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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十二章 一场葬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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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段迦仁把许尽欢在顶层的豪华套房里藏了整整七天!

    这七天他是长江东流水一般的把好吃的好喝的往她嘴里灌,以十当一,终于把她重新养出了人样!

    瞧着她青葱水瓜,油光水滑的好模样,他打心眼里冒出一股喜气!一直压在心头的重石也化作一股轻烟,猴儿似得随着一声长吁,从鼻孔冒出,冲天而去。

    这七天的房钱,饭钱,海了去了。然而跟她相比,花的再多也值得。

    这七天,外面自然也没消停。然而也并没有他预计着的大乱——出了这样恐怖离奇的事情,怎么乱也是理所应当。

    可是,并没有乱!

    没有乱,他就不管,乱了也不会管!

    他很知道好歹,强龙不压地头蛇。他是美国公民,没心思管巴哈马的闲事。

    雷蒙泽当然找过他,但他避而不见。

    这位大黑个带着两位女士死里逃生,破了一桩经年累月的悬案,按说,应该是一位值得嘉奖的英雄。

    可惜这位英雄的好事碍着了许多人的升官发财大业,那就变成了一桩顶顶要命的坏事。

    英雄空有一双拳头,一张嘴,可也架不住大人贵人们那么多双手,那么多张嘴。贵人们的手不能大人,贵人们的嘴不用骂人,可他们稍微一动手一动嘴,一千个雷蒙泽这样的好汉英雄也挡不住!

    因为有一场“同生共死”的情谊,又是个极重要的目击证人,参与者,雷蒙泽是必然要找到段迦仁,请他出来做一个见证。

    可段先生是打定主意当“锁缩头乌龟”,躲在套房里闭门谢客。

    就算门外来的是美国总统,他也照样不开门,不见客reads;!

    连总统他能说不见就不见,何况一个巴哈马的小人物!

    见不着段先生,雷蒙泽更是孤掌难鸣。不仅当不了英雄,就连身上的警服也被拔了,彻底开除出警局。

    七尺的汉子如今终于对这个腐朽无能的局势彻底失望,唯有两位被他救回来的女士稍微能给予一点安慰。至少证明,他的努力没有白费。

    倘若还要找一点令人欣喜的事情,那边是一直盘踞在亚特兰蒂斯酒店里的那个恶灵,也终于被消灭了。

    虽然没有亲眼见证恶灵的毁灭,但醒来之后气氛完全改变的地下室,足以证明一切确实都已经改变了。

    而改变这一切的,毫无疑问是许小姐!

    也是看在许小姐的面子上,他才没有叱骂段先生的自私无为!段先生大概也是为了保护许小姐,所以才不能出面得罪人。

    死去的终究已经死去,而活着的还要继续活下去。恶灵虽然已经伏诛,可恶势力仍然横行无阻。

    但恶灵已经伏诛,恶势力的下场又还会有多远?

    雷蒙泽把满腔的不平和愤懑压在心底,他想自己的好好的活着,活着看那些死人看恶人的结局。

    *

    好好的假期,一半捉鬼,一半休养。等段迦仁带着许尽欢搬出酒店,重回别墅,美国的电话就来了。

    事情是一桩接着一桩,一刻也不得闲。

    电话里说,段老先生在课堂上突然昏厥,送到医院人就不行了,是脑溢血,出血的面积很大,又压迫了重要的血管和神经。医院当时就进行了抢救,因为联系不到他这个唯一的亲属,所以手术的字还是律师给签的。得亏老爷子在生前就有预见,托付好了律师。

    然而,美国医院的条件好,美国医生的技术高,可也救不回已经被阎王爷扣在手里的段老爷子。

    老先生自打昏厥到上手术台,就没醒过来,也没留下话。

    如今,人就在医院的收尸房里,就等着他这个亲儿子回去操办后事了!

    这一个电话,就跟当空砸下一个万吨重的榔头,咣几一下就把段迦仁给砸懵了。

    老头子身体不好,他是一直都知道的,别看人瘦,却是一个货真价实的三高。高血压,高血糖,高血脂,一个都不缺。

    但段老先生从没把自己当病人,一直趾高气昂的活着,等闲不跟任何人低头。尤其是对亲儿子,哪有老子跟儿子低头的道理,虽然老子确实有些事情做的不地道,伤了儿子的心。

    身为老爷嫡亲的儿子,他也跟父亲一样,绝不跟人低头。他只跟钱低头!而老爷子弄出一个同父异母的弟弟给他,就是要分他的钱财,这就十足的不能忍。就算对方是父亲,可这里是美国,美国人人平等,哪怕是父子!

    父子两个都是打定主意要跟对方怄气到底,而且摆开了大阵仗,预备着斗它十几二十年的。总之,这原该是一场持久战,双方都有充分的心理准备。

    可未曾想,这场父子间的战斗才展开了几年,就以老父亲亡故而单方面宣布结束。

    亡故的一方没有心理准备,败得没头没脑。而活着的一方也没有心理准备,胜的没着没落!

    按说,依着段迦仁的心性和本事,虽不能泰山崩于面前而不惊,但处理一下老父亲的丧事,那还是绰绰有余reads;。

    可这不是事情赶巧了,他刚忙经历过一场生死一线,又忙着替许尽欢将养,还没透一口气,就赶上老父亲亡故。

    大起大落,大喜大悲,生死一场,他聊发轻狂,午夜卖醉,结果冷风一吹,就得了感冒!

    这一下,病来如山倒。他这座青山,暂时不顶用了。

    他一不顶用,就显出许大仙的能耐!

    吃饱喝足,养得油光水滑,许尽欢正有浑身用不完的劲。

    她虽然不是操办生活琐事的能人,但却能调兵遣将,指点江山。

    段迦仁躺在床上哼哼不停,一场感冒他拿出一场大手术的阵仗,理直气壮的当柔弱病人,想要多获得一点关怀和安慰。顶好,再来点甜言蜜语,柔情蜜意。

    可惜许大仙一眼都不看他,拿着电话一气发落他的助手们。

    该结账结账,该订票订票,该退的退,该买的买,反正做事的不是她,花钱的也不是她。她只管结果,不管经过,她的目的只有一个,带着他回纽约!

    *

    助手们很给力,当然花钱也花得挺狠。总之不过一天的功夫,他们两个就从巴哈马回到了迈阿密。

    囫囵吃喝一顿,又狠睡了一天。第二天坐飞机回到纽约,从机场坐车回医院,把老爷子从收尸房请出来,见一面。

    段迦仁很想痛哭一场!

    老子死了,儿子哭一场,天经地义。

    可是哭不出来!

    若说心里一点没有悲伤,那太不近人情。老爷子再有错,年轻那会对他这个儿子总还是相当不错的。他作为当时段家唯一的少爷,也是受尽宠爱,生活优越。

    但正因为小时候的好,所以衬得后来的不好越发不堪。

    倘若老爷子在他小时候就是个混蛋,那不过是混蛋变成老混蛋,又有什么好伤心?

    心里的这口气和心里冒出来的那点悲伤堵在一起,汇成一块沉甸甸的铁,又冷又沉。

    都说人死灯灭,盖棺论定。人都死了,一切的恩恩怨怨就到此结束。再打的恩怨,到死也算是完了。

    他已经没有资格,也没有力气再去追究老爷子的不是。

    当务之急,该是操办后事,入土为安。

    这儿虽然是美国,可华人多少还是遵循一点远方故土的习俗。人死了没有成天搁冰柜里的道理,死人就该装棺材里,埋地下去,这才是正经。

    可也因为是在美国,美国有美国的规矩,死人不必在家停灵,而是委托给殡仪馆处理。事后也不会搞搭天棚,开三天三夜的流水席。至多在居所里开一个小型的自助餐会,大家一起缅怀一下,就算完了。

    至于香烛纸钱,吹打超度,自然也是一概没有。

    西方的葬礼讲究一个静字,安安静静,整整齐齐就好。不许大声喧哗!

    相比于中式葬礼的哭天喊地,锣鼓喧嚣,鞭炮齐鸣的“热闹”,段迦仁更喜欢西式葬礼的安静和简单!

    家里死人已经够烦的了,谁还有心情给别人“看热闹”reads;。

    但他有点担心许尽欢,因为在国内,像她这样的法师对婚丧嫁娶这类人生大事,很有一点看法,也十足有资格发表高论,指点江山。

    然而她是一个货真价实的神仙!神仙哪里会管凡人的死活!

    她即无兴趣与凡人的生,也无兴趣与凡人的死。何况这是他的家务事,她才懒得管闲事。

    她这样“豁达通透”,真叫他恨得牙痒痒。

    她都有闲工夫去管巴哈马的鬼,却没闲心管管他老爷子的生死大事?这人可真是无情无义,没心没肺!

    她不管,他也不管!倒不是推开责任,而是这种事他也管不了!他只管签支票付账,老父亲的身后大事则统统委托给了殡仪馆。

    这在西方是很正常也很正确的做法!况且他找的这一家又是行内翘楚,做事极为妥当。

    回到纽约他就有忙不完的事,日进斗金的同时,也是忙得分身乏术,有限的时间他也得用在许尽欢身上。

    虽然许大仙瞧着他挺烦,宁愿自己一个人找乐子。

    但他岂肯放她单飞,不然飞跑了,上哪儿找去。

    *

    丧礼是在三天后举行的!出殡的前一天是告别会,会场就设在殡仪馆的副楼大厅里。

    这一场葬礼,殡仪馆索要甚多,然而办的也是极为体面妥当。整个大厅布置的庄严肃穆,虽是遗体告别会,可气氛并不凄惨哀切。反倒是窗明几净,阳光明媚,素白的百合铃兰芬芳欲滴,围绕在台子前,簇拥起一座结实体面的棺材。

    棺材里躺着段老先生,也是收拾的极为整洁漂亮,宛如一个可以摆在橱窗里供所有人参观的假人。

    老先生是上过手术台的,天灵盖都被掀开。但此时他稀疏的白发统统都向梳后脑勺,打理的干干净净,整整齐齐。隐约从发丝间露出的头皮,也洗的干净整洁,绝无半点血污和疤痕。双目紧闭,面容肃穆,穿戴整齐,躺在棺材里就像躺在自己的床上一样安详平静。

    棺材底下垫着防腐的材料,衣服裤子也都是熏过特殊的香料,台子前又摆了那么多香花,就算靠的再近,也绝闻不到一丝异味。

    西方殡仪馆只有一套“收拾”尸体的法子,除非碎成渣连缝都缝不起来,否则保管能有一个极好的体面。当然,价格也是很体面的。

    但对段迦仁来说,这钱花的值。虽然,他并不知道自己老父亲的尸身究竟被如何“收拾”了一番。

    来告别的人不少,有段家的各路亲戚,也有老爷子的同事朋友,还有大学里的学生。虽然老爷子不受自己亲儿子待见,但在外人眼里倒是个极可亲可爱的漂亮老头。有一个体面的外表,一份体面的工作,如今又是一场体面的葬礼,无论生死,段老先生都是体面漂亮的人物。对这样体面的人物,身边的人总是乐于成全这份体面,自己也沾一点体面。

    但这场体面的告别会上,还是出现了一个不怎么体面的“污点”。

    那就是老爷子的私生子,段迦仁的便宜弟弟,段迦康也来了。

    段迦仁无法阻拦这个弟弟出现。一则于情于理,人死灯灭,他不能拦着老爷子的另一个亲儿子送最后一程。二则他也犯不上跟一个小孩子计较,太丢份。

    但两个亲儿子见面,终归还是很尴尬。

    何况,带着这个儿子过来的人还是老爷子的另一位“红颜知己”reads;。

    段老先生既然是个漂亮人物,身边自然是少不了人的。

    段迦仁跟这个便宜弟弟没话说,跟老爷子的人也没话说,他只是略微一点头,就自顾自走开了。

    段迦康在那位红颜知己的陪同下,上前跟段老先生道别。

    十岁的孩子,不声不响,一脸肃穆的朝着棺材鞠躬,然后默默退到一旁,把瘦小的身影隐匿于众人之间。

    红颜知己嘱咐他坐在长椅上别乱跑,自己则独自去找段迦仁,把段老先生生前的一些话带到。

    这女人一走开,段迦康就麻溜的跑路,自顾自找寻许尽欢去了。许尽欢是被段迦仁拘来的,理由是她身为他的未婚妻,这样重要的场合怎么能缺失?

    他不指望她接人待物,不敢也不舍。但她是他的主心骨,定海针,她在这儿,他才心安。

    他如今父母俱亡,成了一个顶顶可怜的“孤儿”,她得疼着他点才行。

    就没见过这么不要脸的人!都快三十岁的成年人,还有脸说自己是可怜的孤儿,要个小姑娘疼他。

    可架不住他没皮没脸,软磨硬缠。

    许尽欢怕了他,也是闲着没事,就在这儿点卯。

    守着棺材,她是不干的。在大厅里转了一圈,勉强跟着他应付了几个人,她就跑到外面晒太阳。

    副楼后面是个小花园,有一墙的白玫瑰,开得正好,很是值得一看。

    不应付不知道,段迦仁没想到自己在美国有这么多亲戚,想必当初在国内也是个大家族。不仅段家人多,就连他母亲那边也是大马一个大家族。

    正所谓穷在闹市无人问,富在深山有远亲。他如今风头正好,各路亲戚自然都愿意过来增光添彩,哪里管他烦不烦。

    这群亲戚跟苍蝇蚊子似得围着他,嗡嗡嗡,烦死人。

    他这边越烦,就越觉得许尽欢躲在花园里清闲。好容易摆脱了这些苍蝇蚊子,他两脚生风的飞到后面,也不管有没有人看见,看见了会不会笑话,走过去蹲在长椅边,一头扎进她怀里去。

    “你抱抱我,抱抱我!”嘴里跟个孩子似的撒娇。

    他又不是小狗小猫,一米八的身量,近一百四的体重,这一头扎过来,就跟个炮弹似得。

    咣的就撞进她怀里,不管不顾。

    不管脑袋撞进来,两只胳膊还跟藤条似得,千年成精的藤条,啪啪的缠住她的细腰,裹得死紧死紧。

    许尽欢没给他撞晕过去,也得给他勒的断气!

    “干什么?”十分恼恨,伸手拔他头发,用力扯。

    头皮疼,但心里甜。为了她,当秃子也没关系。他就跟老藤成精似得,扎根在她怀里就不挪窝了,任她怎么拔!

    “烦死了!怎么来这么多人?烦!”

    嫌烦?那别开告别会呀!直接把棺材往土里一埋,多省事。

    还不是他自己招惹的!

    那是他老子,又不是家养的小狗小猫,死了挖个坑一埋就了事reads;。就算是宠物,现在也有办葬礼的呢!她怎么就这么狠心无情。

    是他老子,又不是她老子,她有情有义算什么?

    怎么不是?她是他未婚妻啊!他们就差一张证一桌酒!

    那还差着一张证一桌酒呢!没有,就是没有!不是,就是不是!

    被噎的哑口无言,段迦仁气的肚饱。抬起头恨恨瞪着她,他跟狗似的蹿起来,照着她花朵一般娇艳美丽的脸就是一顿乱啃。

    气起来,真是恨不得活吃她!

    被狗舔了一头一脸的口水,差点没把许尽欢恶心死!

    真是蹬鼻子上脸!她略微对他和善一点,忍让一点,他就得寸进尺,步步紧逼。

    她心里看不上他!觉得他不够英俊潇洒,不够威风堂堂,不够聪明卓越,不够富贵体面,总之他或许是一个出色的男人,但也只是一个出色的男人而已。

    能被她看上的男人,那得是人中龙凤,天下无一。最起码,也得是一朝国师,譬如白云子那样的。

    然而当年,她也没看上白云子呢!

    他,一个美国商贾,又算得上什么!

    可这个美国人心很大,削想她呢!她岂会不知。

    然而翻脸还犯不上,因为这里是美国,西洋人的地盘。她还用得着他!

    何况,他把她伺候的太周到,太舒服,而她又太懒,不想为了生活琐事烦忧。

    既然不想翻脸,那也只好各自退一步。

    好在段迦仁还不至于昏了头,抹了她一脸口水,他也赚到,便心满意足的退下,摇头摆尾的继续去应付那些烦人的亲戚。

    许尽欢从坤包里掏出一块素色的手帕,皱着眉擦脸。

    冷不丁的,从花墙背后就跳出一个瘦小的身影,对着她喊了一声。

    “许疯子?你还记得我吗?”

    她手停住,眉梢一挑。

    “猴子精!你也来了?”

    来者自然就是段迦康!美国的牛奶面包把他养白了许多,连个子都蹿高了一截。然而兴许是因为小时候亏空太多的缘故,他仍然是瘦,依旧还带着点猴样。

    不过如今这瘦猴穿着考究的小西服,带着小领结,踩着小皮鞋,已经是一只体面的小猴。

    但猴就是猴,这猴崽子躲在花墙背后不声不响偷偷看了一出好戏,这就足叫许尽欢心里不自在。

    可猴子精心里也对她很不自在呢!撅着嘴巴质问。

    “你怎么跟他在一起?你有手有脚有本事,怎么不自食其力?偏偏要傍大款?”

    ------题外话------

    我就喜欢不管事的大老爷和操碎心的大太太这种搭配!大老爷当然必须是女主,大太太则不一定是男主。

    感谢捉衣因的1月票,感谢天下第壹的1评价票,感谢乐乐和萤火虫樱花草的鲜花。爱你们,么么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