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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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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她过的是隐居的生活吗?

    在目标楼下守了数日,也未能瞄到想见人的芳踪,洛凡不得不产生此种怀疑。

    起先他还以为她是出了什么事了,险些冲动地冲上楼去,幸好后来理智及时出头,让他想到先向左邻右舍打听,结果这才知道人家甘大小姐十天半月不出家门一步根本就是小case。

    至此他也终于了解到自已这些日子以来的守株待兔有多么的笨。

    但无妨“勇于认错,及时改正”一直是他最大的优点,正好他今天出来晃的时间也已经有点久了,要是他再混下去回去后难免会被老编修理。权衡一下利弊,洛凡决定今天还是打道回报社另谋良策比较好。

    然而,没有想到他等待了数日的人儿竟在此时突然出现了。

    她终于改变主意了吗?看着她笔直地向自己走来,洛凡高兴非常地迎了上去,冲她展露媲美百瓦灯泡的粲笑。

    噢,他这是否也算是守得云开见月明了?

    然而他显然高兴得有点早,下一刻只见甘平完全无视于他与他错身而过。

    没看他!从头到尾,她,完完全全——没有看他一眼!他的笑容僵住,半晌赧然叫道:“甘平。”

    没反应,她充耳不闻,径自埋头向前走。是存心不理会他吗?洛凡不甘地急走两步挡在她面前“甘平。”

    这人是谁呀?甘平微皱眉,瞧向突然拦住她去路的家伙,好像很眼熟,但——还是不认识。

    “甘平。”他勉强自己露出笑容“好久不见。”

    “好久不见。”她下意识地答道,疑惑的眼对上他熟悉的面容,而后,直觉闪电般窜出劈中她搞不清状况的脑袋,疑惑瞬间转为恍然再转为难以置信。

    是他!那个与她磁场不合的家伙!

    “洛——凡——”新一代女高音的嗓中倾刻间迸出阶段式的咏叹调。

    “是我。”洛凡微微皱眉,心底大约明白了,原来之前她不是故意不理他,而是——压根就没注意到他。

    可见他被忽视得够彻底了。

    “洛凡——”女高音兀自高歌出昂然的音频。

    “你怎么了?”洛凡不安地上前欲轻拍她的背。然而——

    “啊——”此举引来她一声惊叫,甘平转头以百米冲刺的速度窜离他的身前。可惜速度显然还不够快

    五秒不到,她就被困在他身前。

    “走开。”手中的小包包胡乱地打向不受欢迎的人物。

    “见鬼了你。”仗着手长脚长轻而易举地拦下她的攻势,洛凡此刻的口气绝对称不上温和。

    “呜”她现在都已经这么惨了,怎么还会遇到他了呢?

    她好倒霉啊!

    “你你怎么哭了呢?”完了,他的追求尚未开始,就先把人弄哭了,人家还会再给他机会才怪。洛凡心一慌,手慌脚乱地欲为她抹去眼泪。

    “你在做什么!”

    可惜的是他的指尖还未碰到甘平,一股扯痛传来,他瞬间就被人双手反剪地擒住,抵到墙上,一道义正严辞的声音随即自他后方响起:“我早就注意到你这几天在附近鬼鬼崇崇的,想你不是什么好东西,果然不出我所料。”

    话音一转,对向甘平“这位小姐,他没对你怎么样吧?”

    呃对着眼前急转直下的情势,甘平愕然,这这是怎么回事?她是不是错过什么了?或是

    “他犯了什么案子?”不会吧。

    是谁?警察吗?不像!冒牌警察?!没错!洛凡力持镇定“我不管你到底是做什么的,只要你放那位小姐走,我什么条件都答应你。”

    他们在说什么?警卫莫名其妙地皱眉“你和这位小姐认识?”

    “她是我女朋友。”他毫不犹豫地说“你要是想拿到钱的话,就让她去取,我来当人质。”

    女朋友?钱?人质?三点一连,警卫脸上登时出现数条漫画中的黑色效果线。

    人家男女朋友吵架,多管闲事的他被当成绑匪了,警卫尴尬地松手放人,再用力拍了拍洛凡身上的衣皱“对不起,误会,一切都是误会。”

    “咳”被他如此“用力”地安抚,洛凡几乎怀疑他想杀人灭口。

    “对不起。”再次道歉外加一鞠躬,警卫聪明地选择快速遁出二人的视线。

    呃,总算明白状况的甘平与被当成坏蛋的男士对视许久

    “想笑就笑吧,我不会介意的。”男士宽宏大量地给了特赦令。

    “哇哈哈哈哈”猖狂的大笑倾刻间逸出不知客气为何物的甘平口中。

    “就算我说不会介意,你也该笑得含蓄点呀。”洛凡有些不是滋味地抗议,想想这件事自已也觉得好笑。

    “你既然不介意,干吗还管我笑得含不含蓄咦,”猖狂的大笑猛然一顿,甘平抚上他的额“你受伤了。”

    “是吗?”随着她手抚过的地方,确是有些刺痛“大概是刚刚不小心擦伤了。”眼神投注在她的脸上,洛凡笑得——很是高兴。

    谁想到一见到他就只想摆脱他的人儿,此刻却主动接近他哎。

    怪人。受伤了也值得高兴。甘平莫名其妙地睨他一眼“去我家吧,我帮你上点药。”

    咦!她她在说什么?去她家!

    “太好了。”他傻气十足地笑了起来。

    一场乌龙劫案造就了一个小小的伤口,使他有机会踏足她的香闺,这算不算是因祸得福啊?哈哈哈“你随便坐,我去找药箱。”

    嗯,她这个“找”字用得实在很好,因为把他让进小小的客厅后,甘平便径自开始翻箱倒柜。没办法,她并不经常用到药箱,所以呃,找起来有些麻烦。

    “找不到就算了。只是一点小伤,不用上药也能好。”洛凡不忍地看着犹如狂风过境般的房间。

    啧啧,厉害。

    经过她这一番翻找之后,不知情的人一定以为这里遭了劫。

    “你等一下,我马上就会找到它了。”她明明记得放在这里的,怎么不见了,难道又放到别处去了?嗯,也许是放到厨房了也不一定。一会儿去找找看。

    “你的药箱是什么样子的。”

    “自制的,一尺半左右的大小,原木材质”甘平口中念念叨叨,丝毫没有耽搁手中的翻找。

    “我想我看到它了。”

    “在哪?”亮晶晶地眼“镜片”倏地对上他的眸子,再顺着他的眼神看向被她丢出柜子的一地杂七杂八的东西“啊,找到了。我就记得它在这里嘛!”兴冲冲地爬过去将药箱从一堆“布料”中扒出来,甘平此刻脸上全然是找到东西的喜悦“厉害,只露一个角你也看得到,真是好眼力。”

    “是你找出来的。”他猜,她此刻八成是忘了,为什么要找它了。

    “是哟。可是我把它丢出来的时候,却没注意到它是药箱哎。”呵,她当时可能以为它是自己不知什么时候包的包裹呢。

    真是迷糊。洛凡无奈地拉她站起来“你有没有注意到,自己除了找到它之外还捎带出了什么成果?”

    什么成果?她疑惑的眼在镜片后闪动,顺着他的目光“啊,房间什么时候变得这么乱?”

    完了,完了,这要她收拾到哪辈子去呀,她简直是欲哭无泪。

    “尊驾的破坏力超强,在下佩服。”洛凡冲她拱手而笑。为了一个微不足道的小伤口,毁了一个房间,了不起,他不得不佩服。

    眨眨眼,她捧着药箱一哼,江湖气十足地和他演上对手戏“阁下这是在嘲笑本座?”

    负手,昂头,他一派大“虾”风范“岂敢?”

    呵呵呵他还真有意思。

    功力不如人,甘平首先破功,抱着肚子差点笑倒在地上“老天,阁阁下功力深厚,小女子自叹弗如。”

    洛凡摆出斜角三十五度,傲然睨视的pose“承让了。”

    “呵你还来咳”甘平笑得不能自抑,拼命想喘过气来的结果是被口水呛到“咳咳咳呵咳”“好了,别笑了,咳成这样你还笑。”洛凡慌忙上前,手忙脚乱地连拍带抚总算帮她把气息调顺“好点了吗?你等会儿,我去给你倒杯水。”

    “不用了,我没事了,呵”咳是止住了,却还是想笑,连忙再咳几声压下笑意,却惹来洛凡的另一波手忙脚乱。

    “明明还在咳,怎么能还说没事了。等着,我去倒水给你。

    “不用”甘平一把拉住他“我真的已经没事了。”直述的说明到了最后变成细若蚊呐的低喃。

    她突然发觉经过一场玩笑,两人此刻的状态有些暧昧,而她的手现在还紧抓在他的腕上哦,先前没注意到还好,现在敏感地感到他的气息呼在脸上,酥酥麻麻的电流瞬间窜过全身

    缩回手,她借着起身退离两步,逃向客厅“那个我呃,你的伤口还没上药呢,我们去上药吧。”

    惹有所思地抚过被她抓过的腕,对发生了什么,洛凡自然心中雪亮。

    看得出她对他也不是完全没有感觉,想来,他还是蛮有机会的。只不过,以现在这种情况来说,他断定自己只要是一开口,说出了什么超出友情范畴的话,立刻就等于给了她轰他出局的机会。

    嗯,惟今之计,他只有先要她习惯他的存在、再一步步蚕食鲸吞她的感情。

    无论如何,他一定会让她爱上他的,毕竟他也刚刚发现,他对她的感情已不是一时动心那么简单了。

    他干吗总是那么看着她?那种逼视的目光迫得她几乎喘不过气来了。

    可恶。他到底想做什么?

    “呀——你做什么?”

    咦?她把话问出来了?可,那好像又不是她的声音疑惑的目光瞄向室内的“唯二”的人物,哦,她迷糊间已经将酒精沾上了他的额——未经稀释的,甘平下意识地缩缩肩“啊,好痛!”

    “痛的是我,你叫什么?”洛凡呲牙咧嘴地径自取了一块湿湿的药绵想稀释掉伤口上的酒精

    “别,那”也是酒精的。甘平识趣地将后半句话吞回肚子里。因为已经来不及了,酒精绵触到伤口,引得痛叫再次响起“英勇”的病人险些痛出英雄泪

    “噢,痛死我了。”病人手忙脚乱地将额上的酒精用清水稀释。

    老天,他今天八成是和手忙脚乱扯不开距离了。

    “不然,先贴个‘邦的’吧。”说实话,她不是很忍心看他被“杀”得通红的伤口。

    “邦的”?洛凡眯眼瞥向她手中小小的条状物品,不耻下问:“请问您认为如果那个东西贴到我的额上,会产生什么效果?”

    呃,脑中自动浮出标准效果图,咳,她忍下笑意,供出答案“好像有点好笑。”

    “你确定只是‘有点好笑’?”

    不,是非常好笑。不过,在他一脸黑云的照顾下,任何人都会懂得“识实务者为俊杰”这句至理名言。甘平板起脸,努力叫自己看起来具有专业的权威“不论贴上去的效果如何,只要事情本身能够对你有益,你就应该去做,要知道身体是革命的本钱,珍惜自己的健康才是最重要的”

    事实上,想象是一回事,亲眼看到又是另一回事她,嗯,蛮想亲眼看看“邦的”贴上之后的效果的。

    “哦,为什么我有一种感觉,以为自己快要变成白老鼠了呢?”看她眼底掩不住的“不怀好意”让洛凡想不这么想都难。

    呀,被看出来了。她一脸大受委屈状“你怎么可以这么说嘛,我是在关心你,万一伤口感染了怎么办?”

    好正义凛然,好让人感动,可惜想要骗他,她的演技还有待加强“太感谢你的关心了,可是我非常肯定,经过两度消毒的伤口,细菌‘杀’得很干净,不会感染的,请不必再为我担心。”

    “可是伤口就这样,不再继续处理好吗?”甘平担忧地敛起眉“或者你可以上点碘酒或是红药水?”和“邦的”有相当雷同的效果。

    坏心眼。洛凡干脆不理她“你的房间乱成这样,要不要我帮你收拾?”

    对了,房间。那么乱,她得赶快将他清出门去,好开始收拾“你你在做什么?”眼见正准备清出家门的家伙,正掳胳膊挽袖子地帮她整理满地的杂物,并且散乱的书刊杂志已经揽到了一起、乱扔的玩偶也放到一堆

    好厉害。不,现在不是说这个的时候,这种事她不应该让客人动手的“你不要弄了,我自己来。”甘平跟在他身后,跳上跳下地跟他抢。

    “把这些书归位。”分好类的书放在她的手上。

    “哦。”她下意识地将书放回书柜“你不要弄了,我”

    “把这些衣服放回衣柜。”叠好的衣服出现在身前。

    “哦。”乖乖地听命而为“我说了,我”

    “把这些玩偶放回原处。”

    “哦。”

    “把药箱放在”手中的药箱被夺下,洛凡嘀咕着将话说完:“明显的地方。”

    “够了。”甘平一把将药箱塞到放装饰品的台上“我说了,我要自、己收拾。”她狠狠地瞪向他,狠狠地强调自己两个字。

    “好。”嗯,药箱放在那里正合适。

    哼,算你识相。她用鼻子喷出一口气,回头,咦?干净了,无论何时总有一些杂物的地板上,此刻一片清爽

    说实话,做家务他真的比她厉害多了,但——

    “可恶,你耍我呀”

    “咦?”他没理会她的火气,好像是什么东西引起了他的注意,果然“这是什么?”他指得是墙壁上贴的一张大纸。

    噢,怎么让他看到那个了。她忙不迭地上前欲将他拉开,可惜

    “每天的睡眠时间不得少于六个小时;每天做保健操的时间不能少于一个小时;每天早晚的鲜奶的摄入量不得少于五百cc;每天正餐的次数不得少于三次;每次在电脑前工作不得超过四个小时;每星期吃方便面的次数不得多于三次”

    “不许念了,也不许再看了。”真丢脸。甘平挡住他的视线,将他推离墙边。

    “那是什么东西?”洛凡好奇地向她身后探头,它给人的感觉像是某种守则,林林种种的约有三四十项,占满了整张纸。

    “不要你管。”讨厌的家伙,不让他看他偏看。

    “好好好,我不管。”他投降,为了表示诚意还特地退开数步。同一时间脑中突然灵光一闪,洛凡直觉叫道:“啊,那是你家里人给你定的生活守则?!”

    可恶。

    “关你什么事?”

    真的是啊。洛凡极力忍住笑“你家里人很关心你。”

    还说?!她几乎瞪突了眼珠。

    呃,他看自己还是识实务些比较好“你这儿的书挺多的,全都看过了吗?”这句话纯属是用来转移话题的,毕竟她房间内的书柜足足占了一边墙壁,据他的目测至少有近三千本的藏书,她要全看过一遍至少也要五六年。

    “哼。”由着他唱独角戏,她不理他。

    “我猜你也不可能都看完。”他自问自答玩得不亦乐乎。

    “每本书我都至少看过四五遍。”她终于忍不住泼他冷水。

    “四五遍?!”呀,她又理他了,洛凡偷笑“说谎会长长鼻子的。”

    “这些只是我买下的书,我高中以前看书一般是租的。”哼,她干吗对他说谎,又不是吃撑了。

    “租?看来你看书的面很窄。”

    “不好意思。我看过十余部中国古典小说——原版文言,二十余部世界名著,莎翁选集,金庸全集,梁羽生的武侠,琼瑶的言情,福尔摩斯探案集”喘口气,她斜睨着他补充“这是我小学六年的战果。”

    被她引出了兴致,洛凡开始吹毛求疵“你把所有的时间都用来看这些书,你的理科成绩一定不好。”

    “答对了。”她象征地拍手鼓励“不过,我从小到大的文学奖状实在太多了,所以一路保送。”即使是斗大的英文不识半个,她依旧混到了大学毕业。

    老天。他到底该说她是奇人还是怪人?扫视过她书柜上各式各类的书籍,他不由得由衷佩服“我虽然也喜欢看书,但,我自认看得没你多。”

    “那是因为在你的生活中,书籍不是最主要的部分。”而在她的生活中却是。

    听出了她的言下之意,洛凡若有所思地注视了她半晌“你的生活还真是简单。”

    喜欢看书,便将书籍作为生活中的重心,这种单一且任性的专注对他而言似乎都好像是上辈子的事情了。而她只与他相差两岁却能生活得如此随性,这让他几乎都有些妒忌起来。

    再一次扫视过书柜上的书籍,这次他的目光多了份佩服。

    是的,她的生活很简单,可是,同时也很难。像他就已经想象不出自己将生命中大半的热忱全部投入到一件事情当中的情形了。

    所以,他推测她有可能是——典型的梦想主义者,洛凡不无忌妒地想。

    而若不慎被他言中的话,那他的追求之路恐怕会更加棘手。那,要是她的梦是爱情的话又如何呢?

    他注意到书柜上的言情类小说明显占较多的数量,但,其中的一排,作者是——甘平?是巧合吗?

    “怎么了?”她的客人好像突然看到外星人入侵地球似的,表情滑稽地得叫人发噱。

    “这个小说的作者名字和你一样。”

    “我写的呀。”

    “啊”不会吧。洛凡忍不住疑惑“写小说的一般不都用笔名吗?”

    “是呀,我是我签约的编辑室里惟一用本名写作的。”

    实在不想在她面前显得太无知了,但他同时也实在太好奇了,所以还是问出口:“为什么?”

    “我记性不好。”

    “嗯?”这是什么答案?他还是不明白。

    领悟力真差。甘平皱皱鼻子,决定慢慢给他解释:“一般来说,作为作者都有笔名,甚至有些作者还有数个笔名。而我也不能免俗,所以写小说之初也曾为自己取饼笔名。

    “可是,我的记性一向不是很好。所以,投稿之后就忘了那个笔名,只好重新再取,然后还是记不住,最后实在不愿意再浪费脑细胞了,就决定名字这东西一个就够了”

    她的记性哪里是不是很好啊,根本就是遭透了。洛凡啼笑皆非“所以你干脆以本名来做笔名?”

    “对啊,我觉得这种办法挺不错的。”蛮符合“三省”原则——省时间、省精力、省脑汁。

    头一次听说这样稀奇古怪的事,他今天也算是大开“耳”界了。

    不过,从另一个角度来看,一个奇怪的作家应该并不会有什么太奇怪的事——所谓负负得正,大概就是这么回事。

    而他想要追求的人是写言情小说的作家,那么是否就表示她是对感情的事比常人更加敏感呢?憧憬着爱情,易感于浪漫似乎才符合她的职业特性?

    嗯,若真如此,那他的追求路也许没有预期中的荆棘。

    “平平,作为言情小说作家,你是否对爱情要求很高呢?”他问。

    “爱情?那是什么东西?”她嗤道。

    洛凡本以为她就是不正面回答是与不是,总也会让他感受到一些她对爱情的看法,没想到——他是感受到她对爱情的看法了,但不该是这么充满不屑的呀。

    她是写言情小说的不是吗?“平平,你不认为你很矛盾吗?”

    矛盾?不会呀。“我只是分得清小说和现实罢了。”甘平耸肩“在小说中,通常男主角都是英俊潇洒、富有多金的白马王子,而总裁和总经理更是泛滥成灾。虽说现实之中,也不乏听到总经理之类的称呼,然而这称呼听起来是够炫,不过,你没听说一个笑话吗,一个招牌被风刮下来,砸死了十个人,其中,九个是总经理,剩下的一个是副总经理。

    “虽然那只是个笑话,但多少也说中一些事实,谁敢保证开个混沌铺也在名片上印上xx食品有限公司总裁的头衔的人不存在。

    “现实之中是没有白马王子的。

    “一般来说,真正够得上富有多金的男人十有八九已经年过半百,有家有室,灰姑娘是没戏了,包二奶还差不多。所以白痴才会做那种王子与公主从此以后过着幸福快乐的生活的大头梦。”爱情?!那不过是一个虚幻而空泛,用来自我安慰的字眼罢了,就因为现实中没有,所以才会有那么多的人沉浸在书中,感动于满篇虚幻的情感。

    说白了,她根本就是不相信爱情。洛凡不禁有些无力“那你为何还要写言情小说?”一个不懂爱情,同时也不相信爱情的女人,职业居然是言情小说的作家,她不觉得这很讽刺吗?

    “有需求就有供给,有爱做梦的人,自然也就有负责织梦的人,这有何奇怪?”

    理直气壮的说词让洛凡顿时哑口无言。这个女人真是现实得叫人吐血“那你对自己的未来有什么计划吗?”

    “有啊。”说到这个,甘平来了精神“我的计划就是——写一辈子的小说,做一辈子的懒惰单身女。”

    单身?“你真得打算不婚?”

    有必要那么惊讶吗?“现今社会,不婚已经不是什么大不了的事了,何况我既然自己一个人可以过得很好,为什么要找一个男人来牵绊我,搅乱我的生活?”甘平认真地看着他“洛凡,不要再将时间浪费在我身上了。”她是真的很想劝退他的,不然她也不必浪费那么多的口水跟他谈她的想法了。

    “感情是无法说收回便收回的。”没有经历过爱情的人,不会知道感情这种东西就像罂粟一样,一旦沾染便会泥足深陷,难以自拔。

    算他可怜吧,难得动心偏偏喜欢上一个没心少肺缺神经的不婚族。

    顽石。她有些心烦意乱,不管他了,她已经警告过他,便是仁至义尽。他肯不肯听是他的事,反正后果自负,与人无攸。

    “洛凡”甘平有些不以为然地道“你们报社的休假真是挺多的。”多到让她怀疑报社是不是专养米虫的地方。

    “嗯什么?”休假?他哪来那么多假日。

    没精神再搭理他,她可是有些饿了“我要去弄点吃的,你要不要留下来一起吃晚饭?”

    晚饭?倏然一惊,洛凡忙不迭地瞄向时间——四点四十九分!“老天!这下完了!回去后老编非劈了我不可!”一把揪过外套,他冲向门口“平平,我先走了,下次再来看你。”

    可怜的家伙。甘平怜悯地看着他的身影消失在门外,看来世上的老编都同样的可怕。幸好,她从来不去惹编字辈的人物呃,糟了。照她现在的进度,她这次百分百要拖稿了,她的老编不会也劈了她吧?

    她和他好像有点同病相怜呢。不过,她大概不会有他那么惨的。这不是说她的老编比较善良,而是初犯应该会从轻发落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