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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ing走到门口却愣住了,他转过身来对应苏说道:“呃,你呆会别和我大哥说太多的话。”
应苏疑惑道:“为什么?这样不是显得太没有礼貌了?”
king有些犹豫,不过他还是运动应苏说道:“我大哥,他喜欢男人,所以,让你少和他说话是对你好。”
“啊?真的吗?”应苏显得有点小小的兴奋,他是第一次见真正意义上的gay,其实,对于同性恋这回事,他还是蛮好奇的。“这么说,大哥他老人家,是个同志了?”
kin□□点头:“是的,而且,他最喜欢像你这种类型的清秀男生。”
应苏傻呵呵的乐了两声:“啊,原来如此。”
“一会你看我眼色,能不说话就闭嘴好了。”
“嗯,好,我知道了。”
然而,进去后应苏却没有按照king交待的话来做。
他想象中的k大哥应该是那种不修边幅,睡眼朦胧,头发乱糟糟半个月不洗,而且住在这种废旧军事基地里的,身上肯定散发着臭汗味,而且皮肤黝黑有暴力倾向。
不过真正见到king的大哥后,他却觉得他不像一个科学狂人。
那是一个很有风度的男人,白大褂整齐得连折痕都能看得清清楚楚。轻薄的无框架眼镜,挂在高挺的鼻梁上。黑发梳理的很整齐,一看就是个对任何事都一丝不苟的人。与其说小老头是个教授,还不如说眼前这个风度翩翩的男人是个不折不扣博学多才的教授。而且还是年轻有为类型的。
king的大哥见到他们进来以后,正在埋头工作的他立即从那一大堆试管及仪器中腾出手来,冲着他们微笑的招手。
“小也,你怎么有时间来我这里?不是说最近要出新单曲么?”
然后他从那个貌似是实验台的地方走了下来,连走路的姿势都显得风度十足。
嗯,果然是好基因,什么样的家族能生出像小樱桃和他大哥这样的天生尤物来?看来,美丑还真的得看基因啊!
king也冲着大哥微微笑了笑:“哥,给你介绍,这位是我的一个朋友,他叫应苏。应苏,这是我大哥kent。”
kent向应苏伸出右手:“你好,我叫王矣,叫我小矣就好了。英文名字什么的,我不太喜欢,不过大家都喜欢叫,随你喜欢的叫好了。”
应苏伸出手同他握了握:“哦哦,你好王大哥,你直接叫我应苏就可以。”
“王大哥?倒是第一次有人这么叫我,除了小也还从来没有人叫过我大哥。”
king说道:“当然了,大家都称您为博士,或者尊称您为kent。谁敢乱认您做大哥,除非活得不耐烦了。”
kent假装生气的说道:“喂!小也,不用当着这么帅的男孩子说我坏话吧?让别人听了还以为我有什么爆力倾向,如果没人肯和我交往了,你这个弟弟可是要负责的。”
哇,小樱桃的大哥还真是不避讳,话语里都是直接承认自己性取向的意思。难道现在这个世界已经承认同性恋这个特殊感情了?
应苏挠挠头,不过,他刚刚夸自己帅,嗯,这个大哥还是蛮有眼光的。
king似乎不太高兴,他正色说道:“哥,应苏是我的朋友,你知道该怎么做?”
kent走上前去拍了拍弟弟的肩膀,呵呵的笑道:“放心吧!当哥哥的怎么会夺弟弟的所爱呢?”然后他转身做了个请的手势:“两位,里面坐坐吧!尝尝我新研制的咖啡。”
应苏跟着两兄弟走了进去,他发现,这个军事基地里面并不像外面那样狼籍不堪。反而整洁的让人有点难已接受。所有的东西都整齐划一的归纳在一处,分门别类的摆放整齐。让人忍不住觉得这屋子的主人有点强制性整洁癖。
不过,整洁了总比邋里邋遢的好,他还是蛮喜欢和爱干净的人交朋友的。
kent将他们两人带到自己的住处,虽然只是一间简单的房间,却更能看出主人的洁癖。床单被罩之类的全部都是白色,就连沙发椅子也选用的淡色调,甚至连窗台上摆放着的一盆观赏植物开的都是白色的花。那盆花生命力似乎极其玩强,好像永远也不会凋谢似的。
应苏现在对植物十分感兴趣,他一看到那盆花就朝着它走了过去,刚想用手碰它,kent立即制止道:“小心!!”
却已经晚了,那朵花已经伸出大舌头“咬”了应苏一口,虽然伤口不大,但是那“舌头”上的倒刺把他刮得生疼,而且伤口上还酥酥麻麻的。应苏仔细一看,原来这朵外表看似娇媚柔弱的花里,竟然躺着不计其数的蚊子飞虫尸体。
king将眉头皱了皱:“你这里还是和以前一样,到处都是机关。”
kent取来了纱带和药水,将应苏的手指拿起来看了看:“还好,只是擦破一点皮,不过这朵花有毒,还是上点药吧!”kent将几近透明的药膏涂到应苏的手指上,只见他手指上的皮肤以惊人的速度愈合着。天哪,这是什么药膏,如果用到做手术后的伤口愈合上,那么病人将会少受多少痛苦?看来这个科学狂人还真的是个天才。
伤口在几分钟内已经完全愈合,而他手指上的药膏也随即结成了一层薄薄的透明状薄膜似的固体,kent将他手指上的薄膜撕下来,然后对他满含歉意的说道:“真是不好意思,我这里一到晚上就特别多的蚊子,所以没事的时候就研制一种食飞虫的植物放在这里,我给它取名叫食蚊萼。蚊子一旦靠近它就会被它吃掉,而且它散发的气味最通吸引蚊子,现在这个房间里基本上已经没有蚊子了。不过有一个缺点,就是它还不会分辩什么是蚊子什么是其它生物,所以只要是经过它身边的活体生物它都会发动进攻,我还在改良当中。今天让应先生受伤,真是不好意思了。”
这话听得应苏有点不好意思,他挠了挠头,裂嘴笑了笑:“王大哥别客气,这点小伤,算不得什么的。再说,看我应苏这强壮的身体,别说这点小伤,再大的伤口也能不医而愈。”说着还做了个强壮的姿势,两兄弟被他逗的呵呵直笑。两个不同类型却是同样帅气的男人抱臂而笑的样子,其实画面也是十分让人血脉贲张的。
一阵鸣笛声传来,kent转过身,原来是他烧的水开了。他对弟弟说道:“对了小也,我实验室里有一套新的茶具,你帮我拿过来吧!就在实验台下面的柜子里。”
king答应一声,便走了出去。
应苏奇怪的问道:“对了王大哥,你为什么要king小也?”
“哦,那是因为他的大名叫王也,我不喜欢叫别人的英文名字,所以就直接叫他小也了。其实我很想不通,一个六百年前消失了的落魄种族,有什么值得效仿的呢?”
“王也?之乎者也的也?难怪他的歌迷们都叫他王爷,原来是这个原因,你们两兄弟的名字,还真是挺奇特的。”
kent笑道:“呵呵,很奇怪是吗?我们也觉得我们的名字特别。其实我们两兄弟的名字是应老师给取的。我父亲和他是很好的朋友,所以我们俩出生的时候特意请应老师取的名字。”
小老头取的?难怪。真不愧是研究古董的,连取个名字都带着刚出土的霉味儿,竟然把两个这么古典的名字用在这么现代的两个帅哥身上。
不过,如果他们穿上古代风流公子的衣服,那味道肯定比从前电视上演的那些风流才子帅气得多啊!
不过应苏突然想到刚刚kent说起六百年前消失的种族,他说的貌似就是美国和英国等西方国家吧?应苏突然对这个提起了兴致。
“对了王大哥,您刚刚说英文是已经消失了的种族文化,这是什么意思啊?”
kent眯了眯眼睛,一边冲着咖啡,一边讲述了起来。
六百年前,也就是中元2012年,世界地壳版块突然发生巨烈变动。除了亚洲版块外,其他版块迅速或沉落或崩塌,或平端冒出一座山峰,所有火山全部喷发。其实,欧洲科学家早就预料这一年会有类似的地壳运动,所以一早就做好的防护措施。但是他们预料的是整个地球都会有地震海啸等现象,却从来没通知亚洲国家。只是自己做了类似诺亚方舟的东西,有粗壮的铁链将之与地球连接在一起,企图灾难过后重回地球休养生息。
但意外的是,亚洲却并没有那起世界级毁灭性灾难而灭亡。虽然当时亚洲多个地区都发生了灾难,洪水,地震,天灾,当时的世界简直陷入了瘫痪当中,老百姓终日惶惶不安。为了保证所有人的安全,国家决定舍弃一切没有用的东西,所有人登高避难。当时大雨洪水整整持续了七七四十九天,交通,网络,通信,全部瘫痪。除了可以保证人类生存的基本物资外,所有的东西都被灾难吞噬。
这或许,是自然给人类的报负。
正当人们陷入恐慌时,灾难却在这时平息了。阳光重新洒向地球,人们又看到了新的希望。
灾难过后,一切相当于重新开始,人类文明从一个鼎盛走向衰败,如今,又人一个衰败走向辉煌。
当时的情形很糟糕,许多逃来中国的难民,将治安弄得很乱,但是中国却慷慨的接纳了他们。这也是为什么中国会统治世界的原因。
然而,登上方舟的那些人们,包括平民,统治者,科学家,三百六十五行中的佼佼者们,却一夜之间不知所踪。溶化的岩浆冲断了牢牢锁在地球上的铁链,方舟被推入外太空。有科学家预言他们或许会永远漂流在外太空,直到能源枯竭。也有科学家预言,他们可能会在某个行星著陆,或者被某个科技更为发达的生物族群营救。
然而最后的结果,谁也不知道。
应苏听了这个故事后感慨颇多。可能,上帝一直篇爱的西方国家终于触怒了上帝,得到了应有的惩罚,自私让他们终于自己葬送了自己的性命。反而慷慨接纳外来人口的中国,成为了这个世界上最大的赢家。
他再一想,难怪所有的中国古代文学作品都无端消失了,原来如此,看来都是毁在那场灾难当中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