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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章 条件

作者:村口的梧桐树返回目录加入书签推荐本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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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时候楚煜的精神力已经到了崩溃的边缘,但看到方明月马上就要丧生在灵虫的小嘴之下,又拼命放出了一次技能,随着身体里噗的一声,飞向方明月的的灵虫化作一道光进了系统空间里。

    “叮!恭喜宿主完成主线任务收服噬天灵虫,获得经验1500点,千年野山参*5”

    “恭喜宿主升级,技能点+1(剩余技能点1点)目前后天七层”

    “叮!在战斗中突破,恭喜宿主升级,技能点+1(剩余技能点2点)目前后天八层”

    “叮!恭喜宿主获得宠物噬天灵虫”

    我擦,大爆啊,不愧是大boss啊,升了两级不说,还给了5根千年野山参,重点是金丹期的灵虫成了自己的宠物,这以后谁还敢惹自己啊,吼吼!

    千年野山参也是了不起的东西,如今采参人日益增多,每年进山采参的人比人参都多,上百年的野山参已经是有价无市,那千年野山参得值多少钱?不,这个年份的人参已经不是钱可以衡量的了,都是无价之宝,关键时刻是可以救命的。

    除了任务,看来自己还是可以修炼的升级的,这让楚煜下定决心以后除非必要不再睡觉了,全部用来修炼!

    现在还没时间仔细看看噬天灵虫,旁边还有个麻烦等着自己处理呢,要不是最后一次技能捕捉成功,这丫头的身体还能剩下多少就不知道了,自己也会凶多吉少!

    “你,过来!”想到差点被方明月害死,楚煜说话免不了带着一丝怒气。

    方明月还在刚才的惊吓中没缓过来,听到楚煜叫她,下意识的就走了过去,到了跟前,楚煜二话没说,一把把方明月抱住,对着她的pg啪!啪!啪就拍了几下。

    还没来得及回味手感,就看到方明脸瞬间红了起来,眉头紧皱,怒火就要爆发,楚煜这才意识到闯祸了。

    “嗯……那个,我还有事,就先走了,咱们后会有期!”看到自己惹事了,楚煜就想先溜为妙。

    “期你大爷!你给我站住,再跑我就要开枪了,占完便宜就想跑?”

    听到这楚煜卖出去的步子又默默的收了回来,机械的转回头“咳咳,你看你,动不动就拔枪,咱们有事好商量嘛”人在屋檐下,不得不低头啊,为了生命安全,还是先认怂吧,楚煜一脸小受样站的笔直。

    方明月拿出一副手铐仍在地上说“自己带上,别逼我动手”

    “方处长,没必要这样吧,我也是情急之下才……”楚煜继续认怂。

    “哼,你还说,刚才你的行为已经构成了袭警的罪名,再不乖乖的带上手铐跟我走,那我就再给你加一条抗法,相信我,有了这两条罪名,我会有办法让你在里边过完下半辈子!”

    哎,算了,民不与官斗,楚煜老老实实拿起手铐带上,跟着方明月上了她开来的车。

    在车上楚煜试了试挣开手铐,可是发现一点用没有,想来是专门为了修炼者特制的,还有一开始方明月拿的那种仪器,连自己的神识都发现不了的灵虫,用仪器一下就找到了,看来也不是普通东西。

    下车一看,这是一个牌子都掉了一半的招待所,这是怎么了,难道这姑娘刚才食髓知味,这会要带自己来开房了?一会是直接开始呢,还是先聊聊天啊,对了,要不要先洗个澡?

    可是剧情并没有朝楚煜的想法发展,外表是破旧的招待所,内里却另有乾坤,这破招待所竟然有地下三层。

    看着方明月看似乱按,但是又带着某种规律的按着电梯里仅有的4个按键,随后就来到了这个充满复古气息的地下三层。

    然后方明月把楚煜扔到一间类似审讯室的房间,就没有然后了……

    楚煜在这房间快两个小时了,期间没有任何人来询问自己,也没有听到任何声音,好像整个地下就自己一个人一样。

    既然没人管自己,那就看看刚得到的灵虫是什么样的,随后打开系统空间,看到灵虫正在呼呼大睡,楚煜并没有把它取出来,谁知道有没有藏着摄像头之类的。

    噬天灵虫幼虫:混沌界才有的灵虫,可以吞噬万物,进化到成年期可吞天,将吞噬物的特性融入到自己身上(比如吞噬金属增加自身的坚固性,吞噬橡胶增加自身柔韧性)金丹初期。

    “醒醒,别睡了,太阳晒屁股了”在小仙子的教导下,楚煜弄懂了跟灵虫交流的方法,跟小仙子一样,用意念就可以。

    “小子,本王可不是随随便便谁都能做我主人的,虽然我不知道什么原因,竟然让本王认你为主了,可是别想我把你当主人,没事别打扰本王睡觉,昂,有好吃的除外!”

    我擦,什么情况?一个小B虫子敢这么跟自己说话,而且我还是它主人?一个宠物比主人还横?有没有天理了,不能忍!

    “小虫子,跟谁俩呢,你这么横你家大人知道吗?再哔哔小爷把你碎尸万段你信不信?”有系统在,灵虫是不可能对主人有任何伤害的,而主人想对宠物做任何事,哪怕是让它死也只是一个念想的事,所以楚煜不可能惯着它。

    “哎吆我去,天界之主都不敢跟本王这么说话,生怕我把他吞了,要不是我不知道什么原因流落到地球,还修为尽失,就冲你说这话,我保证你连根头发都留不下!”

    “疼!疼!疼,哥我错了,我再也不敢跟你嘚瑟了,以后你让我往东我绝不往西,让我追狗,我绝不撵鸡,哥你饶了我吧,快疼死我了”

    见它还嘚瑟,楚煜忍不住一个念头教训了它一顿,而且听它说话,应该在地球上待的时间不短了,对于一些词句用的一套一套的。

    既然求饶了,楚煜也就没再折腾它,毕竟是个金丹期高手,说不定以后有什么事还得让它帮忙呢。

    “那个噬天啊,刚才得不愉快呢,就让它过去吧,以后咱哥俩相亲相爱,好好相处,来,这个人参给你吃了吧”楚煜明白,打一韩城人就要给个甜枣,这样才能得人心,不对,是虫心。所以把一起得到的千年野山参给了它一根。

    “昂,好吃好吃,自从醒过来,我还没吃过这么好吃的东西呢,昂,太好吃了,不行。我要突破了,没事千万不要叫我!”说着噬天就开始呼呼大睡。

    我擦,一个金丹期的吃了一根人参就突破了,那我要吃上一根能到什么境界,哎呀,心好疼,这么好的东西怎么就给它吃了呢。

    正在楚煜心疼的时候,哐啷一声方明月踹门走了进来,随后拿起手上的文件夹开始读“楚煜,男,23岁,自小在XX孤儿院长大,7岁偷看护工阿姨洗澡,8岁亲了同在孤儿院的小女孩,9岁……”

    怪不得两个多小时没理自己呢,原来是调查我去了,这特么也太清楚了吧,有些事楚煜自己都不认识了,这方明月在哪查到的?

    带着一肚子疑问听方明月说完自己的生平,楚煜觉得生无可恋了,从小到大的糗事全被查出来了,虽然没有做过什么伤天害理的事儿,但是被一个美女就这么说出来,也是很没面子的好吗。

    “好吧,不愧是直接隶属于炎黄的特殊部门啊,手段就是高明,恨不能连我一天上几次厕所都清清楚楚,方局长,你不会是在我家厕所装摄像头了吧!”

    即使被铐着楚煜的嘴上也不留德,完全忘了刚才被枪指着的怂样了。

    “虽然详细,但是并没有你怎么成为修炼者的记录,请问你说的乞丐是什么时候遇到的呢?”

    我擦,我哪知道是什么时候遇到的,本来就是编的好吗,本来以为编个理由可以蒙混过关,没想到还是低估了特殊部门的调查能力,居然能这么清楚。

    看楚煜支支吾吾的不回答自己的问题,方明月也确定了他是编的,但也没有继续为难楚煜“不想说的话,我也不再问你了,而且还能放你走,但是你要答应我一个条件。”

    本来方明月没想这么简单放过楚煜,毕竟这个王八蛋占了自己这么大便宜,还让自己出了这么大的丑,现在想想还脸红呢,不过,那种感觉真的是……从小到大还没有过呢。

    可是一年前处长去追一个魔神教的罪犯,从此一去不复返,生死不知,整个安市分处就剩下自己和几个同样先天期的同事,根本没有一个能拿得出手的高手,最近这半年更是出现了好多猖獗的罪犯,可是以自己等人的境界,根本处理不了,经常要从其它城市借高手来帮忙。

    现在好不容易碰到个本市的高手,不加以利用,都对不起生死不明的处长。

    哦豁,这么好说话,还要放我走,看来这个条件应该不简单,楚煜心里这点B数还是有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