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贾安邦,男,四十五岁,身高一米七三,国字脸,微胖,现为南华市政府秘书长,将竞选下一届市长,座驾为一辆黑色奥迪。
在他的脑海里,飞快地闪过目标的这一信息。他仅仅知道这些,也只需要知道这些就够了,只要能够认准目标,决不多了解一点与自己无关的东西。
有些杀手喜欢研究目标的资料,包括每天什么时候吃饭,什么时候大便,都知道得清清楚楚。他们认为了解越多,把握越大。但他并不喜欢,他只需要目标是谁,长什么样子,就够来。任何多余的资料对他来说,都是浪费时间和脑细胞。
除了目标的这些特征描述,目标的照片他看过一眼,然后丢进了碎纸机。目标的模样已深深印在脑海里每一个杀手都需要有这个能力,因为你不能拿着照片去找目标核对。而此时从瞄准镜里看到的这个男人,正是他的目标或者叫猎物。
狙击枪在三百米的距离上归零,因为没有风,不需调整风偏,只要将瞄准镜的中心对准目标,然后冷静地扣下扳机,就可以了。
他的手指移到了扳机上,轻轻扣住扳机,然后缓缓地吸了一口气,又缓缓地呼出来,他看到准星在垂直方向上微微移动了一点点,又回到原位,这使他放心。这个方法可以让他很快地检查狙击枪是否倾斜,如果准星不是在垂直方向上移动,就需要马上矫正姿势。
这样的行动他已经执行了无数次,早已谈不上紧张,但此时他却觉得有点透不过气来,不是天气太热,也不是对目标犹豫了,而是,一种前所未有的危险感,死死地压迫着他,就算他强迫自己把注意力集中在目标上,他还是感觉危险离他越来越近。
如果是在平时,或者一个并不重要的任务,那么出于安全考虑,他一定会选择马上终止行动,离开据点。但这次,他没有选择余地了。
他只想快点结束这次任务,离开这个诡异的地方。
他的准星一直跟着目标,但始终无法瞄准,在目标与他之间,总是有一个高大的身影忽左忽右,看似无意,却又像是特意在阻挡他的视线。
目标的脑袋在警察和那个高大身影的掩护下,忽隐忽现,正在慢慢朝市政府门口的台阶走去。如果一直无法瞄准目标,他根本无法射击。
每一个杀手确切地说,是每一个热衷于狙击枪的杀手都知道,任务成败的关键就在于枪,枪就应该是完美的一枪、致命的一枪,如果枪不能命中目标要害,而把希望寄托在第二枪上,那是非常愚蠢的。
不仅目标会做出躲避或者自然跌倒的动作,而且目标身边的人会掩护目标,或者做出反击。屏息等待的一枪都不能射杀目标,混乱之中谁也没有把握弥补此前的失误。
所以每一个用狙击枪的杀手都明白,如果一枪不中,那就不要浪费第二颗子弹,马上收家伙走人。毕竟,目标的生命与自己的生命比较起来,谁都会更重视自己的生命。
一些狂妄的杀手,甚至每次执行任务都只带一颗子弹,因为多一颗子弹就多一份重量,既然只需要一颗子弹,那么带两颗子弹就显得多余。当然这样的人,要么是顶尖的杀手,要么是过分自大的人。据说猎头公司就有不少只带一颗子弹的人,不过人家是当之无愧的世界大杀手组织,自然是藏龙卧虎、高手辈出。
但他不敢这样做,因为再好的狙击手也有失误的时候。他出道以来用的都是762毫米的英国AW狙击步枪,因为这枪在设计之初就是要保证不论何种情形都能命中,这和杀手的要求不谋而合。在杀手中来说,他大概算是很保守的了。
目标已经走到台阶上了,但他还是没有机会瞄准,而内心深处那股对危险的预感却越来越强烈。
此时,快要跟着走上台阶的那个高个子男人突然回过头来,两道犀利的目标隔着三百米的距离激射而来,仿佛穿透了瞄准镜,刺中了他的眼睛。
他的心一缩,幸而久经训练的手并未有一丝颤动。难道被发现了?
但是那个高个子男人只是朝这里看了一眼,就扭过头跟上了台阶。
如果那个男人一直跟在目标的身边,他肯定没有下手机会了,现在他只想等到目标走进市政府大门,就立马收家伙走人。他几乎可以肯定,心中的危险感并非自己过敏,至少是有人正朝他的位置靠近。
目标走上了第十级台阶,突然停了下来,和身边的人低声说了几句什么,然后转过身来,像是要对记者说什么话。十来个记者立即围了上去,以抢拍露底照的架势和力量,把警察和高个子男人一下子挤了出去。
机会在这一瞬间出现!
站在高出两个台阶的地方的目标,胸部以上的位置完全暴露在瞄准镜前。
这是他等待已久的机会。
准星很快锁定了目标,三百米的距离使他舍弃了杀手最爱的头部,转而瞄准最保险的心脏部位。
理论上来说,目标头部的延脑位置是最佳的弹着点,这是人体生理功能中枢,一旦延脑受损,目标呼吸、心跳功能就会立即丧失,即刻毙命。
但延脑小得可怜,仅仅只有三厘米大小,在三百米外瞄准一个三厘米的目标,就算是有瞄准镜,恐怕也难以完成。而心脏就要大得多,而且宽大的胸部总是让人感觉容易瞄准,哪怕并非胸部的每一个部位都能致命。
瞄准心脏的部位,食指轻轻扣下扳机。道扳机扣到底,目标刚刚开始讲话。被记者挤开的警察和高个子正在奋力拉开记者,想回到目标的身边。尤其是那个高个子男人,表情冷酷,动作粗暴,一手拎起一个记者的衣领,将两人倒拖出来。
他当然不会让高个子在他的子弹到达之前回到目标的身边,缓缓地吸了一口气,然后屏住呼吸,尽量使自己保持完全的静止,食指慢慢用力,扣下第二道扳机。
就像是专门为了配合他的行动一样,左边的小学几乎在同一时刻响起了上课铃声,突然而至的铃声刚好掩盖了枪声。这是他事先没有料到的完美时刻。
他像一尊石像一样,保持着射击的姿势,纹丝不动。在子弹没有射出枪口之前,任何一点细微的动作都可能让子弹改变弹道,从而偏离目标。
扣动扳机的震动还没有传到枪身,762毫米的子弹已经穿过六百六十毫米长的枪管,从枪口呼啸而出,在烈日下只闪耀了一下,就消失不见。
他从瞄准镜里看到目标轰然朝后倒下,而根本没有反应过来的记者都愣在那里。
命中目标!
他没有再多耽搁一秒,直起身来,探手盖上了瞄准镜的前盖,才将狙击枪收回,以免在收枪的时候瞄准镜反光。
那个高个子男人个反应过来,两道目光再次朝天台上射来,也许发现了他,也许没有发现,但这些都不重要了。重要的是他已经完成任务,准备撤离了。
惊慌失措的记者也开始四处张望,想起记者手里的摄像机,他赶紧蹲了下来,将狙击枪飞快折叠好,连同掉在地上的弹壳,一起塞进了地上的吉他盒子。然后把一个事先从路边拣来的烟头丢进一个花盆里。他知道警察会找到这个烟头。
但是,就在他踢开顶住天台门的木头,刚刚打开木门的时候,一个身影出现在右边废弃大楼的六楼窗口,举起消声手枪,“噗噗噗”一阵轻响,三发子弹朝天台飞来。
他感觉左边肩膀一麻,下意识地将上身一缩,就势向前滚去,其余的两发子弹打在墙上,啪啪炸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