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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1章 马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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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别走!厨房还有菜呢,去给我端菜!”

    刚被收拾干净的朱雄英想要溜到饭桌偷吃,又被妙儿一手提溜住了。

    “哦……”

    朱雄英应答了一声,屁颠屁颠地跟在妙儿身后去厨房帮忙端菜。

    老朱有些诧异的看了一眼自己的好大孙。

    平时在皇宫连喝水都要人喂,饭来张口衣来伸手,怎么现在被呼来唤去还挺高兴的。

    这幅场景,也让他想起了自己的童年。

    当初他大姐也是这样粗暴对待着自己,自己也是屁颠屁颠跟在大姐身后。

    “哎!”

    老朱长叹一声,坐在椅子上,随手把一个茶杯端起来喝了一口水。

    “嗯?!”

    “你这是什么茶?怎么这么香!”

    老朱当上了皇帝之后,依旧保留粗茶淡饭的生活习惯,平时喝的都是百姓喝的粗茶,哪喝过几百年红精细培育的英红九号。

    哪怕系统奖励一百来块一斤的普通茶叶,对老朱的味蕾和嗅觉都是前所未有的冲击。

    “英雄九号,一般的茶叶而已。”朱瞳淡然道。

    这种茶他还有上千斤,千元级的英红九号都还有一百来斤。

    “这么好的茶,不得要五十文钱一斤啊?!”老朱看了一眼茶杯,见到里面的茶叶颜色乌黑红润,茶汤颜色红亮,给出了极高的评价。

    “或许吧,市面上没有流通。”朱瞳奇怪地看了这老头一眼。

    说他是勋贵吧,怎么比乡下的地主见识都小。

    这种茶叶的级别,十两银子一斤也有人哄抢。

    大明穷人是多,但不缺有钱人。

    不过他不想被老头吱吱歪歪,便懒得实话实说,敷衍了过去。

    老朱咋舌道:“太奢侈了!太奢侈了!”

    这回他又酸了,凭什么自己这个皇帝没日没夜操劳政事,下面的官员却可以大鱼大肉,吃香喝辣的。

    是不是管他们管得太松了,俸禄定得太高,或者是休息时间太多?

    “吃饭咯!”

    在老朱灵感爆棚之际,他的好大孙一声大叫,把即将陷入水深火热的大明官吏拯救了出来。

    只见朱瞳用棍子将黑乎乎的泥团子敲裂,一股裹着浓郁香气的热气从泥团的缝隙里面溢了出来。

    接着又用一根更小的棍子,将泥团撬开。

    泥团里的荷叶这时已经变得焦黄。

    将荷叶扒开,里面的鸡肉被烤得脆脆弹弹,一股香气扑鼻而来。

    朱瞳让朱雄英赶紧递来一个大盘子,将连荷叶带鸡放了上去。

    站在桌上的小胖娃,大口大口的咽着口水。

    朱瞳撕下一根鸡腿递给他,笑骂道:“你家也不像是没钱的,怎么像平时没吃过好吃的东西似的?”

    说起家中吃的,朱雄英一脸幽怨,但并没有说什么,接过鸡腿就大口大口的吃了起来。

    朱瞳将叫花鸡推到老朱的面前,笑道:“马老头,你有口福了,这是大明建国以来第一只叫花鸡,别人可没有吃过。”

    “你什么意思!”

    “你是在骂老夫是乞丐吗?!”

    让所有人都意外,老朱双眼瞪圆,死死盯着朱瞳。

    “不就是一道菜名吗!不吃拉倒!”

    朱瞳习惯了老头的咋呼咋呼的,也没惯着他,直接把叫花鸡的盘子拉回自己的面前,抓起另外一只鸡腿分给妙儿,一只翅膀分给大壮。

    “哼,谁说我不吃!”

    当朱瞳正要把最后一只翅膀分给自己时,老朱一把将鸡翅夺过来,一点都不客气,拿起酒壶给自己倒了一杯米酒之后,就开始大口朵颐起来。

    一口酒,两口肉,吃的不亦乐乎。

    最后大半的鸡都被这爷孙俩吃了。

    刚才老朱暴怒,纯粹是出于应急反应,冷静下来觉得这混小子应该不知道自己的身份,吃起叫花鸡来那一个叫香啊。

    当初当乞丐的时候要是有叫花鸡吃,这皇帝不是陈友谅就是张士诚当了。

    “咦?这是什么肉?!”

    老朱夹起一块红烧肉进口,咬起来忒有嚼劲,肉香醇厚,还有那说不出的调味料,停留在口舌中的味蕾炸开。

    “爷爷,是牛肉。”

    “什么!”

    “是牦牛肉。”

    眼看老头又要瞪眼了,朱瞳想吃顿清净的饭,不得不解释道:“牦牛来自于西北大草原,温和,雄壮多肉,但不能用于耕地,当百姓人饲养来吃肉或取乳……”

    (洪武十三年,大明四川都还没收复完,故在西北方向也没有领土。)

    “这么好的牛,咱大明百姓也应该吃上。”

    听到解释,老朱沉默之后突然来了一句,接下来整顿饭就陷入沉思,时而皱眉,时而瞪眼。

    好好的一桌菜,被他吃成了味同嚼蜡。

    饭后,老朱连茶都不喝,催着朱瞳要去见识一下所谓的工业化生产。

    虽然此时大明腹部大致平稳,但北方残元依旧虎视眈眈,像四川,云南边缘地区依旧还没收复,其他地方也零星的反复抵抗,导致大明的财政压力极大,不得不长期富裕的江浙地区征收高额的税收补贴朝廷开支。

    导致户部尚书换人的速度都快赶上老朱换侍寝妃子的速度了!

    听说工业化生产,不仅能够减少开支,还能大大增加产出,老朱怎么能不心动呢!

    在老朱的催促下,朱瞳匆匆喝了口茶水消息,就往外走。

    三人刚走出衙门,大壮也正好从衙门里牵出来一匹银鬃马,比老朱牵过来的毛驴足足大了好几圈。

    这匹银鬃马看着很年轻,不超过三岁,但个子已经长得一人高了,四条腿结结实实,蹄子又大又圆,身上的毛像炭火一样红,脖上那排长鬃却是银灰的,十分醒目。

    见到这匹骏马,老朱眼珠子都瞪出来了。

    这是活脱脱的千里马啊!

    老朱起兵于乱世,建立政权后又时刻受到来自北方游牧民族的军事威胁,所以更深知马匹的战略意义,对马政给予前所未有的重视。

    他多次强调“马政,国之所重”,从立国之基的高度认识马政,建设马政事业。

    洪武四年,老朱下旨“置郡牧监于百里营所,随水草利便立官署专职牧养”。为加强对马政的统一管理,老朱又于洪武六年下旨设置太仆寺,“掌牧马之政令”。

    对于马匹,历朝历代之中,没有几个皇帝比老朱更为在行了。

    看着眼前这匹银鬃马,绝对是良马中的极品,放在军马之中万里挑一都不为过。

    老朱意味深长道:“太仆寺前些日子把退役了一批军马给到各级衙门使用,难道你这匹骏马也来自于太仆寺?”

    朱瞳揉了揉马的鬃毛,“你还别提,提起这件事我就生气,太仆寺的老常给我们县衙分发的那匹老掉牙的马,跑起来比老太太赶集还慢,本来我们衙门就没钱,养它还不如多养个杂役,起码还能够给我干活。”

    “那马呢?”

    “卖了。”

    “钱呢?”

    “买这匹马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