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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0章 罪恶的跑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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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

    常夏与尉尉面面相觑。阿英的脸形姣好,但是肤质发干,脸颊部像粘上了一片干巴巴的叶子。

    她的男友好像不要她了,看上了一个家庭富裕的本地女孩子。阿英也竭力想显和漂亮些。可是,眼角有皱纹。脾气怪异,总是要把自己高高的压在别人之上。

    她自尊自立的已经需要通过考研来追回前男友的心。在她内心里,有一片受伤漂泊的岛地,需要通过外界放大膨胀的尊敬来弥合。常夏这样猜测。

    记得有晚看书回来,灯光朦胧的校园小道。见前面IC公用电电话亭下站立的背影似是阿英。

    正待从她身侧悄无声息的走过去,突然听到悲戚萧瑟的声音:“你现在很忙,是吧!那我等你忙完了再打。”

    那边还不知说了什么一句,阿英低声颓然答道:好,好!咔喀挂掉电话的声音在寒风中异常清脆,像用刀切开一只透硬的萝卜?。

    阿英伸出胳肘架在电话亭上,脑袋像一只受了伤的猫伏在上面,拱出弯曲的脊背。

    电话亭金属罩下穿着孤单的白色棉袄。她有着有姣好的脸形。如若爱情甘露抹去她惯常斜视的愤怒之意。生活的安逸滋养她脸上肌肤的惟悴倦色,那么,她也许一定是一容颜秀曼女子。

    但常夏离她远远的,因为总莫名其妙被她“打。”常夏无意安慰她,从她身侧走开了。

    这一刻,常夏更想,以后最好把自己播种的高梁地与她的高梁地隔开一条小径。避免她莫名其妙打来的一锄又一锄。

    “喂!中午我可以把你电饭煲里的排骨捞出来,在电饭煲里用排骨汤下点面条吧!”阿英急急忙忙找着书,问。下条面条后,汤再物归原主。

    就好像借别人的水来洗澡一番。洗完之后,水仍还给人家。

    一锅鲜鲜嫩嫩的排骨被这样浑浊几次。以往,常夏也就忍得了。但是,今天,不行。她忘了她刚才说过的话了吗?还有昨晚引起的怨愤。

    好像有人往她的排骨汤里吐了唾沫,常夏感到微微恶心。“不行,这样我会吃不去。”常夏断然拒绝。

    阿英惊愕的从桌上抬起头,呆了片刻,眼里有一片悲伤。她抿着嘴,沉默的出了门。

    “尉尉,其实排骨挺多的。中午你和我一起吃吧!”

    “谢谢,那我就不客气了。以后我也学你这样弄排骨。”

    (二)

    很多“偷渡客”都患有严重的失眠症。

    那些失眠的“偷渡客”们脸色更加枯黄,神情更加萧瑟、教士般的殉难。可他们端坐的时间就更长,好像脖子上端坐着老僧小僧。在地下室里,他们像是屹然不动的枯井里的石头。

    常夏,中午十二点钟时收起书,惭愧不安的看一眼那些贴在桌子上入睡的脑袋。她想回睡觉睡半小时。但中午回去午睡时,从不见阿英回来。

    看样子,就是这样就地省时午睡的,很多脑袋,就趴在地下室的桌上,侧出压瘪的半边面孔,如贮藏过冬的蜡黄苹果。“酋长”就是。

    在很长一段时间,?他都是常夏不安紧张的过敏原之一,她的失眠有如哮喘间歇性发作,偏遍这过敏原怎么也消除不了。

    因为他几乎被定在了图书馆里,几乎时时见他坐直的身子。常夏回“蜂窝”睡觉,他不睡;常夏休息,他不休息;常夏早去,他去得比她还早;她晚归,他也没回。

    在春秋战国时期,与一个强大的国家为邻居,另一个国家会定寢?室不安,虽然他俩之间还不可能发生争夺战,但这种压迫感会压得人神经过敏,有一盏几百瓦的百炽灯亮在那,室内的人怎能安心入眠!

    “酋长”醒后,抹抹双眼,继续顶着脑袋定向书本。一天木偶似的在地下室呆上十几个小时,又似双脚埋进了泥土的树桩,又似定坐在树洞里几十年的枯僧,绞干了肌血。

    如若她的本专业竞争对手都如此,那她还有指望吗?

    很多人不肯休息,只是为了安慰自己、欺骗自己。带着安慰的欺骗面具总比自我反思的清醒来得容易多。

    但是,那时她并不知道这点,她只是愧疚难当,怨恨着自己。

    那个官史端正在明镜高悬的台篇下,严词正厉的问;“你为什么不能趴在桌子上午睡呢?这样可以节省大量的时间。你有什么理由娇气?”

    那个戴着手链脚链的奴隶跪在堂下颤栗的辩解:“做事情总要顺应天性。人不是无知觉的铁块,想怎么扭转就怎么扭转?即使铁块,扭得过度,也会断的。”

    暴桀的声间粗叱着:“别为自己的软弱找理由。一个人应该坚强到认识自己意志薄弱之处。”啪的甩下签牌“给这个不知悔改的人打八十大板。”旁边一群如狼似虎的差役抡起了板头。

    自责的利剑倒扫向她,常夏心中埋着一丝崩溃的阴影。

    第二件让常夏惴惴不安的是清晨跑奔事件。不管是秋天还是下着雪的清晨,常夏早晨五点半起床,六点出门。

    她穿上红色的跑步鞋、淡青色的针织衫、白色灯芯绒裤。那是一种律动的颜色,青草红花都在她的身上奔跑。

    她喜欢秋天冰冻的清晨,大地似沉睡在冰片下,路边草丛中的白霜似凝露;江边的垂柳也被封在冰里,一种阴暗的绿。

    迎着凛洌的寒风,苍茫的大地上,只见她一人在奔跑。她喜欢这种感觉,万物瑟瑟沉睡,步履跌撞着不愿从苟且的暖和中出来。只有她眼前升起这奔腾的白色雾气,雾气下这染着春天草地颜色的身影。

    跑步回来后,看着镜子里薄红如日出般的脸庞。急遽褪下运动服,套上常装,飞步行走如流隼,可尽管这样,到地下室口处就见里面浮出蚂蚁般的人头。已近七点半钟。已是不可救药般的晚。

    自从外面搬进学校租房子之后,常夏发短信告诉“师兄”:现在,我是你的邻居了。“师兄”回言:噢,你来了!叫了他这么多年“师兄”,现在总算来了。

    偶尔,傍晚的时候,他背着书包,她斜挎着背包,两人沿着江道散步,他告诉她一些考研方面的问题后,听着他讲他新进行的恋爱。

    那时,大师兄正忙着谈恋爱。

    一天早晨碰到了大师兄。因为他媳妇命令他考博,所以他就烧了一把火,早晨七点半就到图书馆与这帮“偷渡客”共患难去了。

    他原本想让常夏给他占位置。可是,反过来了。他坐下来后,才见常夏姗姗而来。面色绯红,迈着轻盈的步伐。了得!这个备战的人居然比这个已经考上研的人来得还要晚。

    “师兄”认为这是女孩子的娇气和惰性所致。他有必要善意的鞭策她一下。

    “怎么来得这么晚?这样,你上午能看几个字?“

    常夏委屈的答道:“我跑步去了。“

    在这个时候跑步浪费时间简直就是在饿饥的岁月里有许多人饿死了而她却浪费了一碗大米那样十恶不郝。

    “这时还跑什么步,我那帮老乡六点多钟就去教室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