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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晌午时分,欢鼓纷闹如飞舞杏花,听似杂乱,却井然有序,当第一声炮竹声响起,顿时锣鼓喧天。
整个迎亲队伍皆身穿大红衣,欢天喜地地从汴京城东土市子朝州西瓦子而去,映在柳榆成荫的翠绿河道旁,从南城门的看街亭远眺,恍若一片艳红花朵浮飘在河面上。
照俗礼,迎亲队绕街,看时辰,在彩霞飞满天时,转进州西瓦子的庞府。
新嫁娘下了花轿,送进偏房,等待时辰拜了堂再转送进喜房,外头喜宴气氛正盛,为庆贺庞府大公子成婚的客人坐满庞府穿柳渡杏的奇景园林,可见庞府在汴京府的声望多好,有多少人巴着不放,在席间不断地敬酒,说尽满嘴阿谀谄媚。
于是,梆子声都已三响了,庞府依旧光灿如昼,喧闹不休,新嫁娘也依旧静默独坐空房。
而庞府东厢的喜房院落外,有一抹瘦高的身影,默默地守在离院落约莫二十尺外的赏柳亭。
男子面白如玉,眉浓如墨,如扇长睫垂敛,却掩不住透迸星芒的凤眼,他若有所思地负手伫立在亭外,玄色交领绣红边的衣袍里头可见深白中衣,就连鞋子都是纯白得不见一丝污垢,在这大喜之日,显得有些突兀。
他的面貌俊美清朗,但眸子稍嫌老成持重,垂眸间,恍若正在盘算什么,两个院落外的丝竹笙歌压根扰不动他。
他只是静静地站在亭外,守着这无人看守的院落。
原本大喜之日,嫁娘的喜房外该有婢女守着,但因为嫁娘刚丧父,赶在百日内出阁,因喜丧相忌所故,所以并无庞府婢女留守。
于是,他这个看着嫁娘长大出阁,身份有若兄长的上官府总管上官向阳,便随着她进庞府,尚留在此处,是为了确定她能够在这里过得好,并不会因为上官府已家破人亡而遭下人欺侮。
等确定庞府会善待小姐后,他将会回到上官老爷的坟旁,替小姐守坟三年。
“欸,外头正热闹着,你怎么杵在这儿?”
清脆的嗓音若激泉般,扬起的笑声如风抚至他耳边。
上官向阳不着痕迹地微抬眼,看向那身粉杏色的身影。
“三小姐。”他恭敬地喊,姿态不卑不亢,完全都掌控在规矩里。
“怎么不到前头一道吃喜酒?”庞府三千金庞月恩,一身粉杏色对襟襦衫,里头藕色的抹胸镶银线绣着吉兽,外搭件湖水蓝半臂,手上叮叮当当的银饰环炼随着她走动,发出清脆声响,活像只被系了铃铛养在富贵人家的猫儿。
她一头黑缎似的发随意扎了辫子,胡乱却有型地盘在脑后,上头坠以金步摇,清润如瓷的敲击声,随着她一步飘摇,彷佛是落在林间的雪声。
庞月恩绝美无双的脸蛋上头,最引人望而入迷的是那双秀润的眼,当她笑时,眉眼若弯月,眸瞳灿亮如星。
走在光灿灿的院落里头,她宛如下凡的仙子,然而她手上拎的银制雕花酒壶,可就显得突兀了些。
上官向阳见她逼近一步,立刻退后一步,态度敬而不卑。“奴才带丧,不便到前院。”
“啐!听你这么一说,我大哥今儿个讨这媳妇,岂不是带煞了?”庞月恩扬起笑,露出一口润白粉齿,笑声脆亮如风中铃。
“三小姐,我家小姐赶在百日内出阁,并不犯煞。”虽说父母亡故必先守丧三年,但就民间习俗自有一套衍义,凡是赶在百日内嫁娶,是可以喜冲丧的。
“那不就得了?你到前头哪儿是犯煞来着?”庞月恩抓住他的语病,上前一步,打算抓着他到前院热闹一番。
“三小姐,请自重。”上官向阳是亡故的上官老爷捡回府,亲自差人调教的,身为上官府的年轻总管,不管是文是武,皆有上乘实力,所以当她逼近,他身影如风地往后一步,不退得过份,就顿在她指尖一寸外。
庞月恩润泽的水眸转了一圈,扮可怜地扁起嘴。“人家又不是采花贼。”
“奴才并不是这个意思。”他叹了口气,明知道她的可怜模样是扮出来的,但就是制得了他。
上官家与庞家是世交,两家多有往来,所以他对庞月恩压根不陌生,但尽管不陌生,也不代表他可以与她同起同坐,把酒言欢。
一来,她是千金之体,是个姑娘,更是个主子,反观他,顶着个总管名号,再好听,也不过是个奴才。他并不以自个儿的出身低而羞耻,如此恪守主从之分,乃是从小的调教,根深柢固的观念,让他绝无可能踰矩。
庞月恩看他一眼,径自走进亭内,往石椅一坐,对守在十几尺外的婢女喊着“小云儿,去帮我弄点饭菜和酒。”
被唤作小云儿的婢女欠了欠身,伶俐地离去。
上官向阳浓眉微不可见地轻拢了下,依旧负手而立地守在一方,不退亦不进。
“唉!我大哥被人逮着了猛拍马屁,依我瞧,不到三更天是回不到喜房的。”庞月恩将酒壶往石桌一搁,侧眼瞅着他威昂的身形。“既然你这么爱守,我就陪你一道守吧。”
“酒席上缺了三小姐,岂不是”
“今儿个的婚礼又不是我的,我在不在,谁知道?”满坑满谷的人把她家前院挤得水泄不通,现今又时值夏日,她闷都快要闷死了!“反正闲着也是闲着,你就陪我喝个两杯,吃点东西吧。”
“奴才不饿。”
“别自称奴才了,上官家不是已经没了?”庞月恩叹口气,每听他自称奴才,就觉得他刻意筑起藩篱,愈听愈生厌。
不想理她,她偏是要理他,怎样?
“小姐尚在,奴才便在。”奴才两个字,他时刻用来警惕自己。
“听你这么说,你是打算陪你家小姐嫁进庞府?”她偷觑着他。
“不,待明日一早奴才便离开,到老爷坟旁搭个竹棚,守坟三年。”
“你可真是忠心。”
“老爷视我为子,这本是份内该做的事。”忆起老爷,上官向阳不由得欷吁惆怅,那么好的一个善人老爷,造桥铺路,赈灾建学堂,到最后竟是落得家破人亡的下场,要他这个被老爷亲手调教长大,甚至赐姓的弃儿,怎能不伤悲?
那淡淡的悲痛镂在心深处,在他从容的神情中是看不见的。
然而,凭着多年交情,庞月恩偏是能看到他的心坎去,感同身受他不欲人知的悲怼,于是她静静地没搭腔,直到她那慧黠的丫鬟差人替她送来酒菜。
庞府所有的丫鬟全都穿上赭红色的窄袖衫襦,像是一列流花似的行来,利落地摆上酒菜,随即欠身离去。
“过来吃点吧,打点你家小姐出阁至今,你肯定是一日未食,过来吧。”
上官向阳依旧八风不动。“从未听过奴才与主子同桌共食的事。”
“我就不信在上官府,你没和世伯一道同桌用膳。”她几乎是认定他根本是刻意冷淡她,不过这些年来,这冷调子她早就习惯了,根本不痛不痒。“过来吧,我还想跟你聊些世伯的事。”
他微扬起眉,侧觑她一眼。
“告诉你,我今儿个忙进忙出,到现在都还没吃到半点东西,你要是不陪我吃,我就不吃。”见他杵在原地,庞月恩耍起从没失手过的无赖之举。
小时候,只要她如此耍任性,他通常都会乖乖接受她的无赖,瞧,这不就来了吗?
上官向阳暗忖了下,微乎其微地叹了口气。“奴才恭敬不如从命。”他姿态优雅而不踰矩地坐到她对面的位置。
“快吃啊,你不吃,我不吃喔!”
他只能无奈地拿起碗筷,先行用膳,仍不忘说:“三小姐赶紧用膳。”
庞月恩笑嘻嘻地看着他,露出润白编贝。“好啊。”
等到确定他至少吃了五分饱后,她才徐徐开口“唉,向阳,你很过份,上官府出了那么大的事,世伯开不了口跟我爹求救,就凭你跟我二哥的交情,怎能守口到现在?”她顺手替他倒了杯酒,望向他略微削瘦的脸颊,这正是为何她硬要逼他进食的原因。
打从他上门谈起两府亲事,她便觉得他尽管双眼依旧炯亮有神,但形色憔悴,想必这几个月里,他也受了相当煎熬。
“我原以为应该可以撑得过去的。”他哑声回道。
上官府在汴京京师已经奠基三代,做的是南北货的买卖,直到上官老爷手中,就连药材茶叶买卖都纳入产业里头,与京师内都司的关系向来交好,于是货材南来北往的来去自如,家产遍布京师周围几个县省。
但近年来却不知道怎么着,南来北往的货材在运送上没来由地一再出问题,像是被劫了货,却偏又找不到凶手,有时连御贡的药材都在半路上遭拦劫,宫里怪罪下来,免不了一笔钱财充公。
祸事就这么接二连三,接着店铺也出了乱子,承运行突然卷货而走,搞得上官老爷一个头两个大,天天往各地县衙跑,就这样南来北往奔波,身子每况愈下,最后倒下不起。
正当钱财两面烧又遍寻不到凶手的状况下,却有个男人上门,拿了数张地契房契,这才知道上官府竟然已一无所有到必须变卖田产和宅院的地步。
为何上官小姐出阁得如此匆促?正因为要赶在那男人再次上门前。
不为什么,就凭他听见那男人问起小姐的事。小姐始终养在深闺,不可能与那男人有任何交情,所以他当机立断,自动与庞府谈起婚事,一处理好老爷后事,立刻送小姐出阁。
“是我不才,不谙商场上的事,没办法替老爷分忧。”几杯黄汤下肚,上官向阳眼神昏茫了起来,但仍感恩地瞅着庞月恩,举起手上刚斟满的酒杯。“多亏庞府没有嫌弃小姐,并没打算毁婚,请让我敬上一杯酒,感谢庞府的恩泽。”
以矿业起家的庞府,在京师的势力远胜过上官府,在上官府危难时,不但没有断绝双方往来,甚至信守承诺,单就这一点,他便铭感五内。
“世伯真是傻,发生这天大的事,为何都没同咱们说?”庞月恩一双好看的眉深深地攒起。
“老爷必定是不想连累小姐的婚事。”一杯酒饮尽,他放下酒杯,整个脑袋昏沉沉的,眼前快要模糊成一片。
他向来与酒绝缘,每逢年节,喝得也不多,大抵是陪老爷小酌两杯,酒量浅薄,若有心灌他,他必乖乖低头,所以在外头,他从不饮酒的。但是今晚今晚他把老爷所托的遗愿办妥了,真想要大醉一场。
“世伯把两家的交情想得太市侩了,你可知道初闻上官府骤变,我爹啊,气得好几天说不出话也吃不下饭!”别说她爹,就连她也觉得难以接受这样的骇然转变,也气世伯为何不请求帮忙。
庞月恩水灵的眸倒映萧瑟月华,盈亮出秋水。
上官向阳一瞬也不瞬地直瞅着她,觉得这向来爽飒的三千金压根没变,还是他记忆中那个有点古灵精怪,却又真诚待人的小姑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