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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国公主[GL]_分卷阅读_3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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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511章替絮

    关于女人社,崔明德没有与我聊许多具体的细节,我亦无心在此刻便追问她到底将如何去做。女人社不该单是个抱团取暖的小团体,这件事在建立之初,我便已想得很明白。崔明德对此也看得很明白。

    但是具体到如何去做,我们却都没有十分清晰的思绪——或者说,我们都有大概的想法,但这想法是对还是错,到底又能不能实现,却是个大大的难题。

    我决心将这件事全部交给崔明德。她是个聪明人,不止是像欢或婉儿那样的敏于言行,而是真正的明于大局、敏于心性,女人社的事牵涉复杂,需要平衡各方利益,偏偏短期内还看不见成效——就算看见成效,也是于朝廷、于眼下的社会并无显著利益,正需要她这样的人去做。何况她自己的仕途也需要这样的帮扶。

    与阿绍不同,崔明德的仕路从一开始便注定艰难。一则女儿体质柔弱,在打仗这件事上天生便不及男儿家,就算全不设阻碍地允许女人为武将,真能胜任者也寥寥无几。何况真正治理天下、操持话语权与政治权柄的,是各地方与宫省中的文官,而不是带兵打仗的将臣们。二则独孤绍有带兵之才,却无谋局之能,就算破例给予虚名,亦不过威胁一方、一时,崔明德却是谋时之士,若真能委以重任,所能做出的成就——或威胁——绝非一边帅可比拟。三则清河崔氏虽是名门望族,但清流的名望落在以恪守礼法出名的世家女儿身上,却只会是阻碍而非助益。

    可也正因如此,我偏偏想要帮助崔明德,帮她做到人臣的极限,不但在有我支持时钧衡天下,哪怕在我身后,也能执天下女人之牛耳,为之绸缪计划。

    自从冯永昌的罪状坐实以后,我便常常在思考我所谓的“理想”到底该向何处去。冯永昌的为人我已颇为了解,想起时也时常敲打。我曾想他不过小打小闹地贪污些,或是仗着权势作些威福,可事实是他不但吞没了慈善堂的大量款项,打通了上上下下一整条通道,还做出以阉宦之身强娶民女这样的事——这些事,与我的初衷根本背道而驰。

    慈善堂不过是一个小小的例子,一个不成熟的试验,尚且能造成这样的后果,我不敢想象,在我所看不见的地方,我所经手的这么多事业,真能落到我的“理想”上,甚至只是真正于民于国有利的,真正能有几处。

    我认真地盘算过我想做的事所牵涉的那些人们。我相信他们之中的绝大部分都比冯永昌要更有道德和底线,但就算如此,他们自身的利益与我的理想之间,也总有不小的差距。

    在上层,我的身边固然团结着一群人,每人也都为这件事筹划着,但她们所注重的,与我所注重的,绝非同一件事。好像崔明德,若我不提出女人社改革的事,她也绝不会主动提出这些,反而会给我种种权术建议,教我如何清除政敌。若我提出这件事,她固然也乐于承担,说不定还因此更愿意与我亲近,但是说到底,这些事终不会是她的主要事业。

    在下层,万万生民早已习惯了千百年来所形成的风俗,他们的主要目标,也并不是所谓的人权、平等,甚至都不会是读书或做官之类,他们所指望的,不过是温饱二字。括户的结果出来,我大周九成以上民人都靠种地过活,这些农民所能许下的心愿,或是今年多收了三五斗米,或是明朝织布时多匀出几尺,做件体面的衣裳,若是赋税少一些,顿顿能多吃几碗粟米,多加一碟菜,或是逢年过节,官府赐些酒肉,集市里胡人演一场好看的戏目,寺庙里高僧讲一场精彩的半故事半教化的变文,那便是最值得称道的好事了,至于当今皇帝到底是女人还是男人,当官的到底是他们选出来的还是上面任命的,对他们来说都是一样的,“男女平等”这样的话题,对他们来说,如隔着浓雾看见的远山山尖,既懵懂又遥远。

    在上下两层之中,真正去为我做这些事的人,就更不必说了。冯永昌便是一个绝好的例子,活生生地告诉我,这些夹在中间、得了上面授予的权柄的人,具体是如何施之于下的。如何使我想做的事,真真正正地做到下面去,不南辕北辙,不偷工减料,实在是一个大大的难题。

    而除了这件事,还有一件事,也渐渐开始困扰着我——我终究只是一个人,就算提出了这样的理想,并且终我一生都在践行它,也不过数十年光阴,而社会的进步和女人地位的提升却绝非区区数十年便可蹴就的。我在时,这些事尚有人一力推动,倘若我不在了,这些事,将由谁来继续?

    以我的浅薄才识,到目前为止还想不出什么万全的计划。但我知道,做成这事的关键,不在于人,而在于制度。

    我的属下们,不该是单纯的“公主党人”,而该是在制度的监督下,兢兢业业、全心全意做事的人,我的理想,也不该因我之荣而兴,因我之败而衰,而是在制度的保证下代代相传——或有所修正,但其为人谋福利的宗旨不该改变。

    我一人所做的,或许只是一点微小的努力,但若能有千千万万个我这样的微小努力,这世间或能变得比以前更好一点。倘若我这些小小的努力,竟能够为后人之台阶,使得后人可以站在我这前人所铺垫过的地方,看得更高、做得更多,那就更好了。

    一整个初春我都在想这些无从与人述说的东西——唯一可与我说这些的人远在汝州,所通笔墨,或多或少都会经母亲的审阅——一面引颈相盼,盼着圣驾与我的阿欢回来。

    二月在我乱纷纷的思绪中匆匆而过。三月初,天气回暖,圣驾回銮,守礼与我出城迎接,我与他一般执了鞭,骑了马,在大道两旁陈列仪仗,严阵以待。

    圣驾却远比我们要随性得多,母亲着了便服,骑在马上,任人牵着缰,慢悠悠一路行来,在她身后,无论男女,俱乘大马,或着常服,或着便服,五颜六色,甚是绚烂。

    人群中最耀眼一人,着紫色常服,骑了青骢马,缓辔近前,远远地便望着我笑。待送圣驾还寝宫,与我向东宫并行的路上,方宽去外袍,展露里面一件窄袖衣裳,对我眨眼:“你看这件衣裳,像不像你从前和我描述的,那个叫做‘替絮’的东西?若是平常穿了这衣裳,干活想必方便许多?”

    作者有话要说:一更,晚上还有一更。

    第512章行露(四十五)

    太平又瘦了些。韦欢知道这是为何。

    这小娘虽从不曾和她明说那些烦恼,但她的来信絮絮叨叨宛若流水账,字里行间都透出一股“你看我做了这事那事你快猜我在想什么”的意味,只差没有将她的心剖出来,明明白白地放在韦欢面前了——何况太平现在所想的那些,与她最早以前常常和韦欢讨论的那些东西,根本没什么两样。

    韦欢一想起当年,小小的太平托着腮,一本正经地和自己讨论起这些问题的模样,便不自觉地笑起来,太平自己明明也跟着韦欢笑起来,却还作了个怪样子来说她:“我长得很好笑么?你一见我就笑。”

    韦欢便偏了头,手将她两颊捏住,定定地盯着她看,看得太平呼吸粗重起来,飞快地将韦欢的手一扭,道:“怎么了?”摸了摸自己的脸,又道:“没有长胖呀。”

    韦欢不答,眼光偏转,看了左边,又看右边:“胖是没有胖。不过…”见太平面上一喜,更作出深沉之色:“不过…”

    太平不觉紧张起来:“不过什么?”

    韦欢便转过身,将她的脸狠狠一捏:“不过太瘦了,我好容易给你做的衣裳,怕是大了。”

    太平一怔,两眉上扬,绽出笑来:“你还给我做了衣裳?你亲手做的?”

    韦欢喜欢她这模样,面上却只故矜持,略一点头,叫人自随行的箱中取出另一件替絮来,轻轻展开,拿给太平看——这衣裳本意是为承天局而做,因此用了便宜又结实的粗麻。顾虑民人只能穿白、褐,纯白麻衣,意头未免不好,若添刺绣,则造价又将上去,想来想去,便学着胡人那边,染些简单的方、圆纹样,或是以图案压边。韦欢在汝州既无大事,便寻了画师,画了数十种,又取其中最不费染料的做了四样,试来试去,挑出一件白底菱纹的,穿在身上,却又嫌不显身形,不肯假托人手,便自己拿了针线,在腰肢处收一收,做了个贴身的形状。不做倒还罢了,真收了腰,倒看出这衣裳的好处,这才一时兴起,替太平又做了一件。

    太平已喜得嘴都合不拢了,只看一眼,就笑:“你亲手做的,必然好看,就是大了,也是好看的。”

    韦欢将她一瞪:“你先穿上,才知好不好。”说话间已遣了从人,将太平推到屏风后面去,太平在屏风后还只顾捧着衣裳笑:“你不进来替我换?万一我不会穿呢?”被韦欢白了一眼,才三两下脱了衣裳,将替絮迎头一套,站出来给韦欢看——肩倒是正好,其余地方略大了些,也不很碍眼,松垮垮的,别有一番懒散气,最妙是收着腰,将胸前那一对便更凸出来了,韦欢想到衣裳里面的风景,就觉口干舌燥,手不自觉地抚过太平的手臂,太平立刻就将手反搭上来,轻悄悄地问她:“去里面?”

    韦欢摇摇头:“李暅随时要回来,到时还要穿衣服,怕来不及。”

    太平有些失望,手在韦欢的手上留恋地一蹭,眼将她盯了又盯,方道:“刚才也不见他,是阿娘派他做事去了?”

    韦欢轻笑道:“合宫县的百姓感念圣天子恩德,闻圣驾还都,掣花、伞等物在道旁迎候,叩谢圣恩,陛下长途跋涉,已觉疲累,又不忍拂百姓之意,太子便自请与宰相及史官留后代为抚慰,请陛下先行回都。”看太平一眼,又道:“若没有这事,他便当自请为殿后。”

    太平一哂:“回了都,就又没了与外人见面的借口,当然要抓住每一个留在后面的机会——东宫属官是不是也跟他一道?”

    她对韦欢直呼“李暅”二字没有任何表示,言谈中也不再似从前那样唤“二郎”。韦欢也知道这是为什么。那件事发生之后,两人从未讨论过李暅的事,却对彼此的心意心知肚明。

    韦欢只是有些诧异太平会如此激烈,手将她手一牵,点了一下头,又轻轻唤她:“太平。”

    太平微低了头来看韦欢,眼睛里似有火在燃烧:“阿欢。”

    韦欢微微垫脚,手在她头顶一抚,轻轻笑道:“你当初和我说什么来着?现在自己便忘了从前的话了么?”

    太平将身子一矮,以便韦欢能舒适地抚到她的头,口内却习惯般地抱怨了一句:“我又不是守礼,你总这样抚我做什么——我又没说要对他做什么!”眼珠一转,看着韦欢笑:“这话从你嘴里说出来,真是稀奇。”

    韦欢瞥她一眼:“有什么好稀奇的?我一向修佛,佛家又最讲慈悲,何况他还是你嫡亲的兄长——你不要笑。”看太平越扮了个鬼脸,故意做些不正经的样子,扬起眉,一字一句地道:“我只是不愿见你后悔。”

    太平倏地敛了笑,沉默半晌,道:“放心,我从未失过初心。我只是害怕,以及…恨他。”眼中发红,忙将头低下去,韦欢伸长手臂,将她紧紧搂在怀里:“我也恨他。倘若没有你,我做任何事都绝不会有所顾忌。可是现在我有你。”低下头,抚了抚太平的头顶:“无论是为了我,或是为了你自己,哪怕是为了你那些女人社之类——不要做令自己后悔的事。”

    太平低低地嗯了一声,抬起头,两眼红红地,看韦欢时却极有神:“韦欢,我爱你。”

    韦欢促狭地应了一句“哦”,见太平要缠上来,便伸出手指,在她脸颊上轻轻一弹,迅速地吐出一句:“我也是。”飞快地收回手,扬声叫人进来:“派人去前面问问,看殿下回来了未?若回来了,就说二娘来拜见,我拟留她用饭,问殿下要不要一起。”

    太平眼见殿中鱼贯进了人,将脚一跺,闷闷地哼出一声:“改日…有你说那句话的时候!”

    韦欢对她笑着眨眨眼:“不必改日。”看太平又怔住,偏过头,附在她耳边,一个字一个字缓慢地道:“我爱你。”音声低沉,吐气均匀,吹过之处的肌肤骤然便泛起了红潮,最终在脖颈处连成了小小的、粉嫩若桃花般的一片。

    作者有话要说:二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