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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苏在心里叫嚣,果然,果然啊,果然没让他猜错。他就知道,哥哥是同性恋,弟弟又怎么可能是直的?不知道他是喜欢上面还是喜欢下面,不过看他这个样子,自己绝对是被插的那个。
应苏还没来得及反抗,王也却转过身去背对着他说道:“做好晚饭等着我,我以后的晚饭都由你负责了。听清楚了,是以后所有的。现在后悔的话,来不及了。”
“啊?”应苏抬起头:“只是吃晚饭而已吗?”
王也又转过身:“你以为还有什么?”
应苏立即摇手:“啊,没有没有,为王爷做饭,应某人的福气啦!”
“下午我还有董事会议要开,不能陪你了,我已经吩咐西蒙让他把你送回去。以后有什么事先和我说,我不能解决了再去找别人好了。”说完他拉开办公室大门走了出去。
应苏拂着惊吓过度的心脏,小菊花算是保住了。不过,自己的思想是不是太过龌龊了?小樱桃明明没说要我和他发生关系,自己怎么却偏偏往这方面想呢?
在脑子里检讨了半天后,一个身著灰色西装的中年男人来到他面前,他对应苏恭恭敬敬鞠了一躬,然后十个客气的对他说道:“您好应先生,我是王氏的总管家西蒙,董事长交待让我送您回去,请您随我来吧!”
应苏立即从思索中回过神来:“哦,原来是西蒙大叔,那样太麻烦您了。其实我一个人坐城铁回去就可以了。”
果然,商场的人似乎都是一个表情,西蒙也是冷冰冰的一张脸,客气有礼,却过于程式化:“董事长交待过,说是必须亲自将应先生送回家,否则就是西蒙失职。希望应先生配合好西蒙的工作。”
应苏拍了拍西蒙的肩膀:“西蒙大叔别紧张,小樱桃要是敢欺负你你就告诉我,我替你收拾他啊!”
西蒙的嘴角抽了抽,收拾他们家的二少爷?这个不知天高地厚的小子是不是活得不耐烦了?连大少爷都敬让二少爷三分,别说这个没丝毫正经的毛头小子。
不过看上去二少爷和这小子的关系似乎有点不一般,一般他很少有朋友,即使有朋友,也是在另一重人格下交的。但是一般那样的朋友不会知道他是一个双重人格的人,更别说像这样直接叫到面前来,而且还要他的家族总管亲自送回去。
不过既然二少爷吩咐了,他作为王氏集团继承人的守护者,就必须执行的一丝不苟。
“请吧应先生,董事长的专用商务艇正在外面等着您。”
应苏便屁巅屁巅的跟在西蒙的身后,从另外一个门里出去,一驾巨大的飞艇停在广场的空地上。
“哇!这个飞艇也太大了吧!”
“这驾飞艇是世上绝无仅有的,二少爷亲手设计,是王氏集团的继承人的专用商务艇。”西蒙面无表情的复述着。
“二少爷?就是小樱桃么?”
西蒙没理会应苏,自顾自的上了商务艇。应苏吐了吐舌头,跟在西蒙身后也一起上了商务艇。
上了飞艇后,应苏发现这个传说中的商务艇不是一般的豪华,内部空间比想象中还要大许多。竟然还分上下两层,一层似乎是会客室,里面有个类似小型临时会议室的地方,还有一个类似客厅的地方,这两者之间用类似磨砂玻璃的介质隔开。还有一个小小的吧台,吧台里是各种酒类,红酒,白酒,黄酒,啤酒,应有尽有。
“二楼是董事长的休息室,您可以上去看看,不过他喜欢干净,不要弄得乱七八遭就好,我去驾驶室了,希望应先生一路上过得愉快。”西蒙说完后就转身去了驾驶室。应苏则左看看,右看看,对这驾商务艇里的一切事物新鲜且好奇。
然后他偷眼撇了一眼楼上,在复古雕花栏杆楼梯上的那个房间,就是小樱桃平常谈生意时的临时起居室么?
其实也不能算是临时起居室,作为王也时,除了睡觉休息,他几乎百分之七八十的时间都是在谈生意,所以,与其说那是王也的临时起居室,不如说就是他平时住的房间。
应苏扶着不知道什么材质的雕花楼梯栏杆走了上去,轻轻一推,门吱呀一声开了。一股淡淡的不知道什么香气扑了出来。类似那种成熟男人的古龙水味道,但是这绝对不是古龙水的味道,比那个香气更纯粹,更自然,更细腻。
嗯,的确有他成功商务男人的气息。
应苏脱了鞋走了进去,他不得不脱鞋,因为地上铺着的是雪白的丝绒地毯。他忍不住在心里感叹,这两兄弟俩,一个赛着一个有洁癖。而且还都喜欢白色。
房间的布置很简单,不过床倒是蛮大,似乎是king-size的吧!呵呵,当然应该是king-size,因为他本人就是king嘛。
应苏心里一直很好奇,为什么他明明是一个成功的商人,还继承了一个如此庞大的家族企业,他却还要甘心去当一个明星。一般商人是不屑做艺人的,而他却把一个艺人当得那么成功。他很好奇,到底是什么原因趋使他这样做的。
还有,他最初认识那个大明星king的时候,他的性格明明很好相处,很温和。为什么一但穿上西装,变成那个家族企业的继承人王也以后就变得如此冰冷。
这个人,有太多秘密想让人探索了。
于是,应苏对他的房间好奇了起来。
房间里除了有一台电脑,一排衣柜,书桌以及简单的摆设之外,没有任何多余的物品。简单明了的让人觉得这不是一个富甲天下的大贾的睡房。反倒像个世家公子哥的房间,简单纯粹。
应苏拉开书桌的抽屉,抽屉里有一个相册,似乎是电子相册。他拿起那个相册,第一张照片是王也小时候,因为上面写着一周岁留念。
果然,小时候就有好底子,一看长大了就是个风流大帅哥。应苏拿着那个相册趴到king-size的大床上,一张一张的浏览着。
他发觉,这些照片似乎有些蹊跷,五岁之前的照片,那个孩子笑得很甜,而且还有许多与乐器的合影,似乎对音乐有很大的兴趣,而且脸上的笑容很明媚。五岁之后就不同了,一张六周岁的照就开始穿着笔挺的小西装,眉眼间锋芒毕露,脸上尽是睿智和精明,另外还透着几分深沉。
这孩子小时候明明是个明媚好少年,怎么越长大越性格扭曲了?应苏想了想,嗯,估计大家族为了培养继承人给逼出来的。想想小樱桃也挺可怜的,难怪会一边做生意一边当大明星,看样子是为了在当明星的过程中给自己找寻一点童年时期梦想的慰藉。
不过他这个样子,似乎是太累了些。
嗯,以后要多做点好吃的给他补偿一下,反正以后的日子他都得去自己那里蹭晚饭。
不知不觉,应苏竟然趴在王也的床上睡着了,口水还流到了雪白的床单上。
不知道过了多久,他感觉到有人在推他,起初还哼哼唧唧的不愿起,后来实在不胜其扰,翻身坐起来:“小老头,还早,让我再睡一会。”
西蒙的脸又抽了抽,用没有任何感情的音调说道:“应先生,您已经到家了。”
应苏听到西说话以后才猛然醒了过来,发觉自己怀里还抱着王也的照片,立即把照片放到了床上:“哦,哦,这么快就到了啊!呃,不好意思,我睡着了。那什么,谢谢西蒙大叔送我回来哈。”然后他逃跑似的下了楼,又逃跑似的出了商务艇。心里不住的埋怨自己,怎么可以在那里睡着呢?睡着就算了,竟然还流口水,太丢人了,实在是太丢人了。
希望那位好心的西蒙大叔尽快帮小樱桃把床单换掉,否则如果让他看到自己留在他床单上的东西,会不会火早三丈?
应苏轻叹一口气,有洁癖的人伤不起啊!
(一提起留在床单上的东西某人心里就开始xe了!^_^~)
回到家后,应苏没有着急进空间去看他的机器人们把空间建设的怎么样,而是迫不及待的打开了电脑。
然后登陆馨绿文学社的id,打开自己正在更新的《幻起帝国》,发现刚发的三章竟然点击过千了,而且崔更的评论一条接一条,许多人都说这篇文题材新颖,就好像把人带入一个梦境里一样。还有人夸他文笔好:大大的每一句话都像诗歌一样食唯美,你是怎么做到的呀?
应苏冲着电脑屏幕傻笑,像诗歌一样唯美啊?嘿嘿,那是小四的写作风格啊!
看收藏,发文第一天就过了百,真的有点不敢想象。不会是小俊那实心眼的孩子给自己推榜单了吧?
仔细看过网页后,才发觉没有榜单,不过馨绿文学社有一个新文榜,开文当天上榜,一周后下榜,自己的文正在第一位上挂着,且前三位都是用醒目的红字标示着,原来如此,难怪第一天的人气如此好。看来是这个新文榜的功劳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