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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篇的话
本女巫的朋友很多,女巫很爱他们,女巫想把他们都收入女巫那硕大的百宝箱。一日,馋嘴的女巫吃罢美食,忽然就想:人以食为天,为何不以食来写密如星斗的朋友呢?可以谁开篇呢?忽想圣人不是说了“食者性也”嘛,何不就以那个以食为第一根本的陈老大开篇呢,接着就来周小二,三儿,赵四小姐,那五,小六子哈哈,女巫要通吃了。
爱你们,我亲爱的朋友们,是你们让我的生活光彩万千!
还要补充一点,那日老公跟他几个哥们喝酒,其中一个做大学教授的修说“没课的日子真难熬,做点什么好呢?”老公告诉他“学我老婆吧,去网上写点东西。我老婆现在正在她的叶子上写饮食男女。”这样一说,跟老公喝酒的哥们就想要我叶子的地址了,还有一位彪说“告诉小碧写我,哪天我要跟小碧好好说说我。”哈哈,太有意思了,昨晚老公醉醺醺的跟我说的时候,我很气愤(当然是假的了),不气愤不行啊,喝点酒就开始到处散布,那以后见了,大家会怎么看我呀,我要悄悄地进行的,现在此计划看来要破产了
2004-11-22 陈老大
陈老大是老公最铁的哥们陈老二的大哥,所以自然而然的也是我的大哥了。没见面之前,常常听老公讲陈老大的故事。
一个周末跟老公从超市出来,看到一些人站在不远处的烤串摊子前,陶醉在手中串子的美味里,我不以为然“沁大地风也不怕吃到沙子。”老公笑说“陈老大只要晚上没事儿,就会光临这种摊子。一般是10串羊蛋,10串羊鞭。而且每回只要去串店吃,他也照样点这些。”我听了,感觉好恶心,那种东西怎么能吃下去,想来陈老大一定是很黄很色的人。之后,只要再提起陈老大,我就叫停;要不我就躲到一边去。
好几回陈老二请吃饭,我都要问陈老大去不去,如果他去,我就不去了,跟这种人吃饭能吃出来什么,这样想着,我就找出各种借口不去。任他们说出天花来,也休想蒙我去。
陈老大也是一个好吃之人,而且还长袖善舞,时不时地在自己家里做点什么好吃的,叫上他弟弟和我老公,捎带着也常常对老公说“把弟妹带上。”哼,我还就是不给面子,不管他做何种好的吃食,全然吸引不了我这个馋虫。老公笑我头发长,我晃着不短的头发说“你不是喜欢我的长发嘛。”老公没法,只好一个人赴“宴”了。
可也不能总吃别人。陈老大也不是省油的,居然听说我做的菜肉馄饨好吃,一定要尝。说了无数次,老公不好意思推了,只好跟我商量,我不肯。老公拿出大帽子压我“如果不做,就是爱不爱我的问题。”哈,上纲上线了,没办法,只有从了。
选了“五一”长假,请陈老大来家里吃菜肉馄饨。我一早就去了菜市场,选了精肉鲜菜,去老刘家面店买了2元馄饨皮。请人家吃馄饨,当然不能只吃馄饨不是,还是要弄些个下酒菜的。等我将四凉四热掂对妥当,陈老大一行也丁冬按响了门铃。我迎出来,只见一个五短身材,戴着黑色墨镜,穿一短皮甲克的中年男人,神秘地笑着。我一惊,跟我想象的一点也不一样,不但没半点黄和色,还有点冷和凶狠,分明一个黑社会老大的样貌。我吐了吐舌头,缩回厨房,再不想出来。可我想躲之人居然一点没感觉,还自己找上来,挽着袖子问“弟妹,大哥帮着弄点什么?”我客气着“没什么啦,马上就好了。”陈老二接话说“小碧,你别跟他客气,像洗碗切菜的水二,都可以让他做。”我又一惊,看那陈老大已经帮我烧上了煮馄饨的水,淅沥哗啦忙完,大家围桌而坐,几杯酒下肚,陈老大开始白话他久远吃喝史了。
还真没看出来,陈老大也曾经是一吃茶风云的人物,说起鱼翅燕窝来也是头头是道。说到后来,居然对我说“像你们女人就要多吃燕窝保养。”我窃笑不止。他却没笑,还一本正经地说“燕窝那独特的活性蛋白质,含有增强皮肤细胞分裂繁殖的天然激素和表皮生长因子,能刺激细胞再生,使皮肤更细致和充满弹性。女人嘛,拥有蛋青色陶瓷样的肌肤,将使一件多么美妙的事情。”我听着,收起了玩笑的表情。他举起杯,跟我们大家碰了一下,说“为什么我们的女人永远美丽干杯。”他接着又神秘地说“知道我们中国人从什么时候开始吃燕窝吗?”也不等我们回答,他就说“在北婆罗洲,现在称加里曼丹的西北部一个产燕窝的山洞附近,曾发现唐代就是公元618—907年的瓷器。有人认为,这可能是将燕窝运往大唐帝国的证物,也就是说在1500年前,中国人已经开始吃燕窝了。但是,唐宋时代中国与南洋和印度洋各国海上航行和贸易已相当发达,产燕窝的山洞附近发现有唐代瓷器,只能说明曾有使用唐代瓷器的人到过此地,尚不足以说明燕窝采集后运往大唐帝国。而燕窝输入中国,有记载可查的,是在17世纪后期,每年有12.5万磅,大约400只燕窝,从爪哇的巴达维亚,就是现在的雅加达运往中国。”我看着这个我一开始想成的黄与色的人,样子犹如黑社会老大的人,居然还是一个极讲究美的人,心生佩服。
当我问饭后甜点是来点水果还是冰淇淋时,陈老大又让我一惊,他居然点了冰淇淋,哈,这个爱好跟我相同,看来美食家的称号,非他末属了。
2004-11-15
周小二 周小二其实一点也不小,一米八的大个,比他哥高一头,可谁让他比他哥晚从娘肚子里出来24个月差10天呢,只有屈居小二了。
“小二”这个称呼一直陪着他,从小学到中学。没办法,他的同学大多住同一个大学校园家属区。后来他上了大学,小二的称呼还是跟着他,因为那些从小看他长大的老师已经习惯这样叫他了。等到他儿子会说话时,也跟着爷爷奶奶叫他小二,他就用糖果贿赂儿子,最后父子达成协议,彼此以老爸儿子相称。还好他老婆不喜欢别人叫他小二,就跟婆婆公公建议:小二已经做爸爸的人了,改一个称呼吧。小二的爸爸妈妈笑着点头,可还是常忘记,也许是人老了,记性不太好了。每回小二的老婆提醒他们,他们都拍拍头,笑笑。一次婆婆给儿媳妇讲了小二小时侯的故事。
那是回他老家绍兴。当地喜欢称呼家里最小的男孩子为弟弟,所以小二一到绍兴就没人叫他小二了,大家都改叫他弟弟,可小二不喜欢这个称呼,可也没办法。一次,他表弟看中了他的关云常赵子龙的啪叽,想要,小二就说“只要你不管弟弟叫弟弟,就给你。”最终两人都如了愿。
小二是又懒又不懒的人。他可以把胶鞋扔洗衣机里洗,可以整个晚上不睡觉画画,第二天照样精神抖擞去上课,还可以一直睡到日上三竿。他很挑食,虽然身处东北,可最讨厌吃东北的炖菜,不过烤牛肉却可以吃3大盘半斤装的。就这样一个馋虫,在寒假里,居然连续吃了一周的白米饭,因为他老爸老妈出差,因为他要画画,因为他已经不知道白天黑夜,只是饿了,就去锅里盛上一碗米饭,泡上热水,狼吞虎咽,之后,继续他的画的世界。
周小二很爱老婆。在他老婆还是他女朋友时,第一次去他家,吃饭抬饭桌,他怕累坏她,马上抢着抬。结婚后,饭后洗碗,他就陪着老婆说笑话,洗毕,又陪着老婆看月亮,再没走进他如痴如醉的画的世界,老婆成了他最好的画。再后来,老婆给他生了小baby,他就开始做起了大厨,把老婆儿子养得白胖白胖的,人见人羡。
小二对儿子很民主。在上个世纪八十九年的一个盛夏的夜晚,他抱着刚刚出生6个多小时的儿子,对老婆说“我永远不会打他的,我要做他的朋友。”他老婆知道他这句话的分量,因为他曾经跟她讲过,他老爸曾经用碗口粗的棒子打他和他哥,把棒子都打折了。现在小二的儿子已经到他耳朵了,他们只要有时间就会一起打篮球,一起看球,nba,足球联赛,一个喝啤酒,一个喝汽水,各说各爱自己的偶像。不认识他们的,还以为他们是哥们呢。
小二不再像年轻时那样痴迷艺术了,偶尔也买也看也琢磨,但大多是为了他心爱的老婆,或者是儿子,他事务缠身,应酬多多,常常烂醉着回家,抱着老婆说一通酒话,然后呼呼大睡。第二天,儿子早上学了,他还没起床,常常父子两个,几天见不到面,却同住一个屋檐下。
小二老了,依稀可见鬓角礤霜,肚皮渐隆,脸上的肉仿佛注了水,岁月的痕迹越来越多地上了他的身体,是不是也上了他的思想呢?
2004-11-19
三儿
三儿是我们三人帮里最能白话的,出身军校的他,最爱谈论跟战争搭边的事儿。在饭桌上,只要有了他,管保所有的目光都以他的嘴为聚焦点。
三儿,我和老大,从上班开始就认识,虽然不在一个单位,可工作互连,使得我们比同单位的同事还密切。只要谁有事儿,另外两个二话不说立马办。
三儿总是不想当三儿,他总是叫我妹妹,我不服,可他照叫。那次,老大上了一个台阶,搞了一个大动作,经我和三儿的配合,圆满完成,庆功的时候,三儿喝了一瓶白酒后,又开始叫我妹妹,我把身份证啪地拍桌子上,让他也把身份证亮出来,一对,比我小了7天,我乐啦,让他叫我姐姐,他宁死不肯。经老大调停,他答应不再叫我妹妹,不过偶尔喝大的时候,还是叫,真拿他一点办法也没有。
三儿喜欢喝酒,可也不是谁的酒都喝。一次,一个哥们想请他喝酒(喝酒是假,办事是真),被他撅了。没办法,找到我,不明原委的我,一个电话把他招来。他坐下,对着那哥们嘿嘿地一乐,说“情报摸得挺准。”然后,就对着我说“小样儿,认识这么多年,还是头一次请我喝酒哦。”我敲了一下他脑壳,说“别在外人面前跟我贫,知道不?”他又哈哈地一乐,端起酒盅,咕咚就喝下去了。那天,绍兴黄酒被哥几个消灭了五瓶,他一个人就承担了仨。看着晃悠悠的他,只好改成我送他回家了。等出租车开到他那部队大院门口,他还醉醉的,没办法,只好让出租车等着。我一个人,扶着他1。82的身躯,如履远洋轮甲板般走在黑森森的小路上,可他老兄居然走着走着就改方向了,我拉他,也拉不回。突然,他说,要跟我说点心里话,还没等我反映过来呢,他就抱住我边亲边说爱我,我这个气呀,使劲掐他,这才让他清醒了许多,我警告他“小心让那些小兵牙子,看到小首长的窘态,看你还怎么教育他们。”经我这样一说,他没电了,像个孩子似的乖乖地跟我走了。
三儿总是神出鬼没,你找他时,就没影了,打他电话,不是转到秘书台,就是呼叫转移到黑洞里。可你不想见他时,他又不知道从哪个地缝里钻出来。一次,我忙得昏天暗地写急件,他来电话骚扰,说“昨晚跟你的大领导吃饭,人家可说你了,你要注意了!女人嘛,干事情不要那么较真。”“那不叫较真,那是认真!”我没好气地回他,他就开始从理论上、实践上、技巧啊、手段啊什么的跟我白话,我可没时间跟他唠,只好说“对,你说得全对,俺改还不行?”他一听我这么说,很开心“嘿,第一次知道认错,行看你知道悔改的面子上,不说你了。”还好他收线了,要不我死定了。可过后想想,他说得真没错,对我很有帮助的。
三儿知道我喜欢偶尔写点小文,总想瞧,我就不给他瞧。可一次没注意,给他发现了我的小文,把他笑得差点变成武二郎,我没好气地使劲掐他,他才止住。很严肃地说“你这是小资产阶级的玩闹,把俺们这些硬汉子的牙都要酸掉了。”我没好气地说“那是文学,你不懂。”他说“文学?啥叫文学?文学就是来源于俺们这些老百姓的生活,文学绝对不是风花雪月。”我没词回他,只好做出不肖理会的样儿。可他揪住我不放,反复跟我白话了二个小时,你还别说,我居然认同了他的观点,从此,我的文字开始走向生活。
随着时间蔓过原野的速度加快,我们三人帮却要天各一方了。老大出国住外,三儿脱了军装。其实,我最喜欢看三儿穿军装的样子,威武而不失俊朗,豪迈而不脱稳重。那日,看他便服出行,鬓角有了淡淡的轻霜,我感叹,我们都开始进入中年了,岁月真的不饶人啊。他乐了,说了一句我没想到由他嘴里说出的话:天凉好个秋。
2005-4-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