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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穷凶极恶的歹徒要比野兽可怕的多,大家不要放松警惕。”楚凤歌赶紧拿出手机联系警方,野兽袭击人致死和人杀人吃肉已经完全是两个性质了。
“野兽疯狂起来会失去理智,可能会不顾自身安危随意袭击人,哪怕鱼死网破。人不同,人会审时度势判断利弊,一般犯案后会立马逃离现场,就算有胆大之徒留在原地,也不会在我们有这么多人的前提下暴露自己,除非他有办法保证能将我们一个不漏全部杀死。”遥渺渺环顾四周的草丛和灌木道,“大家不要乱踩,免得破坏了案发现场,尽量沿着刚才进来的路线退出去。”
虽然大家在听到一个不漏全部杀死的时候,浑然不觉得自己有被遥渺渺的话安慰道,只觉得更加渗人了,但也觉得遥渺渺说保护案发现场的话很对,便听从遥渺渺的话原路返回。
楚凤歌闻言打量了下遥渺渺,本想断后最后一个撤出,却不料遥渺渺抬头示意她先走,楚凤歌点了点头说了句小心便跟上队伍,但选择了侧身而行,还时不时注意遥渺渺是否跟着,哪怕是灌木林中的小道足够宽。
楚凤歌有些确定不了,遥渺渺是防备着他们攀岩队,特意走在最后,还是想要保护他们,才选择断后。
难道熟人比未知的吃人凶手更可怕吗?
撤出后有人提议先回城里,但终于缓过神来的魏亦苍拒绝了,他的意思大家先一起等警察到来,毕竟他们是目击者,刚才也进过灌木丛,肯定留下了他们的足迹。
若他们此刻离开,极可能被怀疑是凶手。
静待警察到来,配合警察工作,相互做人证,这是最有利的方式,毕竟尸体看起来已经死了有不短的时间了,他们是才进的灌木林,在进灌木林之前,没有人处于落单状态。
警察来了两波,最快到的应该是当地派出所民警,对于这种恶性案件他们应该是立马汇报上级了。
因此他们到来之后,就是封锁现场,排除周边有无异常,以及清点登记攀岩队人员后,简单的向攀岩队了解情况后,静待刑警队重案组到来。
遥渺渺找了个树荫席地而坐淡然处之,直到看见柯在水时,才愕然了下,而这一切都尽落入从灌木林出来后就一直时时关注她的楚凤歌。
柯在水看见遥渺渺深深的皱了皱眉,也深深的上下不停的打量了好几遍遥渺渺,才摇着头带队进了灌木林探查。
这举动让攀岩队的人面面相觑,对遥渺渺身份起疑,忍不住相互频频打眼色,却见对方都是一脸茫然的摇头。
魏亦苍本想发信息询问魏染当的,但显然在民警的注视下,这不是个明智的选择。
结束现场勘查的柯在水摘下乳胶手套,才在遥渺渺身前蹲下,直视着遥渺渺的双眼道:“你也是现场的目击者?”
遥渺渺点了点头。
“你很冷静。”柯在水肯定的道,眼中尽是锐利。
遥渺渺抿了抿唇:“习惯了。”
“这习惯两字用的,你除了那个闹得沸沸扬扬的新娘坠楼案之外,你还目睹了其他凶杀案现场?”一个穿着白大褂的法医也蹲下来仔细凑近打量起遥渺渺的脸色,“面色正常,呼吸平稳,确实没有被惊吓的表现。”
虽然法医也是医生,但被法医观察且说出结果的,多少总会让人觉得不适。遥渺渺看着法医的白大褂,不由的紧张的握紧了双手,一时之间忘了回复。
“法庭丈母娘杀婿案,她也在现场。”
“哦,小柯南啊!短短两个月内,你竟然能成为我市三起命案案发现场的目击者,这频率简直堪称我市警界的传奇。第一次直接被吓晕过去,这次这么血腥的场面你竟然能如此冷静,你是怎么做到这么快就适应的,来,说说经验,我觉得可以作为法医新人的教材。”
遥渺渺没有理会法医,抬头对上柯在水的双眼道:“我想回城里,我可以回去了吗?”
正如楚凤歌所言的那样,人已经在城市里活的太久了,而她也习惯了将自己隐匿于人群之中。
野外,会让人不适,尤其是让人觉得危险的地方。
柯在水公事公办的摇了摇头:“依照程序,我们还需要询问你们一些具体的细节,还请你配合。结束之后,我们会送你回城区的。”
随即,重案组人员似乎担心攀岩队众人串供,或者相互影响导致记忆出现偏差,以致笔录出现不准确,便将众人依次单独叫到角落询问。法医也对众人的脚印、指纹和齿痕进行了采样。
其他人做完笔录后,就剩遥渺渺还没有做笔录,攀岩队的其他人员都已获准离开。
魏亦苍本来想过来跟遥渺渺说下安排的,但被刑警拦住,干脆提高大声道:“我们先去整理物品,等你好了我们大家伙一起走。”
遥渺渺点了点头。
柯在水闻言道:“你们先回去也没事,我和遥渺渺认识,晚点她做完笔录,我们警方带她一起回城区。我保证,我会安全将她送回家的。”
“不了,我们行理极限俱乐部向来秉持着出来多少人,就要多少人一起回去,一个都不能落下。即便遥渺渺是今天第一天参加我们俱乐部的活动,那么她今天开始就是我们行理极限俱乐部的成员。”魏亦苍这话虽然是对柯在水说的,但眼睛却看着遥渺渺,这话是在拒绝柯在水带走遥渺渺,也是在告诉遥渺渺他们不会丢下她一个人。
楚凤歌将背上的登山包解下来甩给魏亦苍:“我在这边等遥渺渺一起回去,你把我的包带回去先放后备箱。”
到达目的地的时候,遥渺渺曾亲眼见到楚凤歌是从自己的座位底下拿出的登山包,下车后也是包不离身。
在野外求生的首要定律,要确保包不离身,因为重要的求生所需物资都要放包里随身携带,一旦包离开视线,极有可能会被野兽叼走,甚至可能被你的同伴偷走。
在生死存亡的那刻,备受考验的不单是体能,还有人性。
作为一个野外的极限运动爱好者,遥渺渺相信楚凤歌非常清楚这一点。毕竟她懂得不让同伴拍后背而造成惯性思维,自然也不会因为有警察在,就让自己破了野外不卸包的原则。
她只是借着卸下包的由头,在警察眼皮子底下,告诉遥渺渺她会和她同在,哪怕在遥渺渺说出尸体上的是人类齿痕开始,楚凤歌暗暗的开始防备她了。
遥渺渺转头向魏染当和楚凤歌点了点头道谢。
有时候,她总觉得魏染当太相信人,可现在想想,这何尝不是魏染当的幸运呢!
魏亦苍说要一起走,刚才还嚷着赶紧走人的同伴也顷刻不说话,反而点头表示赞同。
虽然早上一个个都拿着魏染当逗趣,但何尝不是都在宠着他呢。
不论他们留下来陪她一起,是出于对整个行理极限俱乐部成员的保护,还是出于魏染当的嘱托。
遥渺渺想也许凤鸣市也是一个不错的城市吧,有这么一群人,她突然也想留在这个城市了。
活的像魏染当这样没心没肺,像灭度一样玩世不恭。人生短短须臾百年,何况非要求一个答案呢!
柯在水翻看着笔录,打断了遥渺渺的深思,站在遥渺渺面前满目质疑:“听其他人说,是你第一个发现尸体上的齿痕是人类的?”
遥渺渺点了点头。
“你为什么会觉得那是人类的齿痕。”
遥渺渺不解的抬头深深看了眼柯在水,有一种无声询问你是认真的吗的意味:“因为那确实是人类的齿痕”。
“一般人会想到野狗,会想到狼,甚至想到老虎狮子,但真的很少有人会联想到人类。毕竟。”柯在水耸了耸肩膀,试图让话题轻松一点,“吃人这种事情,在华夏还是极少见的,华夏并没有吃人族。”
“活人祭祀、取悦鬼神、分而食之、得神庇佑。玛雅、阿兹特克、古罗马、古希腊,几乎全世界都曾如同约好了一般,有过那么一段大型活人献祭的传统。我记得华夏也曾出土过一尊殷商时期的青铜甗,出土的时候有一颗少女头颅还在这个殷商的炊具里面,现在这颗少女的头颅拿出来了吗?”遥渺渺暗示华夏殷商时期有活人祭祀,祭祀后分而食之的习俗。
“没有人会联想到如此遥远到近乎神话的年代。”
“明明已经出土了殷商时期的甲骨文,青铜器,你们依旧还觉得它是神话吗?看来《封神演义》这种古典神话小说虽然有利于文化传播,但也容易让人混淆神话与现实。”
“抱歉,我对历史没有研究,也并不太感兴趣,我们还是回归正题吧。”
若是我们的祖先都曾以人为食,那么我们是否就都是吃人者的后代,那我们基因里是否都潜藏着那种禁忌、血腥、暗黑对人肉的渴求。
当那种渴求露出獠牙的时候,人类便会无视道德,突破法律,杀人以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