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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十四章 李歌的性格

作者:端丽的舔狗返回目录加入书签推荐本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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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居丽疯了,拉着金老师和张晓琳咋咋呼呼的,完全抛弃了平时作为天仙夫人的矜持,像一个纯度很高的沙雕。

    因为她发现李歌说的貌似是真的,那个玩滑板的雕像真的长得和李歌一模一样,区别不过是年龄,那个男孩儿雕像只有14、5岁的样子,面容还很稚嫩。

    但是李居丽对李歌实在太熟悉了,哪怕纯铜的雕像没有上色,她也能确认自己没有认错。她有太多个夜晚,曾借着依稀的灯光偷看李歌的睡颜。他嘴唇的轮廓和眉眼的曲线她这辈子都忘不了。

    然后李居丽就像发现了新大陆,这边的东西别的不多,雕像有的是,最出名的就是女骑警,当然了,这边还有乐队和纳鞋底的老头。

    李居丽盯着那个老头的雕像看了好久,然后突然咧开了嘴,对着坐在城雕顶部举杯邀明月的李歌大声喊到,

    “正总!”

    李歌看着兴奋的李居丽,微微笑了笑,冲她举了举奶啤的罐子,示意她和晓琳她们继续玩儿。

    其实那个不是曹淳,而是曹淳的父亲,就是那个满脸沟壑的农村老人,用一双双千层底儿,把曹淳送出了农村,送到了城市,一步步送到了今天的位置。

    所以李歌当初设计雕像的时候说给他留一个位置,他果断的选择了他父亲的照片,而不是他自己的。

    这个广场上的雕像,每一个背后都有一个独特的故事,只是除了当事人,少有人知罢了。

    比如铜脚印尽头的那一对儿雕塑。在原本的时空里,那里应该是两个光屁蛋儿的小破孩儿,大一点的那个给小一点的指着风景,那里是成群结队的海鸥,还有天空和海洋。

    但是这个时空里,那一对儿铜雕则是一对儿年轻的“母子”,穿着轻薄纱裙的漂亮“母亲”为孩子指着风景,而那个孩子则有些发愣的看着自己的“母亲”。

    李居丽来的时候就是从那里经过,但是她将那对儿雕塑刻意忽略了。因为那个女人根本就不是什么所谓年轻的“母亲”,那个雕像所雕刻的,分明是李富真年轻时的脸。

    那哪里是“母子”或者“姐弟”啊,那分明是姑侄才对,或者说在那个孩子心里,他们本该是情侣?

    李居丽不敢评判李歌的感情,他可是管那个女人叫姑姑的,在世俗的规则里,那是禁忌。然而李居丽同样清楚,那所谓的世俗规则,对那个男人来说没有任何的约束力,就像他的妻子明明只会是方宣映,可她却可以光明正大的陪在他身边一样。

    她没资格用世俗的规则要求李歌,因为就连她自己不也一样是在使用着破坏的规则吗,如果不是李歌打破规则,她还怎么和他在一起?

    “李歌,发什么呆呢?”

    张灿胜看着失神的李歌问道,他都怕这孩子一不注意掉下去,百年城雕这里可没有护栏一说。

    “没什么,我就是觉得自己确实挺舔的。”

    是啊,人家李富真都结婚了,他却还在留恋过去,甚至用千年不朽的铜像来纪念那片天空,大海,还有他们的回忆。

    “说来这个,李歌我挺好奇的,在我的印象里,你是个很奇怪的人。按理说你也是豪门子弟了,为什么你还这么。。。自卑呢?”

    “自卑?”

    李歌愣了一下,二十几年了谁不夸他聪明,还是头一次听人说他自卑。

    “是啊,我总觉得,你一直在为别人活着,我都好奇你有没有为自己活过。”

    为自己活着,这不是天经地义的事情吗,但是李歌迟疑了,因为他,好像真的没有为自己活过,好像没有什么事情,是因为他喜欢,所以才去做的。

    “喜欢潜水和打网球算吗?”

    “那是爱好。我是说你活着的意义,梦想之类的。”

    “我的梦想是不工作。”

    张灿胜严肃的摇了摇头。

    “不对,我本职虽然是音乐系的硕士,但是我有应用心理学的学位,心理学上讲,所谓的不工作其实是在逃避,因为努力也获得不了收获。但是我很好奇你,你的位置得天独厚,想要什么,基本上张张嘴就可以得到了,为什么你还会逃避现实呢?”

    李歌别过脸去,应用心理学的学位,他也有,所以他很清楚张灿胜在说什么,无非是行为心理学中的行为分析而已,什么都想从少年时期世界观的开始形成找起。

    “大概是因为我也有过求而不得,对生活无能为力的时候吧。”

    “瞎扯。”

    张灿胜不以为意的摇摇头,继续喝着自己的淡爽。

    这就是李歌孤独的原因,他是一个内心世界残缺的人,但是没几个人相信,而他有苦不能说。

    李歌的性格,根本就不是这辈子形成的,他很清楚自己是个怎样的人。

    他下意识的望向了与大连隔着一个渤海的北方小城,那里有一个号称“关外第一贫”的县城,而那里,曾经是他的故乡。

    李歌嘬了一口奶啤,想起了那十六年如一日在书桌的方寸之间寒窗苦读的日子。

    相比于同龄人,其实他算不幸的了。真就应了那句话,幸福的家庭都是相似的,而不幸的家庭各有各的不幸。

    李歌的父母都来自于农村,且的患有心里鸡汤依赖症,是两个不折不扣的拼命三郎,对待努力这两个字,偏执且疯狂。不过也是得益于此,两个人都奇迹般的拥有大学文凭,并且因此而从农村爬出来,给了还叫陈曦禾的李歌一个相对稳定的物质生活。

    而李歌的不幸,也来源于此,他的父母总在和他讲拼搏,好像只要玩命拼搏就能有光明的未来一样。

    为了“拼搏”这两个字,李歌放弃了太多的东西,小时候就与课本为伴,没打过沙包,没玩过电脑,没有手机,不看电视,没有课外书,甚至一直到大学之前都没去过电影院,也没有女朋友,连饭店都很少下,更别说聚会了,所以自然也没什么社交圈子。

    可孩子都是有脆弱的,被虎妈狼爸阉割式培养出来的李歌怎么可能健康呢。

    李歌很清楚,自己是一个变态,贪财好色,暴力成性,满嘴脏话。可他不敢表现出来啊,出于对社会道德和法律的敬畏,他只好收起爪子,敛去锋芒,甚至伪装得温柔。

    只是伪装得太久了,久到李歌自己都说不清自己到底是什么样的人了,只有他的浏览记录在冷漠的证明着什么。

    世界上有两种温柔,一种是从小生长在有爱的环境下,没有接触过什么灰暗,保持着一颗纯真善良的心,自然而然就变得温柔,对别人温柔以待。

    另一种是从小接触过灰暗,或者遇到过伤害,于是本着“己所不欲勿施于人”,决定不让别人也受到这种伤害与痛苦,便也对别人温柔以待。

    李歌很明显是后者,他所谓的“舔”,所谓的软弱,也是来源于此。

    在李歌成长的历程里,世界没有对他太好,也没有对他太坏,只是像锉刀一样有一下没一下的折磨他罢了,直到他在不知不觉间变得残缺,变得没办法正视自己。

    所以李歌才见不得人说他不好,哪怕是李银赫说的都不行。因为这世界待他太过冰冷严苛,而他一直以来得到的温柔,却少的可怜。

    所以他才会那么喜欢李居丽,那可是唯一一个走到他内心深处的女人,而她的柔软,刚好可以填补他的残缺。

    李银赫骂李歌,说居丽爱他爱到自己的卑微,其实李银赫错了,真正卑微的那个是李歌,因为他曾卑微到连占有都不敢,只能压抑着自己的欲望然后眼睁睁的看着她远去。

    李歌看了看自己满是老茧的虎口,自嘲的笑了笑,其实他早就变了。

    张灿胜刚刚说懒惰源于逃避,而他早就不再逃避了,因为他发现,困难其实没有想象的那么多,而他的能力,其实比他想象的还要强。

    很多人望而生畏的鸿沟,与他而言不过是抬抬脚就可以跨过的门槛而已。

    所以他越来越理解李银淑,因为在那个学历高到离谱的聪慧女人眼里,可能世界上百分之九十九点九九的人都跟傻子无异,她看待普通人,就好像我们看待蚂蚁一样,不值一提。

    她摆出古灵精怪的样子,不过是因为不想让自己看起来太不合群而已,毕竟,相比于大多数人,她才是妖孽一样的怪物,她并不想做孤家寡人。

    是啊,就像她自己说的,她那么漂亮的女人,就应该集万千宠爱于一身,怎么能做个不幸的怪物呢。

    李歌笑了笑,其实李银淑所追求的,不也是幸福两个字吗,只要这世界温暖一点,对他们温柔以待,就够了。

    以穿越为限,李歌的前二十年觉得自己不配拥有幸福,后二十年觉得所谓的不幸貌似也不过如此,所以他变了,更像一个经历过风吹雨大的大家长,像是老家那个满脸沟壑纵横,似乎从来不知道发脾气的迟暮老人,只是默默的爱护着自己的孩子。

    李歌四下张望,寻找李居丽的身影,他想明白了,管他世界温不温暖幸不幸福,只要他李歌身边温暖幸福就够了,只要他能让他爱的人,温暖幸福就够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