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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攻略的正确姿势[快穿]_第3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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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若是他知道了这一切,怕是再也无法挽回了吧?

    心烦意乱的打发走了边婷,聿凤宁思了一夜,想了一夜,分明是个杀伐果决之人,却直到天明,都未能想出对策。

    然后,他等来了汪寂。

    毫不留情,将刀刃对着自己的汪寂。

    身法腾挪,明明每一刀都落了空,却仿佛全部劈砍在他的心上,一片血淋淋的景象。就在如此混乱之际,边婷又加了进来,更是用某种无色无味的药将汪寂放倒,聿凤宁跪在地上,一边诉说着自己的不得已,一边却是在想两人的脱身之策。

    凭他和汪寂两人,竟都没有看清对方是如何下的药,若是自己再倒下了,他们两个岂不就得任人宰割?

    但万万没想到,边婷竟会提出要废了汪寂武功,还要挑断他的手脚筋...

    她怎么敢?

    她怎么敢?!!!

    怒意已经无法遏制,握紧的右手上青筋暴起。生怕自己做出什么多余的举动,将两人陷入更危险的境地,聿凤宁没有应声,只是弯下腰,想要先将汪寂与她隔离开来,再行计划。

    汪寂却因为不堪其辱,自断经脉了。

    .......死了?

    就这样....死了?

    巨大的悲恸席卷而来,几将聿凤宁压垮。

    难道....我就如此不可信任?

    他跪在地上,用力握紧那人渐渐冰冷的手腕,却再也留不住逝去的温度。

    你可知...我从未想过要那般对你?从来没有。

    胸口憋闷,连空气都被这粘稠的悲哀拥堵在胸膛之中,水珠顺着脸颊,滴落在对方深色的布料上,转瞬便没了踪影。

    深吸一口气,抹了把脸,多年养成的强大自制力让他只用了半天便收拾好了情绪。将汪寂的遗体火化,大部分装入大坛中,留下一小部分放入一个小罐,妥帖的放在心口。

    处理完这一切事宜,再抬眼,他便又是那个风流倜傥,毫无弱点的聿凤宁。

    假意答应边婷的要求,将覆灭魔教的计划推动,一年后,他终于成功洗刷自己的冤屈,登上盟主之位,并联合武林正道,将西域魔教连根拔起,再无复燃的可能。

    然后...在对方要求自己兑现承诺时,用迷药放倒。

    搜刮出边婷身上所有的东西,包括那对铃铛。在她醒来后,先是一掌废了她的武功。再拿出匕首,慢悠悠地,在她惊恐的眼神下,一刀刀,挑断她的手筋脚筋,然后像是扔垃圾一般,随手扔到柴房里,在她绝望的哭喊声中,任其自生自灭。

    若是有人让我不开心,我便杀了他。若是有人欺负了我的朋友,我便要让他生不如死

    至于边婷背后的势力?尽管来吧。

    我聿凤宁,奉陪到底!

    第30章迪亚之X

    垂下眼睑,第五昊看了看自己的双手——手指倒是修长有力,单看骨型,应该是个十六七岁的少年。不过他还真没见过哪个王族小孩能凄惨到这种地步,瞧瞧这布满了疤痕,老茧和冻疮的手,还有这脏污破碎到不能覆盖身体的衣服,即使是城堡里最卑贱的奴隶,也不会比他更差了。

    再看看眼前这幅样子就知道是在加冕,而加冕对象,正是原主这个倒霉孩子。

    为一个乞丐加冕?

    这他娘的到底是个什么发展?

    纳闷地点开脑中这本叫做《迪亚之X》的小说,大致浏览一遍,他的眼角就开始抽抽了......倒不是因为这个小说有多奇葩,而是因为自己的身份。

    这么说吧,这本小说的主角是一个普通小村庄里的人,小的时候就有很高的武技天赋,同时对于风火魔法元素也有超强的亲和力。原本已经被当地有名的魔武学院重点培养,直到有一天上课时,他的眼睛变成了如新柳般青翠的绿色,耳朵也长出了一个尖。人们这时才知道,他是一个精灵和人族的混血。

    ——混血,是低贱的,是罪恶的,是不能饶恕的异族,这是迪亚大陆所有种族共同的认知。他们生来就是罪人,不为任何种族所接纳,只能如奴隶一般活着,或者自杀。

    几分钟前还是天之骄子的主角被打回了村庄,虽然淳朴的村民仍旧接纳了他,但却没有人再来和他说一句话——直到他们国家被邻国暴君占领。从此之后主角就成为俘虏,在贵族家任打任骂,过着猪狗不如的生活。有一天他终于受不了逃了出来,然后在庆典上被一位神秘魔法师救下放出城。

    出去以后的男主联合别的被侵略被压迫的种族,大家抛开成见,精灵,侏儒,人族,混血等等凝聚在一起,一路战斗。最终他们成功的干掉了那个暴君,主角也成为新一任仁慈的国王,所有不同的种族和能一起和谐的生活在大陆上。在故事最后的最后,男主获得了神格,成为迪亚大陆唯一的主神的故事。

    第五昊总算是知道原主一个少年为啥身上这么多陈年旧疤了,感情是因为这坑爹的种族歧视。

    不过可惜的是,当主角这么好的馅饼并没有砸中他。这个身体,正是那个狂霸酷炫拽,以一名混血身份打遍人族国家就手贱地去打外族,最终统一全大陆。但又因为过于残暴,被以主角为首,以各个种族为辅的愤怒的军队爆了菊(并不),还将首级在城门口挂了三个月示众的倒霉BOSS——帕梅拉王国国王的三子,弗瑞因·艾普尔。

    虽然原著中他一共就露了两次脸,一次是在主角村子被灭时,一次是在最终大战时,但是书里对这个BOSS的侧面描写不要太多。

    先不说人族,魔族,和天族三族混血这种苏到爆炸的设定,光是十五岁就成为武神这种挂逼都不敢随便用的天赋,就足够闪瞎一众吃瓜群众的狗眼。以至于后来很多国家光是对他的名字就闻风丧胆,上了战场赶着认输,连打都不敢打就归顺了。

    按照记忆来看,现在正是帕梅拉王国被邻国进攻,国王和他的两个人族儿子全部战死,只剩下他一个从小被抛弃的杂种的时候。在自己开始任务前站在这里的弗瑞因也清楚的知道,面前这群贵族恐惧的对象不是自己,是外面浩瀚如海的军队,是城外危险的魔法和燃烧的武气。他们眼中的希熠给的也不是自己,只不过是希望将自己国家的国王献出去后,侵略的敌国国王能看在他们这么识相的份上,保留他们贵族的身份和奢侈的生活。

    啧,这种替他人做嫁衣的感觉真他娘的不爽。

    五分钟的时间一到,世界的时间又开始流转。站在最前头的金发贵族高傲的扬着下巴,海蓝色的眼中看不到对新王的尊敬,仿佛对面站着的不是人,而是一个不得不拿出来展示的废品,带着鄙夷和不屑,边打量着这个十几年来第一次见到的杂种,边命令道“你可以戴上王冠了。”

    这么拽?!

    反正现在主角还在其他国家的某个山村里头吃奶,距离出场还十万八千里,小说里描写Boss少年时代的句子也少得可怜。没有这些条条框框,第五昊当然不会委屈自己去忍耐这个傻【哔——】的侮辱,当即就挑了挑眉,打算往回怼。

    注意到了对方中指上硕大的红宝石戒指,在心里冷笑一声,他板着脸,像是一个真正的,被关在城堡中最底层的奴隶一般消息闭塞,疑惑道“安哥达公爵,你为什么不在您自己的领地,而到了王城?”

    安哥达公爵的脸瞬间就成了酱红色——气的。

    整个帕梅拉王国谁不知道这次被入侵就是因为他强·暴并虐·杀了邻国一个伯爵的女儿,本来以为凭对方的实力根本就不敢动他。谁知道那个伯爵说服了邻国国王,带了四十万人的军队进攻,第一个被端掉的就是他的领地。害得他堂堂一个拥有最大封地的公爵,只能带上财宝和妻子儿女来投奔国王。

    ——然后连累得国王和他的两个儿子也相继狗带了。

    虽然情况危急,旁边的那些贵族们也都捂嘴窃笑了起来,毕竟傲慢的公爵大人喜欢就抢的行事作风得罪过不少人。平常碍于他的权势,只好忍气吞声,而现在除非有奇迹降临,否则等邻国攻进来,第一个倒霉的就是这位公爵大人,又有什么好顾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