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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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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罗梦失踪。

    被拒婚之后,她就羞愤离家、下落不明的消息,很快就传开。

    大风堂的人们虽绝口不提,可是,也没有否认这件事,就见急得快哭的罗岳,派出人马上山下海,到处找心肝宝贝,却依然不见芳踪。

    沈飞鹰成了众矢之的,被千夫所骂、万夫所指。

    所有人都是骂他狠心,绝情气走罗梦。

    即使,罗梦早被yin贼杜峰所污,可是她如果要嫁,仅仅是京城里头,就有成千上百个男人,抢破头要娶娇柔可人、楚楚可怜的她。可是,沈飞鹰竟还嫌弃她,在喜堂上拒婚!

    唉啊,简直不识抬举!

    不过,骂归骂,却没有人胆敢当着他的脸骂。

    除了龙无双。

    那日,龙无双的车驾,在玄武大街遇上领着镖车的沈飞鹰。玄武大街明明就那么宽敞,沈飞鹰是让了车,她却不曾就此罢手,就是故意要车夫驾车去挡,直到他上前,请公主高抬贵手。

    没错,她是高抬贵手了!那一手,狠狠甩了他一巴掌。

    旁观的人们,立刻拍手叫好。

    这一巴掌,大快人心呐!

    沈飞鹰不怒不气,只是冷冷站着。但是,当他抬起视线时,拍手叫好的人,马上缩的缩、躲的躲,比唱戏的还厉害,全都假装没看见。

    虽然如此,罗梦还是下落不明。

    人人都在想,人人都在找,人人都想见上她一眼,人人都想一亲芳泽,可是人人都没有她的消息。

    罗岳因为宝贝女儿失踪,终于忍耐不住,带着大队人马去找人,留下沈飞鹰在大风堂里压阵。

    镖局里的人走掉大半,大风堂里冷清不少,可是生意仍旧不受影响。

    没办法,心疼罗梦是一回事,可是,大风堂是罗家的,大风堂保镖的声誉又极好,就算想为罗梦抱不平,心里气恨沈飞鹰,也用不着拿自个儿的生意赌气。

    所以,沈飞鹰还是忙碌不已。

    事实上,因为从相爷所指派来的官方请托日益增加,他比之前更忙了。

    这一天,他还在汇整清单时,公孙明德就亲自找上门来。

    沈飞鹰看见好友,只是伸出了手,果然又收了一迭厚厚的货单。他快速的检视,货单上的东西,跟上回差不多。

    “这些货,多久要到?”

    “下月初一,能成吗?”

    “当然。”

    “能请沈总管,赏杯热茶吗?”

    “当然。”

    这些对话,跟三天前一样,了无新意。

    沈飞鹰将货单搁到桌案上,替公孙明德倒了杯热茶,才刚将热茶递上,就听公孙明德又开口。

    “前两天,无双多有得罪,劳烦你忍让了。”

    “相爷的贤妻,与大小姐情同姊妹,想为她出气,也是可以理解的。”沈飞鹰眉目不挑,搁下杯子后,替自己也倒了杯茶。

    贤妻?

    是“咸”妻还差不多吧?

    倘若她是贤妻,天都要塌下来了!

    这话说得讽刺至极,公孙明德倒是没追究,只是问道:“这两日,你可曾有罗姑娘的消息?”

    沈飞鹰面无表情,吐出一个字。

    “没。”

    “罗堂主那儿也没吗?”公孙明德再问。

    “没有。”沈飞鹰一脸事不关己的模样,却搁下刚倒的热茶,一口未饮的坐回椅上。

    看着他提笔,重新写着案上文书,公孙将热茶端到嘴边,吸了一口,才淡淡的说道。

    “是吗?可是我这里,却来了消息。”

    沈飞鹰写字的手,顿了一顿。但是,那一顿的时间极短,他又开口时,声音仍是平静的。“什么消息?”

    “福建知府,今日除了在早朝,让人送上一般公文外,还有一封书信捎到我手里。”公孙说着说着,再慢条斯理的,喝了一口茶。

    “信上说了什么?”灼热的视线进出,沈飞鹰再难维持冷静,双目直直瞪着公孙。

    “福建沿海,有渔民传说,这些年肆虐东海的海皇,前不久掳获一名民女上船,那位女子貌美如仙,还自称是大风堂的罗梦。”

    沈飞鹰的眼角一抽,宽厚的大手,险些要将笔握断。

    “当然,这个消息也可能有假。”公孙再喝一口茶,平铺直叙的说。“不过信中也说,海皇似乎极为确定,那女子就是天下第一美人,近日就要将她收了,不知是娶为妻,还是纳为妾。”

    俊脸上的青筋,明显浮突,薄唇紧紧抿着。

    “海皇性好渔色,人尽皆知。”公孙明德说着,像是没瞧见,沈飞鹰此时的脸色,继续说道:“如果,不是罗姑娘,自然是最好不过,只是可怜那位姑娘,不过如果是真的,那”

    没有那出个下文,留着话尾未说的公孙,喝完那杯茶后,就站起身来,像是什么事也没发生。

    “谢谢你的热茶。”

    说着,他转过身,才走了一步,又想起什么似的,回头看向沈飞鹰,慎重交代着。

    “对了,我这单货镖里,有一趟官镖极为要紧,烦请沈总管一定要在下月初一送到,成吗?”

    沈飞鹰瞪着他,半晌之后,才从牙缝里挤出声来。

    “当然。”

    “那么,公孙就不打扰了。”

    说完,他客气颔首,神色自若的举步离去。

    坐在原处的沈飞鹰,脸色铁青。

    他试图低下头,继续要写字,但是才一提笔,便发现手中的笔,早已不耐虐待,硬生生被捏烂了。

    他丢下烂笔,大手用力抹着脸,又气又恼。

    半晌之后,他狠狠咬牙,伸手抓起那迭镖单,起身大步走了出去。

    蓝天白云下,海鸟展翅在海上翱翔。

    岸边浪花阵阵,不时打上岩岸。

    海面上有渔船数艘,有些正打渔归来,有些才刚要出海。其中一艘船,在白浪上顺风前行,不一会儿,就在海上一座岛旁靠了岸。

    这儿,是东南沿海,海上有大岛三十六座,小岛多到难以计数,如似天上的星罗棋布。

    渔民们打渔收获,必须天天出海捕鱼,生活刻苦,但是或许是身处海天之间,渔民个个乐天知命,打着渔同时,三不五时还会唱首歌,下船后更是一起把酒言欢。

    前些年,这些海岛上,出了个贼——

    不,是个皇!

    海皇。

    当然,那个贼——不,是那个“皇”字,是自个儿封的。

    海皇不知从何而来,大伙儿只知道,不知是哪一日,他突然出现在东海,在极短的时间内就占据各海岛。

    那个男人身材高大、武艺高强,带着一船手下,虽然不会骚扰穷苦渔民,却屡屡劫掠商船里的官货,就连同行海盗,不论是哪一国的,他也照抢不误,教人闻之色变,见之便要丧胆。

    海皇行事作风极为豪爽,他高兴的时候,能随手就赏给路人一把金银,不爽的时候,他管你是谁,就算是督府知县、绿林大盗,待遇相同,都被他脚就踹飞到海里,跟鲨鱼游泳去。

    这些年来,他屡战皆捷、所向无敌,收服沿岸多数海盗贼船,有八成以上的海贼,都己经加入海皇旗下。

    他手中的海盗船,已组成一支足以跟朝廷水军抗衡的军力,成为朝廷在东南沿海的心腹大患。

    既然行抢如此多年,还拥有强盛的武力,他当然早己占岛为皇,把这些海岛全当自个儿的地盘,也完全不在乎官商知道,他的巢穴就在哪里。

    海皇岛,说大不大,说小不小。

    可是,岛上花木扶疏,尚有天然山泉,宛如蓬莱仙境。

    海皇岛港的守备森严,不论何时都有数艘海盗船,轮流守护着,可是在岛的另一处是峭壁悬崖,却无人看守。

    因为,峭壁极高、强风呼啸,就算飞鸟也难以立足,何况是人。

    那处高崖上,就是海皇宫的所在地,其宫建在岛上的至高点,能近看海港、远眺大洋,确实是一处进可攻,退可守的好地方。

    但是,此时此刻,却有一个人,自行驾着装满海草,当做掩饰的小舢板,绕过海港的眼线,在高崖边靠岸。

    幸好,今日风平浪静,要是换个风浪大的日子,这小舢板一靠近崖边,肯定就要被大浪给打上岩石,撞成破烂的碎木。

    男人将舢板的小锚,投掷在岩缝之中,然后抬起了头,仰望那高崖峭壁。

    崖上,隐约可以听见,管弦丝竹之声,显然那海皇不只是会打仗,还颇为风雅,挺懂得享受的。

    觑着垂直断崖,他先确定路线,然后才一提气,跃上灰色垂直的山崖,那对旁人来说,只能插入两根手指,或是踩着丁点儿脚尖,根本无路可通之,却让他轻松当成了立足点,不过是几个起落,他己在转瞬间,跃上了高崖。

    他是鹰,不是寻常飞鸟。

    崖上的海皇宫,建设得奢华无比,有不输皇宫大院的气势,一砖一瓦都讲究得很,甚至比皇宫所用更华丽。借着房柱掩饰身形,他避开守卫前进。

    不久之后,他就来到弦乐声响之处。

    那屋大比皇上早朝的厅堂,只是不同于皇家的严谨,处处讲究礼数规矩,这儿的门窗上悬着纱帐,一旁有几位有着花容月貌的乐师弹琴奏乐,而宽的木椅上,坐着的不是别人,便是恶名昭彰的海皇本人。

    此刻,他半luo着黝黑强壮的身躯,正斜倚半卧在那张,大得像床的椅子上。

    他双腿敞开,满脸佣懒,一手撑着脸,一手握着镶着红蓝宝石的纯金酒杯,似笑非笑的看着,那个立于堂下的男人。

    男人身着黑衣黑靴,拱手弯腰,语调恭敬。

    “海皇,您豪侠盖世、英明神武,只花数年己称霸海上,就连朝廷水军,都要畏您三分,无忧王向来敬重您——”

    海皇剑眉一拧,摆了摆手。

    “怯,你呢,那些阿谀奉承的话就省省,有话直说、有屁快放,不要拐弯抹角,我最懒得听那些啰里啰嗦的废话。”

    黑衣男一时有些尴尬,不过依然舌灿莲花,竭力想完成任务。

    “既然海皇如此豪爽,在下就直说了,此次无忧王特派在下前来,是极有诚意的——”

    再一次的,海皇不耐烦的,打断了那家伙的长篇大论。

    “我告诉你,诚意呢,不是放在嘴上说的,是要拿出来的,懂吗?”

    “这是当然。”黑衣男闻言,立刻了解语中深意,马上要身后手下送上几个木箱,再同时打开箱盖来。

    刹那之间,木箱里的黄金,映得满室生辉。

    海皇一瞧见金子,黑眸发亮,身子瞬间都坐直了些。

    黑衣男回身,再次朝海皇拱手。“海皇,这就是我王的诚意,希望海皇在此事上,鼎力相助。我王承诺,愿与海皇结成异姓兄弟,事成之后,必定与海皇共分万里江山。”

    “噢,这诚意好,我喜欢。”海皇哈哈大笑,半点也不客气。“来人啊,把这几箱黄金全抬下去收好。”

    听见主子这么说,立刻有人上前,将黄金抬走。

    黑衣特使见他愿意收下,心中一喜,连忙问道:“所以,海皇您的意思是”

    见财心喜,海皇笑咪咪的,愉快的一拍椅子,轰然之声震得入耳朵发疼。

    “无忧王是吧?作风挺豪气的,合我的脾胃。既然有钱,那一切都好说话。结盟?可以,没问题。”

    “多谢海皇!”

    “甭客气,那个谁——”

    才刚抬手扬声,同样luo着上半身,身黑如炭的男人,随即冒了出来。

    “你啊,让人好好的接待,这位特使和他的手下,他要什么,就给他什么,别怠慢了人家。”

    “是!”仆人听命。

    等到黑衣人跟手下们离去,海皇伸了个懒腰,正要躺下来,一旁的内室,却有一只玉手,掀起了轻纱,探出了绝美的容颜,缓步朝他走来。

    “海皇,您在忙吗?”

    看见那女人,藏在暗处的男人,神色一合。

    见到美人现身,海皇瞬间又坐直了身,冲着她露出笑容。“不忙、不忙,你知道我就不爱瞎忙的。”

    女子衣着轻薄,除了简单的抹胸单衣外,只套着一件轻凉透纱,她纤腰款摆,一路走到他怀中,神色自然的坐到,他敞开的强健大腿上。

    “我没有打扰到您吧?”她微微一笑,美得不可思议。

    海皇眸中精光一闪,嘴角咧得更开。

    “当然没有。”

    她杏眼红唇,长发垂地,一脸娇羞可人,小手捧着颗熟透的蜜桃,缓缓的剥着皮,撕下一片又一片。

    “瞧你,心这么细、手这么巧。”海皇轻挑浓眉,俊脸凑到她眼前,大手揽上纤腰,笑着问道:“小梦梦,你剥这蜜桃,是要给谁吃啊?”

    罗梦嫣然一笑。

    “当然,是要给您吃的啊。”

    她娇柔的说着,笑得万般的甜,拿起银盘里的小刀,将蜜桃切成小块,将其中一小块满是蜜汁的桃,亲手送到他嘴边。

    “来,您吃吃看,甜不甜啊?”

    他张开了嘴,一口吃掉蜜桃,还不忘舔了舔嘴,色迷迷的瞧着她。“甜啊,当然甜。”

    她唇儿弯弯,笑得眼也弯弯。“您觉得甜就好。”

    男人瞧着她,也跟着笑,然后邪恶的凑近,张嘴哑声再问。“小梦梦啊,我能不能拜托你一件事?”

    “什么事?”她睁着大眼,满脸好奇。

    男人将嘴凑近,如美玉雕成的耳边,低语了一句话。

    话才入耳,她就俏脸一红,轻握着蜜桃,用手肘顶了他胸口一下,娇慎的说道:“你这人真讨厌。”

    海皇闻言哈哈大笑。

    瞧着那两个人,根本就是在打情骂俏,身藏暗处的男人嘴一抿、眼一抽,牙关紧得都快咬碎了,满心怒火熊熊

    “小梦梦,你真不想回京城去了?”海皇问着。

    “怎么?”罗梦眨了眨眼,娇声问道:“您怕了?”

    “怕?”海皇像是听见,天底下最可笑的一件事,笑得双肩耸动。

    “您既然不怕,又何必要我回去?”她美目水波流转,轻咬着红唇,幽怨的问着“还是,连您也嫌弃罗梦?”

    “当然不是,我怎么会嫌弃你呢?”

    “您既然不嫌弃我,那我不回去。”她将沾着蜜汁的小手,搁到强壮赤luo的胸膛上,撒娇的说着。“那里又没人疼我、要我,我宁愿留您这儿,让您疼着。”

    唉啊啊,有杀气啊!

    海皇在心里叹气。

    真是的,女人啊,天生就是个麻烦。

    而天下第一美人呢,那更是天下第一大的麻烦啊!

    感觉到那凌厉的杀气,海皇眉也不抬,只垂眼看着她,再次扬起了嘴角,轻捏着她的下巴。

    “小梦梦,你要待我这儿,我当然是高兴得很,可是恐怕有人会不乐意。”

    “谁?”她一脸无辜。

    语音未落,匆地一把大刀从旁飞射而来,直袭海皇,几乎要贴上那张绝美小脸的挺鼻。

    大刀来势汹汹,又急又快,要不是海皇早有预料,瞬间往后倒去,反手抽出一旁长剑格挡,鼻子肯定要被削得当场落地。

    刀剑相交,火花四迸。

    挥刀的男人,脸色严酷,双眼黑冷,瞬间将罗梦扯入怀中。

    “有刺客!”护卫大喊。

    众海贼听到剑击之声,纷纷持刀冲进来。见罗梦被挟持,海皇立刻停手,喝止准备冲杀的众人。

    “住手!”

    海贼们听令,全都止步,但仍虎视眺眺。

    “沈飞鹰,你做什么?放开我!”罗梦惊叫,死命的挣扎着,却挣不开他在她腰上,如铁箍似的籍制。

    “原来,您就是大风堂里,大名鼎鼎的总管沈飞鹰。”海皇笑着,心中倒也有几分佩服。

    这个男人厉害,竟能悄无声息的摸上岛,还一路摸进了他宫里,要不是小梦梦惹得他妒火大发,自个儿还真没发现。唉啊,他要是不小心些,哪天半夜被这家伙摸掉了脑袋都有可能。

    沈飞鹰紧筘着,怀中死命挣扎的美人儿,冷看着海皇,扔出一个黄澄澄的东西。

    海皇艺高人胆大,也不怕那是暗器,伸手就抓住。

    “哟,这是啥?”

    “招降的圣旨。”沈飞鹰冷声道。

    “圣旨?”海皇浓眉一挑,笑着问大伙儿。“那么,我是不是该跪下来,谢主隆恩啊?”

    此话一出,惹得众人哈哈大笑。

    就将圣旨扔给其中一人。“秦老六,你去把这圣旨,扔到了茅坑里,让大伙儿全都拉过一轮屎,圣旨啊,可香着呢!”

    “是,我立马就去!”一个黑胡大汉大步而出,接住那圣旨,兴高采烈的直朝茅房跑去。

    海皇笑着,双手插腰。

    “沈飞鹰,我告诉你,无忧王可是用黄金千万两,来买我的人跟船,皇帝只凭一道黄绢,就想收了咱们,那是作梦!本海皇会战会逃,就是不懂得怎么降!”

    “对!”众海贼一听,齐声举刀大喝。

    沈飞鹰不惊不恼,趁此顾了个空,匆地抓着罗梦,往地上砸出一颗黑色小球,黑球一落地,砰的一声爆开来,冒出一阵白烟,隔开双方。

    不知是谁,喊了一声。

    “小心,烟有毒!”

    众人一听,纷纷捣嘴闪避,沈飞鹰趁此机会,抓着还在挣扎的罗梦,从一旁敞开的窗飞身而出。

    海皇见状,连忙穿窗追出去。

    沈飞鹰回身,将大刀朝他射出,迫使海皇为了闪刀,慢了一慢。再加上他轻功极好,眨眼己经难追,只见他一路朝悬崖峭壁上的望海高台逃去。

    一个耳戴金耳环,手挂金臂环的年轻海贼,一边大口啃着桃子,一边跷着二郎腿,在那儿赏景兼放风。

    “臭小子,有刺客啊,还不给我拦住他!“海皇大叫。

    年轻海贼吓了一跳,看见那刺客奔来,瞬间丢下桃子,冲上前去,朝来人打出一掌,谎乱中一瞧,却见罗梦竟被挟持。

    沈飞鹰冷着脸,却没同他对掌,只是脚尖点地,凌空而起,狠狠踩着那小王八蛋的俊脸,眨眼就越过他。

    “唉啊!”“沈飞鹰你做什么?你疯了,前头是海啊!”见他直往高台上冲,罗梦吓得花容失色。“你没准备退路吗?前面没路了啊!”沈飞鹰挟着她,只冷声回答:“这就是我的退路。”

    “什么?”

    下一瞬,沈飞鹰竟踩上栏杆,纵身跃下了悬崖峭壁,她吓得花容失色,只能紧紧攀抱着他,惊声尖叫。

    “啊”海皇慢了半步,追到高台时,只看见那吃了熊心豹子胆的家伙,已经抱着罗梦,扑通一声落了海。

    “啧,让他逃了!”他瞅着从海里冒出来的人头,轻叱一声。“沈飞鹰,果然不是普通角色。”

    被踩的年轻海贼,这才爬起身来。

    “老大,你又陷害我”

    海皇没好气的回头。

    “你这没用的东西,怎么还学不乖?告诉你几百次,无论在哪里,都不能放松警戒,你的耳朵上,还想被多打几个洞吗?”

    年轻海贼捣住双耳,急忙换了话题。

    “老大,要追吗?”

    “追什么,你想跳下去?”

    “咦?这”“还是你要我跳下去?”海皇逼近,再笑。

    “呃我是想说,可以传讯,让港边的船,到下头搜搜。”

    “从港口那里到这底下,再快的船也要大半个时辰,咱们的人还没到,他早跑了,叫人来搜,也只是浪费时间而己。”

    “啊,也对。”

    “去!”海皇说着,挥手下令。“叫那个什么无忧王的特使来,告诉他,我要跟他商议军情。”

    “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