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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一年我二十一。读大三。
那一年我刚刚开始游荡的生活。每天早晨我都起的很晚,然后躺在床上看小说。下午饭后一大群人凑在一起聊天,其乐融融。那是一段值得怀念的日子。
那一年春天来的格外早。操场上泛起一层薄薄的绿色。下午四五点钟,总有许多人在那里踢足球,旁边宽敞的看台上总有一些女生蹦蹦跳跳,叽叽喳喳。如果路过,我会隔着高高的护栏看一会,心里想,就在不久前,这里还是白雪茫茫呢。现在,可爱的女生们终于可以不用戴着手套来看球了。然后,我就趿着拖鞋走开。
我的下铺哥们曾经给我讲过一件趣事:说他高中时候学校里有位老兄,整天不上课,穿一条大裤衩子在学校里闲逛,手里还端着一只印有红字的粗瓷茶缸(茶缸的表面斑斑驳驳)。此人极爱文学,没事儿就给同学们吟诗作赋,以致功课繁忙的同学们个个避而远之。后来此君终于尝到了好逸恶劳的苦果,高考时名落孙山。我的哥们说,最后离开母校的时候,他还看到此君如往常打扮,只是精神状态已大不如前。
我现在觉得我大三时的模样一定很像这位不幸的人——除了手里没有茶缸,因为我天生不爱喝水。我觉得日子长的没有尽头,并且终日愁苦,心颜不开。和我一样的同志不在少数,我们一见面就互相问好“烂人!”“烂人!”
这些烂人们,晚上十有八九都躲进小花园干些苟且之事。君子坦荡荡,我和几位志同道合者会坐在寝室,守着一台屏幕上布满雪花的黑白电视发愣。偶尔也会有小高潮出现在我们给美女打分的时候,唇枪舌战,跟美国议会相似。
散伙之后,我会把随身听塞进耳朵,脑海里面一遍遍地重复这一天碰到的某个女孩的影子。奇怪的是,我越是重复,当时的情景就越是模糊,好象不是在重复,而是在修改。在那一天,最后定格的画面是这样的:我走到餐厅门前,正要进去,碰巧这时她正要出来,我把门打开,看到她冲我笑了一下(这一笑似曾相识),目光迅速转向别处。她的脸红只有我一个人看见。她出来以后脚步加快。在拐角处,那一小片淡黄消失了。
紧接着后面的几天我都看到了她,以致我每天去打饭之前都要换一件衣服换一双鞋。再后面几天为了让这种巧合保持下去,我就跑上六楼上面往下观望,只要一见到她向食堂方向走去,我便狂奔下楼,实现我早有预谋的相遇。每见到她一次,晚上我都要相应地修改我的记忆。那些画面像一件艺术品般趋于完美。接近完成的时候我心跳加速,连续翻了几次身,此举引来寝室老大的强烈怀疑和不满。他用手电筒照着我说:哎、哎,干什么呢,太频了对身体不好呵。我以一声“靠”作了无力的反驳后进入梦乡,没想到早晨醒来时内裤竟是湿的。更糟糕的是,我拿卫生纸擦拭内裤的动作又让睡眼惺忪的老大看到,他口齿不清地说:打、完、仗、后、要、马、上、清、理、战、场。
那天早晨,阳光斜射在我的被子上,窗户外面走着很多人,但我听不到一点声音。
我知道了她在哪间教室上课,在哪个教室自习。上课的时候,她坐在同学们中间,我也混迹其中,但只能用眼睛的余光瞟她。有几个好心人以为我是刚刚选修课程的同学,主动借笔记给我看,我连声道谢,说“我有,我有”每一下课,我就循着她的踪迹,辗转好几个教室,每次我都坐在离她不远不近的地方。她一定看见我了。
我敢说她一定看见我了。
快到中午的时候,她走进一间四楼的自习室,里面人不多,她选择了一个前排的位置坐下。我在门口站了一会,然后轻轻走过去,坐在紧邻她的后面一排。
按照我的计划,我要写一张纸条。上面写上英文:you are so beautiful。 have lunch together,ok?(你很漂亮,一起吃午饭好吗?)我拿出来一张稿纸,折成两半撕开,没想到撕了两张都撕坏了。在上面写字的时候第一张也写坏了,最后我不得不屏神静气,把那些字母画完,眼看她在收拾书包打算走了,我一探身将纸条递了过去。
她好象被吓了一下,但表情并不夸张。“你有什么事吗?”
“我,想,请你吃个饭。”
“今天中午我不饿。谢谢你了。”
“没关系的,我们就到外面随便吃一点东西。麦当劳可以吗?”
“不,我现在得回寝室了。——你是哪个系的?”
“中文的。”
“怪不得呢,”她笑了一笑“要么我们到下面园子里说?”
“好啊好啊。”
她收拾的很缓慢,她平时也应该是这样。她有着从容的气质,就像她身上衬衣的淡黄色一样。这淡黄色的衬衣总是在等待中出现,那么多次,它越来越近,又越来越远。夜晚有许多东西都被我的记忆修改,惟独这件淡黄色的衣服,总是如此清晰。
我从地上捡起来被我碰掉的厚厚的一本教材,快步跑到楼梯口。我好象被她带领着似的下楼。我非常小心,也许是怕打扰了她优雅的步履。
园子里一片静谧,中午的阳光被树木遮住,偶尔有风吹来。她靠在一颗树上,带着微笑。“我叫林晓榕,拂晓的晓,榕树的榕。天津人。你呢?”
“我叫马乔,桥梁的桥去掉木字旁。江苏的。”
“我——”她晃了晃手中的纸条“以前也收到过类似的纸条。觉得莫名其妙。这次也是莫名其妙。你认识我吗?”
“我见过你,好多次了。食堂那儿。你就穿这件衣服。你的饭盒是那种带卡通图案的,对吧?”
“是啊是啊。”
“你肯定也见过我,可能你忘了。”
“我没见过你,一点印象都没有。”
“见过,你忘了。”
“噢,”她一副很无奈的样子“也许吧。我马上就毕业了,正在准备毕业论文。如果有什么事情需要帮忙,可以找我。”她在那张纸条上写了一个电话,递给我。
“我该回去了。你赶紧吃饭吧。”
“真的不能一起吃吗?”
“你以为我开玩笑啊?”
“好吧。顺路我去买饭,一起走吧。”
她笑了笑,走在前面。她在路上好象还问起我的课程,还有以后的打算。或许还有几句忠告。但我当时根本没有心思听。我只记得我仰起头的时候,阳光刺伤了我的眼。路过她的寝室楼,她和我说再见,我只听见声音,没有看见人。我看到的任何东西都是白色的,包括那件我熟悉的淡黄色衬衣。
那天我没有吃饭。我到操场边上坐了很长时间。我听到了许多声音,尖叫,呼喊,小声的哭泣,慢慢变大的风;我还闻到了许多味道,香味,臭味,腐烂的垃圾味,酒味我仍然看不见东西,直到有很大的雨滴滴在我的脖子上,我才看到了黄昏,看到了满天的乌云。我告诉自己:我得回去了。
可能是由于外面的风雨,同志们在小花园里的节目都早早结束,回到温暖而肮脏的寝室里,围坐着打牌。看到我头发湿湿的,四哥说,是不是淋着了?赶紧吃片药去。老六在一旁说,他没事,中午还在那泡妞呢。
妈的,你说什么呢?
怎么啦,怎么啦,难道不是吗,猪头和我一起看见的,就在教学楼边上的园子里。
最好闭嘴你。
老六确实把嘴闭上了,虽然嘴角抽了几下。
我爬上床,把耳塞戴上,只看见寝室里有十几个人围着一张桌子,个个都只穿着背心和三角内裤。他们把寝室塞满了。那四个坐着打牌的人被压得看不见脑袋。我转过头去,窗户外面雨下得可真大。不知道明天会不会是晴天。其实也无所谓了。反正日子还长。哎呀,那时侯日子真的是很长啊。
后来,我在校园里游荡的时候,见过几次林晓榕,如果来不及回避,我就若无其事地走过去,她会很礼貌地微笑,然后从容地走过去。
有一回她走过去以后汇入人群之中,她没有穿淡黄衬衣,而是和他们穿着同样的衣服。他们一起拍照。我想应该是毕业照吧。
那是我最后一次见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