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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章、请赏三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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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于李豫初登基后的一系列赏罚诏令,李汲颇不以为然,便私下里向李适探问。

    首先——“圣人因何不立殿下为太子,而要命以元帅啊?”

    李适回答道:“这是孤向圣人所请。河北未定,贼势方炽,孤乃望能身将大军,出而讨贼,安定国家社稷。而若被立为太子……”顿了一顿,嘴角一撇:“孤可不想才脱百孙邸的囚笼,又入东宫缧绁啊!”

    李汲一挑眉毛,问道:“自上皇以来,便囚诸子于十六王宅,即便太子也不能外,父子相疑,一至于此……然殿下终究不同,今上践祚,多赖殿下之力,必无疑忌之理啊,即便做了太子,也不至于再遭幽禁吧?”

    李适回答:“便如此,终究没有太子将兵出外之理啊。且……”本来想说:“说不定正因为我立了大功,老爹才更疑忌我呢。”最终却还是咽了,没敢说出口。

    李汲提醒他:“德性易驰,恩宠易衰,圣人又不是只有殿下一个儿子,还须早定储位,以免节外生枝为好。且,圣人何时迎回沈妃?”

    其实还有一问,那就是:“你爹打算立你娘做皇后么?”

    倘若李豫肯立沈妃为后,那么李适就是妥妥的嫡长子,根基牢固,则储位不说百分百吧,也有八九成的机会脱不出李适掌心。但问题是李豫对沈氏早就宠衰恩尽啦,如今最宠爱的是另一名侧妃独孤氏。

    独孤氏也是有儿子的,即李豫第七子、延庆郡王李迥。则若独孤氏为后,李迥便能以嫡子的身份,威胁到李适了。

    此外,李豫次子、益昌郡王李邈,也有一定的问鼎资格。因为李邈生母崔氏,曾经是李豫广平王时代的正妃,虽说后来被迫离婚了吧,但李邈论起出身来,终究要比李适高贵些——除非沈妃被立为皇后。

    ——崔妃生育二子,还有一个召王李偲,倒可以不论了,因为李偲已在五年前被祖父李亨收为养子,从此一跃而成为李适的十一叔……李汲也腹诽啊,你们家还真是奇怪,刚死的混蛋皇帝也惯能出妖蛾子。

    李适听了李汲的话,半晌沉默不语,最终一摆手:“且先定了乱事,再说吧。”

    就此收束这一话题,李汲又问:“则为何要尊老阉为‘尚父’?”

    “尚父”之称,始于兴周名臣吕望,也就是民间传说里的姜太公。历代对其二字,俱有两解:“尚”,一说是崇尚之意,一说是吕望之字——故谓“姜尚”;“父”,一说同“甫”,男子之美称也,一说是指父辈。

    也就是说,两字都往低里论,是周武王亲切地称呼吕望之字,而不呼名,以示恩宠——李汲本人是倾向于这种说法的。但大多数儒者的意见,还是认为两字都应该往高里论,是周武王以父辈敬待吕望,相当于叫他:“我尊敬的叔父。”

    无疑,李豫设此名号,以称李辅国,也是后一种意思。

    李汲心说这都已经满朝敬呼“五父”了,皇帝又跳出来拾人牙慧,尊为“尚父”,那老阉的尾巴还不翘到天上去啊?有必要这么宠着他么?

    李适微笑着反问道:“闻长卫近常读史,可知师尚父(吕望)之后,李辅国之前,其谁曾冠此号啊?”

    李汲脑子一转,不禁悚然——“董卓!”

    李适点点头,压低声音说:“先帝方崩之时,李辅国便有横夺北衙禁军之意,幸亏长卫点醒,圣人才能不中其圈套。然而此番宫变,李辅国实立大功,且又党羽遍布朝中,圣人甫登基,实不宜惩处之,恐生变乱。因而尊以虚号,以阻他入政事堂……”

    当日李豫才脱灾厄,心旌摇荡之下,见李辅国领兵前来护卫,自然要说几句嘉勉的话,但不合情急之下,口出诓言:“想来圣人听闻,是必肯拜李公为相的……”

    本来一脚开球,打算踢给老爹,没想到一转眼老爹就挂了,李豫自己变成了“圣人”,则李辅国肯定希望他能够兑现承诺啊。

    实话说李豫并不喜欢李辅国,往日不过虚与委蛇罢了——即便要信用阉宦,他也肯定考虑程元振,或者窦文场、霍仙鸣等人,至于老爹留下来的李辅国、鱼朝恩,所谓“一朝天子一朝臣”,迟早要靠边儿站。

    因而据李适所说,李豫这是假以虚名尊崇,为了阻止李辅国进入政事堂。

    李汲想了想,问:“圣人果然命殿下来问我,想要什么赏赐么?”

    其实此次宫变,李汲在其中所起的作用并不是很大,但却非常关键,连续两次救下了李豫的性命;加上有李适居中保举,则在李豫看来,唯长卫是朕心腹之人也——次为程元振,至于马燧、李晟等,只能算是才刚投效的,还不可尽信。

    因而特遣李适来问李汲,除了官升五品,圣口赞为“键侠”,你还有什么要求没有啊?

    李适点头:“复有何请,长卫可以直言不讳。”

    李汲掰着手指头,说:“则臣有三请。”

    李适心说你胃口还挺大——“尽可明言。”

    “其一,请圣人下诏,召家兄还朝。”

    李适抚掌而笑:“此圣人与孤之本愿也,何必长卫开口恳请?”

    李豫原本是因为老爹的关系,才对李泌敬待以师礼;其后出任兵马元帅,李泌为长史,帅府中事务,基本上都由李泌处理,实在是李豫须臾也离不得的臂膀,就此更爱其才。尤其“不怕不识货,就怕货比货”,李亨在位时所命诸相,有骄纵的,有颟顸的,有怠惰的,有素餐的,不能说全是污糟玩意儿吧,但比起李泌来,差距极其的明显。

    因而李亨还在的时候,李适就曾多次向祖父建言,应该召回李泌,委以国事,李亨哼哼哈哈的,貌似深以为然,偏偏就是拖着不办。李适再向李豫进言,李豫明确表态:“若孤践位,必委国事于长源先生。”

    因而今天李汲一提起此事来,李适便笑道,这还用你说啊,只是——“衡山虽大,以国家之力,觅得长源先生行踪,应该不难。然恐先生醉心于修道,不肯应命,奈何?”

    李汲答道:“家兄昔日辞去,以为天下将定也;而今蹉跎数载,贼势仍炽,则但圣人诚心访求,必无不应之理。”顿了一顿,又道:“昔日先帝强披紫袍于家兄之肩,难道今上就不能强掳他到长安来吗?”皇帝要真铁了心用你,你还能跑得了?

    李适笑笑:“如此,便太过不恭了,并非待贤之道。还望长卫也修书一封,述孤父子渴盼之意,帮忙相劝长源先生出山相助。”李汲点点头,说行啊,我一会儿就写。

    李适又问:“则长卫所请二事为何?”

    李汲一咬牙关:“请杀李辅国、鱼朝恩等误国权阉!”

    李适面色一沉:“此亦孤之愿也。”但跟第一事不同,他没说同时也合乎老爹李豫的想法——“只是圣人方践祚,人心未稳,不宜急图。长卫且稍安勿躁吧。”

    李汲也知道,这会儿下诏除杀二阉,时机未到——尤其鱼朝恩,久监诸军于外,他目前能量究竟有多大,李汲本人也不是很清楚。于是关照道:“但望殿下与圣人,记得李汲今日之言。”

    “其三事为何?”

    李汲双手一摊:“殿下曾许诺过臣,难道忘记了么?”

    李适神情有些茫然:“孤许诺长卫之言颇多,所指是哪一桩?”

    李汲心说你许诺过我什么啦?全是虚的,就只有一句稍稍实在些——“臣请将十万军为国靖难,东平乱事,西御蕃贼,难道殿下忘记了么?难道还要留我在宫中,执戟为卫?”

    我是对李亨彻底灰心失望了,而把希望暂且寄托在下一代身上,为了扶保李豫顺利登基,这才答应加入禁军的啊。如今李豫如愿得偿,总该把我给外放出去了吧。别以为光升两级官就能了事儿!

    李适笑笑:“今晋长卫五品,正为此事也。”

    唐朝官制,高下九品,以及流外,服分五色,而每次易服色,都是一道大坎儿,轻易难以逾越。首先是从流外得入流内,换穿青袍(其实是碧色,高宗朝因怕“深青乱紫”而给改了);其次八九品到六七品,换穿绿袍;然后六七品到四五品,换穿朱袍……

    着朱袍就算是高官显宦了,从中层跻身高层,这道坎儿不是那么容易过的——当然啦,仅就文职而言,如李晟进为三品,都可以穿紫袍了,成色比起李汲如今的朱袍来,其实差一档次。

    李适的意思,给你李汲高品,就是为了可以文官之身,出外典军——起码也能做一州刺史了,有领兵之权。只不过,还不能急啊——

    “今兵部郎中之命,不过寄禄而已,长卫本职还是英武军长史,要为圣人抓牢北衙禁军。且待除去李辅国,禁中无忧后,再放出外。”

    你若现在甩袖子一走,李辅国分分钟将黑手插入北衙,你信不信?到那时候,圣人必有所忌——怕再来一场宫变啊——就不方便铲除他啦。

    “且,”李适笑笑,“长卫尚未婚娶,难道这便忍心抛下新妇,独往外镇去么?”

    李汲轻轻叹了口气:“国丧之中,也不知道何日才能复定婚期了……”

    他是在宫变第二天返家的,青鸾已经被送了回来,但崔弃却也再次芳踪杳然。询问之下,才知道当日青鸾并没有离开家门,只是在屋中洒扫,突然间就被人蒙住了口鼻,才挣扎两下,便即晕去。醒来后,已身在一间黑屋之中,被绑缚了手脚,堵住了嘴巴。

    然而时间不长,她便获救,只是前来救援的并非崔弃,而是几名大汉,自称是李汲的朋友,许诺明日一早,城门打开,便护送青鸾返回平康坊家中去。对于被掳的经过,青鸾惊怕之余,记忆已然模糊、混乱,仿佛做了一场噩梦似的。

    只是在李汲反复追问下,描述当晚的情境,估计囚禁她的小黑屋,应该距离望春楼并不太远。

    李汲很感激崔弃,很想要当面道谢,可惜崔弃再不肯露面——虽然商定了婚事,李汲也认识了崔据,但以这年月的习俗,终究不方便亲自登门去找未婚妻啊。本来李隆基驾崩,就使得李汲的婚期被迫延后,如今李亨也挂了,真不知道会拖到猴年马月去——照道理来说,这国丧是不能累加的吧?应该吧……

    李适安慰他:“也无须耽搁太长时间。”

    中国是礼仪之邦,其礼概分为五,即:祭祀之事为吉礼,丧葬之事为凶礼,军旅之事为军礼,宾客之事为宾礼,冠婚之事为嘉礼,违礼也往往回触犯国法。但即便如此,因为门类太过琐碎,条文常有变更,所以除了一些饱学宿儒外,很少有人能够诸礼贯通。

    尤其是老百姓,还有李汲这种天性重法超过重礼之人,往往要等事到临头,才会去找明白人咨询——尤其国丧,有可能一辈子都碰不上一回皇帝驾崩啊,遑论一月之内连死俩呢。

    好在李适告诉他,自后周明帝以来,国丧期内,就不再禁止百姓嫁娶。当然啦,也不能这边儿皇帝发丧,你那边儿敲锣打鼓吹唢呐迎新妇啊,一般总得释服(脱下丧服)之后才成。

    按照周礼,父母之丧须守三年(实际上是二十七个月),其周年为小祥,二年为大祥,直至释服。而唐代规定,无论军民人等,接到山陵崩的敕书之后,持丧三日,即可释服。至于皇帝本人,三日听政,十三日小祥,二十五日大祥,二十七日释服——把一个月浓缩成了一天。

    李适说了,你终究已是朝廷高级官员,跟庶民百姓不可相提并论,最好等到皇帝释服之后,你再迎亲——也就一个月左右吧,无须等待太长时间。

    然而——“令岳怕是也坚持不了多久了吧?若崔光远逝去,其女理当守丧三载……”这是压缩不了的——“则长卫的婚事,便遥遥无期了。”

    言下之意,赶紧抢在崔光远挂掉之前,把他闺女儿娶回家来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