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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2章 第一百一十四章莲子、菱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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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黄永寿心中,??亲疏远近着绝对严格的范畴,他固然想要广纳贤才,可若这贤才与自己唯一的女儿产生任何实质上的利益冲突,??那么他绝对会毫不犹豫选择后者。

    就好比现在,??他已然生出一点怒火来,??常见的和煦的假笑『荡』然无存。

    “老夫以礼相待,??你们却杀上门来,现在竟试图对我女儿痛杀手,??简直太不把我玉湖山庄和黄某人放在眼里!”

    他可以接受年轻人恃才傲物、桀骜不驯,??但并不意味着允许有人敢骑到自己头上来。

    对方都敢跑到自家门口杀人了,??实在太过嚣张!

    站在湖中小舟上的白星一甩斩马/刀,几滴血珠迅速落入湖中扩散不,她仰起头来,??冷声纠正道:“并非你以礼相待,??当初是黄娇娇挑衅在先,??你不过勉强算遣人登门赔礼道歉罢了,况且我们也未曾接受。”

    说着,她看向黄娇娇,??眼中满是冷意,??“再者,她似乎也不大服气,非但不知悔改,??竟变本加厉,又收买衙役试图谋害我的同伴。你既然以江湖人自居,??想必就该明白,若遇到这种事,莫说杀你几个看家走狗,??就是真打杀进去又如何?”

    江湖人讲究有仇报仇,怨报怨,且此事本就因黄娇娇而起,真要杀了她泄愤也不为过。

    廖雁很配合地踢踢满地打滚的衙役们,“哎,人证搁这儿呢。”

    旧伤未愈新伤又来,那两个衙役当真苦说不出,想要辩解说自己没想谋害人命吧,可自己想想都觉得不对味儿。

    黄娇娇确实没有亲手杀死过一个人,但好人家的男孩儿被她祸害过之后想不开的也不是没,好端端的遇上这么个孽障,一辈子可不就毁了?没准儿还不如死了呢。

    黄永寿微怔,意识看向那两名衙役,又猛地扭转头来,低头看向正抱着自己的大腿哭哭啼啼的黄娇娇。

    虽然并未出声询问,但谁养的孩子谁知道,别说,这种事自家女儿真干得出来!

    她怎么这么不听话!

    自己明明说过老实待着,不许再出去招惹,她竟权当耳旁风。

    黄永寿不做声,身上的怒火仿佛也在瞬间收敛许多,看向自己的眼神不似方才温和,黄娇娇心头一颤,忙扬起满面水痕的脸哭泣道:“爹,他们欺负我,他们欺负我啊!我们都合起伙来坑我,我好害怕!你不疼我了吗?”

    那两个死里逃生的衙役一听,后悔和恐惧之余也生出孤注一掷的悲愤。

    我们坑你?你脸害怕?

    那我们呢,河还没过呢,就准备拆桥了?

    事已至此,事情没办成,事后黄娇娇肯定不放过他们……如今已经得罪了白鹞子三人,若此时反悔,必然两头不讨好!

    思及此处,那两人顿时下定决心,当即把心一横,将事情原原本本吐了个干净。

    自己心里清楚是一回事,被人当众撕开后的遮羞布,又是另一回事,眼见黄永寿脸上青一阵红一阵,简直半辈子老脸都被人撕来往地上踩,廖雁的心情简直愉快极了!

    黄娇娇目眦欲裂,方才演出来的娇弱可怜瞬间消失,死死盯着那两人的眼中满是杀意。

    狗奴才!

    黄永寿忽然笑了起来。

    也难为他这个时候笑得出来,看来成大事者,总有点过人之处,比如说,脸皮特别厚。

    他警告『性』地拍了拍黄娇娇的头,豪爽笑道:“原来如此,竟是一场误。唉,小姑娘家家的,被我惯坏了……来,娇娇,去给几位贵客赔个不是。”

    他丝毫不在意地上、湖里遍布的鲜血,以及横七竖八躺着的哀嚎的人群,左右不过是些填旋炮灰罢了,没什么不可取代的。只要事后自己振臂一呼,多的是人投奔。

    倒是这白鹞子和折翅雁,不好得罪死了。

    两人都是真正尸山血海里拼杀出来的,武艺过人悍不畏死。

    一个人可能本来没什么,但是当他不怕死时,哪怕愚钝如猪也充满威胁『性』,更何况本就是猛兽?

    若真的撕破脸,就算玉湖山庄能胜,也不过是杀敌一千自损八百,何苦来哉?

    他们无所顾忌,可他却不想玉湖山庄的数十年基业遭受重创。因为他太清楚人心的愚昧和可怕:玉湖山庄之所以横行多年、众人畏惧,皆因一直向上,但万一一天,真的开始走下坡路,那么曾经的朋友瞬间就变成敌人……

    更何况黄永寿之前也曾听到风声,白鹞子和折翅雁与黑风镖局很点过命交情,若他两人真在这里出了事,哪怕为了江湖道义,黑风镖局也不可能坐视不理。

    退一步,很可能收获两个人才,或许再进一步,能顺着这条人脉与黑风镖局交好;可若闹僵了……平白多出来一个大敌,得不偿失啊。

    廖雁冷笑出声,抱着胳膊冷飕飕看,“你倒是打得好算盘,若那女人得逞,左右死了一了百了;如今她行迹败『露』,就成了误会,赔个不是就算?”

    多划算的买卖,多厚的脸皮啊!

    黄永寿笑道:“说的哪里话,我素来欣赏你们这些英雄少年,一直想要结交一番,先后几次打发人去客栈,难道不能表示诚意么?这多个朋友多条路,择日不如撞日,三位来都来了,不如入山庄一聚,我这就吩咐去,命人『操』办一场盛大的宴会,咱们干戈为玉帛,新仇旧怨一笔勾销如何?”

    “宴会?”廖雁讥笑道,“怕只怕宴无好宴,无好会。”

    被几个儿孙辈的人接连打脸,黄永寿的笑容终于维持不去了。

    “那不知廖少侠……”

    廖雁不耐烦跟人打嘴官司,当即把手一摆,“别扯那些没用的,老老实实赔钱就完了,那才是真的新仇旧怨一笔勾销呢。”

    黄永寿再怎么说也被人追捧了几十载,哪怕脸皮再厚、涵养再好,此时也做不出继续赔笑脸的举动。

    不过既然对方愿意一笔勾销,倒也罢了,不结仇就好。

    “那你们想要多少?”

    廖雁扭头看白星,多少?

    白星一怔,坏事,这关键的部分他们竟没有商议过!

    饶是情况不对,黄永寿也差点被他们气笑了。

    既然早就决定要来要钱,这种事情竟然没想过?

    眼见着双方没做好朋友的可能,黄永寿也不耐烦继续跟他们拉扯,当略一斟酌,“五千两,如何?”

    “成交!”

    ********

    “回禀庄主,他们似乎真的已经放下旧事,不仅没有为难那两个衙役,也再未曾靠近过玉湖山庄……”

    听了心腹的回禀,黄永寿既欣慰又惋惜。

    唉,多好的机会啊!

    但事情毕竟牵扯到女儿,他又不忍心苛责。

    罢了,罢了。

    “那三人最近在做什么?”他又问道。

    心腹略一迟疑,是老实回答道:“近好像一直在衙门附近打转,似乎在挑选通缉犯的样子。”

    黄永寿这才想起来,三人行中的白星貌似主业就是赏金猎人来着。

    不过他们才讹了自己五千两银子,又去干那个做什么?真就这么缺钱?

    恐怕打死他都想不到,天下竟真人胆大包天到敢打衙门的主意!

    另一头。

    “今天好像没人盯着咱们了。”廖雁四瞧了瞧,美滋滋喝了口小酒。

    白星嗯了声,顺手给孟阳递了一把剥好的莲子,都是摘掉莲心的。

    随着时间的流逝,市面上已经渐渐新鲜莲蓬卖,她和廖雁都没正经识过,颇觉趣,每日都爱买几个,吃玩。

    新鲜的莲子又滑又嫩,表面还一层薄膜,其实并不大好剥,不过她倒挺喜欢干这活儿的。

    眼瞅着空『荡』『荡』的小碟子里堆满圆滚滚胖乎乎的大莲子,着实令人欢喜。

    孟阳也给她剥了许多,两人对视一眼,干脆交换。

    新鲜莲子脆生生的,带着股水生物特有的清新和水嫩,吃得满口香喷。

    “你们真的要去抓通缉犯吗?那咱们不看荷花啦?”孟阳好奇道。

    再过几天就是盛花期了,听说大型灯会和烟火呢,不看多可惜呀。

    廖雁嗤笑出声,“如今又不缺钱,谁爱干那个!”

    足足五千两呢,可见黄永寿这些年经营有方,着实没少赚。

    “那?”孟阳一愣,旋即明白过来,迅速压低声音,紧张且兴奋道,“你们在踩点啊!”

    话一出口,孟阳就赶紧捂住嘴巴,只『露』出来手掌上方一双咕噜噜的大眼睛。

    真,真要对州衙手啊!

    星星和雁雁胆子可真大。

    此时此刻,孟阳似乎完全没意识到,或者说本能地屏蔽掉了相关信息:

    在外人眼中,他们三人早就是一体,但凡其中一人犯了事,其他两人都跑不掉。

    “能行吗?”他甚至已经忘掉了这么多年读过的圣贤书,背过的朝廷律法,一心担忧计划的可行『性』。

    反正是勾结地方的贪官,既然朝廷律法不管,那么别人来管又什么不对?

    说话时,他们正西湖泛舟,四面八方全是开阔的水面,船也是自己撑出来的,丝毫不必担心被人听去。

    意识到这一点之后,孟阳才重新放松,又开始剥菱角。

    其实北方也能买到菱角,不过都跟莲子似的被晒干了,内部原本水嫩粉脆的菱角肉早就成了坚硬的粉末,一点都不好吃。

    此时的菱角刚出水不久,壳子也点软,用小刀削去外面的厚皮,就『露』出里面白似雪、嫩如水的菱角肉,多汁而爽脆,好似水果一般。

    白星点头,“可行。”

    这几天她和廖雁看似在挑选通缉犯,实则在观察衙门防卫力量和轮换规律,又借机跟几个衙役混熟了,打探到不少消息。

    其中一条很关键:

    大概在五年前,衙门内部曾进行过小规模翻修,知州大人十分重视,可偏偏修缮过的地方又都不是什么特别机要之处。

    根据他们推断,恐怕对方根本不是为了办公。

    三人脑袋上都倒扣着一片大荷叶,凉丝丝的。

    荷叶太大,波浪形的边缘便都垂来,随着他们的动作微微晃动,连呼吸间都染上几分清香。

    “那我?”孟阳才起了个头,廖雁就道,“你先走。”

    “啊?”孟阳傻眼,可怜巴巴的,“你们不要我了啊?”

    “你留就是拖后腿。”廖雁毫不客气道。

    哼,狐狸精,我可不是傻星星,才不被你『迷』『惑』。

    孟阳又去看白星。

    白星也点头,“他说的道理。”

    纵然是劫富济贫,他们却也是去做贼,是去衙门里做贼,风险颇大。

    若有什么不顺利,只有她和廖雁自然有把握全身而退,可若再带上一个孟阳……难免点不切实际。

    而且三人目标毕竟太大,一旦漏了行迹,岂不是一抓一个准?

    倒不如他们三人先佯装出城,孟阳带着行李在别处等候,她和廖雁再折返回来。

    如此一来,案发时他们“不在场”,犯案的又是两个人,自然谁都怀疑不到他们身上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