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莱蒙。莱蒙……
我险些堕下泪来。随即,我醒了。
格森站在远处的雪原上,身影模糊为一个漆黑的小点。我不知道自己身在何处,只知道有什么沉甸甸的东西压在我的身体上,就像枷锁。它按住我的头,按着我的身体,酸液般的涎滴淌在我的面颊上。我才意识到我趴着的地方是一块熔岩,金黄的熔痕烫焦了我的胸膛,我终于发出撕心裂肺的惨叫,被咬着衣领甩在半空,甩得头晕目眩,呕吐不止。
恍惚间,我听到了格森的话,虚幻虚假,却真切真实,夹在我的惨叫声中,像一只飞虫,悄无声息地钻入了我的头颅。
——你咎由自取,莱蒙·索尔。
我什么也听不到了。
这个世界终究没有善待我,而其他人给我的理由是,你咎由自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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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可以……请您原谅我的父亲,好么?莱蒙王子……”
傻蛋察觉到我的存在,却没有动,依旧单膝跪在他父亲的坟前,颓丧的背影就像一只被拔了指甲的狮子。
“我知道你当年被送到龙穴的事,当时整个冬霆军都为此震惊……我父亲知道真相已是一周后,为时已晚,但他还是忤逆了国王的命令,召集军队出征前往魂烬之巅,说要救出被恶龙掳……被送给恶龙的索尔王子……”
我平静地听他说着,连一丝神色变化都没有,仿佛他在讲一个跟我毫不相干的人的故事。傻蛋的声音逐渐又染上哭腔。但他在拼命压抑,克制不让自己流露出一丝一毫的脆弱,依旧挺着他那如冰铠巨木般笔直的脊背,不愿让他已逝的元帅父亲丢脸。
“所以呢?”
我敲了敲头顶的金色王冠,上前几步,斫骨刀柄顶着他的后脑,“给我说重点,你个傻蛋。”
他猛地站起身,打掉了我的刀。斫骨刀残破的刀刃将白雪压出一道轮廓,傻蛋呲着满口白气朝我走来,一瞬间我以为他要给我几拳,但他突地面向我,单膝跪地,右拳贴在心脏前,朝我声嘶力竭地吼了起来。
“所以,我恳求你,不要再口出恶言,不要再为非作歹!你即将登基,即将成为新王,肩上的责任重于苍天,而不是一个肆意妄为的恶棍!冬霆军蛰伏多年就是为了这一刻,我父亲忍辱负重也是为了这一刻!他从未放弃拯救你,你为何放弃你自己?!我知道你吃了很多苦,受了很多罪,但你考虑过万疆帝国的子民吗?国破家亡,他们不愿臣服于弑君者,还在冰冷的兀鹫城苟延残喘。他们的生活比你想象得要辛苦得多,他们还在希望有一位刚正不阿、大义凛然的君王能带领他们渡过难关!”
“滚!”我大吼道,猛地把王冠扔了出去,“什么国王?!你少他妈拿你父亲的死威逼我!哦,叫我恶棍,叫我流氓,叫啊!叫啊!承认你认我为国王只是因为这顶垃圾头冠,承认你恨不得我代替你父亲去死,承认你厌恶我厌恶得都要吐了!你他妈倒是挺会说啊,你怎么不自己去当这个国王,啊?!”
傻蛋不再说话了,他难以置信地看着我,仿佛在看一个没有心的怪物。我忽地浑身颤抖起来,一种从未有过的感觉罩住了我,在巴克豪斯的墓碑前,在这沉暗的雪夜中。我脚步虚浮,几乎站立不稳,感到热血头一次不是涌入我的四肢,而是涌向我的眼眶。我扑到雪中,面颊埋在冰冷的雪里,泄愤般捶打着大地绵绒的雪被,感到手臂都冻成了一节一节的冰柱。
“啊——!”
我吼叫着,手心紧攥的雪团融成雪水。良久,我支起身子,攥住了我的刀。傻蛋银晃晃的影子在我被雪水糊住的视野中摇晃,他朝我走近,我正要怒不可遏地将刀横在身前,他却抬起手臂,将王冠郑重而虔诚地戴到了我的头顶。
“我向我的剑发过誓,这一生只为我的君王而战。”他垂下头,金棕色的头发被雪浸得覆满霜寒,“如果对这世界心怀怨恨,痛恨在你最孤独无助的时候没人站在你身边,为你挡住所有的伤害……”
说着,他单膝跪地,行了一个忠诚而庄重的骑士礼,对我大声道,“那从此以后,就由我来为你挡!这就是我和我手中的剑所坚守的誓言,我的王子,我的殿下!当我将其刺向龙时我就有此觉悟,不是因为不怕龙的威慑,不是因为盲目的勇气,而是因为一旦你死了,我就不知道冬霆军,我的父亲,还有我苟且至此的意义是什么了!”
他说完了,这个名叫法洛斯·普卢默的骑士。我想恶毒地回应我才不信这些花言巧语,但他的脸,他的声音,他浑身上下所散发出的炽热忠义却阻止了我即将吐出的毒液。他的名字第一次蹿入我的脑海,而我静静地凝望夜空,到最后也没有从那浑浊的暗夜窥得一颗闪烁的星星。
“傻蛋。法洛斯·普卢默。”
我解开腰间的佩剑,拔剑出鞘,朝他被铠甲覆盖的双肩各点了一下。
“我知道你原本想侍奉的国王不是我。”我道,“而正巧的是,当我看见银麟骑士的圣剑——这把名叫‘基督之血’的圣剑,想到的骑士人选也不是你。”
“但现在我成了你的万疆国王,而你成了我的银麟骑士。”
“我们平了。”
话落,我将圣剑塞到怔忪着的傻蛋手里,拾起斫骨刀,顶着那金灿灿的国王之冠,踩着茫茫白雪下一尘不染的大地,就像过去无数次孤身踏过漆黑的暗夜那般,独自走向了悬挂万疆帝国旗帜的高塔与城堡。
第35章网
“殿下,您要想举办登基庆典,短期内是不行的。”
雪花扑簌簌地粘在格子落地窗上,沉重的雪垛压得松枝哗哗作响。屋外冰天雪地,屋内依旧暖融如春,几个仆役正围着壁炉添炭火。橙色的炉光映在我的手心,我坐在壁炉旁,一眨不眨地盯着火光,漫不经心地瞥过头,瞄了说这话的男人一眼。
“为什么不行?”我用火钳夹出一块烧得亮红的炭,将它高举半空,“给我个理由。”
当下只有三个人坐在这间宽敞的议事厅里,围着一张红木圆桌,倚在鹅绒软椅上,商议要事。整间屋子环绕着一股诡秘的气氛,法洛斯坐在他父亲曾经的位子上,双唇紧抿一线。我仍在壁炉旁把玩那块木炭,用烧火钳夹着它,看它在半空划出一道道烟熏的烫痕,嘿嘿直笑。
“王子殿下好兴致啊。”那个提议的小老头笑容满面地裹了裹貂裘大衣,怀里还捧着一只铸型精美的热铁瓶,露出一口镶了黄金的牙齿。这就是议事的第三个人,兀鹫城当今的财务大臣,埃利森。这家伙是我见过的最不像老头的老头,且不说他那头被染发剂染成黑色的头发,油光光地梳在脑后。这个财务大臣额头光洁,手指白皙,声音如母牛般平和悦耳,笑容油腻得几乎能煎牛排,你很难想象他已经年过六旬。
如今兀鹫城一切支出收入都要经财务大臣按章批准,包括各种庆典费用的筹集征收。也就是说,如果没这老头子的许可,我甚至没钱给自己办一个像样的登基仪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