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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就算是这样,俯视一个用那样眼光看她的人,她也觉得高兴,她不知道自己是怎么了,竟然产生那种恶趣味,她蹲下来,像看一条虫子一样看着他,她也做了一次怜悯者,同情者,施救者。
她笑得很开心,这绝对是值得纪念的一刻,她问:“你想活下去吗?”
可那个男人竟然不去看她,还闭上了眼,仿佛她是什么丑陋的物什。她气急了,一个不知道会不会活下去的人竟然也这样对她!
她不经意看到男人紧握的手,一看那就是对男人十分重要的东西,她性子一来,就去掰他的手,男人激动起来,像一条死鱼一样挣扎着,眼睛凶狠充满了血丝,仿佛怒急了的凶兽,死死地,愤怒的盯着她,口中发出粗粗的喘息声,还有像发怒的犬类一般嘶哑的低吼,血液从他的口里,浑身都颤抖起来,头上流下来,显得阴森可怖。
这样的情形,却让她莫名的兴奋起来,看着一个人愤怒绝望却无能为力的样子,竟然这么让人快活,强大的人看着弱小的人垂死挣扎,竟然这么令人兴奋,她仿佛满足了一般的欢笑起来,清脆的笑声在空荡的夜晚里更加诡异。
一个浑身是伤的人的力气再大,也斗不过一个无比兴奋的疯子。
她把男人的手一根一根的掰开,享受着男人愤怒的目光。
她把那块玉拿在手里,光秃秃的,一丝雕刻都没有,除了材质透一点,颜色好看了点,也没什么特别的地方。她蹲下来,拎着系着玉的绳子在男人的眼前晃来晃去,像逗宠物一般逗着那个男人,仔细的欣赏着男人的脸色与恨极了的目光。这种仿佛吸毒一般的快感,让她根本停不下来。
但是,令她没想到的是,男人竟然积了力,一把就捏住了他的手,抢过了玉佩,男人的手劲不是一般的大,就算是受了这么严重的伤,他的力气还能把她捏的要哭出来,就在她后悔来招惹这个男人时,男人却突然疯狂的咳血,连带着手劲也松了下来,她一把推开男人,男人后脑勺向下‘咚’的一声闷响,好像撞到了什么东西,眼睛艰难的转转,努力的握紧手里的东西,最后还是昏了过去。
她泄愤般的在男人身上狠狠踢了几脚,又夺过男人手里的玉佩,举起手来就要往地上摔,就有温家的人来找她了。
后来,后来靳言就被带回了温家。她那爷爷竟然瞎了眼般把那样一个东西留了下来,若是那人醒过来报复她可怎么办!不不不,那么晚,他不会认出来的,可是,可是,那个男人不是一般的人,万一呢,他会杀了她的!
她忐忐忑忑,日夜担忧,令她庆幸的是,她当初没有摔了那块玉,那男人那么在意那个东西,只要她的手里有这个东西,她就不怕。
可是,老天不知道什么时候就会对你好,那个男人竟然失忆了!她才放下了一颗心,就想着去看看,确认一下,她把玉放在口袋里,一只手紧紧攥着,打算如果那男人认得她,她就立刻拿出来威胁他。
她趁着没人的时候去看了那个人,那天天晚,光线暗,男人又浑身是血,她根本没看清男人的脸。没想到男人竟然长了这样一副好皮囊,那天晚上凶狠的目光不见,取而代之的是优雅温柔,让人挑不出错处的假笑。
没错,她一眼就看出来了,那种假笑,跟她脸上的一样,原来,他们竟是一样的人!这个发现令她欣喜若狂,更令她欢喜的是男人果然认不得她,真是万幸!
她选择做一个怜悯者,享受施舍他人的高高在上之感。她发现这个男人很喜欢蔷薇的味道,每次闻见,都很是温柔,那是一种深至眼底的温柔,不是假的。
她开始定新鲜的蔷薇,让自己的身上沾染上蔷薇的味道。让男人对她有了好感,跟她接近,若是她在这个男人失忆时抓住他的心,依着这个男人的气势,必定不是一般人。到那时,她就可以离开这个令人厌恶的地方,不用再看不爱她的父亲,不用再想抛弃她的母亲,不用看着光鲜亮丽的温雅在自己面前假好心,施舍给她不要的东西。
她会幸福的,只要抓住这个男人,让那个男人对着她流露出温柔的视线,对,就像现在,就是这样!
可是,老天不知道什么时候就看你不顺眼了,就在温雅露出真面目那一天,温雅的嘴脸丑陋的讥讽着她,她把她贬低到了土里,温雅她凭什么!她以为男人会替她出头,没想到,那男人竟然一动不动的看着温雅,都是不靠谱的东西!她假意跑出去,没想到却遇见了她名义上的哥哥,那个伪君子。而他的妻子,那个虚伪的女人,还端着一副慈悲的样子来安慰她。其实呢?她早就看出来了,明玉嫉妒温雅,从头到尾,自己抓不住男人的心,还臆想着自己的丈夫爱上了他的妹妹,真是笑话。温锋那样的人,看着温雅长大,哪里会是妹妹那么简单的,他简直是把温雅当成了女儿宠,明玉是怎么想的?呵呵,肮脏,龌龊,不要脸!
明玉那个女人还不自量力的想要挑拨她去对付温雅,真是,脑子怎么长的,在温家,是个人都知道温雅动不得,不过,这个女人有一句话说得对,什么都要靠自己去争,去抢。她也是温家的小姐,凭什么只有温雅一个人享受了一切?她不甘,没错,她要抢回来属于她的!
万万没想到,温锋竟然就这样把男人给了温雅!那个虚伪的女人!
开始的时候,她还觉得要去安慰一下男人,但是没想到,男人竟然这么快就跟自己划开界限,真是,果真是和自己是一种人啊。不过,这种人果然令人厌恶。
她看着男人对温雅百依百顺,甚至为了讨好温雅去做饭,去泡茶,去学礼仪。呵,男人果然都是贱的,她对那个男人那么好,男人都没有离她进一步,而温雅呢?温雅始终都不给他好脸色,处处找他的麻烦,哪里都看不顺他,让他做一些奇奇怪怪的东西,连正眼都不看他一下。可那个男人呢,还不是巴巴地凑上去摇头摆尾,果真是得不到的是最好的,她就不该对男人这么好。下贱!
她不再搭理男人,每次看着男人为温雅忙来忙去就觉得恶心。
她在医院里跟男人搭话时才发现,那是多么荒谬的一件事,他竟然喜欢温雅!他以为他是什么身份,竟然敢肖想温雅,那可是温雅啊,温家大小姐,温敏的女儿,温世荣的孙女!就算男人可能出身不凡,但是没有恢复记忆的他什么都不是,就算是这样,也想跟陈家少爷抢,真是傻到了家,不自量力,可怜到可笑……
不过,也总比她强,她什么不敢做,就算比男人的境遇要好一点,可是,还是怕,怕被抛弃,怕被背叛,爱什么的,始终都不是可靠的东西……
她已经决定不再去管任何事情了,可是,为什么!为什么让她听到,听到那个男人原来是有阴谋的进入温家,温雅竟然知道之后还纵容他,原来,她从头到尾,都在被人利用!
真是可恨啊,温雅,为什么,为什么你拥有一切,我却什么也没有!你的父亲把你捧到了天上,我的父亲把我当尘埃一般丢弃在国外,同样是温世荣的孙女,你从小在他的身边长大,受尽了宠爱,我却十八年没见过他一面,只有每年的礼物,明明我和温锋的血缘更近一点,你被他当做心肝,我却被当做外人一般排除在外,那个男人,我对他那么好,他都不在意我,转脸就把他的一切秘密告诉了你,巴巴地把一切证据给了你,温雅,你可真是让人嫉妒,真是让人忍不住想要毁了你,毁了你的幸福,夺了你的一切,看着你凄惨无比的求饶,才快活啊……
温柔从抽屉里拿出那块玉,轻轻抚着玉的表面,笑的诡异无比,“只要你还在,靳言就不能拿我怎么样。你说,在靳言心里,你和温雅,哪个更重要,嗯?呵呵哈哈,我觉得你更重要呢,毕竟,”温柔想起靳言那恨得目眦尽裂,牙根发痒的样子,脸上笑意尽收,声音轻轻地,“他可是为了你,连命都不要了。连命都能拿来换的东西,一个女人怎么比得上呢,你说,对不对?”她迷茫的看着窗外,似是迷途的羔羊,为了自保披上狼的外衣,啖肉饮血,拼死挣扎,为了活下去,什么都敢做,哪怕远离草原,坠入深渊……
作者有话要说:
emmmmm,我有很听话哦
第10章我的执事(6)下
温柔提心吊胆的过了一夜,可是,靳言却没有来找她。难道,靳言没有猜到是她?不会的,没人是傻子,她嗤笑一声,抚着玉佩:“他是料定了我不会说出去吗?我们果然是一种人啊,吃力不讨好的事情,我们为什么要做呢?握着别人的把柄,彼此都提心吊胆,自自私私地做自己不就好了吗,对吧,嗯?”
月华看了一夜的东西,又在床上死躺了一个小时也没有睡着,就在他刚刚酝酿出睡意,就要拉到周公手的时候,
‘嗒嗒嗒嗒嗒嗒嗒’!急促的脚步声从楼下到楼上,立马就到了他的门前,门打开的一刻,月华抓起身边的枕头就丢了过去,‘啪’正中红心!
温艾终于结束了长达二十多天的夏令营,坐了一晚上的飞机,刚到家就兴奋地往温雅的房间跑,他要把他在夏令营发生的事情说给她姐听,听说他姐还没起床,他就急冲冲地跑上楼梯,刚刚推开房门,大叫:“姐~啊!”音还没扯完就被突然袭击,一屁墩儿坐在了地上,愣了一会儿,指着月华毛毛糙糙,乱七八糟的发型嘿嘿哈哈的笑起来。
而靳言以为昨晚会是个不眠之夜,他把东西放在了月华的桌子上,他的秘密被一个很大可能是温柔的人发现了,却没想到这个不眠,会是这样的不眠。他站在月华的桌子旁,捏着薄薄的一个文件夹,他答应了不对小姐说谎,小姐说要原版,那就给她原版,不过……他环视一周,把那个文件夹的壳子拆了下来,将那些东西折一折,和书架上的书本放在一起,想了想,还拆下一本书的书皮,包在周围,伪装成一本书夹在一堆书里,然后,带走了那本书。
关上房门的靳言握着门把手笑的狡黠,小姐要全部,那就给她,但能不能找得到,就看缘分了。毕竟,那些东西可不太适合像小姐一样的女孩子啊。
从二楼向下看,客厅的水晶吊灯华丽奢靡,靳言的眼睛突然充血,盯着发出橙白色彩的水晶灯,蓦地觉得天旋地转,他抓住栏杆,等待着晕眩过去,周围好像都在摇晃震动,有人在尖叫,奔逃,靳言觉得耳朵里产生巨大的轰鸣声,心悸,恐慌……
“靳先生?”有人拍了拍他,他挣扎着,费力地抬起头,是那个刚来的大学生,青春年少,年华正好,长得清纯,靳言在心里笑笑,是个勾引主人的好苗子。他推开那个女人,慢慢地挪回自己的房间,后来,他好像倒下了,再后来?再后来他做了一个很长的梦。梦里面有很多人,认识的,不认识的,如今,都记得了。面容姣好心却如蛇蝎的母亲,薄情寡义心狠手辣的父亲,肮脏环境下排水沟里的面包,言语粗俗手脚不干净的小流氓,面容和蔼笑容猥琐动手动脚的恶心老男人,跟着母亲走过突然同情心泛滥递给猫猫狗狗食物的小女孩,搔首弄姿与不同男人交欢的浓妆女子,灯火璀璨色彩斑斓台阶干净的街道,长长的看不到尽头与希望的寒冷的一片白色的冬天,橱窗里摆放有趣的圣诞礼物,欢快上耳却跟他的生活格格不入的音乐,叼着烟拉他一把的刀疤脸男人,带着狞笑把他推入人群抗受拳打脚踢与唾弃的金发男人,耸着傲人胸部凑上来的女人,眼神浑浊眼睛深凹的戴伦,手柄粗糙却很是锋利实用的匕首军刀,金属质感强烈体积小威力大的各种枪支,拿着刀具到处乱砍的混混,不断响起的枪声,浓烈的血腥味,然后,是摇曳生姿落了一地花瓣的蔷薇花,磨搓起来光滑温凉的玉佩,抢了他东西的白衣女子,还有,时而喜悦时而生气,骄纵任性的,挑剔难以取悦的,随心而动的,变化无常的,淡漠的,薄情的……靳言遮住眼睛,胸膛震动,闷声笑起来,那是,他的小姐啊……
餐桌上,月华持续黑眼黑脸,看都不看面前的早餐,温艾埋头吃东西,时不时偷偷瞥一眼月华,温柔仍是慢慢吞吞的喝着粥,靳言站在月华的左后方,目不斜视,眼神温柔的看着月华的后脑勺。偌大的房间里只有餐具碰撞,发出的叮叮当当的声音,场面一度很是寂静。
温艾闷不住,实在忍受不了这种压抑的气氛,糯糯的开口:“姐~你还生气呢?”这也不能怪他呀,谁能想到,半年不见,他姐竟然多了一个起床气这样难搞的毛病,本来就难搞,现在简直就是末日。
月华的眼珠慢慢转动,斜斜的看向温艾,把温艾看得头皮发麻,正襟危坐,急急地一口干掉牛奶,立马把杯子一放,抹抹嘴:“我吃完了,我我我,我去,倒时差,对,倒时差。”说完就嘿嘿嘿的往楼上跑,就像身后有什么在追他一样。
不说倒时差还好,一说倒时差,月华就气得不行,论身为一个身体很疲累,精神很亢奋,始终睡不着的人,看着一沾床就打呼的人在你面前睡觉是什么样的感受……
温柔缓缓喝完粥,轻轻放下勺子,擦擦嘴巴,“我吃好了。”说着站起来,眼神与靳言对视,交错,又分开,慢慢走了出去。
靳言看着温柔的背影,微微眯眼,他们彼此因为太相似所以太了解,一个交错的眼神就蕴含了很多的信息,只有彼此懂得,若是合作,他们会是最好的搭档。若是没有小姐……靳言勾勾嘴角,若是没有小姐,他也不会喜欢上这样一个人,两个一样有野心的人怎么能和平共处?他们的关系最好是合作伙伴。因为相似,所以合拍,也因此,让人无比厌恶。太相似的人会是一种威胁,要么就看牢了,要么就弄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