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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漠风暴说来就来。
先是一线黄沙从斑鸠的眼前飘过,他刚回头望了一眼,随即整个世界都为风沙所充斥,为狂风卷起的砂砾打在身上,连斑鸠这种狂人的坚韧皮肤都能感觉到痛,更别说普通人了。
转瞬之间,风沙已经大到让人看不清身前半米内的东西了。
斑鸠的听觉终究没有那些怪物敏锐,不能像它们一样在风暴到来前几秒钟找地方藏身。
要是在荒漠中,斑鸠很难注意不到这种规模的沙漠风暴,可惜这里是城市废墟,坍塌的高楼还是遮住了斑鸠的视线,再加上此时又是深夜,直到风暴真正来临,斑鸠才想起还有这么一回事。
不过这时候再想这些还有什么用处,眼下最要紧的,就是赶紧找个避风的地方躲起来,否则这还只是风暴的前奏,待会还有更猛烈的狂风会席卷这里呢。
双手挡在脸前稍遮风沙,这才过去几分钟,风就已经大到斑鸠必须向前倾着身体才能走得动,他凭借记忆想找个废墟躲一躲,却现刚才还在自己不远处的几处废墟都不见了。
风沙让斑鸠看不清路,他也不知自己是不是在原地兜圈子,这可斑鸠急得浑身热汗直冒,再这样下去,自己真的会死在这里的。
且不说直接被飓风吹到天上去,就说自己继续在风暴中乱走,很可能会彻底迷失方向,万一碰上了成群的怪物或者别的人类,自己基本上就得交代了。
这里还能有哪些人类,斑鸠说的当然是捕奴团跟那支神秘车队。
……
斑鸠觉得自己好像在风暴里走了几个小时,实际上才过去几分钟,他隐约看见自己左手边有一片迷蒙的黑影,也顾不上体力过度消耗带来的后遗症,他瞬间进入狂怒状态,拼了命地向着那片黑影狂奔过去。
看起来大概是昔日高楼的残骸,斑鸠并不清楚这栋楼以前有多高,反正现在它就剩个顶了,其余的部分应该都被埋在黄沙之下。又或许这栋高楼已经彻底倒塌,自己眼前的仅仅是摔落到这边的一部分。
高楼的残骸与地面形成个很稳固的三角形,迎风那面是完成的墙壁,与地面之间的角度又很低,所以这里是个很理想的避风场所。
终于得救的斑鸠一钻进来就大口喘着粗气,他今天一天实在太累,接连进入了几次狂怒状态,对他心脏的负担相当之大,过度使用狂怒状态是会让人心肌梗死的。
狠狠灌了两口清水,斑鸠终于有机会打量周围的环境。
高楼残骸形成的三角形“避难所”内部空间不大,面积也就四五十个平方罢了,最高处差不多七八米,斑鸠右手边的斜壁上有个窗户样的方形孔洞,玻璃跟窗框什么的早不知道哪里去了,这时正往下漏着缕缕沙线。
斑鸠耳中听着外面狂风的怒号,以及砂砾敲打墙壁的声音,还有远方若隐若现的机枪轰鸣与野兽嘶吼,不禁暗道一声侥幸。
自己的运气真好,这样都没事。
斑鸠想笑,结果他的嘴角刚一咧,笑容便僵硬在了脸上,因为他的面前出现了一个男人。
那人看年纪大概三十岁左右,上半身穿着件迷彩外套、下半身迷彩长裤,脚踩一双橄榄色作战鞋,手里拎着一挺突击步枪。
神秘车队的人。
斑鸠知道钢牙佬那支捕奴团绝对不会有这么正规的装扮,就算是钢牙佬手底下的军队跟他们比起来也会显得业余,所以斑鸠就纳闷了,这些到底是什么人?
看得出来,那人左边胳膊受了重伤,鲜血把他半边身子都染红了,此时正用右手单手持枪,摇摇晃晃地指着刚从地上站起来的斑鸠。
斑鸠没敢动,因为他怕对方会开枪;那人没开枪,因为他怕自己打不中。
时间一分一秒的过去,局势渐渐对斑鸠有利起来,毕竟那人受了伤,血还在哗哗地流着,出血过多使他持枪的动作都变得很是勉强,右手在剧烈地打着颤。
看准对方枪口微偏的机会,斑鸠眼中猩红一片,如出膛炮弹般向着前方冲了过去。
斑鸠没有选择逃走,不单单是由于他天性就是个喜欢进攻的人,更重要的是,他看上了那人的突击步枪。
在这片法外之地什么东西最值钱,毫无疑问是枪,其次就是子弹,至于其他的东西,那都可以用这两样东西弄来。
因此枪成为了最抢手的硬通货,如果斑鸠把他的枪弄到手,改天再拿到猪笼城寨的黑市一出手,立马就能用其交换太多太多的清水跟食物。
这就是斑鸠动手的理由。
一步、两步、三步……
几米的距离在狂怒状态下的斑鸠眼中并不算什么,他的度太快,那人还没来得及做出反应,一团黑影已经冲到了他的面前,斑鸠抬手一拳,照着对方的太阳穴就轰了下去。
“啪”的一声,恍如个多汁的大西瓜爆裂开来,对方的脑袋被斑鸠一拳打得粉碎,脑浆子、鲜血、颅骨碎片飞得到处都是,他临死前由于神经反射,手指头还扣动了两下扳机,打出去好几子弹,然后抽搐了几下,就此断了气。
这让斑鸠好一阵心疼,子弹同样是能换食物的东西啊!
消除了狂怒状态,斑鸠脸色惨白地坐在了地上,他头晕无比,同时还忍不住得犯恶心,干呕了两下便趴在旁边大吐特吐,血腥味混合着呕吐物的味道,显然不是那么美妙。
他不是晕血,也不是怕见脑浆子,这两样东西可以说是他从小到大最熟悉的了,斑鸠只是进入了太多次的狂怒状态又没有好好休息,身体有点吃不消了。
抹了抹嘴,斑鸠丝毫不为自己吐出去的压缩饼干感到惋惜,开什么玩笑,用这一点点压缩饼干换一挺突击步枪,这样的买卖自己是有多少就做多少!
斑鸠身体难受,心里却很高兴,一想到自己可以拿枪换牛肉罐头,就忍不住要笑出声。
他过惯了这种刀口舔血的日子,十几年来都是如此。
哪怕是当初在老鼠城中,还未成年的斑鸠都时长得跟着其他人一起去外面“干活”,没有谁会养闲人,即便是自己“食人鼠”的儿子。
所谓“干活”,就是去抢那些小一点的势力,在斑鸠的眼中,大鱼吃小鱼、小鱼吃虾米、虾米吃淤泥是自然法则,天经地义的事情。
所以斑鸠不会因为杀了一个人而心生内疚或者怎样,他杀过的人太多了,但这并不意味着他热衷于杀人,是个什么冷血杀人狂或者屠夫刽子手之类的存在。
对斑鸠而言,杀人只是自己在这片法外之地生存下去的一种手段,仅此而已。
……
“咔哒。”
正试图掰开死人的手指,将突击步枪拿走的斑鸠浑身冰凉,他知道那是手枪上膛的声音。
体力消耗过多,又忙着高兴弄到了枪的事情,斑鸠一时心神放松,竟然没有注意到又有其他人进到这个“避难所”里来了。
一点一点将脑袋抬起,斑鸠看见了个跟地下躺着的这位衣着相同的中年人,右手握着一把手枪,冰冷的枪口指着自己的脑袋,他的手指已经在缓缓扣动扳机了。
不用多说,他一定也是神秘车队的人。
斑鸠做好了必死的准备,他没想到自己才二十岁就要死了,早知道自己当初就不应该离开老鼠城,无聊归无聊,却兴许能够活得久一点。
说起来,自己确实好久没有回家去看看了,也不知道老爹还记不记得自己这个儿子。
斑鸠脑子里乱七八糟的想着,这一刻过得极为漫长,他完全想不出对方会有放过自己的可能,且不说自己杀了他的同伴,就算素不相识,他也完全有理由干掉自己。
在法外之地就是这样,没有理由不杀你,这便可以当做杀你的理由。
“嘭。”
枪声终于响起,斑鸠下意识地一缩脖子,他感觉到自己的身体疲惫异常,似乎所有的力气都用尽了,于是他软软地倒向了一边,眼中所见最后一幕,便是个脑袋被打得稀巴烂的中年人,慢慢跪在了地上。
“恩?”
斑鸠两眼一瞪,他不敢置信地摸了摸自己的脑袋,完好无损,又浑身上下地摸了摸,也没有中枪的样子,片刻之后,他才算明白了怎么回事。
是她来了。
先前仓库里的那个小姑娘从风暴中走了出来,她没有跟斑鸠打招呼,绕过了还瘫在地上的斑鸠,径直走到了“避难所”最里面,拍拍屁股坐在地上,开始闭目养神。
是她救了自己。
斑鸠的眉头紧紧锁着,走到了小姑娘的身前,郑重其事地问道:
“为什么?”
“还你牛肉罐头的情,”小姑娘的眼睛仍旧没有睁开,“我不太喜欢欠别人东西。”
斑鸠站在那里半天没有说话,他盯着小姑娘看了又看,似乎想从她的身上看出一朵花来,然而小姑娘的身上并没有真的开花,她只是徐徐睁开了双眼。
这时斑鸠才现,她的眼睛竟是灰蓝色,有些像风和日丽时的天空。
“我欠你个人情。”
斑鸠很看重自己的性命,他不认为自己就值区区两个牛肉罐头,所以他才会这么说,斑鸠同样不喜欢欠别人东西,更不愿意占别人便宜。
“欠我个人情?”
小姑娘抬眼仰视着斑鸠。
“是。”
斑鸠说得很认真。
“那好,他们把泡芙小姐抓走了,你跟我一起把她救回来。”
泡芙小姐是谁?
说句老实话,救人并不是斑鸠的长项,但既然小姑娘开了口,自己又欠她一个人情,那么自己就必须答应下来。
“没问题。”
斑鸠满口答应。
“等外面风小一点,咱们就出。”
说完话,小姑娘又闭上了眼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