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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谈判的内容属于军事机密,所以孙天策全程都没有参加,只是被安排在另一处由本国的几个特种兵保护他的安全。
彼时的孙天策两天两夜没洗澡,躲了一天防空洞,又在枪弹雨林里跑了这么长时间,满身的灰,原本脑袋上梳得滑溜溜的卷毛,这会儿就耷拉在一边,更有风尘味儿了。
他也不要好,反正觉着能活着就已经不错,还管它什么身上的臭味儿啊,要他说就这模样,还是因为见人家的首脑人物给擦了把脸呢,不然还难看呢。
而说到这一次的谈判,孙天策对这一次的谈判还是相当的有信心的,不然的话以孟菲斯的那种个性,不会做这种无功而返的事情。
况且他们两天的时间里和两拨人两次火拼,十个保镖中弹了两个,好在对方似乎人都不多,而且他们伤的不是什么要害之处,勉强算是没弄出人命来。
本来他还想问难道这个国家连首都都没有防御措施吗?
等他到了人家的首都的时候才知道这里所有的交通全部停线,飞机场一个国家只有一个也给停了,国家估计现存的最豪华的建筑就应该是总统府了,只是总统府是个四层楼,里外几层兵,以外所有的住宿都不能称之为安全。
不过就是这么一个简陋贫瘠之地,购买军火的能力远远比造福民生的能力要强的多的多,他们的地下有75%的石油,如此取钱相当容易,这也是政府如此荒唐的理由之一。
孟菲斯与克迪克拉谈了一个下午,单子定下来之后,孙天策就问他:“还按着原路回去吗?”
孟菲斯回:“原路不能走啦,多少人在那里接我们呢,我有另一个捷径,只是更加危险一点,要在当地村民家里过夜,不过现在对我们来说时间不光是钱还是命,我们在这里呆的时间越长,越发难以保命。”
孙天策相当同意他的观点,先前两次交手都是由保镖完成,他没掺和什么,都被跟着孟菲斯重点保护起来了,但就看那十个保镖浑身泥土与血垢,就知道那现场一定惨不忍睹。
在这地方一条命丢了,跟死了一只蚂蚁似的,自己国家来了人都找不到你回去。
往村民家的路上,孟菲斯问他:“那天给你的枪会用吗?”
孙天策回:“会用。”
男人对于枪支弹药这种征服性的冷机械有种天生的热情,孟菲斯给他的当天他就上下摸过了,没事还喜欢拿出来摸摸,现在已经相当的熟练了。
“杀过人吗?”
孙天策理所当然的摇摇头,他可是良民,肯定没有。
孟菲斯道:“你记着,在这里,一切以保命为主,必要开枪的时候不要犹豫,不然你耗的就是你自己命,第一次杀人,心里的坎儿难过,但是时间长了习惯了就好了。”
孙天策不明所以道:“你是不是还有别的安排?”不然为什么说话这么肯定?明明他们走了半天了都没有任何的问题。
孟菲斯道:“这个不好说。”
他这么说,孙天策心中没底了,看来此行注定是要在刀尖上走一遭了。
他们的吉普车混在车队里面赶了一下午的车,一路奔驰,直至夜里的时候才到达了那个村民家。
说是村民家,实际上他也没有看见人,这倒也是瓦房,只是十几个平方里面什么都没有,只有两张席子铺在地上,孟菲斯说了一声睡觉,这就连外套都没有脱就直接就地睡了。
孙天策看他都这么糙,也就没什么可说的了,直接在另一张席子上躺了下来。
那席子铺在地上,起初不觉着什么,时间长了还是有凉意的,毕竟这个地方的日夜温差相差甚大。
孟菲斯只是闭上眼睛躺着,好长一段时间孙天策都以为他睡着了,这就想也许这一段时间没有什么危险吧。
只是刚搭着一点梦境的时候,就听孟菲斯道:“闭目养神,别睡死,随时要行动的。”
孙天策听了这话神经又紧绷起来,这就跟着他一样闭着眼睛躺着,为了不让自己睡着,他强行让自己时刻保持着警惕,只是刚刚要进入梦乡的时候又能被这种警惕感给拉回来。
如此数次,他竟然坚持了一个晚上,直至凌晨四点多的时候,三天三夜没有睡觉的他一个不慎睡了过去,后被孟菲斯一脚给踹醒了,醒了的时候本能惯性的就去掏枪,结果右手边的窗户玻璃挨着一声枪响给打成了蜘蛛网,子弹没进的来,卡在了玻璃上。
这一刻他才知道安排的是什么,因为这玻璃就救了他们一命。
这是出事了。
于是也没来得及问道什么,这就跟着孟菲斯从后门走了出去,到了门外孟菲斯就让他往东边跑,东边人家多,好躲,况且他不是主要目标。
临走的时候,孟菲斯还提醒他道:“这些村民现在已经都成了流寇和土匪,他们相当的狠,你自己要小心被他们趁火打劫。”
说着,他还给了孙天策一个只有两个红点的手表道:“这里电话打不通,但是这个短程定位器却能用,一百米之内我们都方便找到地方,到时候就在最东边的房子里结合。”
孙天策答应之后就立马掏出枪然后顺着墙跑。
而跑了没多久就发现有几个人尾随在他的身后,无论他怎么甩都甩不掉,明显比他更加熟悉这里的地形,这应该就是本地的流寇与土匪没错了,都是在他们火拼的时候直接渔翁得利。
由于对方起码有四五个人,比他还熟悉这里硬拼肯定不行,所以只能甩掉,这就准备找一个有利的地势甩了他们。
又拐了无数个弯的时候,终于看见一个个人工的大棚,上面都盖着黑色的遮阳网,想是因为这里的天气较热,所以只能这样生长蔬菜和果树。
孙天策见此钻到了一个长着茂密的果树的棚子里,这里也好遮盖视线。
他竭尽所能的往里面跑,那种被一群提着武器的家伙追赶的感觉实在是令人惶恐,就跟下一秒就要爆了他的脑袋一样。
就在他跑了快十来分钟的时候,找了一个上面长着树冠的类似本地面包树的果树上趴着,然后时刻盯着外面的动静。
这时候,他心跳的比在仇殷家的橱头上跳的还要快。
就在他战战兢兢的死死盯着四面八方的时候,明明听见一群人已经从老远的地方过去了,陡然一低头发现一貌似六七岁的黑种人小孩儿盯着他,他几乎本能反应就立马将枪口对准了那个小孩儿……
可是子弹上了膛,怎么都扣不了扳机,因为他只是一个孩子。
可是这时,就听这孩子朝着一边喊了一声:“爸爸,他在这里。”
心下不妙的同时就见原本已经走过去的人都转了回来,几个同样黑的壮汉没等他反应过来就朝着他开枪。
孙天策这时顾不上什么了,低下头对着那几人猛扣扳机,几声惊叫之后,活着的人散了,死了的人也不喊了。
再往下看的时候,只见那孩子还站在那里,只是他盯着两个大人的尸体,一脸的木然……
孙天策几乎是从树上掉下来的,因为那两个黑种人包括这个小孩儿都瘦的只剩皮包骨,身上的衣服也破破烂烂。
而尽管如此,那身上被他用枪射出来的孔洞都还汩汩的冒着血……
看着这一幕,他慌到了极顶,因为以前不管再怎么混,他干过的最辣的事情也就是割了癞头的腿,对比杀ren,简直无法可比。
他就这么剥夺了两条生命,不管这两条命是以什么样的方式存活,关键是在他的手里终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