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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人,将这黄口小儿拿下,朕必诛之!”此刻的杨广,就像一只暴龙。只是,此时外面依旧天雷滚滚,叫他的声音有些发颤,不知道是不是色厉内荏。
立刻就有一队禁卫冲上大殿,准备拿人。结果,一道霹雳落到大殿之外,天崩地裂一般,惊得数名禁卫都两股战战,不敢前行。
这时候,左边有一位老臣出班,手持象牙朝笏,向上揖礼:“臣杨素启奏陛下,天降异象,杀之恐不详。”
时令已经是秋天,哪来这种夏雷滚滚,这时候的人都比较迷信,天有异象,便诚惶诚恐。
众臣一见越国公杨素上奏,也都颇为意动。因为李良在担任著作郎的时候,为人亲善,在同僚之中,颇有人望。
很快,就又有一位中年臣子出班:“圣天子在上,臣虞世南有奏。陛下初登大宝,普天同庆,不易大兴刀兵。李家小郎年幼无知,冲撞陛下,往陛下开恩,方显圣天子雅量。”
虞世南啊,大书法家!李风也是心中一荡。他幼年就喜好书法,还临过虞世南的《孔子庙堂碑》,想不到啊,竟然有幸看到活人了。
就是,就是这位大书法家,怎么上来就跪舔皇帝,好像跟他后世的风评有些不符?
随后,又有几位大臣也为李风求情。李风也都一一记下人家的名字:万一没死呢,以后也好承情。
这也令杨广思量起来,别的臣子都好说,唯独杨素的意见,他不得不慎重对待,因为他能坐上这个宝座,杨素当为首功。
沉吟一番,杨广冷声道:“此子信口雌黄,若不是众卿讲情,今日定不饶他。如此,今后,收回官邸,永不录用。”
说完,一甩袍袖,径自退朝。他心中依旧怒气难平,出了大殿,决定去萧后那里小酌几杯。
走着走着,杨广口中忽然轻声念道:“人生自古谁无死,留取丹心照汗青。李家小儿倒是有些诗才,可惜——”
只是,此刻高高在上的杨广并不知晓,这个他口中的李家小儿,在未来,还会和他有着更多的交集。
朝堂中的大臣也陆续离去,他们望向李风的目光,都颇有些复杂,或怜悯,或叹息,当然,也不乏目露讥讽之人。
李风倒是很稳,作为一名主刀医生,久经生死,心态自然比常人坚韧。他气度平和,面带诚恳,逐一向众人施礼:“诸位使君,多谢援手。”
他的脑海之中,已经融合了原主人的记忆,自然知晓礼法。
等到杨素慢慢踱过他的面前,李风长揖拜谢:“相公大恩,没齿难忘。他日若有差遣,万死不辞。”
杨素现在是三省之首,行宰相之事,所以,这一声“相公”倒是没错。因为在隋唐时代,相公是宰相专用的敬称。李风熟知历史,倒也有模有样。
“汝好自为之。”杨素并没有停留,他现在圣眷正隆,可谓是帝王之下第一人,所以对李风这样的晚辈,并未在意。若不是看在当年和李良有些交情,才不会管他一个小儿的死活。
至于一个小儿的承诺,他需要在意吗?堂堂国公,权倾朝野,当然不需要。
李风是最后一个走出大殿的,外面已经是朗朗乾坤,漫天的云彩都散了。炽烈的秋日落到身上,感觉暖暖的,李风心中默念:活着的感觉真好!
可是转瞬之间,他就悲从中来:奶奶,小爱,今后,我们只能在梦中相见——
刚才,在大殿上还挥斥方遒的李风,此刻却哭得稀里哗啦。
亲人不能见,这种跨越时间和空间的思念,怎不叫人肝肠寸断?
这时候,起居舍人虞世南手中拿着纸笔,去而复返,看到李风哭得昏天黑地,一跺脚,进了大殿。看到几个小黄门正在打扫,其中一个还拿着抹布,正跪在地上,要把那两行墨迹擦去。
“且慢!”虞世南大喝一声,然后就伏在地上,将那两行诗句临摹下来。一边勾勒,嘴里还一边念念有词:“好诗,好字,诗好字更妙,字字严正,笔笔铮骨。前所未有,吾今日得一宝,不枉——”
说到此处,连忙住嘴,四下望望,把“谄媚君王”几个字,咽回肚子里。
那几个打扫卫生的小黄门,也素知这位虞舍人性好书法,常有惊人之举,所以也就见怪不怪。
等他临摹完毕,又如获至宝般地观赏好一阵,直到虞舍人离去,他们才把那两行墨迹擦去。一边擦还一边心里埋怨:今日那个少年好不晓事,平白给我等找活。
内中有一位小黄门,心思灵敏,想到刚才虞舍人都如获至宝,或许这地上的墨迹真的有所不同。
于是也兴冲冲找来纸笔,也想临摹一份。却不料,墨迹已经被擦去大半,只剩下“丹心”二字,清晰可见。
没法子,只好悻悻然将这两个字临了,反倒被同伴好一通取笑。
虞世南出了大殿,再找李风,已经不见人影,便摇摇头,然后喜滋滋地抱着书纸,回府欣赏去了。
话说李风收拾情怀,在两名禁卫的看押下,一路走出大兴宫。虽然宫阙崔巍,却也无心观赏。
出了皇城,但见街市犹如棋盘,一眼望不到边际,这里就是大兴城了,也就是唐代著名的长安城。
没错,就像清代历史中有名的“和珅跌倒,嘉庆吃饱”一样,大唐开国之初,其实就是靠嚼人家隋炀帝吃剩下的,才维持下来。
站在厚重的历史名城之中,李风一时间也有些恍惚。
“大郎,大郎!”一个十几岁的少年疾步跑来,跑到李风面前,脸上喜不自胜。那意思不言而喻:你还活着啊,简直太好啦!
因为融合了原主人的记忆,所以李风自然知道这少年是家里的奴仆,是他的贴身小厮。就是长得丑了点,蛤蟆眼,大嘴叉,冷不丁看到就跟蛤蟆成精似的。于是点点头:“罗刹,我们回家。”
叫完这个小厮的名字,他也不禁摇摇头:这什么破名字啊——嗯,倒是名副其实。
不过,这也是当时的习俗,因为佛教盛行,所以人们在取名的时候,都喜欢沾点边,希望获得佛祖的庇护。
其中最有名的,就是长孙皇后了,小名叫“观音婢”。当然,还有李风刚才见到的那位皇帝杨广,小名叫“阿摩”,是不是感觉有点萌萌哒?
主仆二人步行回家,直到这时候,他才有心思打量自己一番:应该还是个少年,可惜没镜子啊,不知道自己长得是美是丑。上辈子相貌就普通,虽然颇有才华,却在那个看脸的社会吃不开。
瞥了一眼身边的蛤蟆精,李风对这一世的容颜,也忽然有点没信心起来:都说有其主必有其仆啊——
这个暂且先放下,还是梳理一下自己的遭遇吧,想到这里,顿时感觉不妙:隋末唐初,这是历史上都有名的乱世啊。乱世之中,人如草芥,不好混啊。
更倒霉的是,上来就稀里糊涂地得罪了目前最大的boss。杨广的下场虽然凄惨,但是人家现在刚刚继位,还有十多年好日子过呢。
杨广有好日子过,只怕,他李风就没啥好日子喽。愁啊,这开局的难度好像有点大。
好在,李风生性乐观,性子坚韧。隋唐虽乱,却也是个风云际会英雄辈出的时代,作为一名穿越者,适逢其会,又岂能甘心成为一名看客?
一路走,一路心里慢慢筹划,走了大概将近一个小时,这才望见家门。说起来,大兴城还是很大的。这还是李良的官职是著作郎,主修史书,不大不小的五品官,所以住的地方,距离皇城比较近呢。
大门口,一个一身缟素白发苍苍的老妇,手里牵着一个三四岁的女童,正在张望。看到李风,那女童就挣开老婆婆的手掌,迈着两条小短腿,朝李风跑过来,嘴里还脆生生地喊着:“大兄——”
恍惚间,李风好像自己放学回家,妹妹小爱就是这样嘴里喊着大哥,然后跑着上来,扑进他的怀里,被他举高高。
这是自己这个身体的原主人,在这个世界上的妹妹啊!瞬间,李风觉得心里沉甸甸的:既然继承了人家的身体,便染上因果,一切都需要承受。
他蹲下身子,抱住扑面而来的小丫头,小家伙眼泪噼里啪啦往下掉,还抽噎着:“大兄——奴奴,奴奴好伤心心,还以为,再也看不到你了呢——呜呜——”
李风的心仿佛瞬间融化,他轻抚着小丫头的后背,然后,帮她擦拭眼泪。还真别说,这小丫头,跟他的妹妹小爱小的时候,还真有几分相似。
瞬间,李风就进入到兄长的模式:“奴奴不哭,奴奴最乖了,奴奴最勇敢了,奴奴——”
奴奴,这又是什么破名字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