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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七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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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洛水汤汤,将一座洛阳城分成南北两处,站在南城往北望去,只见鳞次栉比一片皇城宫阙,宫舍巍峨华丽,宛如仙居。

    宫城外最高大的建筑就是洛水北岸的天下盟,夜幕渐渐散去,薄薄的晨雾中露出一只华丽的檐角。

    而在屋檐下,一个人影行色匆匆地走进一扇门内。

    “二弟。”来者正是天下盟主安广厦。

    常风俊负手站在雕花窗前,听到声音回过头来,冷峻的脸上难掩焦急:“大哥,试过了。”

    “怎么样?”

    常风俊拍了拍手。

    一个鬼魅的人影从窗外无声无息地跃了进来,垂手候在二人面前,只见他身穿一件灰布寿衣,胸前衣襟破碎,露出底下霜华冰封的伤口。

    安广厦定睛看向伤口,片刻之后,脸色沉了下来,抬眼看向常风俊,慢慢吐出五个字:“雪照云光诀。”

    常风俊眼中滑过一抹难以置信:“乐其姝有一子三徒,乐无忧、柴开阳、龙云腾和煊儿,煊儿不可能。”

    “柴开阳也不可能。”

    “前段时间龙云腾在桃源客栈与苏余恨一战,重伤未愈,且以他的身份地位,不可能受钟意驱使。”

    安广厦坐在一张紫檀太师椅中,手指不停摩挲着杯底的茶托,眸色深沉,仿佛有风雷涌动,沉声道:“当年你在天阙山下搜索了半个月,确实没有发现乐无忧的尸首?”

    常风俊咬牙切齿:“天阙山有千丈高,掉落山崖必粉身碎骨,更何况他还中了诛邪剑主一掌,理应十死无生。”

    “大千世界,无奇不有,”安广厦道,“说不定他在山下有了什么奇遇也未必不可能。”

    常风俊握紧佩剑,冷冷道:“即便他遇到天大的奇遇也不足为惧,当年的乐无忧便是出了名的废物,难道十年一过,他还能翻出天来不成?若他敢兴风作浪,可别怪我华铤飞景不长眼睛。”

    安广厦摇摇头:“乐其姝的儿子,还是小心为妙。”

    “若他真是乐其姝的血脉,倒要提防一二,可惜他只不过是个孽种,”常风俊道,“大哥,倒是你的那个钟堂主,和乐无忧勾勾搭搭,打的什么算盘?”

    安广厦摩挲茶托的手指一顿,眼中滑过一丝失神。

    常风俊皱眉:“大哥?”

    “那个孩子……眉眼给我一种甚是亲切的感觉。”

    常风俊一怔:“什么?”

    安广厦慢慢道:“他是五年前投身我天下盟的,那时济儿随他母亲游历金陵,遇到匪徒,钟意拔剑相助,之后便跟着来了盟总,当日来龙渊厅前拜见,抬头的瞬间,我忽然想起了……明月。”

    “明月?”常风俊眼神一变,仿佛想起极可怕的事情,顿时脸色难看到了极点。

    安广厦揉了揉眉心,淡淡道:“也许是我老了,总是眼花头晕。”

    常风俊担忧地看着他,武功高到天下盟主这般境界的人,往往能够保持年轻的状态,身强体健、耳聪目明,而安广厦年不过五旬,竟然已经头晕眼花?

    他忍不住问:“大哥,紫微剑法缺失的那半阙心诀……”

    安广厦摇了摇头。

    常风俊吃惊:“还是无法修补?”

    “近几年来我频繁闭关,却依然寻不到修补之法,”安广厦眸色痛苦地缓缓拔出佩剑,看着闪亮剑身上的倒影,喃喃道,“仙鸣山城的且共从容心诀,诡谲强大,我只化用半阙,便已独步武林,可若是迟迟找不到下半阙,三年之内,我必走火入魔、爆体而亡。”

    “三年?”

    “我如今已经时常有神昏智惑之感,”安广厦深深叹了一声气,合上佩剑,握紧剑柄,咬牙切齿道,“那个……贱人!”

    常风俊思考片刻:“大哥,你我十年前曾与苏余恨一战,他的武功确实来自仙鸣山城,若能活捉此人,严刑拷打,说不定他能吐出下阙心诀。”

    “苏余恨……”安广厦琢磨着,“此人的来历甚是诡异,若说他来自仙鸣山城,可他的儿子却十趾健全,一点特征也无。”

    常风俊烦躁地说:“仙鸣山城……仙鸣山城……这帮刁民怎么就杀之不尽呢?”

    “仙鸣山城……”安广厦一手撑着额头,事无巨细地盘算着,过了半晌,自嘲地笑了一声,“要全杀干净才能高枕无忧啊。”

    “大哥,那个钟意……”

    “一起杀了。”

    “是。”常风俊点头,握住佩剑走向门外,路过垂手站在旁边的鬼影,忽而拔剑,一剑抹断了那人的脖子,收剑回鞘,神色如常地走出房门。

    房间中,那个人的尸体迅速化作一滩尸水。

    当活死人一样的杀手们再次掠入悦来客栈的时候,钟意和乐无忧已经出了洛阳城。

    东都洛阳的皇城南门正对伊阙,即为龙门,静谧的伊水缓缓流动,河水两岸遍雕石佛,连绵数里,共有九万余座。

    而在伊水边的官道上,一马一驴小步溜达着,乐无忧打着哈欠,坐在驴背上东倒西歪,却每每都在快要掉下来的瞬间坐直身子。

    钟意骑着白蹄乌,低头看一眼他困顿的样子,不禁大笑:“阿忧,不如你来我的马上,由我驾马,你放心地睡一觉。”

    乐无忧挣开惺忪睡眼,想象了一下自己坐在他怀里的样子,不由得打了个冷战,顿时清醒了:“多谢好意,不必了。”

    “哎哎哎,真是无趣呢……”

    “老夫有趣的时候多着呢,只不过没表现给你看而已,”乐无忧哼哼,“想当年老夫赢得青楼薄姓名的时候,你还在令慈的怀里吃奶呢。”

    钟意挑眉:“哦?”

    “你不信?”

    “不信。”

    “哈,”乐无忧仰起头,大声道,“听说过金粉楼的柳姑娘吗?知道她为什么相貌、歌技皆不出彩,而身价确实最高的?”

    钟意凉凉道:“因为有你乐大公子捧着呢。”

    “不错,哈哈,”乐无忧得意洋洋道,“想当年我为她摆花酒点红蜡烛,满满当当三十六桌流水席……”

    “还有七百二十根红蜡烛。”钟意道。

    乐无忧惊奇:“你竟知道?”

    “你都说过八十几遍了。”

    “哈哈……”乐无忧大笑,捋着下巴上并没有的胡须,笑道,“人老啦,总是颠三倒四。”

    钟意看着他白嫩的脸蛋,手指无意识地攥了一下缰绳,在心底嘀咕:我明明是喜欢这个人的,可为什么总有点想揍他呢。

    也许是看他那一脸春风得意太过刺眼,钟意十分居心叵测地笑了一声,淡淡道:“可我昨天在盟总,分明听到金掌柜说十年前为柳姑娘摆花酒点红蜡烛的,是苏余恨呀。”

    “咳,咳,”乐无忧笑容一僵,板起脸来郁闷道,“老夫与那妖孽同为柳姑娘的入幕之宾,不行嘛?”

    钟意慢悠悠道:“阿忧当真大方,这般宽宏大度,我是做不到的。”

    他的声音如同江南三月的杏花微雨一般温润细腻,此时听在乐无忧的耳中却没来由有点冷飕飕。

    他心虚地看过去一眼,突然无师自通地掌握了相面神技,从钟意神色如常的笑颜中看出一丝深藏的落寞。

    啧,这孩子对自己还真是情根深种,乐无忧捋了捋没长胡子的下巴,反省自己是否长得太过英俊了。

    “好吧,好吧,”乐无忧叹气,老老实实地招认,“当年柳姑娘的相好,并不是我。”

    钟意噗嗤一声笑了出来,忽然从白蹄乌上飞身下来,衣袂飘飘,落在了心有灵犀的背上,毛驴正埋头赶路呢,冷不丁背上多了个人,猛地一甩耳朵,瞪大了眼睛,一张驴脸难掩震惊。

    乐无忧瞪着近在咫尺的脸,惊道:“你干什么?你吓到我的大美人了!”

    “好孩子,”钟意拍了拍驴屁股,双手按住乐无忧的肩膀,开心地笑道,“阿忧,你说,你为何一直要吹嘘和柳姑娘的私情?”

    “什么叫吹嘘?”乐无忧不高兴道,“虽然我没和柳姑娘相好,但金粉楼里还有李姑娘、王姑娘……”

    钟意脸色一暗。

    乐无忧道:“请从我家大美人的背上下去,他还是个孩子,驮不了我们两个人的。”

    话音刚落,毛驴一个踉跄,忽然直直摔倒下去。

    钟意反应极快地拉着乐无忧跳了起来,抬眼望四周望去,只见一片荒烟蔓草,并无杀手袭击的迹象。

    “姓钟的!你大爷!”乐无忧突然大骂起来,“你把我家大美人给压坏了!”

    “怎么可能?”钟意蹲下去,检查了一下毛驴的身体,发现这货虽然瘦骨嶙峋,然而筋骨强壮,丝毫没有受伤的迹象。

    “怎么不可能?你看!”乐无忧捏起它的长脸,只见毛驴口歪眼斜,舌头外伸,俨然劳累过度的惨状。

    这么脆弱?钟意满心狐疑,一百二十万个不相信,但看乐无忧一脸的心疼,还是将狐疑压了下去,说:“可能它从未一次驮过两个人,一时不适应。”

    乐无忧郁闷道:“都怪你孟浪。”

    “……对、对,都怪我。”

    “现在怎么办?”

    钟意心想这毛驴既然累坏,不如宰了吃肉,可惜这个只能腹诽,乐无忧拿一头平平无奇的杂色毛驴当宝贝养,自己若敢这么提议,他恐怕要先宰了自己。

    想到这里,钟意忽然有一种人不如驴的悲壮油然而生。

    抬起眼看看前方,远远可以看见伊水两岸连绵的东西两山,提议:“山下应该有寺院,不如先将心有灵犀放在这里,我们去寺里请个师傅过来医治一番。”

    乐无忧打量一下周围的荒野,忧虑道:“这里一片荒凉,难免有什么野兽,大美人这么柔弱的一头毛驴……”

    话音未落,只见毛驴挣扎了一下,顽强地站了起来,然而晃晃悠悠,显然是短时间内不能再骑了。

    乐无忧喜出望外:“好样的!”

    钟意:“……”

    两人你牵着驴我拉着马,慢慢走入依山抱水的山坳之中,壮丽的龙门在清晨的薄雾中若隐若现。

    钟意摇着扇子,转头看向乐无忧,笑道:“阿忧,你看此处的山势,如果在这里设伏,必事半功倍……”

    话音未落,忽然一道阴鸷的杀气从背后袭来。

    钟意迅疾转身,折扇飞射出去,击落疾驰而来的夺魂钩,然而,周围的山壁、水底、树林、草丛……分别有十数条鬼魅的影子从四面八方显现出来。

    乐无忧拔剑出鞘,面无表情地看一眼钟意,心想早晚撕了你的贱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