。他先拿我开刀,用一种习惯的语气说:“于占冬,你为什么在黑板上写这些东西?”
“我觉得挺有意思,就写上了。”我说,一点也没有紧张,更没有害怕。这时李爱玲已经停止了哭泣,静静地揉着眼睛。
“好玩你就写?你是在什么地方听到的?这句话是谁说的?”他一连串问了我好几个问题。
“是我在蓝泉河玩时无意中听到的,是杨雪峰说的。”我回答得很简洁,而且痛快。
“是你说的吗?你们之间是怎么回事?”他不再问我,把话锋指向了杨雪峰和李爱玲。
“是我说的,他总缠着我,我要是不这样说,现在他还缠着我呢!”杨雪峰是那种大愚若智的一类家伙,无论干什么事情都凭着一股傻劲,来不得半点心眼儿,所以他当然不是刘小江的对手,竟然从实招了到最后还得把责任推在我身上。
“这么说来,这件事儿是于占冬惹的祸!”刘小江怕揭了他的老底不再问下去,只好把责任推在了我的身上。
“胡说,怎么能怪我呢?要是他们两个人不乱搞,我怎么会看见?我怎么会听见他们吵架呢?”我明白刘小江的用意,同时感到非常气愤。于是我的声音变得高扬起来,仿佛具有庞大的震慑力。
“你怎么跟老师说话呢?于占冬!”刘小江就是在这时改变了姿势,他将那只自始至终都托住左腮帮的手拿开了,我隐约感觉到他的左脸好像是肿的。
“我就这么说,你冤枉我,我还不行说呢?”我的不甘示弱、蛮横无理、不管不顾通常都是外界逼出来的,就像现在。
“你们俩先回去吧!等会儿有时间再找你们”刘小江对我欲言又止,而是先把他们打发走了,这样办公室里就只剩下我们两个人了。他可以不顾他的面子,跟我据理力争了。我看见李爱玲走在前面,杨雪峰在后面挺胸抬头很光荣似的。
“你都听见他们说什么了?”刘小江的语气并不是气愤的,但也不是温柔的,他问得恰到好处让我有一种不敢拒绝回答的感觉。
“他们说你了”我知道他只关心这个。
“他们说我什么了?”
“这还用说,全班的人都知道你跟李爱玲的事情了,我看用不了明天全校、整个西九村都会知道的。”我说,我感到一种快感。
“难道你相信李爱玲还有杨雪峰的鬼话?你不认为他们是在无中生有、造谣中伤吗?”刘小江的话说得心不在焉,好像根本不把这件事情放在心里。
“我哪里知道是真是假?我管不着你们的事情。”对此,我表现出了爱莫能助或者漠不关心的立场。而我心里正高兴呢:看你以后还怎么神气,看你在我们面前如何抬头做人?尽管你没有做,但人言可畏那些喜欢嚼舌根的闲人有的是,保准你在一天内臭名远扬,并且永垂不朽,成为多少代人茶余饭后的谈资。
“我就问问你他们到底说我什么了?李爱玲都说了些什么?”刘小江好像急于知道一切似的,恨不得在芦苇塘里偷听偷看的人不是我,而是他。
“他们根本没有提你的名字,杨雪峰就是因为你才甩了李爱玲,不知道他从哪里知道你们的丑事,所以他就甩了李爱玲。我就听见了黑板上的那句话,觉得好玩,便写在了黑板上。”我没好气的说。
“行了,你回去吧!”刘小江很沉重的对我讲。我等了一会儿,我总觉得他还有话要对我说,但没有,他没有说什么,我只好回去了。
事情并没有我想的那样糟糕,刘小江采取了不闻不问清者自清的处理方式,还有一方面可以说是因祸得福。就在那天,我回去的时候看见同学们都在热火朝天的谈论。我感到一阵莫名的欢心,于是坐下来细细的听他们津津有味地讲着。我越听越不对劲,他们说的根本不是那件事儿。好像是什么失火的一类事情,我无心听他们讲所以没太在意。直到刘小江的夫人大架光临我才弄明白,而且有幸见到了我的“老朋友”那是一双熟悉得手,不仅苍白粗糙而且更加瘦弱了,那双手在刘小江眼前,在全校的师生眼前颤抖。连那声音都是颤抖的:“你叫我怎么办,我什么都没有了,我什么都没有了!我什么都没有了!”
“我哪里知道,难道我愿意让它失火,我愿意一无所有?!你到学校里叫什么,好像是我的错似的?!”这是我头一次见刘小江发这么大的火气,布满血丝的眼睛瞪得像鲜红的花苞一样。
刘夫人被吓呆了,一声也不敢言语。这时刘小江的同事们都说起了宽慰的话,把他们劝回了办公室,刘夫人眼泪一把、鼻涕一把得跟着众人去了办公室,我才注意到她就是那个假认真的监场老师。放学的路上我才听说,原来昨夜刘小江不慎失火,院子里的三千多卷苇席还有正屋里的家电一夜之间化为乌有。据知情人透露,如果不是救得及时,怕连房盖都烧成灰了。即使现在,他们的房也得翻盖,否则他们俩将无家可归。无可争论,李爱玲是我们班中第一个知道此事的,怪不得她情绪如此低落,还有刘小江的脸肿得像包子一样大概也在于此。
听说此事,我的心莫名奇妙的一阵隐痛,感觉空荡荡的。仿佛我的生活一下子被不相干的人搅乱了一样,而且这种搅乱简直让我丧失了很多生活的勇气。明明我是恨刘夫人的,而这时却对她产生了同情之心,不仅没有了家,刘小江对他又不是一心一意,越为她想越觉得她可怜。眼前时时浮现她泣不成声伤心欲绝的样子,当然在可怜之余我曾想过他们的婚姻是否幸福,我不明白他们是怎样结合的。但我知道,他们是不适合的,至少刘夫人看上去起码大了刘小江七八岁,况且刘小江好像很喜欢李爱玲那种类型的,而刘夫人绝对不是漂亮天真浪漫的人。与我比起来,杨雪峰真是禽兽不如,连一点点的同情心都没有。他竟然在全班同学面前对李爱玲复仇似的说:“这下你美了,等刘小江的夫人走了,你正好做个正房。”李爱玲根本没有心情理她,她的痛苦是杨雪峰这种冷血动物一辈子都不会理解的。
因为有了这件事,所以没有人去注意李爱玲和刘小江的事情。当然这里也包含着人类的不忍,他们都已经这样了,为何还要落井下石做个害人精呢!
意气用事常常闯祸,善于控制自己感情的人可能活得体面但多半得不到真正的幸福,除非是一个知足常乐的人。幸福是什么,幸福是想干什么就干什么,让自己的感情去支配自己的每一步。勇于追求幸福的人所要面对的飞短流长是跟随一辈子的,除非你甘于现状或者败下阵来,抑或是离开这个世界。刘小江和李爱玲是勇于追求幸福的人,所以他们的相互安慰是理所当然的,那样被刘夫人撞见也不是偶然的。当时的情景是这样的:刘小江拥着李爱玲说:“我也不知道该怎么办?”
李爱玲说:“这回她该不跟着你了,她走了,我们也走好吗?”李爱玲柔柔的声音中含着让人不可抗拒的力量。
“我们能到哪里去?”刘小江叹了一口气。
“远走高飞,去哪里都行,只要离开这儿。”李爱玲的天真像羽毛一样轻轻的撩拨着刘小江的心,不痛不痒。
“哎!”刘小江只把李爱玲搂得更紧了。
“行吗,现在你还有什么牵挂的呢?好吗,我们明天就走。”李爱玲呓语一样,把脸贴得更紧了。
刘夫人的狠毒和聪明是我没有预料到的,面对自己丈夫的背叛她选择了釜底抽薪。那天她直接找到了李爱玲的后爹,凭着她的三寸不烂之舌,李爱玲成了淫妇贱人成了勾引别人丈夫的狐狸精成了万人唾弃挨千刀的十恶不赦之徒。真巧,刘夫人从李爱玲家里出来的时候,正好碰见了刚刚被她骂过的李爱玲。真是一个好时机,刘夫人可以痛痛快快的骂个够了。她先下口为强,劈头盖脸就是一句:“呦,骚够了还有脸回来,骚货。”
李爱玲知道事情早晚有败露的一天,但没想到会这样突然,面对唾沫横飞的刘夫人她倒显得镇静了。于是不紧不慢地说:“对,我是去骚了,可是你还不可能跟她骚,他嫌你老,像一个老太婆似的。”
“你不用现在伶牙俐齿的,有你好看的时候,当年你妈要是不这样怎么会”刘夫人点到为止,不再往下说,她的意思是你自己掂量着办。
李爱玲根本不吃那一套,她全然不在乎刘夫人的“谆谆教诲”想躲开她朝前走去,但是刘夫人的话还没有说完,她挡住了李爱玲,李爱玲的绰约风姿在晴朗的夏夜里更加妩媚。刘夫人扭动着水桶似的身躯凑到李爱玲的跟前说:“你别臭美,好好想想吧,他可是你的老师,师生恋?难道你也要赶时髦?”刘夫人晓之以理,动之以情从各个方面分析了他们是不会出现好结局的。最后,她收尾道:“只要有我在,你们就不会出现好结果的。”
李爱玲不为所动等她讲完了轻蔑的看了她一眼,什么也没有说。刘夫人见李爱玲的立场如此坚定,终于败下阵来。她突然跪在了李爱玲的面前:“我求求你了,别再缠着他了好不好?你没到我这个岁数,你不是我,你不能理解我的心情。但你也是女人,你长大了不再浪漫了就能体会我的心情,你知道我是多么需要他吗?对于你,他是你浪漫的寄托,失去他你还有的是机会。对于我,他是我的生命支柱,没有他我将会死,没有他我什么都没有!”
“但是你爱他吗?你有我爱他吗?”李爱玲被刘夫人动情的陈词感染,想起了自己的苦衷,语调不由变得激动起来。
“我爱他,我爱他,我爱他!”刘夫人疯了一样紧紧抓住李爱玲的双腿,李爱玲受不了她如鹰爪一般的手指深深掐入大腿的痛楚,把她推开了。
“你爱她,他爱你吗?你们合适吗?你们在一起幸福吗?”李爱玲疾步后退像躲避瘟疫一样,而声音在寂静的夜空里变得更加摄人心魄,好像在人的心坎里叫一样。
“你觉得出一家入一家这么容易吗,你就忍心拆散我们的家庭吗,你就这么狠心!'刘夫人站了起来,声音也由撕心裂肺变得铿锵有力。
“家庭?你们那样相爱为什么没有孩子?”李爱玲这句话一定戳到了刘夫人的痛楚,因为她看见刘夫人哀怨的眼神渐渐散发着幽深的绿光,那绿光亮到极点以后开始消失,只剩下呆滞的两只眼球,一动不动。李爱玲感到一阵前所未有的恐惧,转过身头也不回地跑进无边的黑夜里。
刘夫人成为精神病人在那一刻轻而易举的成为现实,当第二天人们见到一个头发披散、目光呆滞、脸色苍白的女人在村头徘徊时,他们都发现她失去血色的双唇在不停地颤动,好像在说着什么,但没有人能够听清或者猜到她说的是什么。刘夫人保持着慢条斯理的姿势渐渐移向村里,人们注意到她的双唇还在颤动最后她停在了李爱玲的家门口。她笑嘻嘻的注视着像花一样的李爱玲,李爱玲使出全身力气关上了大门,并且锁得紧紧的。但她总感觉着耳朵里灌进沙沙的声音,好像一个人踯躅地脚步声。就连她晚上睡觉的时候都是这样,窗外明明没有风,树枝却像被人拨了下去,当树影贴着墙壁向下滑去的时候,那熟悉的沙沙声便接踵而至。李爱玲拉开了所有的灯,来到院子里,什么都没有发现,一切都像平常,与千千万万个温馨的夏夜并无二致。
“我们走好不好,我们明天就走。”李爱玲对刘小江说。
“不行,晚了,她的娘家人明天就该来了。”此时的刘小江依然坚强,但更多的是无可奈何。
“那我们现在就走!”
刘小江面对激动的李爱玲不置可否,而是紧紧的抱住了李爱玲说:“无论何时无论明天怎样,你都要记住我是最爱你的,我从没有爱过别人除了你。虽然我们今生注定不能在一起了,可是我们还有来生。”
“不,我不相信来生,我就要现在,现在我就和你在一起,不管到哪里,我都要跟着你。”
“可是”
“没有可是,如果等到明天我们就走不了了,现在我也不敢回去,他会打我的!”
“什么,他又打你了?让我看看。”
“从我们的事情败露后,哪天他都不会放过我,你要知道,从小他就打我,我不是他亲生的,他恨我妈,我妈走了。他就把所有的恨发泄到我的身上。”李爱玲的眼泪闪烁着星光落在了草叶上。
“好,我们走,我们明天就走!现在你先回去,我们明天就走。”刘小江终于下了决心。
“好,我们在这里汇合。”李爱玲破涕为笑,眼睛亮了起来。
李爱玲回去的时候,他的后爸正在喝酒。见李爱玲回来了,抄起酒瓶子砸了过去。李爱玲躲闪不及,酒瓶子从他的肩上滚落到地上发出清脆的撞击声。他慌忙得躲开醉醺醺的父亲,双手抱着又疼又麻的肩膀跑进了自己的屋子。没等她镇静下来,一双有力的手将她摁倒在床上,她感觉到一股熟悉刺鼻的二锅头味道正在逼近自己,她感觉到自己简直要窒息了。当她无力挣扎的时候,沙沙的声音开始敲击她的耳膜,那声音忽隐忽现像春天的细雨一样,也像传说中的美女蛇拖着细碎的步子在脑头跳舞。她的意志开始迷乱,心在剧烈的恐惧中颤抖,那双手蛮横粗鲁地褪掉了她身上的薄衣,容不得她半点的反抗。树枝在摇晃,星星在闪烁,她感觉自己要变成了碎片,在那一刻她的心也跟着碎了。
当她身体上那剧烈的疼痛过后,她感觉身上的重物移开了,心头却好像压了三座山似的,她没有一丝要起来的欲望。脑袋里一片空白,只有衣服上鲜红的血迹让她猛然站了起来,跑出屋外。夜空还是那样美丽,星星还在调皮的眨着眼睛,风儿轻轻的吹来,她打了一个冷战。环顾四周,她来到了蓝泉河的那座石桥上,此刻她正扶着栏杆眺望着远处的水面。水面很平静,显得幽深而干净,远处传来了沙沙的声音。她觉得这声音是属于自己的,所以就不害怕了。她走到河边,蹲下来脚底是柔软的湿泥和小草,她将手伸进水里,不禁自语道:“好舒服呀,好干净!我去洗个澡吧!”
“你是应该去洗个澡,你太脏了。”身后传来一句缥缈的话语。
李爱玲转过身,看见那个疯女人依靠着一棵白杨树淡淡的说。
“我不脏,我不脏,你才脏呢?”
“你低头看看,你的衣服上都是血怎么不脏呢?”
李爱玲低头看见衣服上的血迹已经不是很清晰,他们渗透到裤头里,粘粘糊糊。
“哎呀,怎么脏了?”李爱玲惊讶得很。
“你下去洗洗就好了,就不会脏了。”
“真的吗?”李爱玲将信将疑。
“是真的,你看水里有人在等着你呢?”
“哪里?我怎么看不见?”李爱玲把脸贴在水面上,她什么也没有看见,但她感觉自己的脸凉浸浸的非常舒服。不由得叫出了声:“好舒服!”
“如果舒服你就向下走走,会更舒服的。”那个女人循循善诱。
“你在骗人,这水很深,没有底儿。”
“我没有骗你,天这么黑,当然看不见底儿的,你试着往下走走就明白了,一定会很舒服的。”李爱玲试探性的向下走了几步,她感觉到脚底软软的、滑滑的而且还是痒痒的。
“在向下走一步,你会感觉更好的,再走走。”
李爱玲的半个身子都在水中,上身的衣襟已经湿透,在水面上静静的飘着。她没有听见那个疯女人在说什么,目不转睛得盯着水面,渐渐地她看清了如镜的水面,好像有一个人在水里叫她,她终于看清了那个人,正是刘小江。他正在看注视着李爱玲而且示意她过来,李爱玲弯下腰吻着水面,轻轻的吻着。水悄悄地爬上她的头发,水面泛起一道涟漪,亮亮的好美丽。紧接着一切便归于平静,只有岸上的疯女人在放肆地笑着。
第二天猩红的朝阳映红了整个蓝泉河,草叶上的露珠也闪烁着红色的光焰。我漫步在河边的时候,看见刘小江正伫立在河边,我不知道该不该和他打招呼,所以没有打扰他。他弯下腰捧起一颗露珠走到了我的面前说:“这时她的眼睛,你看她多伤心,都哭红了。”我仔细的注视着那颗露珠,果然很红,而且是透明的那一种猩红,好像一颗小太阳,也像一颗哭红的眼睛。
20032月8日
晨完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