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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到现在终于没有见——大约孔乙己的确死了。”
读到此,我的心碎了,一起碎了的还有这个不平静的黑夜。
长衫。
喝酒。
茴香豆。
“坐着用这手慢慢走去了”的背影。
一个人的日子结束了,一个人的时代又开始了。
过去的是一件破旧长衫的生活,开始的又可能是一件新长衫的追求。
我们就在这件长衫脱下、穿上的反复中,演绎着社会底层人的共同命运。
我或许是其中的一个,你可能也是,或者旁边的他也是。
不同的是,我们穿上这件长衫的时间不同,大小不同。但有一点是可以肯定的,就是都想穿上这样的一件长衫,用书本上的知识去改变自己的命运,改变自己的生活,让自己跻身于“踱进店面隔壁的房子里,要酒要菜,慢慢地坐喝”的队伍。
这或许是人的一种本性吧!孔乙己是,范进是,异乡人中的罗梭是,推销员之死中的推销员也是。
孔乙己的死、范进的疯,都深深的刺痛了我。
或许,孔乙己该有不同的命运。“他身材很高大”、“幸而写得一笔好字,便替人家钞钞书,换一碗饭吃”;但是他却“好喝懒做”、“坐不到几天,便连人和书籍纸张笔砚,一齐失踪。如是几次,叫他钞书的人也没有了。”
生活下去是摆在孔乙己面前最大的难题。他“便免不了偶然做些偷窃的事”因此,我们常见他额头皱纹里的伤疤“偷”成了孔乙己生活中经济上的一个重要来源。
我们或许为他的这种行为感到可耻、甚至是可恨,因为他白读了圣贤之书,为穿长衫的人丢尽了脸。但是,他的罪过不至于死,可惜的是,孔乙己就被鲁镇的最高统治者丁举人打折了腿,让这个社会里最底层的“多余人”失去了最后的一道生活保障。
丁举人,作为鲁镇的权势者、富有者,却容不下一个小小的孔乙已。那是一个没有法制、没有民主的社会,只有金钱和权势。在那样的一个社会里,孔乙己是社会中最弱势的典型代表,他被封堵在科举制的围城中,走不出。只能一辈子生活在追求“长衫客”的梦镜里。用满口的之乎者也,用身上的破长衫,用四文钱换来的一碗酒,暂时麻痹着自己永远都不能放下的“理想”
经济上的拮据,政治上的弱势,就连鲁镇里十二岁的小孩子都瞧不上的孔乙己,只能用碟子里不多的“茴香豆”来招引更小的孩子们,来寻求暂时的心灵上一种慰藉。可悲、可怜。
同样的读书人,却有着不同的命运。
我仿佛又看到了范进,头戴乌沙,住进了宽阔的、体面的大房子里。是这样的一次“中举”让他平步青云。
而孔乙己却没有那么幸运,在咸亨酒店里,在鲁镇等级分明、贫富悬殊的社会中,孔乙己就是契诃夫笔下那条被追逐的狗,被首饰匠赫留金这样的强势者毫无怜悯之心地捉弄,取笑。庆幸的是,狗还有一个将军的哥哥来庇护,被救走了。而孔乙己却没有一个有权有势的主人来庇护他,他只能是任人取笑,任人毒打,虽然有时为自己争辩几句,但也只是重新成为别人取笑的笑料罢了。这就是他的自卫,甚至是连变色龙中的狗都不如,狗还能咬伤赫留金的手,去警告一回别人。
对于孔乙己的感受,我们只能是用现代人的思维去推断,带上强烈个性色彩的评定。这或许是曲解了鲁迅先生的文章,用自己的感受替代了孔乙己大人的感受。但我还是愿意去解读,解读一个旧社会中,生活在社会最底层的读书人的命运。
“但他在我们店里,品行却比别人都好,就是从不拖欠;虽然间或没有现钱,暂时记在粉板上,但不出一月,定然还清,从粉板上逝去了孔乙己的名字。”这时,或许该是孔乙己最能舒口气,挺直腰板的一刻吧,至少,他比那些更长时间拖欠酒店的人,更遵守经济社会的“规则”
“喝酒”或许是他生活中的重要一部分,也可以说是一种嗜好,但我更愿意解读为是一种解脱。让自己获取心里平衡的方式中,闰土是烧香拜神,阿q是“精神胜利法”孔乙己则是“窃”书籍纸张笔砚。
那些拥有文房四宝的“长衫客”已经不再需要什么文化了,写写、抄抄累人又伤神的活计也不需要自己亲自动手去做了。而同样是读书人、穿着长衫的孔乙己却为了吃饭、喝酒替别人“钞书”这无疑是对他自己理想的最大挑战,是比酒店里“短衣帮”、掌柜的、小孩子们的嘲笑还要厉害的嘲笑。这可能是刺向他心灵上的最很的一把匕首,是对他自己的最大否定。对迷失了方向的孔乙己来说,只有占有了那些“书籍纸张笔砚”才能让自己释怀,让自己得到安慰甚至是一种满足。只不过阿q是“儿子打老子”的解脱,孔乙己是占有了“长衫客”的“书籍纸张笔砚”
夜深人静的时候,我们又何尝不是一次次的演绎着“精神胜利法”呢?我们又何尝不是一次次的“窃”着“书籍纸张笔砚”呢?
那孔乙己为什么非要“窃”有权有势“长衫客”的东西呢?是为了东山再起,继续读书考取功名吗?
或许是,或许不是。
就权当是社会最底层的一种挑战吧!
但愿孔乙己能有这样的一种意识!