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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章 七月十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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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十章七月十五

    清晨。小丁站在晨阳下,后面“状元茶楼”金字招牌的阴影,恰巧遮住了他的脸。他的脸仿佛永远都隐藏在阴影里。

    他身上穿着件宽大的蓝布袍,非常宽大,因为他必须在蓝布袍下藏着他那对沉重而又锋利的银枪。锋利的枪尖正顶着他的肋骨,那件白府绸的内衣早已被冷汗湿透。

    每次要杀人前,他总是觉得很紧张。这条街本是城里最繁荣热闹的地方,现在也正是最热闹的时候,他在街边正扮作一个卖茶的小贩。

    邓定侯人称“神拳小诸葛”,本是少林俗家弟子中的佼佼者。他的百步神拳已练到**分火候,据说已不在少林本寺的四大护法长老之下。

    他的点穴、打穴和内家绵掌的功夫,在中原已不作第二人想。作俑邓家山庄,江南的武林人士进庄之前都要卸去身上的武器.

    今天邓定侯要去王员外家去贺寿,王员外虽然不是武林人士,但财大气粗,邓定侯有很多时候要用到他。

    去王员外家就一定经过“状元茶楼”,邓定侯此时正经过“状元茶楼”,“噗、噗、噗,”一个卖卜的瞎子,从街角转了出来,左手敲着竹板,右手高举着面白布招:“天衣神算,万无一失。”

    邓定侯突然感觉有什么地方不对,街边一个卖茶的小贩突然从蓝布袍下抽出双枪刺向邓定侯咽喉,而此时这个小贩当然是小丁,离邓定侯不足三米,正是袭击的最好距离。

    邓定侯出拳,双拳,少林的百步神拳,拳头对枪尖,枪尖居然被打断,小丁有些惊慌,因为从前他杀人从来都是一击便中。

    那卖卜的瞎子不知何时已走到状元茶楼的招牌下,突然自撑着布招的竹竿中,拔出了一柄长剑,向身邓定侯扑出。

    他也不是真的瞎子,也没人能形容那一剑的速度,没等邓定侯的随从反应过来,邓定侯的咽喉已出了一个血洞,应该是必死无疑。

    七月十五是中元,也是鬼节。“七月中元日,地官降下,定人间善恶,道士于是日诵经,饿鬼囚徒,亦得解脱。”

    “七月十五”,并不是一个日子,而是一种秘密的组织。一种秘密的杀人组织。这个组织只要收了雇主的钱,一定精心策划,叫被杀的人必死无疑。

    瞎子是“鬼王”阴丰,他和小丁是“七月十五”这个组织的顶级杀手,等邓定侯得随从大喊大叫时,二人已转过街角。

    二人刚转过过街角,对面来了一个笑容可掬,手拿折扇的人,这种人给人的感觉是做官能做大官,经商一定是富商。

    此人对“鬼王”阴丰和小丁说:“有人邀约不知您二位可去?”小丁道:“无论谁要见我们让他亲自来。”

    手拿折扇的人道:“后天,天香楼,王孙无忌请二位有事要谈,不知二位可去?”本来已走过去的“鬼王”阴丰,转身道:“我们去”。

    正午,天香楼还是和平常一样,还不到吃晚饭的时候,就已座无虚席。只不过今天却有件怪事。今天楼上楼下几十张桌子的客人,竟全都是从外地来的陌生人;平时常来的老主顾,竟全都被挡在门外。

    王孙无忌正坐在楼上的一间雅室里,坐在一张很宽大的椅子上。他的脸色是苍白的,瘦削而憔悴,眼睛里也总是带着种说不出的疲倦之色,自他父亲王孙侯失利后,他不但疲倦,而且虚弱。

    他的人看来却已完全没有光采,就仿佛久病不愈,对人生已觉得很厌倦,对自己的生命,也完全失去了希望和信心。

    一个满头银发,面色赤红,相貌威武如天神般的老人,垂手肃立在他身后。这年已垂暮的老人,全身反而充满了一种雄狮猛虎般的活力,眼睛里也带着种慑人魂魄的光芒,令人不敢仰视。

    他就是威镇天下,傲视江湖,以一柄九十三斤重的大铁椎,横扫南七北六十三省,打尽了天下绿林豪杰,会遍了天下武林高手,身经大小百战,从未败过一次的“狮王”王天猛。

    今天王孙无忌刚请了很多外地武林人士。因为他父亲王孙侯宫廷政变失败,自己恐怕要惹祸上身。他请来这些人是要对付丁猎,他认为导致这次政变罪魁祸首就是丁猎。

    屋子里没有别的人,也没有别的人来。王孙无忌感觉只有“狮王”王天猛能给他安全感,所以他只让王天猛在他身边。

    王孙无忌轻轻地叹息了一声,道:“我已有五六年没有等过人了。”王天猛道:“是。”王孙无忌道:“今天我却已等了他半个多时辰。”王天猛道:“是。”

    屋子里浮动着一阵淡淡的茶香,外面也安静得很,二十多张桌子上虽然都坐满了人,却连一句说话的声音都听不见。

    刚换上的崭新青布门帘,突然被掀起。一个蓝布短衫的伙计,垂着头,捧着个青花盖碗走了进来。王天猛皱眉道:“出去。”

    这伙计居然没有出去:“小人是来上菜的。”王天猛怒道:“谁叫你现在上菜的?客人还没有来。”伙计忽然笑了笑,淡淡道:“那二位客人,只怕都不会来了。”

    王孙无忌疲乏而无神的眼睛里,突然射出种比刀锋还锐利的光,盯在他脸上。这伙计圆圆的脸,笑容很亲切,眼角虽已有了些皱纹,但一双眼睛却还是年轻的,带着种婴儿般的无邪和纯真。

    无论谁都看得出他正是那种心肠很软,脾气很好,而且一定很喜欢朋友和孩子的人。女人若是嫁给了这种男人,是决不会吃亏,也不会后悔的。

    王孙无忌盯着他,过了很久,才慢慢地问道:“你说他们不会来了?”这伙计点点头:“决不会来了。”“你怎么知道?”

    这伙计没有回答,却将手里捧的青花盖碗,轻轻地放到桌上,慢慢地掀起了盖子。王孙无忌的瞳孔突然收缩,嘴角忽然露出种奇特的微笑,缓缓道:“这是道好菜。”

    伙计也在微笑:“不但是道好菜,而且很名贵。”王孙无忌居然同意了他的话:“的确名贵极了。”这道菜却吃不得,碗里装的既不是山鸡熊掌,也不是大排翅、老鼠干,而是两个人头。

    世上决没有任何一个菜碗里,装的东西能比这两个人头更名贵。就算你在一个大碗里装满了碧玉金珠,也差得多。

    王孙无忌当然认得这两个人头,“鬼王”阴丰和小丁的人头,他不禁轻轻叹息:“看来他们的确是不会来了。”这伙计居然还在微笑:“可是我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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