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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多月的时间说长不长说短不短,在这个弱肉强食适者生存的末世中却足够让只对她忠心的人一个个离开、死亡,原主好不容易病愈看到的就是刘骏驰深情而沉痛的诉说着凤家如何岌岌可危,不能再那样养着凤豫。
原主断然拒绝,刘骏驰就抛出了自己的最后目的,让她去陪基地的某某上校,这个上校沙华也认识,叫南嘉木,南家是京城一流世家,与凤家也有往来,南嘉木与凤豫同龄,也曾是凤豫给她准备的相亲人选之一,只原主早打定主意找一个家世普通,自己能辖制住的丈夫,自然不会理会,没想到兜兜转转,她竟然要被自己精心挑选的丈夫送到他身边!
原主知道刘骏驰敢说出这样的话来,依仗的不过是自己根本养不活自己,还拖着一个变成了丧尸的凤豫,想了半天,点头同意了。
刘骏驰早就知道会是这样的结果,满意的走了,他走后原主在床上躺了许久,听到别墅里所有声音都安静下来后,悄无声息破坏了别墅所有的安保系统,换上刘骏驰留下的新衣服,又将自己最厚的袄子和裤子裹在外面,带上刘骏驰留下的水和食物,以及她一直贴身收着的两把沙漠之鹰、几发子弹和凤豫送她的一把古匕首,点燃了自己的房间,走了出去,她一路走一路放火,直到她走到关着凤豫的地下室,从里面将厚重的铁门锁死。
很快就有喧闹声隔着铁门传来,大约一天后,又有人来撞门,还有人喊着什么,原主无动于衷,她靠着刘骏驰留下的食物支持了半个月,在这半个月里,她每隔一天就会割下自己的一块肉喂凤豫,从第三天开始,她一直在发烧,她都感觉到自己有点烧糊涂了,半个月是她支撑的极限。
半个月后,她解开了锁着凤豫的铁链,打开锁着的铁门,静静等着凤豫吃掉自己,这时候末世开始已经有两年时间,京城的防御、清理工作已经做的相当完善,她知道凤豫吃了自己后跑出去,不出一刻钟就会被巡逻的武警击毙,可是她没有办法了,她只能做到这里了,在这风雨飘摇的末世,她也只能送他到这一步,偿了两人的兄妹亲情,其他,她也管不了了。
她用胳膊死死抱着头,干枯的眼中泪水怎么也止不住,等了许久,预想中的疼痛却没有到来,反倒是耳边传来了沉重的脚步声,她狂喜抬起头,看到的却是凤豫浮肿的身体扑通倒地,脑浆、肉屑溅了一地,踩在他身上掏着他脑子的人抬起头来冲她咧嘴一笑,正是刘骏驰。
原主脑子一懵,伸手就要掏枪,刘骏驰倏地上前一手掐住她的脖子,一手将她双手反剪在背后,啧啧感叹,“瞧瞧你把自己折腾成了什么模样,就是为了这个废物?凤沙华,话说你不会真的跟你那哥哥有一腿吧?这深情厚谊的,梁山伯和祝英台也比不上啊!”
他手上还残留着凤豫的脑浆,冰冷而粘腻,却让沙华因为发烧而滚烫的身体像是掉进了油锅了,烫的快起泡冒烟了,她拼尽全身力气挣扎着,却哪里敌得过刘骏驰的力气。
她挣扎时袖子推了上去,露出一块又一块还没有完全愈合的伤口来,刘骏驰面色大变,猜到她应该是割了自己的肉喂凤豫,都半个月了,估计身上能割的都被她割的差不多了,不说她还活不活得下去,就她这个样子,南上校怎么也不可能看得上!
刘骏驰气的狠狠把她掼到地上,又踹了好几脚,踹的原主一动不动了才稍稍解了点气,冷笑着将她拎了起来,“既然你这么喜欢喂丧尸,我成全你!”
原主大口咳着血,恨声骂道,“刘骏驰,我凤家有什么地方对不起你?你要这样对我们?还专门候在这,就是要我哥的命!”
“你那个哥哥早就死了!”刘骏驰冷声笑着,“哪里对不起我?你心里惦记着你那哥哥,拿着我当幌子!当我不知道!哪个男人受得了这样的窝囊!凤沙华,你知不知道我当初有多爱你,你有今天完全是你罪有应得!对了,再告诉你一个秘密,你那个哥哥有今天也完全是你作的孽!当初我可是花了不少心思才拿着文心蓉的指甲划破了他胳膊,啧啧,真是可怜,差一点就要醒了,凭你哥那份人才,就算没有异能,在这末世也能混出一片天地来,就因为你这个贱人全毁了,你还以为自己是他恩人呢!”
原主听了这样的话几乎要发疯,只她已经穷途末路,又能拿刘骏驰怎么样,她甚至没有骂他的力气!
刘骏驰带着原主一路出了京城,毫不留情的将她扔进了丧尸堆中,被撕碎吞吃入腹的痛楚是原主最后的记忆,这记忆深入原主大脑和遍身骨髓,即使现在换做了沙华也那痛苦还依旧顽固的存在于四体百骸中,痛的她恨不得毁灭,恨不得杀了自己,那种痛苦无法用语言描述,让一向能忍的她也忍不住哀嚎出声……
不知过了多久,沙华迷迷糊糊晕了过去,又不知过了多久,她慢慢醒了过来,身体上的疼痛已经消失,但那种痛的感觉却似乎还残留在她神经末梢,让她根本不愿睁开眼睛,脑中一片空白。
“哒哒——”
牛皮靴敲击木地板的声音响起,沙华猛地睁开眼睛,一张俊朗温和的笑脸映入眼帘,是刘骏驰。
沙华眯起双眼,不动声色看向来人,刘骏驰走到床边坐了下来,伸手探了探她额头,柔声道,“看来好的差不多了,真是老天保佑,来,吃点东西”。
他说着把手中提着的包里面的东西都倒在床头柜上,沙华扫了一眼,跟原主带进地下室的东西一模一样,末世的食物太过珍贵,原主又靠着这些食物支撑了半个月的时间,对这些东西记忆很深,绝对不会弄错,剧情竟然已经进行到了这里了!
原主活生生被刘骏驰扔进丧尸堆里,被一群丧尸分食而死,不用她说,沙华也知道她的愿望是杀了刘骏驰报仇,但她更大的愿望却是保全凤豫,可现在剧情已经进行到了这,她要怎么才能在这视丧尸为洪水猛兽,又守卫森严的京城保住凤豫?更何况还有刘骏驰窥伺在侧?
“快吃吧,今天运气不错,找到了一个还没有人进去过的小超市,拿了不少东西,只可惜我们也损失了好几个兄弟”。
沙华肚子的确饿了,接过他撕开的面包吃了起来,刘骏驰见她不接自己的话头,只好又开口道,“这一个多月你一直在养病,不知道,外面的世道是越来越难了,我们还勉强能有口东西吃,外面,吃土的都有了”。
沙华低头吃着,好像没听见他的话,刘骏驰仔细打量着她露出来的半张脸,经过末世一年多的折磨,原本就瘦弱的她更加单薄,下巴尖的几乎能戳着人,白皙细嫩的肌肤透着病态的苍白,她这么微垂着头,脖颈弯出优美而纤细的弧度,脆弱的仿佛一折就断,然而,她就这么简简单单的安静坐在那里就无声的透出一种坚韧不屈来,柔弱病态的美被这份坚韧一撑,折射出淡雅却让人无法拒绝的魅力。
怪不得阅尽女-色的南少校也对她刮目相看,他虽然不好这一口,这时候却无端涌起一股冲动来,静了静神,才又开口道,“沙华,世道太艰难了,你身子弱,没办法出去找吃的,又不舍得大哥,凤驰的兄弟们难免有怨言——”
“那你想怎么样?”
沙华的声音因为太久没开口而十分沙哑,透着一股莫名的冷意,刘骏驰顿了顿才又开口道,“这么艰难,兄弟们也没有出去告发你偷偷养着大哥的事,也算是仁义了,你别怪他们”。
早在京城基地刚刚建立时,ZF就将整个京城的丧尸清理了一遍又一遍,整个京城可以说是绝对安全的所在,除了原主偷偷锁在地下室的凤豫,或许是念着之前的情分,或许是凤豫积威尤在,那些人虽对凤豫的存在很有怨言,却一直没有人前去相关部门告发。
沙华又不说话了,刘骏驰摸不准她的心思,他虽恨她,瞧不起她,却也不得不承认自己在面对她时还是有着隐隐的惧怕,即使现在她已经一无所有,还带着一个累赘,她身上那种天生的贵气是他现在再得势也赶不上的。
“沙华,世道不同了,如果可以我也不想,你不能出城找吃的,做任务,这基地里也有不少工作能做的,不指望你挣多少,关键是要堵住别人的嘴”。
“什么工作?”
刘骏驰装作为难的模样,犹豫了一会才开口道,“是南家,南家的长孙少爷,你也认识的,受伤了,身边缺个伺候的人”。
他生怕沙华不同意,又极快的加道,“沙华,我知道委屈你了,可世道不同了,我们凤家不再是以往那个能和南家并驾齐驱的凤家,你先委屈一下,熬过这段时间再说,啊?”
“伺候的人——”沙华抬起头,微垂的双睫下漆黑的眼珠冷冷盯着刘骏驰,“怎么伺候?南嘉木要伺候的人哪里找不到?巴巴的要找我这病体残躯的?”
刘骏驰早就想好了措辞,不慌不忙道,“南上校受伤不轻,这世道到哪找轻手轻脚又有专业素养的护士,听说你在医院做过义工,随口提了一句,他手下的人这才找到了我头上”。
外面的事都有凤豫一力承担,原主毕业之后闲暇时间很多,她没有什么特殊的爱好,秉着为凤豫积福的心思常常去凤家的医院里做义工,平时偶尔也看看医书,虽不能说懂医术,照顾个受伤的病人倒是绰绰有余,刘骏驰的话倒也说得通。
只可惜,南家最受重视的长子嫡孙南嘉木喜好美人在整个京城都出了名,并且有个特色,只喜欢出身高贵、温柔娴雅的美人,他这刁钻的口味在和平年代不好办,在这最不缺落难大家闺秀的末世却是再方便不过,南嘉木也从来不遮掩,京城谁都知道他很是收藏了一批这样的美人。
当时原主遇到这样的情况,选择了玉石俱焚,把自己和凤豫都送上了死路,如果原主真的死在凤豫口下也算是求仁得仁,可坏就坏在刘骏驰不但亲手杀了变成丧尸的凤豫,还告诉原主凤豫变成丧尸是因为他害的,而变成丧尸的凤豫竟然没有攻击她,那是不是说明凤豫还是有神志的?甚至有一天会完全恢复神志,变回当初那个意气风华的凤氏集团总裁?
对刘骏驰的恨意和对凤豫恢复神志的期盼造成了她代替原主再一次面临这样的选择,她自然不能再像原主一样选择干干净净的去死,沉默了良久,点了点头。
刘骏驰心头涌起一阵狂喜,南嘉木答应他,只要他把凤沙华送过去,就给他一颗四级的火系晶核,他正在冲击四级,这颗晶核至关重要,狂喜的同时又有些鄙视,有些愤怒,果然是水性杨花的贱人,为了她那所谓的“哥哥”遇到高枝就迫不及待的攀了上去!他当初是瞎了人才喜欢上这样的女人,还以为她是什么高不可攀的大家闺秀!
刘骏驰又叮嘱了几句就离开了,原主在和刘骏驰结婚前就和他协议好了,两人一直分房而居,这也方便了沙华,省得她恶心。
沙华吃的半饱,又喝了几口水,又躺了下去,这个身体十分虚弱,当务之急是养好身体。
大约睡了两个小时,她坐了起来,将剩下的东西慢慢吃完,这才悄悄打开房门,听着四周毫无动静,往地下室走去。
这个地下室原本是凤家的演武厅,像原主和凤豫这样的世家子弟从小都是要学几招护身功夫的,原主并不热衷,长大后就慢慢放下了,凤豫接手凤氏后也没有多少时间练,但男人么,多多少少都有些热血因子在,平时没事的时候喜欢摆弄摆弄武器,末世之后,有用的大部分都被原主分发给了手下的人,自己只留了两把沙漠之鹰、一些子弹和一把匕首防身,对于她来说要那些重型枪和大刀反而是累赘,沙华则不同,她来的主要目的是之前凤豫千辛万苦弄到的一副弓箭。(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