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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性格孤僻,自卑,有严重交际恐惧症,自闭症,抑郁症,情感交流障碍的家伙。”瑞这样形容洛笛,很坦白的说,这就是见过几次面的洛笛给他的全部印象,一点也不怕打击到我。
我被他一长串的术语弄得昏头昏脑,暗想瑞不愧是医生,不过,“听起来是天才常有的性格。”
瑞无声的看看我,我猜他一定在腹诽我厚脸皮,果然他点点头,“不得不承认洛笛的确是少见的天才,跟你现在这个状况根本就是判若两人。”
这话听来着实郁闷:“那你怎么知道我的前世是洛笛?”
他沉吟了一会儿,回答我,“千年前,族里的长老偶然与一名通灵族人相识,那通灵族人因为一个赌约输给长老,答应子孙世代为我族效劳?”
我立刻好奇:“什么赌约?”
“当时通灵族根本不相信血族没有灵魂,因此跟长老信口开河能找出我族族人的灵魂所在,他若赢了,我们世世为他们服务。”
“结果,过了千年,他们还是没有成功。”我有点同情通灵族人,孜孜不倦的寻找,却不知所寻求的东西,根本就不存在。
“那洛笛,”我还是对自己的前世充满兴趣,“他的一生到底是怎么样的啊?”魔法史中只字片语,将他写得像一个传奇,但从莫里和瑞口中说出来,似乎也就是一个长得漂亮点有一堆心理问题的天才而已!这,这么平板的人物,听起来真是一点真实感都没有,而且跟俺从外貌到个性到魔法能力都完全相反,那个洛笛真的是我的前世吗?严重怀疑中……
“我怎么知道,那孤僻的家伙一生中大半的时光都隐居在山野里,”瑞不耐烦,“我对他没什么兴趣,管他做了些什么?”
我怒:“你对他没兴趣,那来找我干什么?”居然嫌弃俺的前世,太过分了!
瑞皱眉,沉吟了一会儿,“你是你,他是他,很难相提并论,你有他的魔法学习能力么?”不忘再加上一句,“而且长得也不像。”
专挑痛楚踩,瑞真不厚道,我开始自暴自弃,“既然我要长相没长相,要能力没能力,你跟我待一块儿干什么?”
他摸摸我的头,“不是跟你说了,我对那家伙一点兴趣也没有么?”然后大概觉得打击到我有点抱歉,开始讲他知道的千年前的族里的往事,大半时间都在讲他英明神武,旷世无敌聪明能干,个性无可挑剔,完美无缺的哥哥——菲尔吉斯。
我得出一个结论,“瑞,你一定有严重的恋兄情结。”才会把自己的哥哥形容得天上有地下无。想到他的哥哥在一场与猎魔人的对抗中过世,我又替瑞感到难过,因为再也回不来,所以以前的好都加倍的放大,经过了千年,难怪瑞的哥哥在他心目中成为神祗。
瑞狠狠的敲我的头:“胡说八道什么!”他忿忿然,“你什么也不知道。”
不想他再想起不开心的事情,我岔开话题,“上次我在楼梯口看到的蓝色长发的影子是不是海妖族的?”
瑞彷佛刚从往事中回过神来,“什么?”
我又重复了一遍。
“没错,她们也要参加狼人的庆典,因为我们不方便去海底,所以她们派成员来取邀请信函。”
我奇怪的看着瑞,“可是那时候离中秋还是比较远的吧?而且海妖族不是向来都嘲笑莫里他们住在英法,却过中国的人类节日吗?”
“你看到海妖的是哪次?”
难道在我不知不觉中,她们已经来串过好几次门了吗?
我把大概的时间告诉瑞,又问他失踪的海妖找到了没。
“找到了,那天蓝发海妖跑来就是告诉我这个信息的,可能那段时间太忙,忘记告诉你了。”
“她的失踪到底是怎么回事?”挂在心里那么久了,我还是想知道来龙去脉。
“那海妖跟一个人类私奔了,怕族里的成员反对,才抹去了所有的踪迹。跟她私奔的人类是一个化学家,配合海妖的魔法,才出现了所有气息都消失的无影无踪的情况,后来化学家娶了别人,海妖就回到了族里。”讲了一段罗曼史给我听。
这,这是人鱼公主的喜剧版么?瑞编故事的能力也太烂了点。
接下去我东问西问旁敲侧击了半天,总觉得瑞和莫里似乎瞒着我什么。但他左右是这套说辞,我无从探究,只好郁郁的睡觉去。
两天后,我跟老板请了假,跟瑞一同去美国参加狼人族的祭祀庆典,令我奇怪的是,居然在庆典的前一天,在曼哈顿街头见到了死人类。
☆、选择
每次走在曼哈顿的摩天大楼下,看到灰暗的天空被高楼分隔成一小块一小块的,总是无可避免的让我感到分外寥落,所以当我看到并肩而来的死人类和金发老兄时,还是觉得挺高兴的,毕竟他乡遇故知是一件喜事。
小道士陪着他的姐姐在旅馆里安歇,死人类跟着金发老兄凑热闹来参加月圆祭,仗着在美国留学时玩过一阵子纽约,硬是拖着金发老兄到处闲逛。
瑞帮着莫里打理祭祀的琐事,我没什么事做,又不想被风大美女抓去当试验品,于是加入了他们的闲逛队伍。
一路上金发老兄喋喋不休的继续诉说他最新的研究进展,据他翻阅了多套已成孤本的魔法史中的记载,神的祝福其实有两种用处,一是用来改变对方的存在形体的,但这个改变也就能维持一世;另一种是用来固定对方的存在形体,这个固定是永生永世的。
简单的说,就是可以把一只青蛙变成人,但只有这一世,到下回投胎,还是要靠运气。这和普通的魔法又有不同,普通的魔法多半是用幻术的方式,即使把青蛙变成了人,这个人只是看起来是个人,但思维方式还是青蛙,高深的魔法师是看得出幻术的。幻术多半维持的时间不会太长,且都能找到破解的办法。而神的祝福不同,他把一只青蛙变成人后,那就是一个人,有人的思维,从内到外,到这个人老死,他还是个人的形体,不会像西游记里的妖怪一般现出原形。另一种就是一个人被施了神的祝福后,无论怎么转世,他就永远是人类,不会下一次转世变成蟑螂蚱蜢之类的东西。当然这两种神的祝福都需要以施法者的生命为代价。
金发老兄说,他找来的魔法史有几本是近两千年前的,那里就有了固定形态的神的祝福的记载了。而前一种,的确是起源于洛笛,他猜测可能洛笛发明的那种神的祝福是从固定形态的咒语里衍生出来的。
我不好意思告诉金发老兄我就是他口中念念不忘的洛笛,毕竟什么都不记得,说了有很大的机会被死人类嘲笑。
“那这家伙身上的神的祝福是哪一种?”我很有兴趣的从上到下仔细打量死人类,不知道他会不会是什么奇怪东西变的?
死人类很过分的伸出手用力捏我的脸颊:“当然是第二种。我像是什么东西变的吗?”
“这又看不出来的!”我拍开他的手,揉揉脸。
金发老兄证明的点点头:“我确认过了,他的确是那种永生永世被固定的形态。”
“那你收集的狗尾巴草和蟑螂呢?”
“他们是被变成这个形态的,永远不会改变了,没有谁会以自己的生命为代价去把无思想的动植物变成这两种东西,这两个应该是跟谁结了很大的仇怨的缘故,之前可能是人类,精怪,或者巫师,魔法师吧!”金发老兄感慨道,“不知是多大的仇怨,才搞到这样子惨烈。”
“那怎么算祝福,根本就是以自己的性命来完成的诅咒。”死人类跟着叹息了一声。
路上交通拥挤,我们几个被人流挤到一边,街头的警察混乱而忙碌。
“看这境况,应该是总统什么的要来了吧。”金发老兄一边扶起被挤倒的老乞丐,一边念叨。
我心念一动,一个念头闪过脑海,却快得来不及捕捉,似乎有什么事正在酝酿,我隐约觉察到不对,却想不出所以然来。急匆匆的跟死人类和金发老兄道别后,我瞬移回去了莫里在美国的住所。没多久,瑞和莫里忙完后,相继回来,看到他们安然无恙,我才放下了心。
月圆祭是狼人族一年一度的庆典,血族仍然延续了近千年前定下的每个月一次午夜狂欢的传统,而狼人族在几百年中,传统已渐渐变化,随着族人数量的减少,月圆祭在最近的百年里已经被改定为一年一次了,因为间隔的时间比较久,所以每年气氛的热烈程度反倒是超过了血族,所有交好的族群中的精英都会来参加这个祭典,所以撇开严肃的祭祀意义,这可以说是非人族的嘉年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