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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苏端着一个依旧咕噜咕噜冒着热气的砂锅从厨房走了出来,这个汤依旧飘着淡且清的香气,只是香气更为浓烈了些。他将汤煲放到桌子上,用汤匙盛了一碗放到king的面前,然后自己坐到了他的对面。
“这个汤也是用槐花做的,尝尝看,是蒸饺好吃还是汤好喝。我最近在研究美食,打算开一家餐馆,到时候你一记得来捧场哦!”应苏喝了一口汤,满意的眯了眯眼睛。
king盛了一勺放在鼻端嗅了嗅,果然一股清香沁入心脾,他抬起眼来看向应苏:“花还可以做汤?”
应苏一脸的洋洋得意:“当然可以了,你不要小瞧这槐花,它的功用可不小。主治肠风便血,痔血,血痢,尿血,血淋,肝火头痛,目赤肿痛,喉痹,失音,痈疽疮疡等等等等,总之能治的病有好多。平常吃一点,也有保健的作用。所以,你今天是大有口服了。”说着他还冲着对面抛了个大大的媚眼,一脸没正经的对这些槐花的妙用如数家珍。这些槐花的优点都是小时候奶奶告诉他的,孩子接受新鲜事物的能力特别强,尤其是像应苏这种极其喜欢吃槐花的孩子,于是他一直记在心里。没想到现在还能在别人面前炫耀一番,真是得意忘形啊得意忘形。
king将那一勺汤放入口中品了品,然后端起碗来一饮而尽,将空碗递到应苏面前:“还有没有,再来一碗。”
应苏目瞪口呆:“呃,有,有,这些都是你的。”
一边盛汤心里一边嘀咕,这个大明星可真是,也不怕吃多了影响形象,万一胖得当不成偶像了可怎么办?
不过,他倒是不用担心当不成偶像会没饭吃,反正人家是什么王氏企业的继承人,一重人格都够别人吃好几辈子了。何必浪费到两重人格都这么优秀?
“喂!你在想什么?”
正当应苏神游之际,却突然听到有人对他吼了一句,猛然惊醒,发现自己把汤都盛到了自己手上,滚烫的汤烫得皮肤钻心得疼。他惊叫一声,碗被摔到了地上,然后他立即伸手去捡碗的碎片,慌乱紧张之下,碎片割伤了手指,鲜血泉涌一般流了出来。
对面的king眉头紧皱,立即放下勺子站起身,一把抓起他被割破的手指,眼中满是紧张的神色:“你!这个时候在想什么?不知道汤是烫的吗?还有,碗碎了就碎了,为什么还要用手去捡它?手是你自己的,割破了不会心疼是不是?”
应苏愣愣的站在那里,看着那个兀自一脸紧张乱发脾气的king,有些不知所措。他用没有受伤的左手挠了挠后脑勺:“呃,哈,割破一点皮而已,小伤口啦!没什么大不了的。”
king捏住那个还依旧在不住涌血的伤口,应苏立即疼得倒吸一口冷气,眉头皱得更深了:“小伤口是吗?小伤口怎么会疼成这样?”
应苏继续不知所措,因为除了父母从来没有人这样担心过他,让他觉得有点局促不安:“哎呀!不用紧张啦小樱桃,这点小伤对男子汉大丈夫来说,小菜一碟,小菜一碟啦!呃,可惜可惜,王大哥的那个药膏当时没多给他要一点,不然现在就能用上了。”一边用左手假装若无其事的拍着king的肩膀,一边一脸的嘻皮笑脸,其实心里已经有点翻江倒海了。
king冷哼一声,眼中的神色立即变了个样子,冷若寒冰的眼神,以及脸上冷硬的线条:“你现在最好给我闭嘴。”他一只手捏着应苏的伤口,一只手用力从衬衣上扯下一个长条,紧紧的缠在伤口上,然后牵着他的手向外走去。
应苏看着他冰冷的眼神心里有点小小的战战兢兢,想问他要去哪,却又不敢问,只得任由他拉着自己的手向外走。
两人走到外面上了飞艇,king驾驶着飞艇,应苏坐在副驾驶座上,不时的瞄着king俊美有如樱花,却生冷的侧面弧线,试探着问道:“那个,你现在,是小也了对吗?”
如他所料,对方没有给他任何回答,于是他继续问道:“那个,我们现在是要去哪里啊?”
依旧如他所料,对方还是没有给他任何回答。
于是,应苏认命的闭上嘴,听天由命的坐在那里。直到眼前出现那片有点眼熟的灌木丛,飞艇在灌木丛降落,应苏才知道,原来king是来带他找王大哥的。
呃,难道只是因为自己刚刚说了一句,如果多留一点王大哥的药膏就好了,所以他才带自己来这里的么?
于是应苏有点后悔,自己这张破嘴啊,关键时刻乱说一通。怎么可以麻烦他因为这点小伤口专门跑一趟呢
他这样对自己,还真有点过意不去呢。
可是,不知道为什么,心里却有一点小小的开心,呃,到底是为什么开心呢?应苏有点迷茫了。
不及多想,他的手又被拉了起来,强硬的被拉下飞艇,快步朝王矣的基地走去。
工作台上kent正在一丝不苟的研究着一个紫色的液体,小心翼翼的将这些液体倒入另外的试管容器当中。眼见着king和应苏风风火火的闯了进来,他抬头看了看,不理会两人,继续仔细的将最的一滴液体倒进去。然后放到置物架上,盖上软木塞,放到一个类似酒精灯的装置上去烘烤,然后,紫色的液体迅速变成了蓝色,而后颜色越来越淡,最后变成透明液体,再后来,连液体的形态都看不出来了。
应苏目瞪口呆的望着那个试管:“这太神奇了。”
kent理了理自己整齐划一的白色工作衣,推了推鼻梁上那个无框架眼镜冲着应苏笑了笑:“这算什么,莉雅女士类似这种的小魔法那才叫做的出神入化。”
应苏有些疑惑:“莉雅女士?是个很伟大的科学家么?”
kent笑了笑:“当然,这个世界上没有人能超过她,包括我。”
“那我可想见见她,不知道能不能见得到。”应苏对一切伟大的人或事物都很感兴趣,不过说要见却只是说说的,表示一下尊重而已。
kent的脸上有一些落寞,苦笑了一声:“可惜,她已经死了。”
应苏愣在那里:“呃!那真是太可惜了。”
kent不再和应苏交谈,抬眼看了一眼king,但只是淡淡的扫了他一眼,然后说道:“原来是你,很少见你来的时候不穿西装啊!这次还真是难得,一开始我还以为是小也,你来找我有什么事吗?”
呃?应苏心里又开始纠结。
王大哥是知道王也有双重人格的,呃,当然,当大哥的肯定知道弟弟的性格。可是王大哥似乎更喜欢小樱桃,对现在这个王也,似乎有点冷漠。呃,大概是因为王也冷漠,所以别人也自然对他冷漠吧!
王也冰冷的脸上表情不多,只是勾了勾唇角点了点头,算是向自己的大哥打过招呼了。而后举起应苏的手指:“他的手指受伤了,把你的药拿来给他用一下吧!”
kent看了一眼应苏被缠得像个大粽子一样的手指,眉头皱了皱:“伤口怎么可以这样处理?你不知道现在生化污染严重,稍微有一点点不注意,极有可能引起生化感染吗?”
生化感染?难怪,难怪土地基本种不出食物,原来如此。看来,这个高科技发达的社会急需拯救了。
然后拉过应苏的手,从整齐的搁板上找出药箱,仔用的用消毒药具清理干净伤口,然后把药膏涂到伤口上。同上次一样,应苏看到伤口以肉眼可见的速度快速愈合,然后手指上形成一个薄薄的透明薄膜,将薄膜一撕,皮肤完好如初,只是肤质更加细腻了些。
应苏满脸没正经的笑了笑:“这药可真是好东西,改天我把全身的皮肤都割一割,身上都涂点,肤质都能改善一下了。”话未说完,先挨了一记爆栗:“你以为这药这么多?这一管我整整做了一年,如果可以批量生产自然可以造福人类,只可惜原料有限,如果是在六百年前植物繁茂的时候还好说些,现在,什么都找不到,生产药物也有了太多局限性。”
应苏一听,植物?别的东西他没有,植物他可是多得很。于是心里暗暗决定,下次过来的时候,带点蔬菜果实之类的东西过来。看来科学家也很需要这些东西。
收好药箱,kent拍了拍应苏的肩膀,微笑着说道:“好了,应苏,以后照顾好自己,别再割破手指了,感染了很严重的。”
应苏一脸的惊吓:“不会变成丧尸吧?”
kent哈哈一声笑了出来:“真不知道你脑子里都是些什么奇奇怪怪的东西。”
王也的眼神却有点不太对劲,他将应苏拉回来,冷冷的说了一句:“谢了,我自己的朋友,我自己会照顾好的。”kent的眼神有些狐疑,上次小也来的时候说他和应苏只是利益交换的关系,可是这次看他的表情,似乎对应苏很在意。而且这么简单的一个伤口,随便哪个医院或社区门疹都可以治,却偏偏大老远跑到他这里来。这两个人的关系,似乎有点不简单了。
应苏觉得气氛有点不对,难怪王大哥会对冷性情的王也不冷不热,这个男人,霸气中透着冷漠,又透着对众人的不屑。看似勾起的唇角中满是孤傲,看似完美的眉角中却又溢满了落寞。
这种人,天生王者,却也孤单的让人怜悯。
应苏打着哈哈,走上前握住kent的手:“王大哥,本来给你准备了礼物的,小樱桃着急拉着我过来,就没来得及给你拿。不如下次你去我家做客好了,我给你做我最拿手的菜。怎么样?”
“呵呵,好啊!”kent推了推眼镜,一脸微笑的回答。
应苏摩拳擦掌,似乎现在就要秀一下自己的厨艺:“那说好了,改天一定过去我那边,我一定好好露一手。”
却没有注意,王也的脸色已经阴沉得似乎要打雷。
终于,他忍无可忍,却又碍于对方是自己的哥哥。只得用冷到似乎可以结冰的语调对应苏苏道:“该回去了。”
应苏看了看窗外的天,的军事基地远离市区,所以没有什么照明设施,一到晚上显得更为阴森恐怖。于是应苏便说道:“哦,是该回去了。王大哥~”
话没等他说完,应苏就被拖了出去,一边被拖着一边喊道:“王大哥,改天记得来我家做客哦。”(汗,小应子,你是故意的吧?)
两人乘飞艇回到应苏所在的别墅,王也将他扔在院子里,一句话也没说,自顾自着驾驭着飞艇离开了。应苏还一脸开心的同他打招呼让他先吃点水果再回去,那人却冷着一张脸,连一句话也不肯说。飞艇飞上天了,应苏还依旧僵着一张笑脸呆在院子里。
直到再也听不到飞艇的声音了,应苏终于回魂,冲着天上冷哼一声:“哼~有什么了不起嘛。摆一张冷脸给谁看哪?我,才不稀罕你和不和我说话。要不是看你今天这么在乎的带我去王大哥那里看伤口,我,早跟你翻脸了,我~”
应苏突然觉得自己很莫名奇妙,为什么要生气?为什么不开心?因为他对自己不不理会吗?因为自己和他说了一路的话他都没有回一句吗?一向大肚的自己竟然小肚鸡肠了起来,不好,这样可不好。
检讨了半天,应苏趴回床上准备睡觉。可是望着窗外美好的夜色,却无论如何都睡不着。
不知道为什么,一想起那张因为自己割破手指而紧张兮兮的脸就觉得有些莫名紧张,可是为什么会紧张?他自己也不知道。
真是头疼啊头疼,嗯,于是他把这一切归咎于自己这几天因为空间的事太累了,所以才会生出一些莫名奇妙的想法。
睡一觉就好了,睡一觉醒为一切就恢复如初了。
正当他为了睡着而努力数绵羊时,敲门声把他惊醒了,应苏打开门,王也英俊却冰冷的脸出现在眼前。近在咫尺,可以轻易的嗅到他身上那股成熟男人的专属味道。
应苏目瞪口呆:“你~你~不是回去了么?”
王也上前走了一步,抓起他的手,于是,应苏的心漏跳了半拍。望着王也一步步近逼的俊脸,应苏闭上眼,有一种认命的想法。
然后,他手里被塞进了一个东西,应苏睁开眼睛,低下头,竟然是那管kent帮他治伤口的药膏。
“你整天受伤,留着它备用吧!”声音冰冷且没有一丝温度,但是听在心里,为什么却觉得充满了温暖呢?应苏晃晃脑袋,怀疑自己的感觉神经出现错乱了。
“早点休息,我明天晚上再过来。”然后王也转身下楼,而后是飞艇升起的声音。
直到十几分钟后,应苏手里依旧握着那个还残余着某人体温的药膏愣愣的站在那里。
这么晚了,他又回去帮自己取药膏?只为了防止自己再次受伤?
呃,这种感觉~
应苏兴奋的跳回床上翻了两个跟头,然后抱住一个大抱枕裂开嘴嘿嘿的笑,最后喃喃的说了一句话:“有人关心的感觉,真好。”然后一整晚,梦里都是那张英俊且冰冷的脸。只是梦里的他好温柔,连抚慰都生怕伤到他。
于是,早晨起来,口水流了满床单,某个地方也流了满床单。
醒来以后,应苏愣了半天,回想昨天晚上的情形,王也走后自己开心的情形。
那种感觉,是为什么?
直到在内心挣扎了许久,他才得出了一个结论,自己喜欢,喜欢男人??!!
终于知道为什么这么多年自己一直保持处男之身,终于打到自己为什么就连校花都能拒绝的原因,终于知道为什么这么多年来从来没想过男女之事!
原来,自己根本就是个gay,根本就不喜欢女人。
可是,在六百年后的世界,同性恋似乎是件很容易让人接受的事,不是么?
既然如此,那么喜欢男人又如何?
可是,可是,不知道为什么,一想起来自己竟然喜欢那个没有一丝温度的王也,全身鸡皮疙瘩就都竖了起来。
应苏一个机灵站起来,冲进卫生间先冲了个冷水澡。
不行不行,不能让他看出来,绝对不可以。
冲完澡后,应苏又恢复到满血状态,立即生龙活虎。
今天要做的事还有很多,哪有时间纠结啊!
《幻城》的稿子放在存稿箱里,估计差不多够发个三五天,这三五天的时间要把商铺整理好。进入运营后就要全面填坑了,如果到时候一不小心弃坑了,万俟小俊朋友肯定跟自己没完没了。
到时候如果拿出他文艺青年的架势来,妈呀,那可还真不好招架。
于是应苏启动了空间,打处先去空间看一下大致情况,然后再去商铺那边布置。
作者有话要说:暧昧都出来了,评呢?花花呢?人家要嘛要嘛就是要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